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钢结构技术协议书12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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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钢结构技术协议书1231
大连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钢构网架、屋面及墙面技术协议
第一章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说明使用于大连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关于屋面网架钢构及墙面部分的设计、制作、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钢结构厂家应提供一套满足本需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
3.钢结构厂家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4.钢结构厂家对加工后的钢结构产品负有全责。
5.钢结构厂家必须具有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明。
6.在设计、制造和施工验收中必须遵守下列但不限于下列的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
钢管结构技术规程CECS280-201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2001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钢及钢产品试验取样位置及样品制备GB2975-1998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2-2006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
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2005
钢结构预拼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291-2004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
钢拉杆GB/T20934—2007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2012
热强钢焊条GB/T5118-2012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1999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
熔化焊用焊丝GB/T14957-94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2008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2002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2008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89232-2008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200:
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第二章项目概述
1.1、项目概述
大连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照工艺布置及功能情况,将综合主厂房分为如下几个区域:
卸料平台、垃圾仓、焚烧车间;汽机除氧间;主控楼。
车间之间设缝分开。
焚烧车间采用钢格构柱加钢桁架结构,屋面为钢网架结构。
屋面板采用Z型连续檩条加压型钢板。
汽机间采用混凝土框排架结构,上部设有汽机检修吊车,屋面采用钢网架结构。
屋面板采用Z型连续檩条加压型钢板。
主控楼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
屋面采用钢筋混凝土楼面。
1.2、工程拟建地点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新丰路东北向500m左右的石矿厂院内,场地四周均为荒山空地。
场地红线坐标范围为x=4338201.782-4338525.854,y=48925.887-489636.047。
1.3、气象、水文、地质情况
大连地区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区,并带有海洋影响的特点,根据国标《建筑气象参数标准》提供的大连市气象资料,主要气象参数如下:
年平均温度10.2℃,极端最高气温35.3℃,极端最低温度-21.1℃;平均年总降水量658.7mm,一日最大降水量171.1mm,最大积雪深度37cm;相对湿度66%;全年平均风速5.2m/s,30年一遇最大风速31.0m/s,全年最多风向N,频率15%;全年日照时数2764.7h;全年大风(≥8级)日数80.8天,积雪日数26.3天,降雪日数12.9天,雷暴日数19.2天。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本地区50年一遇基本风压0.65kPa,50年一遇基本雪压0.40kPa。
本地区土壤标准冻深0.7m,最大冻深0.93m。
依据现有钻探孔勘察资料,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可评定4烟囱、11门卫场地类别为Ⅰ1类,为建筑抗震有利地段,场地设计特征周期为0.25s;1综合主厂房、2汽机间、3主控楼(门厅、低压配电间)、5上料坡道、6冷却塔、综合水泵房、9综合楼、10渗滤液处理站、12油库油泵房场地类别为Ⅱ类,为建筑抗震不利地段,场地设计特征周期为0.35s。
7工业消防水池、8升压站、地磅房类别为Ⅲ类,为建筑抗震不利地段,场地设计特征周期为0.45s。
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查得,本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
第三章技术要求
3.1、建筑专业技术要求
3.1.1、屋面部分
1.屋面板
除除氧间、主控楼屋面为钢筋混凝土楼面外,其他屋面均为为镀铝锌压型钢板屋面。
压型钢板屋面由厂家提供安装详图(包括女儿墙、天沟、通风窗及采光窗等)。
压型钢板屋面板采用双层复合镀铝锌压型钢板,外板板外侧氟碳喷涂,里侧为聚酯烤漆,内板双面均为聚酯烤漆。
要求外板厚度不小于0.6mm,内板厚度不小于0.5mm,波峰高度不小于50mm,安装严密。
保温采用80mm厚超细玻璃棉毡保温层。
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2.屋面通风采光天窗
通风天窗采用启闭式薄型通风天窗,做法详见05J621-3-48页,启闭盖为玻璃钢采光板。
采光天窗采光板采用与压型钢板配套FRP采光板。
3.防火:
钢结构表面喷防火涂料,要求框架钢柱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钢梁不低于1.5小时,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0小时。
3.1.2、建筑墙体
1.铝合金门窗
Ø除主控楼铝合金门窗采用中空玻璃铝合金框料,其他部分均采用单层玻璃铝合金框料,铝合金框料及铝合金防雨百叶做银灰色氟碳喷涂,涂层厚度不小于30微米。
2、彩钢板墙体
Ø双层复合压型钢板,外板采用0.6厚镀锌钢板(板外侧氟碳喷涂,里侧为聚酯烤漆),内板采用0.5厚镀锌钢板,(双面聚酯烤漆),保温采用80厚超细玻璃棉毡。
3.防火
Ø应按建筑防火设计分区和层间分隔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Ø防火封堵构造系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具有伸缩变形能力、密封性和耐久性;在遇火状态下,应在规定的耐火时限内,不发生开裂或脱落,保持相对稳定性。
Ø采光顶的构件间的缝隙宜填充防火密封材料。
3.2、结构专业技术要求
1.安全等级:
二级;
2.使用年限:
主体结构50年;围护结构25年;
3.设计技术参数(荷载均为标准值,且不包括构件自重):
静荷载:
屋面上弦层:
0.30kN/m2,下弦层:
0.20kN/m2
楼面按楼面实际情况确定
活荷载:
屋面0.5kN/m2,
基本风压:
0.65kN/m2,地面粗糙度B类
基本雪压:
0.40kN/m2
地震作用:
建筑抗震设防为丙类;
5.焚烧间、垃圾仓、卸料平台、汽机间屋面网架钢构;
焚烧间、垃圾仓、卸料平台、汽机除氧间屋面系统;
卸料平台、垃圾仓、焚烧间、汽机除氧间、主控楼墙面系统,等由钢结构厂家进行设计。
3.3、其它专业技术要求
主厂房焚烧间屋面消音器支架出屋面,具体位置见附图。
桁架设计时,需要避开此处开洞位置。
3.4、钢材
所有承重结构的钢材采用Q235B钢、Q345B钢,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当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时,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钢结构钢材的质量除了应符合上述国家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填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它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当采用其它钢材和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招标单位同意。
3.5、构件连接
构件连接的设计原则为:
焊接工作主要在工厂完成、现场连接基本采用高强螺栓,辅以少量焊接。
3.6、焊接
1、焊接需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2、钢结构焊接加工厂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国家认可的企业资质和焊接质量管理体系;
具有合格的焊接技术责任人员、焊接质检人员、无损探伤人员、焊工、焊接预热和后热处理人员;
焊接技术责任人应由中、高级焊接技术人员担任;
应具有相应的焊接方法、焊接设备、检验和试验设备;
属计量器具的仪器、仪表应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应具有相应的企业钢结构焊接规程、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文件等技术软件。
3、钢结构焊接有关人员的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技术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焊接技术培训,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一年以上焊接生产或施工实践经验;
2)焊接质检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技术培训,有一定的焊接实践经验和水平,并具有质检人员上岗资质证;
3)无损探伤人员必须由国家授权的专业考核机构考核合格,其相应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应按考核合格项目及权限从事焊缝无损检测和审核工作;
4)焊工应按《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第9章的规定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其施焊范围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的规定。
5)气体火焰加热或切割操作人员应具有气割、气焊操作上岗证;
6)焊接预热、后热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
用电加热设备加热时,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4、对接焊缝应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焊。
5、焊接H型钢应采用埋弧自动焊。
6、焊缝的检验:
所有焊缝均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等级按相应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3.7、焊接材料
焊条、焊丝等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本设计说明中列举的相关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应全数检查。
3.8、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及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本设计说明中列举的相关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应全数检查。
高强度螺栓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3.9、构件的放样、号料、切割、矫正、弯曲和边缘加工
构件的放样、号料、切割、矫正、弯曲和边缘加工应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5-2001)的有关要求。
3.10、制孔
1、高强度螺栓孔一律采用钻孔。
为保证钻孔位置的精度,应采用数控钻床或成组套模。
2、A、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
3、螺栓孔及孔距的允许偏差应遵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5-2001)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3)的有关要求。
4、螺栓孔孔距的偏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5、孔边应无飞边、毛刺。
3.11、构件的外形尺寸
构件外形尺寸应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5-2001)的要求。
3.12、构件的编号及标记
涂装完成后应在构件上标注构件的编号、重量、重心位置、中心线、方位或两个方向的轴线号等,并在柱上标明水准线(如+1.000m)标记。
构件编号必须保正具有唯一性。
3.13、预拼装
1、钢结构构件在出厂前应进行工厂拼装。
2、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叠,应采用试孔器进行检查,并符合规范规定。
3、预拼装数量、范围:
1)纵、横向所有带有垂直支撑的区间;
2)楼面带有水平支撑的区间;
3)屋面系统;
4)其他有斜梁、斜撑的区间;
3.14、表面处理及涂漆、热浸镀锌
1、钢结构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的规定。
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
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采用喷砂处理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达到Sa2.5级。
高强度螺栓的摩擦面采用喷砂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5级。
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满足下表要求:
摩擦面处理方法
构件的钢号
喷砂
Q235B钢
Q345B钢
0.45
0.50
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关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应全数检查。
除锈后应于当日完成第一道底漆。
室内钢结构油漆包括环氧富锌防锈底漆一道(50μm),环氧云铁中间漆一道(80μm)及环氧面漆一道(50μm),干膜总厚度180μm。
底漆及中间漆在工厂完成,面漆在现场完成。
需要喷涂防火涂料的钢构件只需在工厂涂底漆一道(50μm),防火涂料在现场喷涂。
钢材表面喷砂处理至Sa2.5(ISO8501-1:
1988),粗糙度:
用合适的棱角砂处理到最细等级(小于35微米)(ISO8503-2)
室外钢结构油漆包括无机富锌底漆一道(50μm)环氧连接漆一道(30μm),环氧云铁中间漆一道(80μm)及丙烯酸聚氨酯面漆一道(60μm),干膜总厚度220μm。
2、油漆技术要求:
1)油漆技术要求
涂层配套总厚度不小于180微米(室内)和220微米(室外)。
涂层配套应采用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
与现场焊接相邻的表面则无需工厂涂漆但应覆盖一层防护油保护。
2)在安装之后,按油漆制造厂的导则,应对所有被损坏的表面在现场修补,按损坏程度进行修补。
现场补漆由厂家提供。
钢结构的面漆颜色按本工程统一规定执行。
3.15、钢结构构件的包装、搬运和堆放
1、包装
Ø大型柱、梁、支撑及节点板以单一构件为一个包装件。
小的及较柔的梁、支撑、节点板应分类捆扎成束包装。
Ø小节点板、填板、垫板、连接角钢等配件、小零件应打包装箱。
Ø柱的铣平端应用结实的包装材料包裹捆绑,避免磕碰损伤。
Ø摩擦面应做好保护措施。
2、搬运
不得用螺栓孔作起吊孔,应另焊吊钩或用钢丝绳绑扎。
钢丝绳与构件之间应设置垫木或其他衬垫材料。
搬运过程不得损伤构件表面的涂装。
3、堆放
Ø构件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干燥、不积水。
Ø构件应平放于地面铺设的枕木上,不得直接着地。
支点不得少于两个,其位置宜设在构件长度的1/7处。
应将构件刚度较大的方向垂直放置。
ØH型钢构件可以叠放,叠放层数不应超过三层。
各层之间应设枕木,枕木的位置应上下对齐,其高度应大于凸出于构件主体的柱脚、牛腿、节点板等外伸件尺寸。
Ø本节的要求应配合技术协议附件11包装储运规定执行。
第四章供货及接口规则
4.1、供货原则
钢结构厂家按本技术协议及(钢结构厂家所提交的深化技术方案图纸范围)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钢结构厂家的供货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钢结构厂家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材料和构件,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并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
以下为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供货的最低材料要求,但不限于此:
●围护结构优先选用Q235B钢,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88的规定,并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或屈服点)和硫、磷、碳含量及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根据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具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伸长率不应小于20%,且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屋面采用钢网架结构,材料优先选用Q235B钢。
●所有钢材的力学性能及各种化学元素含量的合格保证必须分别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Q345B钢材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等的规定。
Q235B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等的规定。
(2)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弯曲试验、夏比(V型)冲击试验和硫、磷含量、碳当量的合格保证。
(3)钢材应具有明显的屈服台阶。
钢材的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4)钢材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5)高性能钢板应符合《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2005的规定。
(6)厚度方向性能钢板的化学成分和断面收缩率等性能应符合GB/T5313的规定。
(7)钢材的检验要求和抽样复验要求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其它有关规范的规定。
●高强螺栓:
应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1228-91规定的10.9级。
●普通螺栓和螺帽:
应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1-82和《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GB3098.2-82对应选用的性能等级所规定的材料。
●檩条:
檩条应为镀铝锌檩条,镀锌标准275g/m2,屈服强度不小于345MPa,与主钢构的连接为预先打孔螺栓连接。
●屋面为高强镀铝锌钢板系统,应保证完备齐全的排水、防漏、抗震、抗风、防雷、防腐等性能,构造应简单合理且安全;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该种类屋面板系统曾经进行过的权威部门的测试报告,以证明产品的可靠性。
钢板强度:
钢板基材屈服强度不小于330MPa,屋面板采用暗扣式安装。
钢板镀层:
屋面板双面镀层量采用三点测试法不小于150g/m2。
●屋面采光板:
1.5mm厚玻璃钢采光板(FRP),透光率80%。
●焊条选用:
Q235B与Q235B或与Q345B钢之间焊接应采用E43型焊条,Q345B与Q345B号钢之间焊接应采用E50型焊条,焊条性能应符合<<碳钢焊条>>GB/T5117-1995的规定。
第五章监造、检验和安装
5.1.1、监造方式
(1)构件加工制作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和标准。
(2)钢结构的制作单位,应根据已批准的技术设计文件对本套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部分进行深化设计,其内容应包括深化设计说明、节点及构件的构造设计,焊接工艺设计,加工图设计。
钢结构制作前,应根据设计文件,本套图纸的要求以及制作厂的条件、编制制作工艺。
制作工艺书应包括:
施工中所依据的标准、制作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成品的质量保证和为保证成品达到规定的要求而制订的措施,生产场地的布置、采用的加工、焊接设备和工艺装备,焊工和检查人员的资质证明,各类检查项目表格和生产进度计算表。
对构造复杂的构件、节点进行工艺性试验。
深化设计详图应由原设计工程师批准,或由合同文件规定的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技术负责人批准。
制作单位所提供的图纸,虽经审查,并不解除其对该图纸内的所有资料,包括构件尺寸之准确性和现场安装定位等所负的全责。
当需要修改时,制作单位应向设计院申报,经同意和签署文件后修改才能生效。
(3)设计图纸要求是钢结构加工制作,焊接安装的最终要求。
构件下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收缩量,包括安装焊接和构件加工焊接收缩量、切割、刨边、铣平等加工余量。
对焊接收缩余量必要时应进行试验测定。
(4)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其放样、号料、切割、矫正、弯曲和边缘加工、组装、焊接、制孔、摩擦面的加工、端部加工等均应严格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中相关要求进行。
(5)钢结构构件焊接、制孔、组装等允许偏差应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所有钢材在使用前均应按相应规范的规定进行复检,如有变形等情况,应采取不损坏钢的方法展直矫正。
(7)所有构件、节点均应1:
1尺寸放大样。
(8)杆件尽量按最大长度下料,确需拼接时,应在应力小的部位采用全熔透对接焊缝拼接,拼接处必须设内衬钢管,内衬管应与外管紧密贴合,拼接大样详附图1,拼接不得集中布置,对接焊缝均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制作单位应将拼接杆件的具体位置书面提供给设计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9)屋盖均采用相贯焊节点,所有钢管加工应采用五维或六维数控相贯线自动切割机床切割成形。
其中连续贯通的杆件为主管,直接焊接在主管上的为支管。
当两支管相碰时,调整成偏心,偏心值应符合附图2及规范要求,当无法调整而必须搭接时,对图中未注明者,原则上受压或较薄管壁的支管搭在受拉或较厚管壁的支管上,且搭接率不大于25%。
支管壁厚≥6mm时应开坡口相贯线切口不得采用人工修补的方法修正。
(10)焊缝等级:
除施工图中注明外,主体结构梁、柱的连接应采用一级焊缝,除一级焊缝外的所有其它对接焊缝(包括全焊透、部分焊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均为二级焊缝,角焊缝按三级焊缝质量要求进行检验,但框架柱、梁和重要结构构件角焊缝的外观质量应按二级焊缝的要求进行检验。
(11)焊接工程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执行,上诉规范对钢管相贯线焊接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暂时无规定的部分应参照美国<钢结构焊接规范>(ANSI/AWSD1.1-98)执行。
(12)对构造复杂的构件、节点进行工艺性试验。
尽量避免层状撕裂构造,避免焊缝立体交叉在一处集中大量焊缝等现象出现,焊缝布置应对称于构件重心。
(13)本工程所采用的钢种、焊接材料、接头形式、坡口形式及工艺方法,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评定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焊接工作必须在焊接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应根据工艺评定合格的试验结果和数据,编制焊接工艺文件。
焊接工作应严格按照所编工艺文件中规定的焊接方法、工艺参数、施焊顺序等进行。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的规定。
焊工应按国家规定经考试并取合格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14)焊接工艺评定要求:
在进行工程施焊前应拟应焊接工艺指导书、制作施焊试件、制取试样、检验试件和试样、测定焊接接头是否具有所要求的使用性能,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对拟定的焊接工艺指导书进行评定,验证施焊单位拟定的焊接工艺的正确性,并评定施焊单位的能力,最后将由第三方检验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用于工程中。
焊接工艺评定应以可靠的钢材焊接性能为依据,所有钢材(铸钢、进口钢管)和焊接材料应与工程上所有材料相同,评定所有设备、仪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钢材、焊接材料必须符合相应标准。
(15)工艺试验应包括现场作业中所遇到的焊接的位置,当现场有妨碍焊接操作的障碍时,应做模拟障碍的焊接试验。
(16)焊接工艺指导书应根据本工程所采用的不同钢材(铸钢)种类、节点形式、板厚、接头形式等选用相配的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手工电弧焊、自动和半自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电渣焊等),焊丝直径、焊接顺序、焊接参数(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
焊接前的预热、焊接层间温度、焊后保温缓冷等措施应根据材质、焊件厚度、焊接工艺、施焊时气温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应特别重视厚壁焊件及线能量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