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等非国有银行在售理财产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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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等非国有银行在售理财产品
光大银行在售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销售起
始日期
销售终
止日期
币种
期限
起购金
额(元)
产品种类
预期年化
收益率
风险
等级
操作
阳光理财季季C计划2012年第一期产品1(投资期3)
2012-08-26
2012-11-25
人民币
单一投资期为3个月
5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3%
低
阳光理财月月C计划2012年第一期产品1(投资期7)
2012-10-26
2012-11-25
人民币
单一投资期为1月
5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1%
低
阳光理财A计划2012年第二十二期产品2
2012-10-30
2012-11-12
美元
半年
8,000.00
保证收益型
1.1%
低
阳光理财A计划2012年第二十二期产品1
2012-10-30
2012-11-12
美元
一年
8,000.00
保证收益型
1.7%
低
阳光理财A计划2012年第二十二期产品4
2012-10-30
2012-11-12
港币
一年
70,000.00
保证收益型
1.7%
低
阳光理财A计划2012年第二十二期产品3
2012-10-30
2012-11-12
欧元
半年
6,000.00
保证收益型
0.8%
低
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第二十二期产品3
2012-11-09
2012-11-15
人民币
44日
1,00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7%
较低
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第二十二期产品1
2012-11-09
2012-11-15
人民币
44日
5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5%
较低
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第二十二期产品2
2012-11-09
2012-11-15
人民币
44日
50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6%
较低
双周盈产品1
--
--
人民币
14日
5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4%
较低
双周盈产品2
--
--
人民币
14日
50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5%
较低
双周盈产品3
--
--
人民币
14日
1,00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6%
较低
双周盈产品4
--
--
人民币
14日
3,00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7%
较低
T计划100-76天
2012-11-09
2012-11-16
人民币
76日
5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5-4.7%
较低
季增利理财产品在售公告(个人)
【2012年11月09日13:
25】
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在售公告(个人)A2
产品名称:
非凡资产管理季增利理财产品
期数
认购期
拟销售规模
拟销售地区
投资周期理财收益起算日
投资周期结束日
理财收益计算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预期收益率为测算收益,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理财资金投向
第052期(电子银行专属)
个人(电子银行专属):
2012-11-12至2012-11-14
2亿
全国
2012-11-15
2013-2-17
94天
个人(电子银行专属):
4.60%
投资资产种类及目标投资比例: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或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投资工具30%-75%,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50%-80%。
以上投资比例可在[-15%,+15%]的区间内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银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信息披露;若客户不接受,银行允许客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第052期
个人(普通):
2012-11-8至2012-11-14
个人(高端):
2012-11-8至2012-11-14
个人(尊享):
2012-11-8至2012-11-14
32亿
全国
2012-11-15
2013-2-17
94天
个人(普通):
4.40%
个人(高端):
4.55%
个人(尊享):
4.70%
投资资产种类及目标投资比例: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或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投资工具30%-75%,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50%-80%。
以上投资比例可在[-15%,+15%]的区间内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银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信息披露;若客户不接受,银行允许客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双月增利理财产品在售公告(个人)
【2012年11月09日13:
29】
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在售公告(个人)A2
产品名称:
非凡资产管理双月增利理财产品
期数
认购期
拟销售规模
拟销售地区
投资周期理财收益起算日
投资周期结束日
理财收益计算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预期收益率为测算收益,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理财资金投向
第048期02款(电子银行专属)
个人(电子银行专属):
2012-11-12至2012-11-14
2亿
全国
2012-11-15
2013-1-15
61天
个人(电子银行专属):
4.50%
投资资产种类及目标投资比例: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或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投资工具30%-75%,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50%-80%。
以上投资比例可在[-15%,+15%]的区间内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银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信息披露;若客户不接受,银行允许客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第048期02款
个人(普通02):
2012-11-12至2012-11-14个人(高端02):
2012-11-12至2012-11-14个人(尊享02):
2012-11-12至2012-11-14
28亿
全国
2012-11-15
2013-1-15
61天
个人(普通02):
4.30%
个人(高端02):
4.45%
个人(尊享02):
4.60%
投资资产种类及目标投资比例: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或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投资工具30%-75%,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50%-80%。
以上投资比例可在[-15%,+15%]的区间内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银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信息披露;若客户不接受,银行允许客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焦点联动系列之黄金表现联动(看涨)理财计划(代码:
104037)
黄金表现联动(看涨)理财计划(104037)
∙
∙收藏
∙
∙评论
∙产品代码:
104037
∙产品类别:
焦点联动系列
∙发售起始日期:
2012-11-0710:
00
∙发售截止日期:
2012-11-1917:
00
∙产品到期日:
2013-02-20
∙预期收益率:
∙投资类型:
浮动收益型
∙风险评级:
谨慎型
分享到:
∙
∙产品概览
∙
∙购买说明
∙
∙产品说明书
∙
∙风险揭示书
∙
∙产品公告
∙
∙产品净值
∙
∙投资报告
∙
∙产品评论
∙
名称
招商银行焦点联动系列之黄金表现联动(看涨)理财计划(代码:
104037)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本金及理财收益
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理财计划直至到期,则招商银行向该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理财收益3.00%(年化)或5.30%(年化)。
投资者理财收益为扣除销售费用后的理财收益。
具体请参见“本金及理财收益”。
理财期限
92天
提前终止权利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认购起点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认购期
2012年11月7日10:
00到2012年11月19日17:
00。
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登记日
2012年11月19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成立日
2012年11月20日。
到期日
2013年2月20日。
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发行规模
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下限1000万元人民币,发行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
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本金及收益支付
本理财计划到期时一次性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
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销售费率
0.30%/年
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收益计算单位
每1万份为1个收益计算单位,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按照舍位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购买方式
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请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认购。
节假日顺延规则
理财计划到期日适用遇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至下一个非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的规则。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平安银行
产品简称
认购期
起息日
到期日
计息天数
认购起点(万元)
参考年化收益率
操作
季添利(保本)252
11/15-11/21
11/22
02/21
91
5
4.10%
购买
灵活添利(保本)250
11/12-11/14
11/15
01/18
64
5
3.80%
购买
组合类(和盈计划)171期
11/09-11/12
11/13
12/13
30
5
4.30%
购买
组合类(和盈计划)172期
11/09-11/12
11/13
01/14
62
5
4.55%
购买
月添利(保本)237
11/09-11/12
11/13
12/14
31
5
3.70%
购买
强债A计划113
11/09-11/14
11/15
03/29
134
5
4.70%
购买
专享灵活添利(非保本)88期
11/09-11/13
11/14
12/31
47
5
4.60%
购买
季添利(保本)240
11/09-11/12
11/13
02/18
97
5
3.90%
购买
组合类(和盈计划)169期
11/08-11/11
11/12
02/06
86
5
4.70%
购买
灵活添利(保本)242
11/08-11/13
11/14
05/13
180
5
4.10%
购买
组合类(和盈计划)170期
11/08-11/11
11/12
05/13
182
5
4.70%
购买
灵活添利(非保本)87期
11/08-11/11
11/12
12/31
49
5
4.50%
购买
专享季添利(保本)239
11/06-11/08
11/09
02/07
90
5
4.00%
购买
月添利(保本)235
11/06-11/08
11/09
12/10
31
5
3.70%
购买
季添利(保本)238
11/06-11/08
11/09
02/07
90
5
3.90%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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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宝·稳添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产品代码:
2441120078)
尊敬的客户: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交通银行郑重提示:
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您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根据自己风险承受能力、风险偏好,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本产品。
本说明书包括产品说明、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专页及产品适合度评估四个部分,与《理财产品业务申请表》、《交通银行“得利宝”个人理财产品交易章程》、《交通银行“得利宝”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交通银行“得利宝”个人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交通银行“得利宝·稳添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合同。
若本产品说明书内容与前述申请表、交易章程、风险揭示书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产品说明书为准。
在购买本产品前,您应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合同,特别是粗体印刷的条款,若对本理财产品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本理财产品只根据本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产品说明部分
一、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得利宝·稳添利3个月”
代码:
2441120078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证收益型,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产品风险评级
1R(本评级为交通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目标客户
经交通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体系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增长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所有投资者
计划发行规模
30亿,如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交通银行有权宣布该产品不成立
产品募集期
2012年11月9日-2012年11月12日19:
00(交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销售期,如经交行判断需调整募集期,交行将提前两个工作日在交通银行网站公告。
如销售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则产品的投资起始日、投资到期日以及实际投资期限有可能因此相应变化。
)
最低投资金额
50,000.00人民币,以10,000.00人民币为单位递增
投资起始日
2012年11月13日
投资到期日
2013年2月21日
预期投资期限
100天(如遇产品提前终止,则本产品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小于预期投资期限)
提前终止日
产品到期日前第9个工作日,银行有权在当天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观察日
产品到期日前第10个工作日
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该产品,若在观察日当天3MShibor低于3.10%,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本产品。
若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将在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交通银行网站或网点公告。
Shibor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该利率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基准利率,以当日北京时间11:
30SHIBOR官方网站首页公布(http:
//www.shibor.org)的数据为准。
投资收益率(年率)
3.9%
计算理财收益基础天数
365天
收益计算公式
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实际投资天数为投资起始日起(含)至投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到账日
投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银行工作日内为到账日,客户投资本金及应得投资收益在投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本金及收益支付
交通银行在投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计算投资者的理财收益,并于到账日一次性将客户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理财资产托管人
交通银行
产品费用
其中;
托管费率:
0.05%
投资管理费:
银行以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为限,按照理财产品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托管费后,向客户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剩余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归银行所有。
银行有权单方面调整前述收费项目、标准等具体收费内容,并在执行前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工作日
为中国银行工作日。
若投资起始日、投资到期日、提前终止日等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质押
本产品可用于为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部分由投资者人自行缴纳。
银行不进行代扣代缴。
其他
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交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的,交通银行有权宣布取消本理财产品。
并于销售期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取消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同时交通银行将于原定投资起始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资金退回投资者指定账户。
投资者实际交存理财资金之日至投资起始日,按照交通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投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与投资本金及收益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二、产品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三、本金和收益计算方法和测算依据
(一)理财产品收益的计算方法。
客户收益的计算方法:
理财产品收益=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二)理财产品收益的测算依据观察日shibor表现以及提前终止日交行是否行使提前终止权,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计算产品投资人可以获得的相应实际投资收益。
本理财产品实际投资天数以本产品说明书“基本信息”规定为准。
(三)本金及收益情况示例。
假定某投资者认购该产品100,000元人民币,投资起始日为2012年11月13日,投资到期日为2013年2月21日,预期投资期限为100天,观察日为2013年2月4日,提前终止日为2013年2月5日,可能的投资情况如下:
情景一:
若在观察日当天3MShibor为2.8%,低于3.10%,交行于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利终止该产品,则实际投资天数84天,投资者拿回全额理财本金,并获得897.53元人民币的投资收益(100,000*3.9%*84/365=897.53);
情景二:
若在观察日当天3MShibor为3.3%,高于3.10%,则实际投资天数为100天,投资者拿回全额理财本金,并获得1,068.49元人民币的投资收益(100,000*3.9%*100/365=1,0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