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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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风险等级:
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一)畜禽养殖场平面图
(请将畜禽养殖场平面图打印或复印后粘贴于此页。
图纸较大的,粘贴后折叠成与本页大小相同。
)
(二)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请将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打印或复印后粘贴于此页。
)
(三)生产记录单位:
头、只、羽,日。
时间
来源地(或调出地)
畜禽类别
日龄
出生数量
调入情况
调出情况
死淘数量
存栏数量
备注
调入数量
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调出数量
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单位:
使用千克等国际单位(或按使用说明书记录单位)。
投入品名称
销售单位
购入数量
购入时间
开始使用时间
停止使用时间
生产厂家
批号/生产日期
有效期
用量
备注
(五)消毒记录单位:
使用千克、毫升等国际单位(或按使用说明书记录单位)。
时间
消毒场所
消毒药名称
用药剂量
消毒方法
消毒人员签字
备注
(六)免疫记录单位:
头、只、羽、头(羽)份、毫升(疫苗单位或按使用说明书记录单位)。
时间
圈舍号
存栏
数量
免疫
数量
疫苗名称
疫苗生产厂家和批号(有效期)
免疫
方法
免疫
剂量
畜禽标识编码起止范围
免疫人员
(签字)
挂牌兽医和巡查时间(签字)
备注
(七)诊疗记录单位:
头、只、羽,日。
时间
圈舍号
畜禽标识编码
日龄
发病数量
病因
诊疗人员
用药名称
用药方法
诊疗结果
备注
(八)防疫监测记录单位:
头、只、羽,头(羽)份。
时间
圈舍号
采样数量
监测项目
监测单位
监测结果
处理情况
备注
(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单位:
头、只、羽。
时间
圈舍号
数量
处理或死亡原因
畜禽标识编码
处理方法
处理单位(或责任人)
挂牌兽医和巡查时间(签字)
备注
养殖档案使用说明
一、总则
(一)本档案由畜禽养殖场使用,是养殖场畜禽生产、防疫等工作的重要资料。
(二)本档案应以场或畜禽栋舍建立养殖档案,按年度归档保存。
种用乳用动物还应单独建立个体养殖档案。
(三)本档案由畜禽养殖场填写,所有记录应客观真实、规范清晰、信息可追溯。
(四)封面填写。
在封面居中位置填写启用年度,如“2013年”。
如按栋舍建档的,在年度上方还应填写栋舍号,如“第5栋”。
“畜禽养殖代码”填写畜禽养殖场养殖备案获得的“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填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许可编号”。
畜禽种类:
填写猪、牛、羊、鸡、鸭、鹅等。
“风险等级”指依据《重庆市畜禽养殖场精细化动物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划分的风险等级。
(五)本档案由畜禽养殖场保管;商品猪、禽的养殖档案保存2年,牛的保存20年,羊的保存10年,种用乳用动物长期保存。
二、填写说明
(一)生产记录填写说明
1、时间:
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仅记录月日,不填写年份。
2、来源地(或调出地):
指畜禽来源地(或调出地),填写格式为:
省(市)名+区县名+乡镇名+养殖场名。
本市(区县)的可省略市(区县)名。
本场内自繁自养或在本场内转圈舍的此处填写“本场”。
3、畜禽类别:
填写畜禽的类别,并按畜禽饲养阶段填写,例如猪,分后备猪、空怀猪、妊娠猪、产仔猪、种猪、保育猪、育肥猪等。
4、日龄:
填写变动(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畜禽的日龄。
5、出生数量:
填写本场出生畜禽的数量。
6、调入情况:
填写本场外调入畜禽的数量和官方兽医(或检疫人员)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的编号;并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
7、调出情况:
填写调出本场外畜禽的数量和检疫申报时由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官方兽医(或检疫人员)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的编号。
8、死淘数量:
填写本场死淘畜禽的数量,死淘数量应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的数据一致。
9、存栏数量:
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第一次登记时,只登记起初存栏数。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填写说明
1、投入品名称:
指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名称,其中兽药名称按照国家兽药典或农业部颁布的首要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填写,不能填写商品名称;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2、销售单位:
填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销售单位。
如“××兽药厂”、“××兽药店”。
3、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的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三)消毒记录填写说明
1、时间:
填写实施消毒的时间,仅记录月日,不填写年份。
2、消毒场所:
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设施等场所。
3、消毒药名称:
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4、用药剂量:
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5、消毒方法:
填写熏蒸、喷雾、喷洒、浸泡、焚烧等。
更换消毒池药物,只需注明“更换”。
(四)免疫记录填写说明
1、时间:
填写实施免疫的时间,仅记录月日,不填写年份。
2、圈舍号:
填写本场(或本栋)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畜禽养殖场不分栋的直接填写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3、存栏数量:
填写同一圈舍中实际存栏的畜禽数量。
4、免疫数量:
填写同一圈舍中实际应免畜禽的数量。
5、疫苗生产厂家和批号(有效期):
填写疫苗的生产厂家和批号。
6、免疫方法:
填写免疫的具体方法,如喷雾、饮水、滴鼻点眼、注射部位等方法。
7、免疫剂量:
指对一头/只畜禽接种疫苗的头份、羽份或毫升。
按实际免疫计量登记。
8、畜禽标识编码起止范围:
即牲畜耳标号的起止范围,填写本次免疫畜禽标识顺序号(后3位数);以种畜个体为单元记录时,只在首行记录标识号。
农业部尚未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动物,不填此项。
9、挂牌兽医和巡查时间:
挂牌兽医监督巡查时签字和记录时间。
10、备注:
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数量、耳标号及原因。
牲畜加施的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加施新的畜禽标识后,及时在前一记录旁注明销号的耳标号,并注明新耳标号。
(五)诊疗记录填写说明
1、畜禽标识编码:
即牲畜耳标号,填写本次诊疗的畜禽标识顺序号(后3位数);农业部尚未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动物,不填此项。
2、圈舍号:
填写本场(或本栋)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畜禽养殖场不分栋的直接填写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3、诊疗人员:
填写做出诊断结果的单位,如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执业兽医填写执业兽医的姓名。
4、用药名称:
填写使用药物的名称。
5、用药方法:
填写药物使用的具体方法,如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
(六)防疫监测记录
1、时间:
填写采样的时间,仅记录月日,不填写年份。
2、圈舍号:
填写本场(或本栋)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畜禽养殖场不分栋的直接填写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3、监测项目:
填写具体的内容如布氏杆菌病监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
4、监测单位:
填写实施监测的单位名称,如:
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企业自行监测的填写自检。
企业委托社会检测机构监测的填写受委托机构的名称
5、监测结果:
填写具体的监测结果,如阴性、阳性、抗体效价数等。
6、处理情况:
填写针对监测结果对畜禽采取的处理方法。
如针对结核病监测阳性牛的处理情况,可填写为对阳性牛全部予以扑杀。
针对抗体效价低于正常保护水平,可填写为对畜禽进行重新免疫。
(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1、时间:
填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时间,仅记录月日,不填写年份。
2、圈舍号:
填写本场(或本栋)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畜禽养殖场不分栋的直接填写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3、数量:
填写本场(本栋)内某圈舍内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数量。
4、处理或死亡原因:
填写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原因,如染疫、正常死亡、死因不明等。
5、畜禽标识编码:
即牲畜耳标号,填写本次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标识顺序号(后3位数);农业部尚未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动物,不填此项。
6、处理方法:
填写《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7、挂牌兽医和巡查时间:
挂牌兽医监督巡查时签字和记录时间。
8、处理单位:
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填写处理单位名称;由本场自行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由实施无害化处理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