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添加剂治理规定啤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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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添加剂治理规定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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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全部
2010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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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发布
第一次修订:
2010年11月
文章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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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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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内容
第二次修订:
2011年7月
文章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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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全部
201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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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内容
修正页
标准内容变更审批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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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修改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食物添加剂治理规定
1.目的
为标准食物添加剂的利用,确保食物平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CRB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食物添加剂的打算申报、采购、验收和利用等环节治理。
3.引用的相关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平安法》
3.2《食物添加剂利用卫生标准》(GB2760-2020)
3.3《CRB酒内物资治理方法》
3.4《CRB食物添加剂治理规定》(CRB【2020】16号)
3.5《CRB酒内物资考察认证流程及方式》
4.内容
4.1CRB啤酒用食物添加剂目录及相关要求(不含果啤及饮料)
序号
品种名称
适用GB2760-2011条款
添加剂功能类别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食品安全标准
最大使用量
在啤酒标签中标示
备注
1
氮气
表序号6
加工助剂
需要
--
自限
不需要
2
二氧化碳
表序号8
加工助剂
需要
液态二氧化碳执行GB10621
自限
3
硅藻土
表序号9
加工助剂
需要
GB24265
自限
4
硫酸钙
表序号12
加工助剂
需要
GB1892
5
氯化钙
表序号16
加工助剂
需要
GB22214
6
柠檬酸
表序号18
加工助剂
需要
GB1987
7
乳酸
表序号23
加工助剂
需要
GB2023
8
碳酸钾
表序号26
加工助剂
需要
GB25588
9
氧化钾(包括轻质和重质)
表序号34
加工助剂
需要
--
10
不溶性聚乙烯呲咯烷酮(PVPP)
表序号11
加工助剂(吸附剂)
需要
--
11
硅胶
表序号17
加工助剂(澄清剂)
需要
--
自限
12
聚二甲基硅氧烷及乳液
表序号24
加工助剂(消泡剂)
需要
--
0.2g/kg
不需要
13
卡拉胶
表序号31
加工助剂(澄清剂)
需要
GB15044
自限
14
硫酸
表序号43
加工助剂(絮凝剂、发酵用营养物质)
需要
--
自限
15
硫酸锌
表序号46
加工助剂(螯合剂、絮凝剂)
需要
GB25579
自限
16
食用单宁
表序号56
加工助剂(澄清剂、助滤剂)
需要
LV/T1641
自限
17
蛋白酶
表序号10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不含脯氨酸内切酶
18
α-淀粉酶
表序号2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19
麦芽糖淀粉酶
表序号27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0
木瓜蛋白酶
表序号28
加工助剂
(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1
木聚糖酶
表序号29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2
α-乙酰乳酸脱羧酶
表序号3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3
葡糖淀粉酶(淀粉普糖苷酶)
表序号33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4
普鲁兰酶
表序号36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5
β-淀粉酶
表序号4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6
β-葡聚糖酶
表序号5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7
菠萝蛋白酶
表序号9
加工助剂(酶制剂)
需要
GB25944
自限
28
焦糖色
CNS号,
着色剂
需要
GB8817
自限
需要
29
海藻酸丙二醇酯
CNS号
稳定剂
需要
GB10616
0.3g/kg
30
焦亚硫酸钾
CNS号
抗氧化剂
需要
GB25570
0.01g/kg(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31
焦亚硫酸钠
CNS号
抗氧化剂
需要
GB1893
0.01g/kg(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32
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
表.2序号4
抗氧化剂
需要
GB22558
GB8273
自限
33
柠檬酸钠
表序号44
酸度调节剂
需要
GB6782
自限
34
麦芽酚
表序号98
食品用合成香料
需要
QB/T2641
自限
35
乙基麦芽酚
表序号1162
食品用合成香料
需要
QB/12487
自限
36
离子交换树脂
表序号33
加工助剂(水处理用脱色剂、吸附剂)
需要
--
自限
不需要
37
聚苯乙烯
表序号22
加工助剂(水处理用助滤剂)
需要
GB9692/GB9689
自限
38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表序号62
加工助剂(水处理用吸附剂、螯合剂)
需要
--
自限
39
硫酸亚铁
表序号47
加工助剂(水处理用絮凝剂)
需要
GB10531
自限
40
1,2-丙二醇
表序号1
加工助剂(冷媒用冷却剂)
需要
--
自限
说明:
4.1.1“食物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食物平安法》规定,国家对食物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申请食物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程序,依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的规定执行。
食物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即为: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为食物添加剂。
若是许可证中有许多项许可,只能购买利用许可证中的食物添加剂品种。
(若是供给企业的生产许可范围为食物添加剂乳酸、工业乳酸,那么只能购买利用其食物添加剂乳酸)。
4.1.2“食物平安标准”:
标准随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更新而更新,且实际执行标准应严于或等于表中的食物平安标准;
某品种食物添加剂无食物平安国家标准的,应要求供给商制定、备案、执行企业内控标准;
需提供省级以上权威部门查验合格报告(含理化指标与卫生指标)。
4.1.3“最大利用量”栏中,“自限”指按良好生产工艺条件酿造啤酒,在达到预期成效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利用量。
4.1.4“在啤酒标签中标示”栏中,按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那么》的要求,加工助剂(酶制剂也属于加工助剂)均不需在标签中标示;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其它食物添加剂能够按GB2760的规定标示具体名称或类别名称。
4.1.5入口食物添加剂依照质检总局《进出口食物添加剂查验检疫监督治理工作标准(总局2020年第52号公告)》执行。
4.2果啤及医疗用食物添加剂利用标准按GB2760执行、标识。
4.3食物添加剂标签、说明要求
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必需在标签上载明:
“食物添加剂”字样,并如实载明相关内容,包括:
4.3.1食物添加剂产品名称、规格和净含量;
4.3.2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入口产品应标识原产国(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3.3成份或配料表;
4.3.4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或平安利用期限;
4.3.5贮存条件;
4.3.6产品标准代号;
4.3.7生产许可证编号;
4.3.8食物平安标准规定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批准的利用范围、利用量和利用方式(如有适用禁忌与平安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予以警示性标示);
4.3.9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必需标注的其他事项。
注:
入口产品必需有与上述要求相对应的中文标识。
4.4食物添加剂供给商治理
4.4.1CRB总部每一年依据《酒内物资供给商考察认证流程及方式》组织安排对添加剂供给商进行考察认证一次,并编制CRB酒内物资合格供给商目录》;
4.4.2CRB总部每一年组织安排对添加剂供给商进行随机飞行检查。
4.5食物添加剂采购
4.5.1食物添加剂的采购种类必需符合本规定要求;
4.5.2食物添加剂采购必需在《CRB酒内物资合格供给商目录》内进行;
4.5.3食物添加剂采购前必需对供给商资质审查确认;
序号
资质
注意内容
1
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期、经营范围是否包含食品添加剂
2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
3
国税(地税)登记证
有效期
4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4.1.1第3项
5
省级以上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
6
产品执行标准
国标、企标(是否备案)
7
省级技术监督局质量检测报告
检查报告日期
8
省级卫生防疫部门卫生检测报告
检查报告日期
4.6食物添加剂仓储治理
4.6.1食物添加剂的接收、查验
仓储部门接收食物添加剂时必需依据有效的采购定单或发货通知单,检查货物包装是不是被污染,有无破损和封签是不是完好,对污染、破损、标签不完整的必需及时通知技术质量部及采购部,如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必需进行退货处置,作好相应仓储记录;
技术质量部负责依据本规定条检查食物添加剂商标标识是不是符合要求和抽样检测,并作相应的台账记录;
查验合格的产品可办入库手续,并作好台账记录和现场标识;
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入库,须单独寄存,并作好台账记录和现场标识;
仓储台账记录保留期限为两年。
4.6.2食物添加剂的寄存
食物添加剂贮藏必需符合其标签标注的“贮存条件”要求,注意通风、防潮,并单独寄存、标识清楚,并成立相应的防鼠、防蝇等平安方法;
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食物添加剂必需有相应的防护方法。
4.6.3食物添加剂的领用
技术质量部制订工艺通知单等文件,其食物添加剂用量不得超过本规定的要求;
生产车间利用食物添加剂时,做好利用记录和领用台账记录,利用方式、用量严格按工艺文件执行。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食物添加剂必需经主管副总签字批准方能领用。
技术质量部负责对食物添加剂的利用情形进行监管,并至少一月一次核查生产车间的利用记录和领用台账。
食物添加剂的领用记录、利用台账、检查记录等保留期限为两年。
5.注意事项
5.1CRB所有食物添加剂均非“工业级”。
所有购买、流通、利用、统计、记录、标识等环节,不得显现表示产品为“工业级”的字样。
6.治理职责
6.1技术质量部负责制定《食物添加剂治理规定》,并监控每一个方法的落实及执行,及时传递信息结果与总结体会。
6.2生产部是食物添加剂需求打算的申报部门,负责依照月度生产需要量申报采购打算,不得超量申报,造成食物添加剂长期库存。
6.3采购部是食物添加剂的采购部门,负责依照有关最新的技术标准采购合格的产品,负责提供食物添加剂的随货查验报告单及资质类材料。
6.4仓储部是食物添加剂的存储、治理部门,负责食物添加剂按规定的要求入库,负责其在存储进程中的质量治理,保证存储进程中质量不受损害。
6.5生产车间做好领用、利用记录和台账,并依照工艺要求利用。
7.食物添加剂的名称要求
直接采纳国家标准《食物添加剂利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的食物添加剂名称。
同类而型号(规格)不同的添加剂,能够在所示名称的临近部位利用同一字号标注型号(规格)。
如:
食用单宁(糖化型)、α-淀粉酶(高温)。
同一种食物添加剂,但生产厂家不同或虽是同一厂家但细分型号(规格)不同的,在食物添加剂的标准名称后用同一字号标注厂家或细分型号(规格)。
如:
α-淀粉酶(高温)-SC;α-淀粉酶(高温)-4T。
需求打算、采购定单、查验报告、入库办理、仓储做账、物料领用、财务报表等环节必需利用CRB统一的标准名称并同时在记录(报表/定单/入库单/领料单/台账等)的“规格型号”栏内写明具体厂家或型号(规格)等详细信息;工艺文件、车间职位操作原始记录、质量报表、本钱报表等有必要进一步区分不同生产厂家或细分型号(规格)的环节应利用标示至具体厂家或型号(规格)等详细信息的名称。
具体见下表:
序号
GB2760中大类的名称
CRB统一的规范名称
详细名称(举例)
常见不规范名称
1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CO2
2
硅胶
硅胶
硅胶-神内
3
磷酸
磷酸
磷酸
H3PO4
4
硫酸锌
硫酸锌
硫酸锌
ZnSO4
5
氯化钙
氯化钙
氯化钙
CaCl2
6
硅藻土
硅藻土(粗土)
硅藻土(细土)
硅藻土(粗土)
硅藻土(细土)
7
PVPP
PVPP(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
PVPP(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
8
食用单宁
食用单宁(糖化型)
食用单宁(发酵型)
食用单宁(糖化型)-贸源
食用单宁(糖化型)-神内
9
蛋白酶
蛋白酶(中性)
蛋白酶(中性)-裕立宝
10
α-淀粉酶
α-淀粉酶(高温)
α-淀粉酶(中温)
α-淀粉酶(真菌)
α-淀粉酶(高温)-SC;
α-淀粉酶(高温)-4T
11
β-葡聚糖酶
β-葡聚糖酶
β-葡聚糖酶-赛诺
葡聚糖酶
12
普鲁兰酶
普鲁兰酶
普鲁兰酶
13
柠檬酸
柠檬酸
柠檬酸
14
乳酸
乳酸
乳酸-金丹
15
卡拉胶
卡拉胶
卡拉胶
麦汁澄清剂
16
β-淀粉酶
β-淀粉酶
β-淀粉酶
17
麦芽糖淀粉酶
麦芽糖淀粉酶
麦芽糖淀粉酶
18
木聚糖酶
木聚糖酶
木聚糖酶-CX12L
木聚糖酶-赛诺
19
葡糖淀粉酶
葡糖淀粉酶
葡糖淀粉酶(高效)
葡糖淀粉酶
葡糖淀粉酶(高效)
糖化酶
高效液体糖化酶
8.附那么:
本规定自2011年7月4日起实施,2020年11月10日下发的《食物添加剂治理规定》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