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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安全管理手册

HDNH-HDNN-GLZD-AQ0001

********

(×MW)

安全管理手册

 

批准:

审核:

初审:

编制:

 

编制部门:

工程技术部

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20日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定义

4相关文件

5职责

6程序

6.1.安全委员会

6.2.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6.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6.4.安全例会

6.5.安全保证金管理

6.6.安全教育培训

6.7.健康环境保护管理

6.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6.9.安全、文明施工奖惩

6.10.现场定期清洁责任管理

6.11.职业卫生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

6.12.现场应急管理

6.13.事故报告管理

6.14.事故调查处理管理

6.15.安全报表管理

6.16.安全风险性评价管理

6.1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6.18.安全帽及胸卡管理

6.19.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6.20.楼梯、平台和脚手架搭设管理

6.21.容器内工作的安全管理

6.22.现场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管理

6.23.施工安全工器具管理

6.24.天然气现场施工管理

6.25.焊接设备及焊接和切割作业管理

6.26.辐射源管理

6.27.消防管理

6.28.劳务分包、临时工安全管理

7记录

8附则

1

目的

为了保证********,********能源项目工程(********)建设阶段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实现公司确定的安全目标-零事故目标,即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厂房和建构筑物跨塌、重大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保证文明施工,确保省市级优质工程奖,达到国家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标准。

特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出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能源工程建设阶段公司及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

3定义

业主(建设单位):

********

承包商(施工单位):

负责****************能源项目工程设计、供货、土建、安装及服务的任何一个承包商。

4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发电厂二十项反事故措施》;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年版);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

5职责

5.1总经理

5.1.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1.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审定实施安全措施和各项管理办法。

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5.1.3主持召开每季度的安全委员会例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的投入有效实施。

5.1.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的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5.2基建副总经理

5.2.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总经理抓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2.3.协助总经理主持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协调各部门间的有关工作。

5.3经营副总经理

5.3.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经营、物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5.3.2.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和分管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分管的部门履行安全职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4工程技术部的安全监察职责

5.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文件精神,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协调和组织基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5.4.2负责制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5.4.3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4.5负责制定公司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负责职业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的相关工作。

5.4.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中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5.4.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对监理公司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给予检查指导。

5.4.8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5.4.9参加由监理公司组织的对施工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的制订和审查。

5.4.10组织或参加安全、文明大检查。

5.4.11对违规违章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处罚。

5.4.12制定安全管理相关程序并确保有效实施。

5.4.1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证书,签订安全合同。

5.4.14检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督促整改。

5.4.15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报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5.4.16组织完成各种安全取证工作。

5.5工程技术部职责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

5.5.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中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5.5.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对监理公司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给予检查指导。

5.5.4.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5.5.5.参加由监理公司组织的对施工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的制订和审查。

5.5.6.组织或参加安全、文明大检查。

5.5.7.对违规违章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处罚。

5.6计划经营部职责

5.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文件精神。

5.6.2.会同安全监察部共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办理安全合同。

5.6.3.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确定工程安全和进度等相关条款,并明确安全责任和罚款。

5.7财务部职责

5.7.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补助费的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5.7.2.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程序》及时办理奖金和罚款手续。

5.7.3.负责施工单位安全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5.8物资部职责

5.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5.8.2.材料、设备合理堆放,场地整洁,符合防火规范,符合防雨、防盗、防冻的要求。

5.8.3.负责自行购买和仓储的剧毒、易燃、易爆、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参与施工单位仓储的剧毒、易燃、易爆、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5.8.4.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及文明等管理工作。

5.9综合管理部职责

5.9.1.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5.9.2.按规定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5.9.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餐饮卫生。

夏季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5.9.4.负责定期检查办公区和生活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卫生、整洁。

5.9.5.抓好车辆安全管理和对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5.10监理承包商职责

5.10.1.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10.2.在编制“监理细则”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管理手册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5.10.3.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10.4.监督检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10.5.审查设计承包商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5.10.6.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和健康管理程序。

5.10.7.监督检查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安全条件,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5.10.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5.10.9.协调解决各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5.10.10.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10.11.组织或协助业主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10.12.组织或参加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11施工承包商的安全职责

施工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5.11.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5.11.2.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整体工作。

5.11.3.按有关规定及业主颁布的相关程序文件,制定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措施,并实施。

5.11.4.制定环境、安全与健康各项管理制度。

5.11.5.向业主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并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5.11.6严格执行国家及业主有关分包管理规定。

承担国家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安全与健康管理责任。

6程序

6.1工程安全委员会工作程序

6.1.1业主负责组建工程安全委员会。

由业主方总经理任主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法定代表人任副主任,公司及承包商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责安全工程师。

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6.1.2工程安全委员会的基本工作: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布现理的重大措施;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

6.1.3施工承包商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由项目经理任主任,施工承包商安监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工作。

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的基本工作同工程安全委员会。

6.2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6.2.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发、承包双方安全施工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施工事故“零”目标。

6.2.2安全管理实行区域负责制,谁施工谁管理的原则,区域之间要有可靠隔离。

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施工的法规文件和业主颁布的规章制度;对合同范围内参加工程建设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按规定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标示牌和警告牌。

6.2.3业主和监理将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6.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6.3.1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实行区域负责制,谁施工谁管理的原则,区域之间要有可靠隔离。

车辆、机械、设备、材料实行定置管理,混泥土集中搅拌。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设置标准化的固定厕所,电焊机集中布置。

做到满足6S管理的要求,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T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

施工现场排水畅通,临建设施规范标准。

各区域成立专门的清扫队伍负责道路、场地的清扫及管理。

施工场地、生活办公区进行绿化。

搞好文明施工宣传策划工作,使整个现场达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环境整洁,施工有序的目标。

6.3.2业主和监理将对现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6.4健康环境保护管理

6.4.1执行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

施工承包商要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噪声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严格执行并报监理和业主备查考核。

6.4.2应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将环境保护的措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6.4.3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垃圾和污水、废水等要加强管理,严防造成环境污染。

6.5安全文明施工奖惩

6.5.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奖励:

工程建设期间实现了年度安全目标和工程安全目标的参建单位;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

6.5.2对违反安全文明规定造成事故和不良影响的单位,业主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现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不文明现象,业主将按规定给予罚款,并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直至将责任者驱逐出现场。

6.6安全例会

6.6.1工程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全面管理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

6.6.2安委会主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承包商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

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6.6.3施工企业承包商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解决和部署安全工作。

6.6.4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应每周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

6.6.5专业工地(队)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工地(队)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6.6.6各级安全例会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参会人员时是安全生产(事故)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

6.6.7安监部门应每周召开一次由专业工地(队)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6.8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6.7安全保证金管理

对参与工程设计、制造、监理、施工、调试的各承包商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执行安全保证金制度。

在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安全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金由被考核单位及时上缴业主财务部,如不按时交纳,可在施工进度款中扣除,不在本保证金内扣款。

6.8安全教育培训

6.8.1施工承包商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行逐级负责制,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6.8.2施工企业每两年应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

6.8.3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和取证,持证上岗工作。

6.8.4对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6.8.5因违章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

6.8.6监理人员由监理公司按本单位及业主的要求自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9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6.9.1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每周至少一次安全文明检查,专业工地每周一到二次安全文明检查,班组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

6.9.2施工承包商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

6.9.3监理每周组织一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签收,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例行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6.9.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业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也可以不定期的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检查活动。

6.10现场定期清洁责任管理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必须按合同、程序文件规定和业主、监理要求,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工作。

各承包商进场时要建立、健全卫生清洁管理组织机构、责任制,做好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废料的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公共区域的卫生。

6.11职业卫生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

6.11.1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承包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配备齐全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防止发生员工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保证员工安全和健康。

6.11.2加强宣传和教育,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严格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11.3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的执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对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用品的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12应急预案管理

6.12.1成立工程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工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业主工程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检查应急措施计划、物资准备情况、人员安排情况。

办公室下设救灾行动组、抢险救援组。

6.12.2施工承包商成立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下设救灾行动组和抢险救援组,行动组由工程部负责人任组长,救援组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统一指挥工程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6.13事故报告

6.13.1施工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承包商要立即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南宁市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要向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同时向监理和业主报告。

6.13.2业主接到人身死亡事故和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报告后,要马上采用手机或固话方式即时报告,并在了解相关情况,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华电新能源公司安监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6.13.3施工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特大、重大机械事故,特大、重大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监理和业主,并要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13.4业主在接到特大、重大机械事故报告后要马上采用手机或固话方式即时报告,并了解相关情况,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新能源公司安监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6.13.5即时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6.1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业主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机械事故月报表”,“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车辆交通事故月报表”。

6.13.7业主每月向华电新能源发展公司报“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火灾事故报表”

6.14事故调查处理管理

6.14.1施工企业或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道路(厂内)交通事故,就近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6.14.2有关事故的调查程序,按家国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事故调查处理。

对发生的事故,要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6.15安全报表管理

6.15.1施工企业报送的安全报表有“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机械事故月(年)报表”、“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车辆交通事故月(年)报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火灾事故报表”。

6.15.2工程项目法人报送的“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和“工程项目火灾事故报表”。

6.15.3各种报表均要按要求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报送。

6.16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价

施工承包商要针对安全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劳动安全、作业环境和施工机具五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安全性风险分析和评价工作。

发现和减少施工中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并使之受到有效的控制,从而提高反事故工作的预见性,以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6.1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6.17.1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国家及业主有关规定和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承包商行政正职审批后执行并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至少包括:

6.17.2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签字认可,否则严禁开工。

6.17.3各种安全施工措施均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查批准,交底后执行。

6.17.4安全施工措施由技术人员编写,施工技术,技术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后执行。

6.18安全帽及胸卡管理

6.18.1安全帽及其帽徽颜色标志按业主、施工承包商、监理作统一规定,以规范和加强现场管理。

6.18.2现场所有人员均需佩带胸卡,其内容包括:

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单位名称,姓名,岗位。

6.19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

6.19.1机械使用单位要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验制度》,《新机械走合期制度》。

6.19.2机械使用单位要建立相对独立的施工机械检验、检测队伍。

6.19.3大型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必须由有资质的队伍进行安拆。

在安拆前,机械使用单位要编制大型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由安拆队伍中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写,经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查批准送监理单位组织会审后执行。

无资质的单位不得安拆和维修起重机械。

6.19.4大型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施工承包商要请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发给准用证。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20楼梯、平台和脚手架管理

施工承包商对现场梯子、高架平台、楼梯和脚手架的安装、使用和检查维护负责,负责制定特殊型脚手架搭设方案,并负责所有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

特别是要做好脚手架的架材管理,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架材。

严格做好脚手架搭设、改建和拆除管理,其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的上岗证。

6.21容器内工作的安全管理

所有在容器内的工作必须做好工作前的准备和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遵守相关规定。

在容器内工作时至少应有2个人,容器外应设监护人,并有可靠的联系方法。

要做好通风、冲洗、清洁及检测工作,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在容器内工作时的各种工器具必须合格并符合相关规程要求,进行焊接或切割等工作时应事先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完毕或下班后应注意清点人数、核对工作人员名单。

6.22易燃、易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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