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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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
合同法作业一
一、单项选择:
1.以下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纳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状况下,合同成立的地址是()。
B合同承诺奏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纳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但已执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有效成立
4.对于可撤除合同,撤除权的除斥时期为拥有撤除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撤除事由之日起()。
B.一年
5.我国对合同权益转让采纳的标准是()。
C.通知主义
6.除法律还有规定或许当事人还有商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托以前由()。
B.出卖人肩负
7.当借钱合同两方当事人不可以确定支付利息限期时,借钱时期不满()的,
应当在退还借钱时一并支付。
C.12个月
8.除当事人还有商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B.肩负连带责任
9.拜托开发达成的发明创建,除当事人还有商定的之外,申请专利的权益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
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A.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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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A.第一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2.合同法的基来源则有()A.同样、自发原则B.公正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誉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3.以下合同中,可撤除的情况是()。
A.因重要误会而订立B.因显失公正而订立5.借钱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富有()。
A.土地所有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E.夫妇离婚波及有争议的财富6.融资租借合同的法律特点有()。
A是转移财富使用权的合同B为双务合同C为有偿合同D为诺成合同E为要式合同
7.技术咨询报告包含就特定技术项目供应的合同种类有()。
A.可行性论证合同B.技术展望合同C.专题技术检查合同D.剖析评论报告合同8.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益和义务有()。
A.能够是托运人B.在知道货物运输抵达后,应当实时提货E.在提货时应当依照商定的限期查验货物9.仓储合同的法律特点有()。
A.保存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存业务的民事主体B.其保存的对象是动产D.为诺成、双务合同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10.居间合同的特点有()。
A.居间人以促成拜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C.居间合同拥有诺成性D.居间合同拥有非要式性E.
是有偿合同
三、名词解说
1、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两方之间建立、更改、停止民事关系的协
议。
2、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反其依照的诚实信誉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任利益的损失,并应肩负伤害补偿责任.
3、附奏效限期的合同:
以未来确定到来的限期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限期到来的合同的效劳发生或许停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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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
了足以使好心第三人相信其表见代理有关报纸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好心第三人进行的、由自己肩负法律结果的代理行为。
5、同时执行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欠债务,没有先后执行次序的,应当同时执行,一方在对方执行前有权拒绝1、简单划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
答: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两方互负对待给负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执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所以负有对待执行义务,或许说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益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如买卖、互易、租借合同样均
是。
双务合同是成立在“你与则我与”的原则之上的,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负义务的合同,即当事人两方其实不相互享有权益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肩负义务,另一方其实不负有相对义务的合同。
1)、能否合用同时执行抗辩权不一样。
同时执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一方在对方
为未对待给付以前能够拒绝自己的给付的权益。
同时执行抗辩权的享有明显以合同两方存在对待给负关系为前提,因此只有双务合同才存在着同时执行抗辩权,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在风险的负担上不一样。
因为双务合同中两方的权益义务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假如非因一方当事人(如不可以抗力)以致其不可以执行合同义务,其合同债务应被免去,其享有的合同权益也应归于消灭。
在此状况下,一方因不再有合
同义务,所以也无官僚求对方作出执行;假如对方已经执行的,则应将其所得返还给对方。
而在单务合同中,假如一方因不可以抗力以致其不可以执行义务,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3)、因一方过失所致合同不可以执行的结果不一样。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
方因自己的过失不执行合同,能够要求违约方执行或肩负违约责任;如非违约方要求排除合同,则对于其以执行部分有官僚求未执行给负义务的一方返还其已
获得的财富,可是在单务合同中,因主要由一方肩负义务,假如他已执行了部分义务同时也违犯了合同义务,则无官僚求对方对待执行或返还财富。
2、简述合同无效的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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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骗、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伤害国家利益;
(2)歹意串联,伤害国家集体或许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4)伤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犯法律、行政法例的强迫性规定。
五、试述债权人代权的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金钱债权。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金钱债权,为债权人代位权之标的。
2、债务人怠于履行权益。
债务人怠于履行权益,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悲观地
不履行其金钱债权。
一般而言,债务人应当并能够履行其对第三人的金钱债权,而不履行该权益的,能够认定债务人怠于履行权益。
3、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需。
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需,实质为债权人的债权发生“未能实现的”的情况,包含事实上的债权不可以受偿和债权受偿不可以的可能。
4、债务人怠于履行债权与债权人保全债权的必需之间拥有因果关系。
具备以上的条件,债权人能够履行代位权。
可是,若代位权的履行,有害于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时,不得履行。
对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即便为金钱债权,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
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包含依照法律规定或许权益的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而不得强迫执行的债权以及其余专属于债务人而应当由债务人自己享有的债权。
六、事例剖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一份奥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甲公司依两方商定,如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当前
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赞同。
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剖析:
(1)该合同能否拥有法律效劳?
为何?
(2)应怎样办理?
答:
(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照《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
“有以下
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骗、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伤害国家利
益;②歹意串联,伤害国家、集体或许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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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④伤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犯法律、行政法例的强迫性规定。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犯法律、行政法例强迫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2)因为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远没有法律拘束力,所以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恳求。
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伤害了
国家利益,法院能够采纳民事制裁举措,充公两方用于交易的财合同法作业2
一、单项选择
1C2C3C4B5B6D7B8A9B10C
二、多项选择
1.以下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ABCD
2.要约能够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要约抵达受要约人以前抵达B.与要约同时抵达受要约人处
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例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奏效的合同有()A.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公司合同E.对外合作开采大海石油资源合同
4.以下状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ABCDE
5.合同的执行原则为()。
A.全面执行原则C.辅助执行原则D.经济合理原则6.合同停止的原由中必定以致合同停止的状况有()。
A.清账B.提存C.抵销D.免去E.混同
7.买卖合同的特点有()。
A.它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B.它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C.它是双务有偿合同D.它是诺成合同E.在一般状况下它是不要式合同
8.供用电合同拥有以下法律特点()。
A.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的合同B.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C.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E.供用电
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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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权益质押中能够质押的权益有()。
A.汇票B.存款单C.依法能够转让的著作权中的财富权D.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E.依法能够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10.依照租借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方式使用承租的房子,承租人对房子有()权益,任何人不得入侵。
三、名词解说
1、合同蒙受: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益义务所有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蒙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授权益并负担义务。
2、合同的排除:
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凭据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灭3、不可以抗力:
是指依据我国《民法公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奏效后,因为出现了当事人不可以预示、不可以防止并且不可以战胜的客观状况,以致合同不可以执行时,对商定的合同义务怎样办理的法律制度。
4、法律管辖竞合:
法律管辖竞合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
一个详细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合用于一般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余特别法例范能够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让其余的法律法例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余的法律法例调整乏力时,才合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来源则。
5、合同解说:
是指在合同奏效及执行合同过程中两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怎样合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
四、简答
1、简述合同权益转让与奏效的条件。
合同的权益让与一定具备以下条件方能奏效:
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益存在
3)、让与的合同权益须拥有可让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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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益作为财富权益,一般都拥有可让与性,所以,合同的权益人自然能够将其合同权益让与别人。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权益都拥有可让与性。
对于不拥有可让与性的合同权益,合同权益人无疑不得将其转让。
我国《合同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了严禁转让的合同权益。
所以,不可以转让的合同债权包含:
①依合同权益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
鉴于人身性质的债权,如拜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债权,雇用人与受雇如因身体健康而产生的伤害补偿恳求权等,不得让与。
②合同的当事人两方商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益。
依照债权的性质,固然不在严禁之列,但其商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益,为尊敬当事人的意向,一般不得转让,自然此种商定应以不违犯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为前提。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益,自然不可以转让。
4)、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
2、简述法定排除权益的条件。
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法定排除权的情况有
以下
1)因不可以抗力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
不可以抗力是指不可以预示、不可以防止、不可以战胜的客观现象。
不可以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以致合同目的完整不可以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排除权。
2)因拒绝执行主要债务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
这是指在执行限期届满之
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许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执行主要债务。
对于这类状况,另一方可不进行执行催告,径直履行排除权。
3)因延误执行主要债务以致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
债务人无正当原由,若
对于未商定执行限期,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执行的,债权人即可享有合同排除权;若在合同执行时期届满,仍未执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排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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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延误执行或有其余违约情况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
以致合同目的没法
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含延误执行、不完整执行,以及执行地址不切合合同商定等。
在此状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排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余排除情况。
这是一个归纳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况都没有
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余情况合同也应当排除时,合同就排除。
这实质为未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备法律出现破绽
五、阐述
试述侵权责任的组成条件。
非财富性权益的伤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纪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伤害事实是不是行为人的行为必定惹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
过失是侵权行为组成要件中的主观要素,反应行为人实行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六、事例剖析
甲运动用品厂销售一批网球拍,包装规格是每12件一纸箱,乙运动器械商铺向甲运动用品厂发电报订购50件,甲运动用品厂回电见告单价,并说有充分现货,一个月内保证能够到货。
乙运动器械商铺复电:
“此价钱能够,但请将包装规格改为10件一纸箱。
”甲运动用品厂收到乙运动器械商铺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一个月后,乙运动器械商铺去甲运动用品厂提货,甲运动用品厂说,两方
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甲方没有任何责任。
试剖析:
1.依据合赞同思表示真切的要求,此合同能否成立?
2.乙运动器械商铺要求改包装的电报能否只好属于反要约?
3.只有合同的所有条款完整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吗?
答:
1.合同不可以立.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公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建议(试行)>>第71条规定:
"行为人因对行业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目等错误认识,使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能够认定为重要误会."此案中甲运动用品厂和乙运动器械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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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合同的标的,存在有重要误会,因重要误会而订立的合同与行为人真切梦想相违反,应当予以撤除.
2.乙运动器械商铺要求改包装的电报是只属于反要约,反要约就是受要约方
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许从实质上改变了原要约,他所发出的就不可以视作是承诺而是反要约又称新要约。
3.并不是只有合同的所有条款完整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对于附条件的合同,它的奏效不一样于一般的合同。
对依法视为条件不可以立。
合同法作业3
一、单项选择
1.以下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是()。
D.借用合同
2.依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纳信函、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能够在合同成立以前要求签署确认书,签署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合同订立一定要经过()两个法定阶段。
C,要约和承诺
4.合同执行花费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A.执行义务的一方
5.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C.有效)
6.技照合同或许其余合法方式获得财富的,财富所有权从()。
A.财富交托时起转移7.借钱合同中对钱币种类的要求是()。
c.一定写明钱币种类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借合同的租借限期最长不得超出()。
D.20年
9.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益和义务主要有().D.定作人要求排除合同的,但要补偿承揽人的损失
10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因为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失,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伤害的,承运人()B不负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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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
1.属于民法系统中的单行法有()。
B.商标法C.专利法D.合同法E.继承
法4.同时执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是源于合同法的()。
A.诚实信誉原则B.公正原则5.合同的更改,从原由与程序上看其分类有()。
A.当事人各方磋商赞同更改合同B.形势更改状况下当事人诉请更改C.法院依职权判决更改合同D.鉴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更改合同E.形成权人履行形成权使合同更改
6.跟着合同关系的停止而消灭的权益有()。
A.抵押权B.违约金债权C.主债权D.从债权E.利息债权
7.不可以够随意撤除的赠与合同有()C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D拥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E拥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8.以下财富能作为租借合同标的物的有()。
C.汽车D.电电影
9.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有()。
A.由两方当事人商定肩负的比率B.由两方当事人合理分担D.通知义务的执行E.对因未实时通知以致损失扩大的肩负原则
10.拜托合同停止的一般原由有A.合同执行完成B.合同有效期届满C.达成受托事务D.执行已不可以能
三、名词解说
供用电合同:
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供应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此中供应电力的一方称为供电人,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作用电人。
赠与合同:
是指当事人两方商定一方将财富无偿地转移给另一方所有的协
议。
租借合同:
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物供应给对方使用、利润,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租借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承揽合同:
是指一方为他方达成特定工作,并交托工作成就,他方给付酬劳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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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
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许服务订立确实立相互之间权益和义务的合同。
1、买卖合同的特点: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点,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差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必定的权益,
肩负必定的义务。
并且,其权益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益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益。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自两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够成立,不需要交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往常状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其实不需要具备必定的形式,但法律还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两方民事法律行为。
2、简述借钱合同的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富有哪些?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能够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集体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其余社会公益设备;(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许有争议的财富;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看管的财富;
(六)法律、行政法例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余财富。
五、试述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观点和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还有固定的情况主要有哪几种?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
所有权时间的情况,主假如指法律规定某些特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向有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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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办理必定登记手续(主假如产权过户手续)之时转移。
这里所说特别标的物主要指交通运输工具、房子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别物件。
法律对特别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条件作了特别规定,而买卖两方当事人没有依照这类特别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即便出卖人交托了标的物,买受人接收、据有了标的物,该标的物在法律上仍为原所有人所有,买受人并无获得标的物所有权。
2、当事人还有商定的时间
当事人还有商定,是指买卖两方当事人依法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条件的特别商定。
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条件的商定,不得违反上述“法律还有规定”的转移规定,不然,该商定无效。
依据《合同法》规定,并联合实践,当事人还有商定转移所有权时间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
(1)在特定物买卖中,商定的特定物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成即刻起转移。
(2)商定保存所有权的内容,待买受人执行特定义务时再转移。
《合同法》规定的就是这类情况。
两方当事人在签署买卖合同时,能够商定出卖人交托标的物后仍保存该物的所有权,待买受人依照商定执行支付所有或部分价款或许其余商定的义务时才将该物转移归买受人所有。
在这类状况下,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托之时起过一按限期或许买受人执行必定义务后转移,如两方商定物件所有权自出卖人交托后买受人付清所有价款之时起转移。
除了上述两种外,当事人还能够特别商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其余情
形。
六、事例剖析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合用的法律。
现两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公司在北京起诉甲公司。
试剖析:
1、应由哪个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2、应合用的法律是什么?
请说明法律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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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没有明确选择法律时,则合用与合同有
最亲密联系的法律。
在转让技术所有权的合同中,转让方的习惯住所地法或营业地法是与合同有最亲密联系的法律。
在转让技术使用权的允许合同中,原则上技术保护国法是与合同有最亲密联系的法律。
但在保护国有多个时,技术主要利用地为保护国;在技术被允许给一个受让方在几个国家利用且都获得充分的利用时,被允许国法律为合同最亲密联系的法律;在允许方和被允许方有同样惯常住所、营业地、中心管理地或国籍时,其共同的法律为合同最亲密联系的法律;在允许合同明显与允许国有更亲密的联系时,允许国法律为合同最亲密联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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