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K数据分析K管理办法试行工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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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K数据分析K管理办法试行工务
哈尔滨铁路局工务机械段文件
哈工机[2014]77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轨道车运行
控制设备(GYK)运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车间:
现将《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运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工务机械段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
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GYK)运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进一步完善我段自轮运转设备运行安全,强化对自轮运转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运监数据转储分析功能,确保行车安全,建立长期有效的考核机制,依据“哈铁电(2012)601号文件《哈尔滨铁路局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运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运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GYK控制模式设定、运行揭示编制、运用、转储分析、信息考核等管理。
规定了相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要求。
从事GYK运用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使用车间均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第3条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的轨道车、具有自运转能力且作为本务机的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设备(以下简称轨道车)必须安装GYK。
第4条GYK是用于防止轨道车冒进信号、运行超速和其他安全事故的重要行车设备,是轨道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5条GYK包括装设于轨道车上的主机、人机交互界面(DMI)、机车信号接收线圈、机车信号机、速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制动装置(电磁阀)、熄火装置、轴温检测、警惕按钮、扬声器、故障隔离装置、无线列调等。
第6条从事GYK专业工作(包括各项装置检测维修、运行揭示文件编制、记录数据分析和专业管理等)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轨道车司机使用GYK前须经过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担当轨道车执乘任务。
第7条段各部门及使用车间应建立日常GYK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和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分析通报GYK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8条成立GYK运用领导组。
组长:
段长
副组长:
主管副段长
成员:
安全科长、设备科长、指挥中心主任、技术科长、教育科长
第9条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职责:
1.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是GYK数据的收集、分析部门。
2.负责制定《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数据分析管理办法》。
3.负责运行揭示数据文件的编辑、核对、审核、发布等工作。
4.负责每日GYK数据的收集、分析。
5.负责提供自轮运转设备的具体位置,协助完成数据换装工作,掌握换装进度和完成情况。
6.负责对GYK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每日上报段交班会。
7.负责GYK运行记录分析软件管理。
8.对GYK数据进行存储、备查。
第10条安全科职责:
1.安全科是GYK运用工作的检查、督导、考核及指导部门。
2.负责制定《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管理办法》。
3.负责GYK运用人员的作业标准和日常使用的现场业务指导。
4.负责对每日的数据分析结果进行核实、深度分析、定性考核。
5.负责GYK操作使用说明书和具体办法的解释。
6.对全段GYK运用情况做好阶段性总结,对下步重点工作提出控制措施。
7.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
8.对GYK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的。
9.制定GYK分析项点和考核标准。
见附件6、附件7。
10.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对GYK运用管理工作的分析、通报。
11.对GYK数据文件分析时,如发现设备故障须通知设备科进行报修。
第11条设备科职责:
1.设备科是GYK的设备管理部门。
2.负责制定《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3.负责GYK及周边设备管理,建立GYK的设备台账,按照20%的比例为使用车间配备相关配件。
4.负责按照故障类别,积极组织厂家及自修人员对设备故障进行修复,负责修后质量验收。
5.负责GYK相关厂家设备软件的更新、维护,同厂家沟通。
6.负责组织GYK维修人员技术培训计划的提报。
7.负责制定换装计划和实施方案,掌握换装进度和完成情况。
8.根据路局有关更新。
改造计划,配合电务部门进行实施。
9.组织召开本单位与对口电务段GYK工作协调会议,协调处理GYK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负责定期开展设备运用质量分析。
第12条教育科职责:
1.教育科是GYK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部门。
2.负责轨道车司机的GYK运用培训工作。
3.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操作人员进行GYK运用考试。
第13条技术科职责:
1.技术科是装有GYK的自轮运转设备的施工生产组织部门。
2.负责组织制定车间GYK作业技术交底的模板,并组织车间落实。
3.负责指导车间向自轮运转设备司机下达施工技术交底。
第14条GYK使用车间职责:
1.车间是运监装置的设备使用部门。
2.车间在向GYK设备使用司机下达技术交底时,对重点工作提前预想,须同时向指挥中心运监台提报。
车间负责对司机组织培训。
3.车间相关的管理人员须经过GYK知识培训和考试。
4.使用车间须建立GYK设备管理台账。
5.发生设备故障时,使用车间须立即向设备科报修,在GYK关闭状态严禁上线运行。
6.配合电务工作人员在指定地点完成芯片换装及故障维修工作。
7.车间相关的管理人员按要求完成GYK数据文件的抽检、分析工作。
8.转储器是载入运行揭示数据文件、转储GYK运行记录数据文件和语音文件的载体,须编号和建档管理。
第三章技术管理
第15条GYK的功能、性能、结构均须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扩充、删减或变更。
第16条设备科应建立每台车的GYK技术履历簿台帐,准确反映设备类型、主要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出厂时间、设备编号和软件版本号,跟踪记载GYK安装使用、技术状态及更换、维修等情况。
轨道车大、中修时,负责按照修程范围进行维修,并按检修情况填写相关记录。
第17条GYK寿命期为6年,为保证GYK的安全性能和可靠运用,设备科按照设备寿命期及时更新设备。
第18条GYK设备须纳入轨道车制造、大修出厂验收范围。
第19条指挥中心应建立运行数据存储和分析系统,对GYK记录的运行数据进行存储,并进行运用分析。
第20条GYK需要加装或改造时,设备科须制定实施细化方案报工务处审核备案,协助完成。
第四章GYK基本数据和控制模式管理
一、GYK基本数据管理
第21条GYK基本数据包括低于轨道车允许速度的线路固定限速、线路里程断链、长大坡道、特殊区段、车站信息数据等少量数据,由电务处监控室根据铁路局公布的线路基础数据资料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直接使用厂家或其他人员发放的软件。
第22条设备科、指挥中心共同制定GYK基本数据换装计划,及时换装,逐台消号。
第23条跨局运用前,设备科须向对口电务段提出轨道出局申请,由电务部门负责与相关局进行GYK数据交接,完成GYK数据换装。
二、GYK控制模式管理
第24条GYK控制模式是GYK控制功能的核心,擅自变更GYK控制模式,按责任事故追究。
第25条GYK控制模式发生变化,安全科制定控制模式换装计划,及时换装,逐台消号。
第五章GYK运用管理
一、控制模式运用
第26条GYK具有正常监控模式、目视行车模式、调车模式、区间作业模式、非正常行车模式等五种基本控制模式。
在运行和作业时,轨道车须正确选用信号制式和监控模式,按规定设置各种限速等行车数据,正确调用线路基本数据,并严格遵照轨道车运用规定操作。
第27条GYK控制模式使用要求如下:
1.正常监控模式用于轨道车的正常运行控制。
GYK根据机车信号信息、速度信息等生成控制曲线,司机依据DMI显示的轨道车运行速度、限制速度、目标速度和目标距离等信息控制轨道车运行。
按轨道车高于允许速度+1km/h报警、+3km/h常用制动、+5km/h紧急制动及熄火控制。
2.目视行车模式是司机控车的控车模式,模式限速值为20km/h。
3.调车模式是GYK进行调车作业的控制模式,模式限速值按牵引40km/h、推进30km/h、连挂5km/h设置。
4.区间作业模式分为五种状态:
区间作业进入、区间作业返回、区间作业防碰、区间作业编组、5km/h连挂。
(1)区间作业进入:
用于轨道车进入封锁区间进行区间作业的控车模式。
(2)区间作业返回:
用于轨道车区间作业完毕返回车站的控车模式。
(3)区间作业防碰:
用于轨道车在设定的作业起点和终点公里标范围内的控车模式。
(4)区间作业编组:
用于轨道车区间作业完毕进行编组的控车模式。
按20km/h限速确定模式限速值。
(5)5km/h连挂:
用于轨道车进行车组连挂的控车模式。
按5km/h限速确定模式限速值。
5.非正常行车模式具有地面信号确认﹑路票行车、绿色许可证行车﹑引导进站四种非正常行车状态。
第28条各种控制模式相互转换表
正常监控模式
目视行车模式
调车模式
区间作业模式
非正常行车模式
监控模式
人工
人工
人工
人工
目视行车模式
人工
人工
人工
—
调车模式
人工
人工
人工
—
区间作业模式
人工
人工
人工
—
非正常行车模式
自动
人工
人工
人工
第29条运行途中,遇GYK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掌握速度运行;在自动闭塞区间,GYK发生故障时,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运行至前方站。
第30条运行时,GYK必须全程运转,严禁擅自关机。
二、GYK运行揭示数据管理
第31条指挥中心根据施工计划及调度命令编辑运行揭示数据文件。
编辑完成的运行揭示数据文件必须进行核对,做到“编、核分离”,并使用模拟运行测试设备对运行揭示数据文件进行模拟验证。
第32条运行揭示数据文件经审核并发布,由专人复制到转储器,交由轨道车司机;轨道车司机应对载入GYK的运行揭示数据文件与调度命令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上线运行。
第33条运行揭示数据文件须打印保存,编辑、核对、模拟验证、审核、发布等环节应形成记录并由作业人员签字。
相关记录按日存档,保存期不少于三个月。
第34条遇有无法及时编辑或传送运行揭示数据文件等特殊情况时,由轨道车司机凭书面运行揭示命令或列车调度员命令运行。
轨道车跨局运用时,相关局带道司机须携带运行揭示命令。
三 GYK操作使用管理
第35条安全科根据GYK操作使用手册制定操作提示卡。
第36条轨道车司机应熟悉GYK的基本结构、基本功能和控制模式,。
GYK操作使用手册应做到轨道车司机人手一册,出乘时携带使用,按照GYK操作使用手册规范操作和使用。
第37条轨道车跨局运用时,轨道车司机须按运用线路正确选用线路所属局GYK数据。
第38条轨道车担当补机任务时,应将GYK转为补机状态,担当本务牵引任务时须立即转为本务状态。
第39条遇停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使用绿色许可证、使用引导信号或特定引导信号等非正常行车办法时,轨道车司机必须在取得规定的行车凭证后,方可进行GYK“解锁”相关确认操作。
第40条安全科制定“警惕”键、“解锁”键使用时机的操作提示卡。
必须严格GYK“解锁”操作的管理,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和GYK运行记录数据分析。
发现轨道车司机违章“解锁”,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警惕”键、“解锁”键使用时机的操作提示卡见附件5。
第41条轨道车安装GYK速度传感器的轮对因更换、检修、磨损等原因造成轮径发生变化时,设备科须将轨道车轮径修改情况书面通知对口电务段,电务段须及时修正轮径值。
机车(动车组)轮径修改通知单见附件4
四、运行记录数据管理
第42条GYK产生的轨道车运行记录数据是行车安全分析的重要依据,任何部门和人员均不得破坏。
第43条轨道车运行、施工作业完毕后,由司机使用转储器转储GYK运行记录数据并上传,指挥中心及时进行分析。
运行记录数据必须保证GYK全程运行记录数据文件的完整性。
第44条指挥中心对GYK运行产生的运行记录数据须建立数据库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对具有重要运行信息内容的GYK运行记录数据文件,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年。
第45条安全科应制定GYK运行记录数据分析标准,定期开展行车安全分析,并对GYK运行记录数据分析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46条设备科应建立GYK设备使用质量分析制度,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及时掌握系统运行情况。
轨道车发生的GYK故障情况,轨道车管理车间应将发生故障的时间、地点、现象进行记录,并及时向设备科汇报。
设备科须及时书面(或电子公文)通知对口电务段进行处理。
轨道车车载设备故障信息反馈单见附件2,故障报告表见附件3。
第47条安全科每月应汇总GYK使用情况,并进行通报。
主要内容包括GYK关机、解锁、超速、常用制动、紧急制动、区间作业、自检等情况。
对严重违章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考核、通报。
第48条用于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GYK运行记录数据文件分析及出具报告须由安全科专职分析人员进行。
第49条指挥中心须配备GYK运行记录数据处理和分析专用计算机设备,并应建立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五教育培训及其它
第50条从事GYK管理、运行记录数据分析工作的人员和操作使用GYK的司机需经过相应的GYK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安全科对具有警示、教育作用的GYK操作使用典型事例应深入分析,并汇编成册作为轨道车司机培训资料。
第51条教育科应制定GYK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作业技能。
第52条建立运用、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制定GYK检测计划,及时通报途中设备故障、GYK运行记录数据文件丢失及GYK运用情况等,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53条GYK操作使用手册应依运输条件变化及时补充、修改。
第六章检测维修
第54条GYK维护实行季度检测维修与故障报修相结合的维护制度。
季度检测维修:
每季度电务段检测人员对轨道车GYK进行一次检测。
具体流程如下:
1.设备科、指挥中心负责编制检修测试计划,提前10日将检车计划报对口电务段。
2.电务段工作人员进行检修测试时,使用车间应积极配合,按计划对轨道车GYK进行检修测试,测试合格发放GYK检测合格证,司机妥善保管GYK检测合格证。
合格证见附件1。
故障报修:
轨道车司机发现GYK故障时,故障报修流程如下:
1.轨道车司机报车间核实后将故障及时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书面填写“轨道车车载设备故障信息反馈单”报电务段。
2.电务段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故障维修时,使用车间应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故障处理。
3.轨道车GYK故障修复,由使用车间和电务段共同签字确认后,设备恢复正常使用,并将修复情况通报设备科。
第55条设备科、指挥中心须根据轨道车运用情况,提前制定轨道车半年进行GYK全面检测维修计划,由设备科提前20日将检车计划报对口电务段,确保GYK正常检测维修。
第56条经检测GYK技术状态良好,电务段检测人员须出具“GYK检测合格证”,GYK检测合格证有效期为一个检测周期。
GYK检测合格证应随轨道车全程携带;未取得“GYK检测合格证”的轨道车不得上线运行。
第57条轨道车新配属到段或经委外修理后返段,以及轨道车由长期备用解备后,由设备科负责在轨道车出库48小时前通知对口的电务段,由电务段将GYK调整到运用状态。
第58条GYK互换修理和故障修理的备品应不少于安装数量的20%。
第59条GYK维护或故障处理所需的备品、配件及器材等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因使用不合格产品影响GYK运用质量造成后果的,须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60条GYK质量鉴定工作与轨道车年度质量鉴定计划结合实施。
第七章附则
第61条本管理办法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附件:
1.GYK系统检测合格证
2.GYK故障检修通知单
3.GYK途中故障报告表
4.轨道车轮径修改通知单
5.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解锁、警惕键的使用时机
6.哈尔滨工务机械段GYK记录分析项点
7.哈尔滨工务机械段GYK信息考核标准
附件1:
GYK系统检测合格证(正页)
N:
OXXXXXXXX
测试地点:
年月日
检测情况(电务检测人员填写)
检测周期内运用情况(值乘司机填写)
轨道车型号
日期
设备状态
文件转储
签字
配属段
月日
检测时间
年月日
月日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月日
GYK主机
机车信号机
月日
人机界面单元(DMI)
速度传感器
月日
机车信号接收线圈
警惕按钮
月日
轮径值
扬声器
月日
GYK日期、时钟校准
情况摘要:
常用、紧急试验
Ⅰ室
Ⅱ室
检测人签字
值乘司机签字
使用要求
1、GYK系统检测合格证由电务车载设备检测人员出具,一式二份。
轨道车乘司机携带正页上车、途中换乘时应办理交接;季度检测时轨道车司机交回电务车载设备检测人员;副页由检测单位留存备查。
2、GYK系统检测合格证是经检测轨道车GYK符合规定使用条件的凭证,未取凭证的轨道车不得上线运行。
3、电务车载设备检测人员对GYK系统检测时,在符合规定使用条件的设备名称对应栏目内填写“合格”,未安装使用的设备在对应栏目内填写“未装”。
值乘司机办理交接填写值乘日期及设备交接和文件转储情况。
须说明的事项填写在情况摘要栏。
4、GYK系统检测合格证不得随意涂改;途中丢失由司机应书面说明情况。
5、GYK系统检测合格证规格尺寸为:
13×18.4cm,正页为白底黑字,副页为黄底黑字。
GYK系统检测合格证(副页)
N:
OXXXXXXXX
测试地点:
年月日
检测情况(电务检测人员填写)
检测周期内运用情况(值乘司机填写)
轨道车型号
日期
设备状态
文件转储
签字
配属段
月日
检测时间
年月日
月日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月日
GYK主机
机车信号机
月日
人机界面单元(DMI)
速度传感器
月日
机车信号接收线圈
警惕按钮
月日
轮径值
扬声器
月日
GYK日期、时钟校准
情况摘要:
常用、紧急试验
Ⅰ室
Ⅱ室
检测人签字
值乘司机签字
附件2:
轨道车车载设备故障信息反馈单
配属单位:
轨道车型号:
车号:
设备名称
故 障 情 况
监控主机
显示器状态
日期、时间
限速、实速
管压、轮径
按键、语音
机车信号
机车信号
无线列调
其它故障现象详述:
反馈人
反馈日期
接收人
接收
日期
说明:
此表一式二份,委、承修单位各留一份。
附件3:
铁路局GYK途中故障报告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月日时(公章)
车型
车号
运用单位
司机姓名
故障发生地点
线区间(站)km
发生
日期、时间
故障现象描述
现场处置
情况
设备所属
电务段
设备
型号
生产
厂家
出厂日期
装车日期
最近一次检测日期时间
检测人
故障分析情况
电务部门参加人员:
运用单位参加人员:
结论:
定责:
分析时间:
年月日
对策措施
注:
本表遇GYK途中发生信号故障或使用隔离开关后及时填报,上传至铁路局电务处,保存期不少于1年。
本表规格采用A4幅面。
附件4:
机车(动车组)轮径修改通知单
年第号
__________电务段:
我段______型______号机车(动车组)因(换轮、镟轮、其他原因),第_____轴轮径调整为______毫米,第____轴轮径调整为______毫米。
交付单位交付人(签字):
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
年月日
注:
本表作为数据交接的重要依据由接收方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本通知单采用A4幅面)
附件5
哈尔滨工务机械段“警惕”、“解锁”键使用时机
序号
情况
GYK操作
1
列车超速运行时
禁止使用【警惕】、【解锁】键超速运行
2
遇信号变换时
禁止使用【警惕】、【解锁】键解除色灯限速
3
区段限速时
禁止使用【警惕】、【解锁】键解除限速
4
防溜、警醒功能时
允许使用【警惕】键
5
轴温报警时
允许使用【警惕】键
6
出入库作业时
允许使用【警惕】键
7
区间调车作业时
允许使用【警惕】键
8
信号突变时
确认地面信号,按【警惕】键解除
9
区间作业
区间作业进入时,越过道岔后按【解锁】键解除道岔限速。
区间作业防碰,要越过限速曲线闭口点时,停车按【解锁】键进入“区间作业防碰(目视)
10
侧线进站
黄灯、双黄灯转白灯时,速度20KM/H以下时允许使用【解锁】键,进入“正常监控模式(目视)”行车,禁止使用【出站】键。
(转红黄灯时停车使用【解锁】键),并用【警惕】键维持运行,但不得越过关闭的出站信号
11
正线进站
黄灯转红黄灯时停车使用【解锁】键,进入“正常监控模式(目视)”行车,禁止使用【出站】键。
并用【警惕】键维持运行,但不得越过关闭的出站信号
12
侧线出站
确认地面信号正确后,允许使用【出站】键。
13
非正常行车
按调度命令要求使用【解锁】健,使用路票行车、绿色许可证行车模式时,在站内设置相关参数并且具备发车条件后,先按【解锁】再按【确认】键解锁,GYK解除轨道车在该信号机前的停车控制,控制轨道车以不超过出站道岔的限速出站。
越过道岔后允许解除道岔限速
14
目视行车
确认地面信号按【警惕】键通过
15
信号故障
通过信号机故障,在该信号机前停车等待2分钟并确认前方闭塞分区无列车,按【解锁】进入正常监控(目视)模式行车。
其他信号机故障,停车,与车站联系,待调度允许后,使用【解锁】键通过故障信号机
16
欠压报警
允许使用【警惕】键解除
17
无码股道发车
出站信号机显示进行信号,机车信号显示白灯、单红灯,停车时确认股道无码,机班共同确认具备发车条件,先按【解锁】后按【确认】,并以道岔限速以下速度出站。
注意事项:
1.不得盲目实施解锁操作,司机在使用【解锁】键操作前,必须确认各相关条件具备并符合相应规定。
2.对违章使用【解锁】键的司机,按路局、段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附件6
哈尔滨工务机械段GYK记录分析项点
1.接车分析:
制动机机能试验、信号自检、键盘自检、常用试验、紧急试验、试风试验;编组后制动试验。
2、开车及对标:
数据输入情况、GYK运监对标公里、对标点是否准确、贯通试验;中间站停留时间超过20分钟,进行一次制动机简略实验、是否按规定进行距离校正。
3.进站停车分析:
包括进站速度、停车距离、制动机使用等信息、GYK解锁记录情况。
4.限速分析:
包括运行情况及操纵情况分析,长期慢行和临时慢行是否超速。
5.信号异常分析:
包括异常地段、信号突变、异常情况,发生次数,填写记录。
6.防冒防超分析:
包括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