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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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的商业秘密,对象负有保密义务。
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报表
(二〇年统计年报)
填报单位(章):
甘肃省残联人联合会
一、总说明……………………………………………………………………………………………(3)
二、填表目录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表…………………………………………………………(4)
(二)单位在职残疾职工情况统计报表……………………………………………………………(5)
(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汇总表…………………………………………………………(7)
三、填报说明…………………………………………………………………………………………(9)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基本调查单位,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认真贯彻《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1997]第23号),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订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地方统计报表,各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实施的范围是:
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中央驻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四)本报表制度所指的残疾人就业,是指本省城镇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甘肃省城镇残疾人就业证》,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有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取得劳动报酬的残疾人就业。
统计报表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五)本报表制度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所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本报表制度为年报制度,表式分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表、单位在职残疾职工情况统计表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汇总表。
各单位从2004年起,于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甘肃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报表》等,按行政或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工商部门的隶属关系,报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七)本报表制度由省统计局会同省残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在填报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
(八)本统计报表制度实施后,甘统综[1997]124号)《关于批准建立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安置基本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法人代码:
表号:
甘残统基1表
制表机关: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
甘肃省统计局
单位详细名称:
(章)20年度批准文号:
甘统函[2004]7号
单位基
本情况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联系人
电子信箱
单位性质
隶属关系
经济类型
营业状况
行业类型
开户银行
上级主管
帐号
在职职
工情况
职工
总数
长期
职工
临时
职工
其他从
业人员
在职残疾职工情况(人)
年末在职残疾职工占在职职工总的比例数(%)
其中安排1名
盲人按2人计算
按比例就业应安置数
实际
安置数
还需
安置数
超额
安置数
安置就业的残疾人
情况
性别
残疾类别
用工形式
男
女
视力
听力
言语
智力
肢体
精神
其他
长期职工
临时职工
其他从业人员
保障金
应缴数
¥:
元
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备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月日
(二)单位在职残疾职工情况统计报表
表号:
甘残统基2表
制表机关: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
甘肃省统计局
填报单位名称:
(章)批准文号:
甘统函[2004]7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婚否
身份证号
残疾人证号
就业证号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受检单位经办人(章):
行政执法审验人(章):
日期:
(二)单位在职残疾职工情况统计报表(续)
表号:
甘残统基2表
制表机关: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
甘肃省统计局
填报单位名称:
(章)批准文号:
甘统函[2004]7号
姓名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致残
时间
残疾
用工形式
本单位录取时间
岗位名称
月工资额
备注
类别
等级
部位
受检单位经办人(章):
行政执法审验人(章):
日期:
(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汇总表
表号:
甘残统基3表
制表机关: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
甘肃省统计局
填报单位名称:
(盖章)批准文号:
甘统函[2004]7号
单位名称
隶属关系
会计制度
注册类型
行业分类
经营状况
单位电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月日
(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汇总表(续)
表号:
甘残统基3表
制表机关: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
甘肃省统计局
填报单位名称:
(章)批准文号:
甘统函[2004]7号
单位名称
职工总数
残疾职工数
残疾人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保障金情况
应缴
缴纳
欠款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表
1、“联系人”指负责此项工作的单位办事人员。
“单位性质”指行政、事业、企业、其他
2、“经济类型”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他。
3、“上级主管”指法人单位行政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填“无”。
4、“职工总数”指上一年末在岗职工总人数,即正式工、长期工、临时工、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5、“残疾类别”按国家《六类残疾标准》划分。
长期工、临时工按现行统计指标填写。
6、“在职残疾职工情况”按比例就业应安置数=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在职残疾职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为在职残疾职工人数÷在职职工总数×100%。
8、“行业类别”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
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汇总表
1、此表用于主管部门按系统汇总。
2、“单位名称”指直属机构(包括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