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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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
设计深度及技术规定
(试行)
1总则
2术语
3设计基本规定
4方案设计深度规定
5初步设计深度规定
6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7设计技术规定
8建筑全装修工程设计规定
9BIM技术设计规定
10预制构件拆分设计规定
1总则
1.0.1为贯彻实施国家及吉林省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相关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为指导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工程的设计,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设计深度及技术规定的通知》(吉建设[2018]3号)要求,主编单位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过广泛调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8度地区,平面规则、布置均匀对称的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多层与高层住宅建筑的工程设计,不适用复杂及特别不规则的剪力墙结构。
1.0.3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的全装修设计、预制构件拆分设计应由主体设计单位负责,鼓励应用BIM技术设计。
1.0.4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工程,宜采用设计单位牵头的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
1.0.5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装配式建筑
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装配而成的建筑。
2.0.2预制混凝土构件
在工厂或施工现场预先生产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
2.0.3装配式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全部或部分剪力墙采用预制混凝土墙板构件建成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2.0.4装配率
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5全装修
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2.0.6部品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0.7全装修部品体系
是指对部品进行模数协调和规模化生产,通过标准化、系列化、配套化,实现装修部品集成化。
全装修部品体系主要分为内装部品体系、厨卫部品体系、设备部品体系和智能化部品体系。
2.0.8内装部品体系
是指标准构(配)件通过干式工法安装后,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独立系统;主要包含架空地面系统、轻质内隔墙系统、吊顶系统、储藏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等。
2.0.9厨卫部品体系
主要包含整体卫浴系统、整体厨房系统和厨卫设备管线系统。
2.0.10设备部品体系、
主要包含管井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
2.0.11 整体卫浴
整体卫浴是由工业化生产的具有淋浴、盆浴、洗漱、便溺四大功能或这些功能之间的任意组合的部品。
是由一体化防水底盘或浴缸和防水底盘组合、一体化洗面盆或洗面台组合、壁板、顶板构成的整体框架,配上各种功能洁具形成的独立卫生单元。
2.0.12整体厨房
由结构(底板、顶板、壁板、门)、厨柜家具(厨柜及填充件、各式挂件)、厨房设备(冰箱、微波炉、电烤箱、抽油烟机、燃气灶具、消毒柜、洗碗机、水盆、垃圾粉碎器等)、厨房设施(给水排水、电气管线与设备等)进行系统搭配而组成的一种新型厨房形式。
2.0.13干法施工
是指以非湿作业施工工艺为主,在现场对工厂化生产的材料和构配件实现部品集成的施工方法。
2.0.14管线分离
建筑结构体中不预埋建筑内装体的设备管线,将建筑内装体的设备管线与建筑结构体相分离的方式。
3设计基本规定
3.0.1设计深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规定。
3.0.2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398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3.0.3设计应采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装修设计、BIM技术应用等设计环节,并符合规定的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的设计深度。
3.0.4设计应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
3.0.5设计应包括全装修设计,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设计。
3.0.6结构应保证构件的连续性和整体稳定性,预制构件应符合连接构造简单、安全、可靠,满足结构承载力、施工安装便捷等要求。
3.0.7设计鼓励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设计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0.8建筑应满足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耐久性能等要求,并应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部品部件。
3.0.9设计应进行装配率评价:
1方案阶段,应进行装配率的预评价;
2初步阶段、施工图阶段,应以设计文件进行装配率的评价;
3装配率的评价按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进行计算。
4方案设计深度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方案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应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专项内容。
4.2设计说明书
4.2.1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等。
4.2.2设计依据:
1相关部门对项目装配率的要求;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4.2.3编制技术策划的说明,并满足以下要求:
1给出适合本项目的技术配置表(见表4.2.3);
表4.2.3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技术配置表
阶段
技术配置选项
本项目实施情况
标准化设计
标准化模块、多样化组合
模数协调
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预制复合保温外墙板
预制内墙
叠合楼板
预制女儿墙
预制楼梯
叠合阳台
预制空调板
预制外墙挂墙板
反打面砖饰面
整体装配外墙
无外架施工
装配构件比例
一体化装修
整体厨房
整体卫生间
干式采暖地板
信息化管理
BIM策划与应用
绿色建筑
绿色星级标准
2简述相关任务书中对项目的装配要求,包括采用装配式的建筑面积和单体预制装配率;
3说明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的分布情况以及所采用的装配式结构体系;
4设计宜进行装配式专项设计“技术策划”,以确保所设计预制构件型式在当地具备生产能力,构件满足当地运输和吊装水平,其深度应符合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
4.2.4应编制总体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
1装配化施工对总平面设计的要求;
2对可提供堆放预制构件的场地情况的要求。
4.2.5应编制建筑单体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
1模数协调,给出装配式剪力墙建筑适用的模数数列,门窗洞口适用的尺寸范围;
2住宅套型应给出标准模块、可变模块、核心筒模块、厨房、卫生间标准化设计说明及多样化组合说明;
3立面标准化、多样化说明;
4注明精装部位及定位尺寸说明;
5装配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有关装配率的要求。
4.2.6应编制结构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
1地上层数、总高、装配剪力墙结构体系、结构的抗震等级、预制构件类别、预制构件比例、装配式结构设计的主要技术措施等;
2装配式剪力墙结构构件种类、布置及连接方式、连接材料的简要说明、钢筋保护层等。
4.2.7应编制给排水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
1简述工程概况,说明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的给排水管线分布情况;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3给排水各个系统的简述;
4装配式相关的设计范围。
4.2.8应编制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
1简述工程概况,明确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的供暖通风空调设备分布情况;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3冷热源的选择参数,采暖、空调的系统形式,控制方法的基本要求;
4说明暖通管道、风口及附件等的设置与预制构件的关系及处理原则。
4.2.9应编制电气设计说明,并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应说明采用装配式技术各建筑单体中的电气设备分布情况;
2设计依据中应列出本专业须遵守的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建筑相应的规范与标准;
3应说明电气预埋箱体、管线设备与预制构件的关系及处理原则以及其在预制构件装配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3设计图纸
4.3.1建筑设计图纸:
1平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预制夹心外墙板、预制内墙板、围护墙体、楼梯、阳台等)位置;
2立面图中应绘制预制装配式构件板块的立面示意;
3标准层中应给出预制构件组合分析图;
4剖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位置。
5初步设计深度规定
5.1一般规定
5.1.1初步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应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专项内容。
5.2建筑
5.2.1设计说明书:
1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3简述设计任务书中对项目的装配要求(包括采用装配式的建筑面积和装配率)、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特点和定位;
4说明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单体的分布情况以及单体中预制构件的使用情况;
5各装配式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统计;
6外立面采用预制外墙,应注明预制外墙外饰面做法,如预制外墙反打面砖、反打石材、涂料等;
7给出适合本项目的技术配置表(见表5.2.1);
表5.2.1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技术配置表
阶段
技术配置选项
本项目实施情况
标准化设计
标准化模块、多样化组合
模数协调
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预制复合保温外墙板
预制内墙
叠合楼板
预制女儿墙
预制楼梯
叠合阳台
预制空调板
预制外挂墙板
反打面砖饰面
整体装配外墙
无外架施工
装配构件比例
一体化装修
整体厨房
整体卫生间
干式采暖地板
信息化管理
BIM策划与应用
绿色建筑
绿色星级标准
8给出预制装配率,应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有关装配率的要求。
5.2.2设计图纸:
1平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预制夹芯外墙板、预制内墙板、围护墙体、楼梯、阳台等)位置等;
2立面图中应绘制预制装配式构件板块的立面示意;
3剖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位置;
4节点详图应给出预制装配式构件拼接处防水、保温、隔声、防火等构造详图。
5.3结构
5.3.1设计说明书:
1工程概况:
装配式结构预制范围及构件类型、节点连接方式和装配构件比例;
2主要荷载取值:
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的外叶墙板自重荷载;
3结构设计:
1)采用预制装配技术的楼层以及每层预制构件布置说明;
2)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相关说明,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筋保护层等;
3)受力构件和非受力构件等所有装配式结构构件典型连接方式;
4)使用的主要结构材料及其预制构件连接材料等。
5.3.2设计图纸:
1结构平面布置图应注明预制构件示意、拆分定位及规格尺寸;
2应给出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及连接示意图、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连接详图、预制构件间连接详图。
5.3.3计算书应有荷载统计、结构整体计算、装配构件比例的计算等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
5.4给水排水
5.4.1设计说明书:
1工程项目位置、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
2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给水排水管线分布;
3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4水源情况简述;各个系统(给水、排水、热水等)情况、消防系统简述;
5应明确给排水专业的管道、管件及附件等在预制构件中的敷设方式及处理原则,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管线等布置的设计原则;
6其他的与装配式相关的设计要求。
5.4.2设计图纸:
1图纸应包含首层及标准层上各个系统的流程示意图,简单工程可仅出具流程图,所有图纸中均应注明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套管、管道布置的原则;
2主要设备器材表应列出包含整体厨、卫等主要设备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等;
3计算书应给出各个系统的水量。
5.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5.1设计说明书:
1工程项目位置、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
2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分布;
3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4应给出设计计算参数、冷热源冷热源相关参数、各系统(采暖、空调、通风、防排烟等)要求;
5应给出管材规格与接口要求及其敷设方式和施工要求,管材材质及接口方式、预留孔洞、沟槽做法,预埋套管、管道安装方式等要求;
6其他的与装配式相关的设计要求。
5.5.2设计图纸:
1图纸应包含首层及标准层图上各个系统的流程示意图,简单工程可仅出具流程图,所有图纸应注明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套管、管道布置的原则;
2主要设备器材表应列出主要暖通设备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等;
3计算书应给出对于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热负荷、冷负荷、风量、空调冷热水量、冷却水量及主要设备的选择的内容,并做初步计算。
5.6建筑电气
5.6.1设计文件应包括:
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等内容。
5.6.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
应说明建筑的建设地点、自然环境、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说明各建筑单体分布及所采用的装配结构体系;
2)设计所执行的相关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3)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4)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设计原则:
1)明确电气设备、管线及附件等在预制构件或装饰墙面内的敷设方式及处理原则;
2)概述电气专业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及预埋管线等设计原则;
3防雷:
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引下线的设置方式,确保有效接地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建筑物外部金属物件与预制构件的连接方式等要求。
5.6.3设计图纸:
1电气总平面图应标注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的范围及其位置(当仅单体设计时,此项无要求);
2平面图:
1)应绘制计量表箱、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线箱及其他箱体等电气设备布置平面图;
2)应在平面图中标注装配与非装配区域。
6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6.1一般规定
6.1.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有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说明,包括各专业相关主要内容。
6.1.2全装修设计深度规定见本规定第8章内容,预制构件拆分设计深度规定见本规定第10章内容。
6.2建筑
6.2.1设计说明书:
1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2工程概况中应给出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总建筑面积、装配式建筑所占比例、各单体装配构件比例、项目主要特征等内容;
3给出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技术配置表(见表6.2.1);
表6.2.1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技术配置表
阶段
技术配置选项
本项目实施情况
标准化设计
标准化模块、多样化组合
模数协调
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预制复合保温外墙板
预制内墙
叠合楼板
预制女儿墙
预制楼梯
叠合阳台
预制空调板
预制外挂墙板
反打面砖饰面
整体装配外墙
无外架施工
装配构件比例
一体化装修
整体厨房
整体卫生间
干式采暖地板
信息化管理
BIM策划与应用
绿色建筑
绿色星级标准
4总平面设计中应给出外部运输条件、内部运输条件、构件存放及构件吊装条件等内容;
5应依据标准化要求进行集成设计,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标准化设计应给出模数协调尺寸,连接节点标准化设计参数,预制构件种类数量及每种构件占同类构件总数比例,建筑部品标准化设计参数等;
2)装配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有关装配率的要求;
3)建筑构件、部品装配构件比例;
4)建筑集成技术设计;
5)全装修设计;
6)信息化技术应用;
7)预制构件设计,包括预制剪力墙、叠合楼板、预制楼梯和叠合阳台等。
6.2.2设计图纸:
1平面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预制夹心外墙板、预制内墙板、围护墙体、楼梯、阳台等)位置,标示预制装配式构件的墙板划分位置,宜标注构件截面尺寸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宜绘制预制构件大样图,宜绘制预制装配式构件与主体现浇部分的平面构造做法;
2立面图应标明预制构件或成品部件按照建筑制图标准规定的不同图例示意,并在建筑立面反映出预制构件的分块拼缝,包括拼缝分布位置及宽度等;
3剖面图应应采用不同图例注明的预制装配式构件位置;
4墙身大样详图、平面放大详图,应表达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之间、预制构件之间水平、竖向构造关系,表达构件连接、预埋件、防水层、保温层等交接关系和构造做法。
6.3结构
6.3.1设计说明书:
1对于关键的说明应在相应的结构平面图及详图中注明;
2工程概况中采用装配式构件布置情况;
3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4图纸说明中预制构件种类、常用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
5主要荷载(作用)取值中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震作用调整系数、预制构件的施工荷载等;
6主要结构材料中连接材料种类(包括连接套筒型号、浆锚金属波纹管、水泥基灌浆料性能指标、螺栓规格、螺柱所用材料、接缝所用材料、接缝密封材料及其他连接方式所用材料等);
7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预留孔洞的统一要求(如补强加固要求),各类预埋件的统一要求。
6.3.2设计图纸:
1在平面图中区分现浇结构及预制结构,并绘出预制结构构件的位置及定位尺寸与构件组合平面图;
2注明预制板的跨度方向、板号、数量及板顶标高,标出预留洞大小及位置,预制梁的位置、型号和梁顶标高;
3绘出竖向预制构件的平面布置图,竖向构件的现浇部分与预制部分的构件布置定位图;
4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连接详图,包括连接节点要求、连接详图等。
6.3.3结构计算书:
1采用装配式剪力墙结构的相关系数调整计算,应给出装配式剪力墙结构预制率的计算、连接接缝计算、无支撑叠合构件两阶段验算、夹心保温板连接计算;
2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时,内外叶墙板拉结件的构造应符合其产品说明的要求,当采用没有定型的新型连接件时,应有结构计算书或结构试验验证资料;
3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连接节点、拼缝计算。
6.4给水排水
6.4.1设计说明书:
1工程项目位置、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
2说明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给水排水管线分布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分布情况和采用的装配结构体系;
3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4应给出主要的技术指标(如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各给水系统的设计流量、设计压力,最高日生活污水排水量,雨水暴雨强度公式及排水设计重现期、设计雨水流量,设计小时耗热量、热水用水量、循环冷却水量及补水量,各消防系统的设计参数、消防用水量及消防总用水量等);主要设备、器材、管材,阀门等的选型;说明管道敷设、设备、管道基础,管道支吊架及支座(滑动、固定),管道、设备的防腐蚀、防冻和防结露、保温,管道、设备的试压和冲洗等;
5应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给排水专项内容:
对预埋在建筑预制墙及现浇墙内的预留孔洞、沟槽及管线等要有做法标注及详细定位;预埋管、线、孔洞、沟槽间的连接做法;墙内预留及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保证排水管的坡向及坡度等);
6其他的与装配式相关的设计要求,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应以设计说明表述。
6.4.2设计图纸:
1应绘出与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内容包括主要轴线编号、房间名称、用水点位置,注明各种管道系统编号(或图例);
2装配式建筑在预制构件布置图中注明在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套管、管道的部位,并说明装配式建筑管道接口要求包括管道的定位尺寸、标高及管径;
3系统图应注明在预制构件中预埋的管道尺寸及其位置;
4结构设计详图中预留孔洞、沟槽,预埋套管及管道等复杂的安装节点应给出结构详图,至少应给出剖面图等详图;
5设备及主要材料表中应给出使用的设备、主要材料、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等;
6计算书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计算。
6.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6.5.1设计说明书:
1工程项目位置、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
2说明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中供暖通风等空气调节设备分布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分布情况;
3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
4热源、冷源设置情况应给出热媒、冷媒及冷却水参数;供暖热负荷、折合耗热量指标及系统总阻力;空调冷热负荷、折合冷热量指标;采暖空调系统的论述等内容;
5通风系统形式应给出通风量或换气次数,通风系统风量平衡等内容;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风量确定、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6.5.2设计图纸:
1供暖平面应绘出散热器(分水器)位置,并注明片数或长度(环路数、管间距),供暖干管及立管位置、编号,管道的阀门、放气、泄水、固定支架、伸缩器、入口装置、减压装置、疏水器、管沟及检查孔位置,注明管道管径及标高;
2通风、空调、防排烟风道平面应用双线绘出风道,标注风道尺寸(圆形风道标注管径、矩形风道标注“宽×高”)、主要风道定位尺寸,标高及风口尺寸、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标注风口设计风量(当区域内各风口设计风量相同时也可按区域标注设计风量);
3注明在预制构件包含预制墙、梁、楼板中预留孔洞、沟槽,套管、百叶、预埋件等的定位尺寸、标高及大小;
4当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应绘制系统透视图,比例宜与平面图一致,按45°轴测投影绘制,多层、高层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绘制供暖立管图并编号,上述图纸应注明管径、坡度、标高、散热器(分水器)型号和数量;
5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中的预制构件应包含预制墙、梁、楼板中预留孔洞、预埋件、套管等的定位尺寸、标高及大小,明确风管、线、孔洞、沟槽间的连接做法,墙内预留暖通空调设备时的隔声及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