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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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细则试行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细则(试行)
内蒙古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
2006年2月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细则
目 录
1总则
1.1为了提高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达到安全、经济、高效和文明生产以及人文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的标准、法规、规程、制度等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并结合变电运行管理实际而制定。
1.3本细则规定了变电站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变电工程建设管理、班组建设、文明生产和培训工作九个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
1.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农电系统可参照执行。
2岗位职责
2.1常规变电站人员岗位职责
2.1.1站长职责
2.1.1.1站长是变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
2.1.1.2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根据设备、人员、生产管理和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编制值班轮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全站人员贯彻执行各种规程及规章制度,对本站运行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1.1.3负责全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工作;主持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2.1.1.4遇有大型停电工作和复杂操作应提前一天组织本站运行人员研究制定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合理安排站内技术力量,现场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2.1.1.5查阅有关记录,及时掌握生产运行情况,做好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
2.1.1.6结合新设备、新技术做好本站技术培训工作,做好新建、扩建工程投运前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好本站新建、扩建工程验收。
2.1.1.7定期巡视设备,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1.1.8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及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2.1.2副站长(技术员)职责
2.1.2.1副站长(技术员)是本站技术负责人,协助站长工作;做好运行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2.1.2.2监督检查现场规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2.1.2.3掌握、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督促检修计划的执行及设备缺陷处理,按时完成设备定级工作。
2.1.2.4负责站内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并保证其正确完整、规范、符合实际;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2.1.2.5配合编写、修订现场运行规程。
2.1.2.6编制本站培训计划,完成本站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2.1.2.7参加本站事故、障碍、异常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事故预案。
2.1.2.8收集整理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组织QC活动,完成QC成果的总结和发布工作。
2.1.3值班长职责
2.1.3.1值班长是本值运行工作的负责人。
2.1.3.2负责本值的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完成本值设备维护、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工程设备验收。
2.1.3.3领导本值人员接受、执行调度指令,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和现场规章制度;组织本值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护倒闸操作的正确执行,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2.1.3.4协助编写、修订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2.1.3.5及时发现和上报设备缺陷,并组织做好相关记录。
2.1.3.6负责审查本值“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1.3.7按照要求做好本值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定期试验轮换等工作。
2.1.3.8负责审查本值各种记录,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2.1.3.9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
2.1.3.10负责做好各项交接班准备工作,按规定组织交接班工作。
2.1.3.11检查安全工器具、仪表、材料、钥匙等的定置管理。
2.1.4主值班员职责
2.1.4.1负责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执行各种规程、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安全活动。
2.1.4.2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情况,按规定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2.1.4.3正确填写或审核工作票、操作票,布置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负责设备验收工作。
2.1.4.4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认真填写记录,按时抄录数据;对严重和危急缺陷及时上报,并做好缺陷记录工作。
2.1.4.5做好本值设备维护、定期试验轮换等工作。
2.1.4.6按照要求做好本值技术培训工作。
注:
若未设置值班长岗位的变电站,主值班员岗位职责按照2.1.3条执行。
2.1.5副值班员职责
2.1.5.1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对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进行处理。
2.1.5.2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种规程、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2.1.5.3根据值班负责人指令,负责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值班负责人监护下执行倒闸操作,根据工作票要求布置安全措施,参加设备验收。
2.1.5.4认真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和监盘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及时汇报值班负责人。
2.1.5.5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记录的填写及表计的抄录工作。
2.1.5.6保管好安全工器具、仪表、钥匙、备品备件等。
2.1.5.7协助值班负责人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搞好环境卫生。
2.1.6实习值班员职责
2.1.6.1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副值班员进行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处理,做好辅助工作。
2.1.6.2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种规程、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2.1.6.3协助副值班员按照工作票要求布置安全措施。
2.1.6.4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记录的填写及表计的抄录工作。
2.1.6.5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岗位培训任务。
2.1.6.6保管好安全工器具、仪表、钥匙、备品备件等
2.1.6.7搞好环境卫生。
3安全生产管理
3.1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
3.1.1变电站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管理应遵循《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工作票签发人由调度(信通)所、修试所、变电管理所、输电所、各分局和计量中心的生产领导或技术人员担任,并经所在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进入变电站工作的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由电缆管辖单位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每年应由安监部门组织资格考试,合格后书面公布。
3.1.2在变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见附录F)。
3.1.3填写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3.1.3.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1.3.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a)在高压室遮栏内或导电部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b)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计量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c)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d)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1.3.3其它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1.4填写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3.1.4.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1.4.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a)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影响一次设备正常运行者。
b)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无需停用所保护的高压设备或做安全措施者。
c)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检修及试验工作,无需停用高压设备或做安全措施者。
d)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1.4.3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1.4.4大于表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20、35
66、110
220
500
安全距离(m)
0.70
1.00
1.50
3.00
5.00
相关场所的工作:
是指虽在变电站内工作,但从事的工作与电气设备无关。
如:
绿化、下水道疏通、建筑物维护等工作。
3.1.5填写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工作。
事故抢修的带电作业也应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
3.1.6填写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变电站发生事故,应急抢修能在6小时内完成者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否则填写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3.1.7填写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3.1.8填写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1.9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站内有工作)及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应在工作前1天通过生产MIS系统生成工作票流转至变电站(集控中心),或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送达,但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
如遇特殊情况,工作票签发人应电话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以及安全要求通知变电站(集控中心),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1.10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变电站内有工作)及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单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
3.1.11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编号。
每个变电站(集控站)所使用的工作票应进行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一份工作票使用一个编号,各种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应分别编号,统一编为20XX年XXX号,如:
2006年第一份工作票编号为2006001,将编号统一填写在每份工作票“编号”栏内。
3.1.12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生成方式及格式要求
3.1.12.1通过生产MIS系统工作票管理流程生成。
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运行值班人员必须通过专用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工作票管理系统进行填票、签发和接收确认。
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在许可人计算机收执的工作票上电子签名,将工作票打印后方可执行。
3.1.12.2无法通过生产MIS系统工作票管理流程生成时,应按照附录F中规定的格式,由计算机打印。
工作票内凡是规定签名和时间的栏目必须手工填写,不得打印代替,手工填写部分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内容正确、清楚,不得涂改。
3.1.12.3票面格式:
纸型(A4),边距(上下左右各2厘米),字体(标题:
黑体3号;栏目标题、正文及其它:
宋体小4号)。
3.1.13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一式两份,需要进入变电站工作的电力电缆工作票应一式三份。
3.1.14变电站运行人员接到第一种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在工作票内填入收到时间并签名,如发现问题及时返回签发单位,重新填写或补充完善。
3.1.15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在变电站内工作)、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办理一律到工作现场。
3.1.16常规变电站(包括集控中心)第二种工作票的办理直接到工作现场。
3.1.17无人值班变电站使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需做安全措施者,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手续直接到工作现场;相关场所的工作,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手续直接到集控中心。
3.1.18常规变电站、集控中心使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多日工作每日收工,工作班人员应清扫工作现场,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值班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方可复工,运行值班人员将工作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3.1.19无人值班变电站使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多日工作,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没有变动的,每日收工应由工作负责人电话通知集控中心当值值班负责人,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通过电话取得集控中心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自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并经当值值班负责人确认,方可复工,运行值班人员将工作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3.1.20各种工作票不允许跨月使用,跨月工作应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重新补填工作票。
3.1.21各类工作需扩大工作任务或需变更、增设安全措施时,应结束原工作票,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许可手续。
3.1.22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正确填写相关记录,明确检修设备是否可以投入运行;工作负责人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会同运行值班人员进行验收,交待所修项目及遗留问题,检查设备及安全设施全部恢复到开工前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3.1.23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
3.1.24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执行后在“备注”栏内盖“已执行”章,作废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在“备注”栏内盖“作废”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3.1.25使用过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一联由变电站(集控中心)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收存、整理;另一联由工作负责人交回签发单位。
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3.1.2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3.1.27变电站(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填写标准
3.1.27.1“单位”栏:
填写工作单位名称。
如:
修试公司。
3.1.27.2“变电站”栏:
填写变电站名称。
如:
110kV桥西变电站。
3.1.27.3“签发编号”栏:
填写签发单位签发工作票的编号。
3.1.27.4“编号”栏:
填写变电站(集控中心)的编号。
3.1.27.5“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
填写工作现场负责人姓名;两个及以上多班组工作填写总工作负责人姓名。
3.1.27.6“工作班组”栏:
填写使用本工作票的所有班组名称。
3.1.27.7“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栏:
单班组工作,填写参加此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姓名(10人以上可写10人,但应在“人数栏”内注明全部人数);多班组工作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只填写参加此项工作的各班组工作负责人姓名,应与“班组”栏内的班组名称一一对应。
“共人”项:
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3.1.27.8“工作任务”栏:
a)“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项(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和检修设备双重名称。
如:
110kV设备区1号主变101断路器。
全站停电的工作,只填“XXkVXX变电站”名称,如:
220kV集宁变电站。
“工作地点和地段”项(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填写本电缆工作票所涉及的详细工作地点和地段,标明电压等级。
b)“工作内容”项:
填写具体工作内容及设备调度编号(名称),如:
101断路器检修、试验、清扫。
3.1.27.9“计划工作时间”栏:
根据调度批准的计划工作日期及时间填写。
变电站自行调度设备可以根据设备管辖单位批准的计划工作日期及时间填写。
3.1.27.10“图示”栏:
a)应画出施工检修设备所需停电部分和相关带电设备的单线图,带电部分用红色表示,停电部分用蓝色表示,设备调度编号及接地点用黑色表示。
计算机出票,带电与不带电应有明显区分(如:
带电部分为粗实线,停电部分为细实线),清晰地把停电范围与带电部分明显分开,并确保工作人员在接地线保护范围之内工作。
b)所画图示的符号应符合标准的电工制图符号的规定,不得随意表示,图示设备必须注明电压等级和调度号,应画出临时接地线装设位置,若是接地刀闸应注明调度号,以示区别。
c)画图范围原则:
本工作范围内的停电检修设备应全部画出,与其停电检修设备有电气连接的设备画至明显断开点,工作范围以外的设备无论停电与否,均应视为带电,图示无需标名线路名称。
d)单一断路器停电工作,只画本间隔母线(含旁路母线)及隔离开关,两侧的带电运行断路器可以不画。
e)主变停电,画到三侧母线,有消弧线圈的也应画出。
f)母线停电,画到母联断路器。
结线方式是双母线带旁路时,另一条带电母线及隔离开关也应画出。
g)停电范围内没有来电可能的设备也应画出。
如:
主变的中性点隔离开关,各路出线的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等。
h)工作任务只在一路出线或某一设备上进行,可不必将所有设备画出,只画出涉及工作设备部分,但画图须延伸到该设备各端明显断开点以外的少部分母线或出线。
i)全站停电确无外来电源引入,不画此图,但必须在图示栏内注明“全站停电”,若进、出线有外界电源,要画出带电部分。
3.1.27.11“安全措施”栏:
a)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工作票内第1、2、3、4、5项及第6项左侧内容,均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已执行”栏是由工作许可人确认完成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在“已执行”栏内划“√”。
“安全措施”栏内的某项安全措施无法完成时,(如:
应合接地刀闸,但由于现场接地刀闸不能操作而改为装设接地线)工作许可人要在相应的“已执行”栏内划“×”,同时在“补充工作地点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实际完成的安全措施,并加以详细说明。
1)“应拉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应断开的二次设备”项:
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拉开的所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包括填写前已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只填写设备编号,不填写设备名称。
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断开的低压交、直流开关、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变压器有载调压电源开关、熔断器及小车开关二次插头、风冷电源开关等。
2)“应合接地刀闸”项:
填写因工作需要合上的所有接地刀闸。
接地刀闸只填写调度编号,并注明共几组。
3)“应装接地线”项:
装设的携带型接地线,要注明装设的地点和组数。
接地线的编号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填写人留出的空格处填写。
如:
在2516隔离开关断路器侧装设1号地线、在2516隔离开关线路侧装设2号地线。
4)“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项:
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设的绝缘挡板、临时遮栏、围栏和所悬挂的各种标示牌等,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地点或设备名称。
绝缘挡板的装设应有编号,并注明装设地点。
5)“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应将工作地点四面及上下方邻近的带电部分全部填入,施工设备的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断开后的带电部分也应填入,并提出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增设专人监护等。
使用吊车工作时注明邻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6)“工作票签发人签名”项:
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姓名、签发日期及时间。
7)“补充工作地点安全措施”项: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根据现场情况填写对施工人员的特殊安全要求,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需要说明的事项。
b)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1)“应拉开的设备名称、应装设绝缘挡板”项:
“变电站或线路名称”项:
填写实际工作地点的变电站名称或线路的双重名称。
“应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以及应装设的绝缘挡板(注明设备的双重名称)”项:
填写电缆工作需要操作人员(执行人)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以及应装设的绝缘挡板(注明设备的双重名称)。
“执行人”项:
填写执行人姓名,涉及变电站设备的操作由运行人员操作相应设备并签名。
“已执行”项:
是由工作许可人确认完成左侧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在“已执行”栏内划“√”。
当左侧栏内的某项安全措施无法完成时,(如:
应合接地刀闸,但由于现场接地刀闸不能操作而改为装设接地线等),工作许可人在相应的“已执行”栏内划“×”,同时在“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实际完成的安全措施,并加以详细说明。
2)“应合接地刀闸或应装接地线”项:
填写工作需要合上的所有接地刀闸或应装设的携带型接地线。
接地刀闸填写调度编号,并注明双重名称及共几组。
装设的携带型接地线,要注明装设的地点和共几组。
接地线的编号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接地线编号”栏内填写。
“执行人”项:
填写执行人姓名,涉及变电站设备的操作由运行人员操作相应设备并签名。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项:
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设的临时遮栏、围栏和所悬挂的各种标示牌等,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地点和设备名称。
装设的安全围栏、临时遮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可靠、明显地隔离。
围栏装设规范,出入口要有明显标志。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如果线路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
在安全围栏面向停电检修区,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项:
应将工作地点四面及上下方邻近的带电部分全部填入,与施工电缆连接部分断开后的带电部分也应填入,并提出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增设专责监护人等。
5)“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项:
根据现场情况填写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需要说明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6)工作票签发人在确认上述各项安全措施完成后,签名、填写日期及时间。
7)“图示”项:
根据工作地段画出电缆单线结线图,带电部分用红色表示,停电部分应用蓝色细虚线标出(电缆头用实线的三角形表示)。
并要画出装设接地线的杆塔标志和杆塔编号。
3.1.27.12“收到工作票时间”栏:
运行值班员接到工作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审查无问题后,立即填入收到工作票日期及时间并签名。
如发现问题及时返回,重新填写或补充完善。
3.1.27.13“确认本工作票1-7项”栏: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审核工作票无误,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完善。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确认,并分别签名,工作可以开始,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的日期及时间。
3.1.27.14“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栏: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后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可另附页),以示确认。
3.1.27.15“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
工作负责人非特殊情况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停下工作告知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所收执的工作票上。
工作负责人只允许变更一次。
3.1.27.16“工作票延期”栏:
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当日工作,应在计划工作结束时间前2小时,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二日以上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日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经批准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延长的时间,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名。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否则重新办理工作票。
3.1.27.17“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栏:
a)工作票可使用十五个工作日,每日收工后,工作班人员应清扫工作现场,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
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人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