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合同协议范本增资扩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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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合同协议范本增资扩股协议
增资扩股协议
签订合同应遵守的原则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篇一:
增资扩股协议范本
公司
与公司
关于公司
增资扩股协议
本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签订: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元,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为。
2、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万元,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为。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是一家依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市区,现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万元。
标的公司为乙方全资子公司。
标的公司拟将
注册资本由万元增至万元;
2、甲方和乙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
标的公司进行投资。
3、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公司截止年月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甲乙双方接受且同意
上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对增资扩股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除文意明示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
义:
11本协议:
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及其
附件。
12双方:
甲、乙双方。
13增资扩股:
指本协议第三条所述双方对公司
实施增资扩股的具体方式及其操作步骤。
14标的公司:
指“公司”或者简称“公
司”。
15审计机构:
指会计师事务所。
16《审计报告》:
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5年月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17评估机构:
指有限责任公司。
18《资产评估报告》:
指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
年月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19基准日:
指《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
审计、评估基准日,即2015年月日。
110增资扩股后公司:
指标的公司股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变更登记为甲方、乙方之日起的新标的公司。
111增资扩股后公司变更之日:
指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并经
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并核发相应《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之日。
112过渡期:
指自基准日至增资扩股后公司变更日的期
间。
113本协议生效之日:
指本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
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
之日。
114税费:
指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机构征收的各种形式的
税项及各种性质的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收、费用及相关
的罚款、滞纳金、附加费用和利息。
115元:
指人民币。
116交割日:
双方将本次增资的首期增资价款支付至标的
公司验资专户之日。
117关联企业:
指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与该方共同受
控制、或者控制该方的任何公司;“控制”这一用语的含义指
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或指示公司管理部门的权力。
118日:
指工作日,是除星期六、星期日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时间。
119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应影响对本协
议条款的理解。
第二条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资产情况
21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乙方持有100%的股权。
22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
月日,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万
元。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月日,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负债评估
值为人民币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万
元。
第三条增资扩股方式及增资扩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31双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第22条所述经评估报告确认
的评估值为依据,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增资人民币万元,。
32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甲方
占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新增出资的缴付及工商变更
4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在满足下列条件后日
内或2015年月日任一后到日期前按照本协
议要求将全部出资认缴完毕,汇入标的公司工商登记专用验资
账户。
411双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412标的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标的
公司所有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业经丙以书面形式认
可;除上述标的公司章程修订之外,过渡期内,不得修订或重
述标的公司章程。
413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门(如需)、标的公司内部和其
它第三方所有相关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项下的增资事宜,及前述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14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已经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
415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由丙方根据独立判断做出决定),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416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未在任何资产或财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权利负担。
标的公司没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处臵其主要资产,也没有发生或承担任何重大债务(通常业务经营中的处臵或负债除外);
417过渡期内,不得聘用或解聘任何关键员工,或提高或承诺提高其应付给其雇员的工资、薪水、补偿、奖金、激励报酬、退休金或其他福利且提高幅度在3%以上;
418原股东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标的公司份额或在其上设臵质押等权利负担;
419标的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否则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有权解除本合同。
42双方同意,双方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标的公司的正常建设、生产和经营需求或经新标的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
43标的公司应在交割日后个工作日内,聘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增资价款进行验资,并依据验资报告由标的公司向投资方签发并交付公司出资证明书。
同时标的公司应于交割日后个工作日内(经双方认可,该期限可以延长)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分别将甲方、乙方和丙方登记为新标的公司股东,并将验资报告及其他必需相关文件向工商局提交并办理
篇二: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范本
增资扩股协议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各方为: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2)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3)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4)丁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5)戊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以下简称公司)系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见附件清单)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
经全部缴纳完毕。
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公司股东会在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
2、乙、丙、丁、戊方为公司的原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3、甲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甲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甲方、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万元。
5、公司原股东丙、丁、戊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增资扩股
1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万元增加到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甲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乙方以其拥有的软件著作权(见附件清单)所有权作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
12公司按照第11条增资扩股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
(保
留小数点后一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13出资时间
(1)甲方分两次注资,本协议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资万元,剩余认购资本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软件著作权的转移手续。
(2)甲方自首次出资到帐之日将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增资的基本程序
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其中第1项工作已完成):
21公司召开股东会对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2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23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4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并修改公司章程;
25召开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2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篇三:
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模板
增资扩股协议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各方为:
(1)甲方:
A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2)乙方:
B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3)丙方:
C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
1、D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年[]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
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年月日(第届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年月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A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B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
3、丙方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______万元。
4、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增资扩股
1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1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万元增加到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万元。
11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11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万元,认购价为
人民币万元。
(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资本公积金)
12公司按照第1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
13出资时间
13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3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增资的基本程序
21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其中第1-6项工作已完成):
1、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以及提出增资基本方案;
2、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4、公司就增资及增资基本方案向报批,并获得批准;
5、同拟增资的新增股东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采取招标形式进行;
6、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8、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9、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31公司原股东分别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a)在其公司(或单位)的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或单位)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丙方书面告知(附件:
《审计报告》)外未设臵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年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详见附件),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年月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6)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年月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公司自年月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7)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8)公司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丙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9)原股东负责完善公司在经营、建设过程中与相关单位的租赁、协作等事项的法律关系,增资完成后上述各种法律关系由新公司继承;在公司存续期间,原股东有义务同有关单位协调和沟通以保证增资后的公司权益受到最大化保护;
(10)原股东有义务利用自身便捷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公司获取政策优惠及政府补贴;
(11)公司增资后,严格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2)本协议经原股东签署后即构成对原股东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32除非获得新增股东的书面同意,原股东承诺促使公司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1)确保公司的业务正常进行并不会作出任何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
公司将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维护公司的商誉,不会做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的行为。
(2)公司不会签订任何超出其正常业务范围或具有重大意义的协议或承诺。
公司及原股东不得采取下列行动:
(a)修改公司的章程,或者任何其它与公司的章程或业务运作有关的文件或协议;
(b)非经审批机关要求而更改其业务的性质及范围;
(c)出售、转让、出租、许可或处臵任何公司业务、财产或资产的任何重要部份;
(d)与任何人订立任何劳动或顾问合同,或对任何雇员或顾问的聘用条件作出任何修改;(e)给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担保、抵押、赔偿、保证或类似责任的安排;
(f)订立任何贷款协议或修定任何借贷文件;
(g)购买、出租、收购任何资产的价格超过人民币[]元(或其它等值货币);
(h)订立任何重大合同或给予重大承诺,支付任何管理费或其它费用超过人民币[]元;(i)与任何第三人订立任何合作经营、合伙经营或利润分配协议;
(j)分派及/或支付任何股息;
(k)出租或同意出租或以任何形式放弃公司拥有或使用的物业的全部或部份使用权或拥有权;(l)进行任何事项将不利于公司的财政状况及业务发展。
33原股东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公司完成本协议下所有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
34原股东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对由于违反上述陈述与保证而给丙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41新增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a)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筹集足额的公司资本)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公司书面告知(附件:
《审计报告》)外未设臵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年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详见附件),丙方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丙方至年月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年月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丙方自年月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6)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丙方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公司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42丙方承诺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经其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2)有能力合理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预期需求;
(3)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后,严格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3新增股东承诺:
44新增股东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违反该项陈述和保证而给公司及其原有股东各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
第五条公司对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51公司保证如下: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附件:
《验资报告》、《审计
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至前述告知文件出具日)外未设臵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3)公司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附件: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至前述告知文件出具日)的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4)公司向新增股东提交了截至年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详见附件),公司及其股东兹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年月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年月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且公司自年月日注册成立至年月日止,没有产生任何未向新股东各方书面告知的额外的债务、欠款和欠税;
(6)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使公司现在和将来有可能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公司未就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新增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52公司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第51条的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违反该项陈述和保证而给新增股东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
第六条公司增资后的经营范围
61继承和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
62大力发展新业务:
63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第七条新增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71本次新增资金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72公司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73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第八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81股东会
81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