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监理实施细则.docx
《市政道路监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政道路监理实施细则.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政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湖北红安新型产业园觅儿老街
市政道路工程
监
理
细
则
2016年3月1日
旧路面打裂压稳监理细则.................................................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一、概述:
工程名称:
湖北红安新型产业园觅儿老街市政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红安觅儿老街
1、建设主体单位:
建设单位:
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湖北百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红安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
本次道路设计为觅儿老街湖北红安新型产业园西部,本次设计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583.903,设计路线全长1583.903m,根据建设要求,道路施工终点桩号K1+326.179,道路施工路线全长1326.179m
2、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等。
3、本次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后保修阶段。
二、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
城市支路
2、设计车速:
30km/h
3、设计荷载:
道路:
Bzz—100KN
4、路面结构设计年限:
10年
5、抗震要求: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ɡ
6、车行道路床顶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30Mpa
人行道路床顶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20Mpa
7、工后沉降:
一般路段≤30cm
8、雨水排水设计重现期:
2年
三、平面设计
本次设计所用地形图由甲方提供,道路平面设计按照现有道路中线进行平面布置,图中坐标系统采用1954北京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等高距为1米。
K0+000-K0+500段道路红线14m,K0+520-K1+583.903段道路红线12m,K0+500-K0+520段为渐变段,本次设计路线全长1583.903
本工程道路设计范围设六处平曲线,半径分别为500m、300m、220m、500m、70m、300m。
道路沿线有附近村庄出入口,在道路施工边线上,与现有道路顺接。
根据路面破损情况,对K0+740-K0+850路面挖除重建,开挖路段长110m。
其余路段车行道进行沥青加铺。
四、纵断面设计
道路纵断面设计以测量提供的现状高程为基础,加铺路段以现状高程加26cm作为设计高程。
纵坡在满足路面排水及规范要求前提下,保证行车舒适,同时尽量减少填方量
五、横断面设计
1、道路的横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道路横断面宽度分为二种,分别为14m、12m。
2、2.5m(人行道)+9m(车行道)+2.5m(人行道)=14.0m
3、2.5m(人行道)+7m(车行道)+2.5m(人行道)=12.0m
人行道的基本宽度按2.5米设计,结合两侧建(构)筑物的实际情况施工到建(构)筑物边角。
4、车行道:
采用1.5%的直线路拱横坡,坡向路外;
人行道:
采用直线路拱形式,横坡度为2.0%,坡向车行道。
人行道坡度原则上采用2.0%,坡向车行道,对于人行道高程高于现状建筑物地坪的地段可适当放缓横坡,但不得小于0.8%。
5、超高方式:
根据规范要求,对平区线半径为220m、70m的路段设置超高,超高缓和段长度为10.5m,超高渐变率1/50,超高横坡度为1.5%。
六、路基设计
1、基底原地面处理:
表层耕土、素填土结构松散,空隙度变化大,成分不均一,力学强度不均匀,不能作为路基持力层使用。
基底原地面横坡>1:
5时或纵坡>12%时(水塘、沟渠两端),原地面应开挖为台阶状,台阶高度0.6m,宽度2-5m。
2、路基高度:
路基设计最小填土高度不小于路床处于中湿状态的临界高度。
3、路基填料宜选用有一定级配的碎、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
高液限粘土、膨胀土、粉性土、耕植土、淤泥和杂填土等禁止用于填筑路基。
路基填筑材料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工程范围内的挖方土源。
4、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
优良土质应填在上层。
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5、人行道的路床顶面土基回弹模量应≥30Mpa。
车行道的路床顶面容许回弹弯沉值不大于300(0.01mm),测量车为解放100。
人行道的路床顶面土基回弹模量应≥20Mpa。
6、边坡设计主要考虑路基稳定、节约用地,根据地质、岩土性质等条件合理选择边坡率。
1)填方路基:
一般填方路基边坡采用1:
1.5。
2)挖方路基:
一般土质路堑边坡坡率取为1:
1.0。
七、路基排水
1、施工期间应有效排除降水和附近地带流入路基的地面水及施工用水。
2、路基施工排水必须合理安排临时排水路线,充分利用沿线已有排水措施,将水引入沟渠中。
3、路基施工中,若地下水影响路基稳定时,应根据情况采取适当降水措施予以疏导处理。
4、道路两侧临时边沟水可根据现场情况将边沟水引出路基范围外排放,或就近接入道路两侧雨水井及河道。
5、道路两侧均要开发,地块排水通过道路下的雨污水管线排放,如两侧地块短期内不开发,为解决两侧地块临时排水问题,需在低洼处设置临时涵洞。
涵洞位置由业主根据实际需要现场确定,并注意将上游雨水汇入涵洞,下游应疏通现状沟,或修建排水明沟,保证水流排放通畅。
八、路面设计
1)新建车行道路面结构(K0+740-K0+850段)
3cm厚细粒式沥青砼AC-13C
5cm厚细粒式沥青砼AC-20C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
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
94)
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
95)
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5:
95.4)
30cm厚石渣垫层
新建车行道路面结构总厚度:
92cm
2)原有砼路面加铺沥青路面结构如下:
3cm厚细粒式沥青砼AC-13C
5cm厚细粒式沥青砼AC-20C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
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
94)
原有砼路面打裂压稳处理
原有砼路面加铺沥青结构总厚度:
26cm
3)人行道路面结构
5cmC30拉丝砖(20×25×5cm)
3cmM10水泥砂浆
15mC15砼基础
人行道路面结构总厚度:
23cm
1、级配砂砾石下基层:
砂石的级配应符合规范要求,液限小于28%,塑性指数小于9。
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mm。
石料压碎值不大于30%。
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要求不低于96%,回弹模量≥170Mpa。
2、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
碎石应干净,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2%,碎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要求有较好的级配.石料压碎值不大于30%。
细集料有机质含量不大于2%。
水泥含量指水泥与干碎石之间的重量百分比,所用水泥宜选用终凝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水泥,标号可采用32.5号。
施工中应控制好含水量,必须集中拌合均匀、碾压密实,并根据施工时的天气情况做好保湿养生工作,养生7天后方可施工面层。
机动车道水泥稳定碎石层应分两层施工。
要求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不低于98%,劈裂强度>0.4Mpa,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3.5Mpa。
3、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
(1)沥青面层采用复合面层,各层应连续施工。
(2)沥青应采用符合现行“道路石油沥青技术标准”要求的沥青,其基质沥青标号采用A—70。
表面层沥青混凝土采用SBS改性沥青,改性沥青采用I—D型SBS改性沥青,SBS用量为4%~5%。
粗集料:
采用符合“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的集料。
细集料:
采用符合“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质量要求”的集料。
含泥量必须小于3%。
矿粉:
采用符合“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要求”的矿粉。
砂及石屑:
采用符合“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规格”的材料。
(3)面层施工前,应在沥青面层与水泥稳定碎石之间喷洒透层油。
透层油宜紧接在基层碾压成型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硬化的情况下喷洒。
透层油应渗透入基层深度不小于5mm。
(4)沥青混凝土各层之间应喷洒粘层油。
其品种和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水泥稳定层上应设置乳化沥青稀浆下封层。
(6)表面层抗滑技术指标为:
横向力系数SFC60>50,构造深度TD>0.50mm。
(7)沥青混凝土的压实度要求不低于实验室标准密实度的97%。
(8)沥青混凝土施工应严格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标准》(JTGF40-2004)执行。
十、施工验收
施工中各分项、分部及单项工程均应采用《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或当地质检部门指定的标准)及时检查验收。
上到工序、分部工程未按有关标准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相关分部工程的施工。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各现行相关规范及规定执行。
行车道结构层
上面层AC-13C
下面层AC-20C
水泥稳定碎石6:
94、5:
95/4.5:
95.5
石渣底基层
土基
厚度(cm)
3
5
18、18、18
30
弯沉值(1/100mm)
28.4
32.7
39.8、58.0、120
220
300
十一、交通标线
1、该范围内道路中设有车行道分界线、人行横道线、停止线、导向箭头、网状线等交通标线。
标线的颜色、形状、尺寸、间距等按GB5768—2009选用,后附大样图。
标线除导向箭头采用标线带施划外,其他都采用热熔涂料标线施划。
第二章、监理依据
一、国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
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I—2008
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5、《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56—2006
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TT89—2001
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TT/T82—99
8、《通讯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5103—2003
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全规范》GB50194—93
以及国家行业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等。
三、业主提供的正式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依据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四、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五、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协议(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咨询报告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
六、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有关的建设管理规定。
七、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
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九、经监理及业主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十、业主的有关要求。
第三章、监理范围及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对银杏大道的全部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办理完工程《竣工移交证书》止,同时,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单位本项目的未完成工作及缺陷调查、缺陷补修工作的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
(1)施工质量控制
(2)施工进度控制
(3)工程投资控制
(4)施工安全管理
(5)合同管理
(6)信息管理
(7)组织协调
同时依据合同条款,做好业主、设计、施工承包等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监理工作目标
1、工期目标: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00天(已开工令为准)。
2、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工程承包合同造价500万元,不包括工程变更费用。
3、工程质量目标控制: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4、施工验收:
施工中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均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008)。
及“监理依据”中相关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第四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细则
1、熟悉合同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差漏监理工程师经与施工单位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在图纸会审上提出并作好笔记。
2、认真和承包商调查施工现场有无障碍物地下管线等障碍施工情况。
3、现场复查施工放线,坐标、高程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对高程、坐标应做好标记,并作好复测记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机构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施工单位如有更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5、审查承包商进场机具的功能规格、完好率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情况。
6、审查承包方的各种专项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环保专项方案、沟槽开挖专项方案。
7、审查承包方安全环保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落实情况。
8、检查承包方“五牌一图”,企业标牌、办公室布置和办公设备、人员的配备情况。
9、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各项证件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手续。
10、审查开工报告和各种建材的报审情况。
11、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发布开工令。
第五章、施工阶段监理细则
一、监理方法
控制是指建设工程监理重要活动,监理人员按目标计划来衡量所取得的成果,纠正所发生的偏差,是目标和计划得以实现,对整过施工过程进行主动控制,必须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预见性,进行事前控制,防范于未然,把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动态,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随时对项目各计划目标,工程进度投资和质量指标,进行计划与实际值的比较,一但发生达不到目标,就要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措施及时纠偏。
一般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若整改不力,劝说无效,可签发书面通知,必要时在请示建设单位同意后下发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准许下道工序施工。
1、严字当头,一丝不苟,为确保工程质量对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要求,按有关规定办事,坚决做到不合格的工程材料不认可,未经指定的中心试验室检验合格的混凝土配合比不准用,前到工序不合格后道工序不准进行,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不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计量不付款,不合规格的报表不签收。
2、严格监督,热情服务,经常深入工地对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要进行全过程现场旁站监理。
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内都有监理人员工作时间之外如施工单位应紧急工作需要,随请随到。
认真审核填报的各种报表资料,向施工单位发的工作指令工程变更令,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支付报表等更应严肃审慎,做到有理有据。
3、耐心帮助实现目标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是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标准,质量进度费用建成本项目各自所处的位置不同,肩负的责任和利益不同,难免会出现看法不一致之处,这就需要监理人员耐心的解释,使施工单位尽快适应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大家有共同的语言统一按规范实现建设工程目标。
4、协调关系,合作共事:
十分重要,监理机构同时又是建设单位施工管理代表,一切行动都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也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对三大控制起到保证作用和协调作用,监理机构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对各方的意见和利益又要起沟通作用,站在公正的立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合作共事,以便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二、监理手段
1、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本工程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2、旁站
旁站是监理人员主要是现场监督检查。
旁站就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跟班检查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活动,发现事故的苗头应尽早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监理日志和监理旁站记录,掌握最原始的第一手资料,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提供重要依据。
3、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和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活动。
4、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和检测的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5、指令文件
指令文件也是监理的一个手段,如质量问题监理通知单,协调会议备忘录,工地会议纪要等,用以指出施工中各种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整改。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指令均应有文件记载,并作为主要的技术资料存档,使各项事情处理都有根有据,对工程三控制和管理不可缺少的手段。
6、旁站监理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和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活动。
(1)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如:
高程坐标复测,沟槽开挖支护,验槽,,雨污水管道安装,垫层混凝土浇筑,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闭水试验,管道回填,路基软基处理,路基填筑,级配砂砾石下基层填筑,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填筑,压实度弯沉检测,沥青混凝土下面层,SBS改性沥青上面层,管涵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管涵安装,路灯的灯座钢筋混凝土,通讯管网,雨水口,人行道及附属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2)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要求施工单位书面通知监理部,监理部安排监理人员事实旁站监理。
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全过程旁站,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记录
(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其他应急措施。
(4)旁站过程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及时的完善旁站记录,谁旁站,谁记录,谁负责,并由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签字。
(5)旁站建立记录提供给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
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
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质量预控为重点,以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依据,以工序控制为基本,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督促承包商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督促承包单位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其承包资格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不准承接施工、供货。
(4)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严格要求承包商执行材料试验、施工试验及设备检验制度。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不准下道工序施工。
(6)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7)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应以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2、工程质量的控制方法及手段
(1)质量控制要以预防为主。
(2)按监理规划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采取必要的审查、质量与试验、检查、观察、分析和报告等手续、以验证施工质量。
①审核。
按监理的程序办事,在分部。
分项工程动工前监理工程师要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得不到监理的批准,承包单位不得开工;
②量测和试验。
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及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和试验。
③现场检查监督。
监理工程师对应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施工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应跟踪检查质量问题的纠正过程;应对某些质量控制点的施工全过程或关键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检测;
④分析和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收集、整理各种有关的质量记录,采用数理统计分析的方法,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建设单位报告。
(4)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以工序质量保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单位工程质量。
(6)严格执行工程材料复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7)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及不称职的承包单位人员建议予以解除合同或撤换。
(8)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手段
①下达监理指令,承包单位应积极执行;
②拒绝签认。
拒绝签认的材料构配件,承包单位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对未签认的不合格工序,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③拒绝支付。
对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材料款及工程支付证书;
④建议撤换。
发现承包商的人员工作不称职,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撤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⑤下令停工。
当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停工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返工。
3、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要熟悉和掌握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2)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
(3)施工现场的检验验收
(4)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
①项目监理部应组织人员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调查核实,将调查核实结果及项目监理部意见书面通知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
②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
①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
构配件。
半成品,每批进场时必须有正式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如不具备或有疑问时应补充作质量检验手续;有的材料(如水泥、钢材、焊条、砖、砂、石、预制构件,砼外加剂等)应提交复试合格证书,方可用于工程。
②对于新型材料、新产品,应对其技术性以及可靠性专门考察与测定并应有法定单位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③对于重要的材料、半成品(如商品砼)、构配件(如预制钢筋砼构件)、重要设备,要对其生产制造厂家进行其生产流程及产品质量质量订货前必须进行可靠性考察、认定与评审。
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参与订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6)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控制
①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机械设备(如砼搅拌机、振捣器、打夯机等)应在现场审查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其性能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
(7)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①项目监理部可规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项编报专项施工方案,经核准后监督其执行。
(8)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其他措施
①严格审查与核准工地试验室,考核其资质、设备仪器,建立定期、不定期考核制度。
②要求承包单位提出材料试验、施工试验、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③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予以审核,并监督其执行。
④向承包单位说明关于各种工程质量报表的填写方法与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⑤定制旁站监理计划
4、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
(1)制定现场巡视检查制度,对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及时改正,必要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要求承包单位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施工旁站监理:
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3)工程预检、隐蔽验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①预检、隐蔽验收均应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核实,合格则签署记录文件,如不合格应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在报验。
②分项工程验收应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报验,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实,合格后予以签认;如不合格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报验。
经返工、返修合格后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③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验收单位签署验收结论。
④地基与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阶段性验收,建设单位、地勘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