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1934837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136.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docx

精品大学马克思原理第一章免费

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

(一)世界观与哲学的基本问题

1.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世界观:

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方法论:

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所遵循的根本方法的学说和理论体系。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思维和存在(物质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的问题,即谁是世界的本原的问题。

对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唯物主义:

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物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唯心主义:

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精神,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

(2)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问题,即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是否承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唯一标准。

可知论:

坚持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认为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

(一切唯物主义都是可知论,彻底的唯心主义也是可知论,如,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

不可知论:

否认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认为世界是不能被认识或不能被完全认识的。

(不彻底的唯心主义是不可知论)

3.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

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历史唯心主义:

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4.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回答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

辩证法:

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世界,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形而上学:

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结论:

只有既坚持唯物主义,又坚持辩证法,才能全面地认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只有达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内在统一,才能有科学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和科学的彻底的辩证法。

5.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基础,正确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实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

(二)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1.物质范畴是对物质世界统一性的最高的哲学概括,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2.唯物主义发展的三种历史形态: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又称机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

3.意识的起源和本质

(1)意识的起源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更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可能,在人们的劳动和交往中形成的语言促进了意识的发展)

(2)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3)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4)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第一,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

第二,意识对物质具有相对独立性,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物质。

4.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

第三,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物质与运动

(1)物质与运动是不可分割的:

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

另一方面,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任何形式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

2.运动与静止

(1)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是绝对的;

静止是局部的,暂时的,有条件的,是相对的。

(2)两者的关系:

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的关系,即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

3.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

(1)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与时间和空间的不可分割证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

(2)时间:

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和顺序性,特点是一维性,即不可逆性。

空间:

是物质运动的广延性和伸张行,特点是三维性。

(3)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时空的相对性告诉我们: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4.社会的物质性

第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第二,人们谋取的物质生活资料活动也是物质性的运动;

第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5.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

二、: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1,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1)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体直接现实性。

(2)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自觉地能动性。

(3)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2,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是丰富多样的。

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

(1)物质生产实践.

(2)社会政治实践.

(3)科学文化实践.

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3,实践是人存在的方式。

(1)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

(2)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

(3)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对象性的活动.

4,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2)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3)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三客观规律与主观能动性

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都有客观规律。

实践就是正确认识与处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关系的活动规律。

(一)规律及其客观性

社会规律:

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必然的、稳定的联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规律的特点:

1.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

2.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

3.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

4.规律是客观的。

规律的客观性表明,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

(二)意识的能动作用

定义: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

主要表现:

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

3.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4.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三)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定义:

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要达到预想的目的,就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如果不符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

内容:

首先,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是说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们能够通过自觉活动认识和利用规律。

实践是客观规律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人们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2.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

3.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社会历史趋向:

属于历史决定论的内容,讲的是社会历史规律的决定作用。

主体选择:

是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的方向、目标、方式的选择。

两者的关系:

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规定了人们的活动要受规律性的制约,但不否认人在可能性空间内的选择。

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是主体选择的客观前提,主体的利益和需要时选择的内在根据。

主体选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关键在于主体选择必须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的愿望。

 

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客观性要求我们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联系出发,坚持唯物论。

事物内部不同部分和要素都相互联系(内在结构性)

普遍性事物同其他事物处在联系中

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

整体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

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

多样性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

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

事物普遍联系原理要求人们善于分析事物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原因: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

实质: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发展事物发展是一个过程人类发展也是一个过程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1>联系定义:

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的特点:

1、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

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求我们要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

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2、普遍性。

①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实践作为人的生命活动和社会存在的形式,实质上是人类所特有的联系形式,即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社会中人与人的一切现实联系的基本方式和途径。

3、多样性。

直接、间接联系;内部、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

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3>方法论  

1.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顺应世界潮流,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二)事物的永恒发展

<1>联系与发展的联系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一定形式的运动都意味着一定的变化。

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2>实质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新旧事物  

新事物:

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旧事物:

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4>新生事物具有优越性的原因

  1、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之所以新,是因为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之所以旧,是因为它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走向灭亡就成为不可避免的。

  2、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这两方面也就是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

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尤其在社会急剧变革时期,新事物战胜旧事物表现得特别明显,把握这一规律对于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5>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向前发展的。

恩格斯指出:

“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页。

]。

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现代科学凭借科学仪器所能观察到的一切事物,都有自己兴衰变化的过程。

<6>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

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再从奴隶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有的国家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表现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总趋势。

从我国的现实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作为过程的集合体,它将经过自身的长期发展,向着共产主义迈进,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潮流。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矛盾)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实质、核心)

三个规律质量互换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1.唯物辩证法体系原因与结果

必然性与偶然性

五对范畴可能性与现实性

现象与本质

形势与内容

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的原因: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它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各个规律和各对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是否承认矛盾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区分的焦点。

列宁:

"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

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

"

3.矛盾的含义: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4.矛盾的根本属性:

同一性(统一属性)和斗争性(对立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两方面含义:

一,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共处一个统一体中;

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由于矛盾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斗争形式也不同,对于多种多样的斗争形式,可以区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

哲学斗争性——包括一切差异和对立。

生活斗争性——仅仅是矛盾斗争性的一种具体形式

5.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

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矛盾同一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形而上学的错误在于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割裂开来。

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坚持矛盾分析法,即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这是辨证认识的实质所在,也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主要方法。

6.矛盾动力原理

所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既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发展。

换言之,无论是矛盾的同一性,还是矛盾的斗争性,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只有两者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能孤立的起作用,他们对事物的发展作用只在两者相互结合共同实现的,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

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

1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2)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引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3)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2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

第二,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矛盾双方的斗争性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

矛盾的相互排斥、否定促成旧的统一体破裂和新的矛盾统一体的产生,从而使旧事物发展为新事物。

矛盾动力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转化实现的。

矛盾转化是指矛盾双方走向自己的对立面,是具体矛盾的暂时的或最终的解决和新旧矛盾的交替,它既是矛盾同一性的最高形式和最终确认,又是矛盾运动最重要的表现。

7.矛盾与和谐的关系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双方的绝对同一。

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8.内因(内部矛盾)和外因(外部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外部矛盾(外因)是指事物或系统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内部矛盾(内因)是指事物或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的内部的矛盾性。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

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依据。

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一般来说,它只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它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

但在一定条件下,外因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原理内容: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其中,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和第二位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原理意义:

这一原理是我党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哲学基础。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

即矛盾普遍存在。

表现在两个方面:

矛盾无处不在: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矛盾无时不有: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运动本身就是矛盾、事物即矛盾。

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坚持彻底辩证法的前提,它要求我们坚持矛盾分析法。

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的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2)矛盾的特殊性:

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分析矛盾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

列宁: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三种情形: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即矛盾的不平衡性。

(3)矛盾的不平衡性:

根本矛盾与非根本矛盾:

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

所谓抓中心,抓重点,就是抓主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在每一对矛盾中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所谓看本质,抓主流,就是抓矛盾的主要方面。

主要矛盾与矛盾主要方面的比较;

⑴比较

主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

前提不同

在复杂事物的许多矛盾中。

在同一矛盾的矛盾双方中。

作用不同

对复杂事物的发展方向起决定作用。

对某一事物的性质起主导作用。

方法论不同

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分清主流与支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主流。

联系

两者都是讲矛盾发展不平衡问题,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两者都是重点论所要把握的重点;主要矛盾中也存在矛盾的主要方面。

(4)矛盾普遍性(共性、抽象)与矛盾特殊性(个性、具体)辩证统一的关系: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5)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2.矛盾分析法

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分析法的重要作用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决定的。

矛盾分析法包括:

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

中国古代的尚和去同、执两用中、举一反三、洞悉症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等,都是人们常用的矛盾分析方法。

(三)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变量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质.量.度

量变与质变

量变

质变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含义,方法论的意义

一、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1.质的含义及其认识意义。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

一事物的质和该事物具有直接同一性。

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区分量的前提。

2.量的含义及其认识意义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一事物的量与该事物不具有直接同一性。

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获得对事物质的清晰认识,对实践能进行准确指导。

3.度的含义及其认识意义:

度是事物的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和“不及”的错误。

二、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1.量变和质变的含义与形式

(1)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

量变的基本形式包括单纯的数量增减和构成事物成分的结构变化等两种基本形式。

(2)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它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

质变是对事物原来度的突破与超越,是事物连续和渐进的中断。

质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