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食品精深加工一体化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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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食品精深加工一体化项目
洛阳春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肉类食品精深加工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
1总则
1.1项目由来
洛阳春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是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有总资产3亿元,总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员工总数1950人,公司现有年屠宰分割能力3万头的肉牛屠宰分割生产线、年屠宰能力60万头、分割15万头的生猪屠宰分割生产线、年宰杀分割能力250万只的肉鸡宰杀分割生产线等。
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习惯的变化,各种精深加工的分部位冷却肉、小包装肉、半成品肉、冷冻肉、熟肉制品,以及以肉类为原料的方便食品、功能性食品、休闲食品和旅游食品的消费将明显上升,但公司目前设备工艺老化、厂房设施相对简陋,安全隐患较多,闲置资产量大,生产经营包袱沉重;另一方面,公司现有厂区位于洛阳市较为繁华的商业区和居民区,与城市环境不相协调,根据洛阳市城市发展规划,必须进行逐步搬迁。
同时河南省食品“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肉制品要在“基地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四化发展原则指导下,继续推进畜禽优势主产业和产业带动加快发展,重点提高优质生猪基地、中原肉牛肉羊产业带的规模和水平,大力发展冷鲜肉、调理肉制品、熟肉制品等三大类主导产品,形成规模大、加工精、品牌多的肉制品生产基地。
面对机遇和挑战,洛阳春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后,决定通过整体搬迁改建,在洛阳工业园区内建设肉类食品精深加工一体化项目,总投资53890万元,本项目为其中的一期工程,投资2568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洛阳春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院(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编制依据
1.2.1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1.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1.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1.2.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1.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1.2.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
1.2.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1.2.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1.2.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1.2.1.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
1.2.1.11《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纲要》;
1.2.1.12《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1.2.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1.1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
1.2.1.15《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5年3月);
1.2.1.1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通知》;
1.2.1.17《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1.2.1.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
1.2.2技术规范与标准
1.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1.2.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1.2.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1.2.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1.2.2.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1.2.2.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2.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GB50298-1999;
1.2.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2.3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委托书、批件
1.2.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1.2.3.2《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1.2.3.3《河南省洛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7-2015);
1.2.3.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主提供的项目其他有关资料。
1.2.4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见表1-1。
表1-1肉类联合加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8-2000)
班屠宰量(头)
近五年平均风速(m/s)
<2
2~4
4
<2000
700m
500m
400m
≥2000
800m
600m
500m
1.3专题设置及评价重点
1.3.1专题设置
根据本工程特点,本评价设置如下专题:
总则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环境概况及现状调查与评价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环境风险分析
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分析
厂址选址合理性分析
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
评价结论及建议
1.3.2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特点、周围环境特征,本次评价的重点如下:
1工程主要污染因素及污染物源强;
2根据工程分析给出的污染物排放源强,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3充分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4废水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现有工程
2.1.1现有工程概况
洛阳春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位于洛阳市春都路126号,下辖两个控股子公司肉制品公司和新春都公司(生猪屠宰),均位于公司本部厂区内,其中与本次迁建工程有关的为新春都公司,因此本评价现有工程仅对新春都公司屠宰生产线进行介绍,本次工程建设完成后,新春都公司生猪屠宰生产线设备将全部停用,不进行搬迁利用。
2.1.2现有工程生产规模及生产班制
新春都公司现有屠宰线屠宰能力为36万头,1000头/天,屠宰分割后直接销往市场。
年屠宰360天,单班制。
2.1.3现有工程设备
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1。
表2-1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厂家
数量(台/套)
备注
1
V型输送麻电机
1
本工程建成后均停用,不进行搬迁利用
2
平板输送机
1
3
洗猪机
1
4
毛猪输送机动线
DJ-100,120m
1
5
自动输送机动线
TJ-100
73
6
双滑轮提升机
3
7
同步检验装量
23m
1
8
劈半锯
ZYPJ-1500
2
9
烫猪机
ZDD-300
2
10
刮毛机
11.02.00.9
2
11
热烫池
5.62.00.7
2
12
冷刮池
2
13
双滑轮手推机
450m
若干
14
轨道称
1.0t
若干
15
锅炉
10t/h
1
与肉制品公司共有,负荷降低
2.1.4现有工程原辅材料消耗
现有工程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2。
表2-2现有工程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生猪
t/a
36000
100kg/头
2
纸箱
万个/a
151.2
3
包装薄膜
万m2/a
1080
4
二氧化氯
—
少量
2.1.5能源消耗
现有工程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3。
表2-3现有工程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1
水
m3/a
20104
屠宰、分割生产线
2
电
万kWh/a
1423
3
煤
t/a
4328.6
义马煤,与肉制品公司合计
4
蒸汽
t/a
6570
来自公司10t/h锅炉
2.1.6煤质分析
根据公司提供的煤质分析报告,现有工程煤质成分见表2-4。
表2-4煤质成分分析
煤源
灰分(%)
挥发分(%)
硫(%)
低位发热量(kJ/kg)
义马
18.7
32.97
0.85
21530
2.1.7现有工程用排水情况
现有工程用、排水情况见表2-5。
表2-5现有工程用排水情况一览表单位t/d
项目
总用
水量
新鲜水量
循环水量
复用水
(蒸汽)
散失量
废水排
放量
生产用水
屠宰车间
468.0
450.0
0
18.0
48.0
420.0
猪舍及待宰车间
50.0
50.0
0
0
5.0
45.0
分割车间
30.0
30.0
0
0
3.0
27.0
冷冻站
14968.2
148.2
14820.0
0
1.5
146.7
合计
15516.2
678.2
14820.0
18
57.5
638.7
2.1.8现有工程污染因素及污染源分析
2.1.8.1废水
现有工程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屠宰车间、分割加工车间、待宰间所排废水,根据洛阳市环境监测站2007年5月对公司的监测数据,确定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6。
表2-6现有工程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序号
污染源
废水
(t/d)
pH
COD
BOD5
SS
动植物油
氨氮
大肠菌群数
mg/l
mg/l
mg/l
mg/l
mg/l
个/L
1
屠宰生产线
492.0
7.2
447
348
749
63.1
31.3
24000
2
冷冻站
146.7
7.0
30
/
/
/
/
/
3
生活污水
63.0
7.0
286
170
147
27.3
22.1
/
4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
1624.1
7.1
342
74.6
160
26.2
18.1
18000
5
污水处理设施排水
1624.1
7.1
25.5
2.36
16.1
1.25
0.38
79
注: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含肉制品公司921t/d废水及锅炉排污水1.4t/d。
现有工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后,经调节池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气浮+消毒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可以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及非单一加工企业污染物限制及排水量标准(吨产品排水量4.77t),处理达标后排入铁路防洪渠内,后经市政管网排往瀍东污水处理厂。
2.1.8.2废气
现有工程废气污染源主要为3台KZL-10-1.25-A11快装锅炉(1用2备)燃煤产生的烟尘和SO2,通过MTB型麻石水膜湿式脱硫除尘器进行脱硫除尘后经1根45m高烟囱排放,根据物料衡算,锅炉烟尘及SO2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7。
表2-7锅炉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一览表
污染源
烟气量(N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