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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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9篇

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位(____)村的土地,卖给甲方(____)使用,,双方达成具体协商如下:

一.:

乙方本着自愿购买甲方土地原则,购买其土地位于,面积共平方米,约亩。

二:

.期限为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费按每亩元计算,总额为,

支付方式为1:

一次性:

2:

分期:

四: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____;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平方米(小写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平方米(小写____平方米)。

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通,即通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通,即通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

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付款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付款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付款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付款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

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____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____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

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___%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___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

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

电报:

__________电报:

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填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组面积约余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叁拾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甲方将以上土地出租给乙方用做养殖、种植、农产品深加工,不能改变用途。

土地所有权必须归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四、承包租用金交付方式

1、以上土地的承包租用金为每年每亩耕地为荒坡为元,承包所有土地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在承包租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付款,乙方必须在每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甲方一年土地租用金。

若逾期两个月无兑现租金,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3、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随意变更土地承包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无偿提供给乙方现有的道路

3、保障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尽力保护乙方生产环境和日常生产关系的协调。

5、在租赁期间如国家征用此地,乙方所建附属物及损失的赔偿金归乙方所用。

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所有,此时甲方无条件退还剩余期限的租金。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对该项目有优惠政策,由乙方享用。

2、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与承包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3、要保护好自然环境,搞好水土保持。

4、在生产经营期内,如对空气、水源造成污染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生产过程中,需要工人时,在同行条件下,乙方应优先使用甲方的劳动力。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严格按合同办事,不得违约,如有违约造成损失,有违约方负全部责任,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务必遵守,若有违约,违约金为租金的__%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一份。

附:

土地平面图(注土地平面图可有甲乙双方协定提供,该合同为租用合同,主要经营种养殖业项目)

发包人群众代表签字:

发包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为了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根据国家土地承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愿意将自家位于的稻田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____年,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面积为亩。

二、承包费共计____元,一次性付款。

三、承包土地界限:

上至;下至;左至;右至

四、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的土地界线必须属实,地界模糊产生的矛盾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如由此造成乙方的投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在年内赔偿。

2、协议签署后,甲方不能以增加租金等种.种理由收回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土地。

如甲方强行收回土地,甲方负责在____个月内赔偿乙方的投资和效益损失。

五、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可以种植、养殖及加工各种原料和产品,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行为。

2、在承包期内,乙方及其子女享有财产继承权和经营转让权。

六、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六)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___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

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计价。

以后每三年递增___%。

五、缴交租金时间:

每年的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

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____%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

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

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

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

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

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七)

甲方:

(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

乙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____块,详细为:

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

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元,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

每____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

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

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____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____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____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

签定日期:

__________

农村私人土地买卖合同范本(八)

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县____乡(镇)村____村民____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承包价格:

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

(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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