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4/1/5842834d-de60-4081-ad65-ccffbf0f56f0/5842834d-de60-4081-ad65-ccffbf0f56f01.gif)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
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7.审批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8.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9.审批矿井安全生产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1.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
1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3.检查指导所属煤矿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5.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6.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工作;指导所属煤矿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工作。
18.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20.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4.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通防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防部门是企业“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部门,其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3.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4.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5.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6.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7.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8.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9.督促所属煤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2.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3.编制年度“一通三防”灾害治理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14.参与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5.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参与“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分别参与1次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8.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技术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技术部门是企业生产技术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生产技术和生产调度管理等职责。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指导所属煤矿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和采场接替,审查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制止和纠正不合理的集中生产行为。
3.指导矿井科学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材料和设备。
4.组织开展顶板管理、矿压治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情况。
5.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6.组织开展生产调度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8.参与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冬季和雨季“三防”检查工作。
9.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参与编制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职责范围内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1.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
13.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地测防治水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部门是企业地测防治水业务管理部门,其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审查煤矿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和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3.协助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4.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5.负责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7.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8.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督促检查地质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0.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1.参与检查矿区雨季“三防”工作。
12.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提出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的解决意见。
13.负责编制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法规、规程、规定、指令、文件、规范、领导指示。
2、负责为公司采掘、通风、地测、调度、煤质、监控、改建、计划,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帮助、管理。
3、负责制定公司年度、中长期采掘接替计划、方案,参与制定公司年度、中长期生产经营计划方案,协助各矿制定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方案,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4、协助各矿进行三新探讨、研究、推广,安全技术难题解决,促进技术进步。
5、协助各矿不断优化生产系统。
6、配合人力资源部、安全部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7、参与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8、探索研究各矿地质、水文、瓦斯等变化或赋存规律,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9、密切关注技术前沿,联络科研院所、兄弟单位为公司安全提供外脑支持。
通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2、指导落实公司各矿井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3、指导落实公司各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基本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落实公司各矿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行
4、组织编制公司各矿井长远规划、生产接续计划、生产安全费用计划中的通防设计。
5、检查公司各矿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主要通风机性能、双突测定等工作的组织落实。
6、参与编制各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定期对公司各矿进行瓦斯防治、综合防尘、爆炸材料等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
8、推广通防安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通防安全科研攻关。
9、每月组织召开通防专业例会,总结月度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矿井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专业工作作出安排。
10、定期总结分析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1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对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的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技措工程负责监督指导。
13、建立健全爆破管理制度,定期对爆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督促有关部门按分工抓好落实兑现。
地测防治水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落实地测防治水方面技术政策及有关要求。
3、负责公司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监督落实情况。
4、负责对公司各矿检查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完成情况。
督促检查各矿井井上下防治水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重大水害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
6、结合各矿地质资料,深入现场考察,准确掌握地质、煤层赋存情况。
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公司各矿地测防治水有关规定。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矿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对重大问题要边处理边汇报。
8、负责对各矿地测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