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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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2017年9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87
保亭县保城镇保兴中路的新银河KTV每天夜间营业(晚上10点至凌晨2点),噪音影响庄园豪都小区居民。
保亭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保亭县保城新银河娱乐会所(一号酒吧)项目位于海南省保亭县保城保兴东路南侧N18°38′8″,E109°42′17″,共有31间包厢,一楼为酒吧,二至五楼为KTV,属于公共娱乐场所。
该场所于2017年6月23日取得环评审批,经保亭县文体局依法审批已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时间为夜间20:
00至凌晨02:
00,装修时墙面安装了隔音棉,门窗均安装了隔音门及隔音窗,音响均离地放置,音响下方有减震弹簧,隔音降噪设施运行正常。
我县工作人员9月1日凌晨00:
30-1:
30在交通征费稽查宿舍501检测噪声平均值为42.4分贝,庄园豪都小区1号1单元8层楼梯口检测噪音平均值为43.2分贝。
9月1日晚上22:
10-23:
10在庄园豪都小区二期1号3单元6层楼梯口检测噪音平均值为37.4分贝,均符合国家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经走访庄园豪都小区部分保安人员,据反映不存在新银河娱乐会所噪声扰民的问题。
不属实
虽调查发现该会所未存在噪音扰民现象,但为了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我县要求该会所加强营业期间噪音排放的监管,营业期间要确保包厢隔音门的关闭,在顾客消费完毕离开时,做好顾客的引导工作,不能大声喧哗。
(长期坚持)
我县将加大对该会所的巡查力度,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长期坚持)
无
2
D21092
保亭县保城镇工会宿舍后面的七仙烧烤园内多家烧烤摊(每天营业至夜间3点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烧烤油烟和打架吵闹的噪音影响周边100多户居民。
已存在多年。
保亭
噪声、油烟
信访人反映的保城镇工会宿舍后面的七仙烧烤园位于保亭县保城镇沿河北东路、县工会宿舍后面,占地面积约四亩,土地为居民蔡要忠自家土地。
该园营业执照名为“七仙烧烤园如意大排档”,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该园主营餐饮、酒水服务,园内设有厨房,厨房为铁皮封闭式,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共有15家烧烤摊点,营业时间为下午6:
00至凌晨2:
00。
我县有安排工作人员在该园值守至每日营业结束。
经核查:
一、现场未发现有露天烧烤的情况,只有现场展示的烧烤食材。
经询问所有烧烤摊主,今年8月初已按照我县要求将烧烤设备移至自家住宅或园内厨房,近来烧烤制作一直在房屋内进行,当天有12家烧烤摊贩正在营业。
烧烤营业摊主均将烧烤炉具摆放在自家住宅或园内厨房内进行烧烤,部分在自家进行烧烤的摊主家中设有抽油烟机对油烟进行处理,但园内厨房未安装有油烟净化器。
二、调查当日现场有消费者正常的消费,未发现消费者吵闹的情况。
通过公安局110平台核查,确实有针对该烧烤园顾客之间发生争执而收到的报警记录,但民警出警之后,在现场未找寻到发生争执的群众。
部分
属实
一、处理情况
2017年9月1日下午16:
30分,县人民政府颜业礼副县长和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集体约谈七仙烧烤园负责人蔡要忠及烧烤摊主,要求做好园内的管理工作。
二、整改措施
1.要求烧烤摊主清洁地面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时刻提醒消费者文明消费,不得喧闹扰民,发现打架吵闹者及时制止;遵守经营管理规定,经营时间不得超过凌晨2点。
(长期坚持)
2.要求该园在厨房内安装油烟净化器。
该园负责人蔡要忠决定对原有的铁皮棚厨房进行升级改造,并加装油烟净化器,目前正在制定厨房升级改造方案,如该方案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上报我县批准同意后,约一个月内能整改完毕并投入使用。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6日前)
3.在安装油烟净化器期间,我县要求该园烧烤摊主不得使用园内厨房,需将菜品拿回自家厨房进行烧烤加工,待按技术规范要求安装完油烟净化器后,厨房方可使用。
(具体时间以安装油烟净化器为准)
4.我县加强对七仙烧烤园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常态化巡逻防控,严防打架斗殴案件的发生,对酗酒闹事的人员及时制止或强制带离。
(长期坚持)
目前,七仙烧烤园已设置告示牌,告知营业时间,提醒消费者不要大声喧哗。
我县将落实轮班值守制,每日在园内进行值守直至营业结束,督促各摊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在规定时间内营业(不得超过凌晨2点整),确保该园按要求整改到位。
我县将加大对该园的巡查及监管力度,如发现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及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长期坚持)
无
3
D22021
近2年来,昌江叉河镇唐村2-3公里处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炉燃烧废机油、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气,有臭味。
向12345投诉,三天前得到反馈废气排放超标,现已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要求整改。
目前未见整改措施,担心过后污染情况再次发生。
昌江
大气
经核查,该公司危废处置中心的焚烧车间源头把关不到位,将废机油、农药等含重金属危险废物投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导致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滤袋破损,导致少部分粉尘(已吸附重金属的活性炭)不经过滤,通过烟囱排放外环境。
属实
该公司已按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要求对焚烧车间停产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将焚烧炉料坑内的含有重金属的积存废液全部抽出,重新进行物化处理去除重金属后过滤,再进行固化及焚烧处置;对破损的除尘器滤袋进行更换;全面清洗焚烧设备及烟道系统,清除设备与烟道内吸附在粉尘上的残留汞;更换脱酸碱液,在湿法喷雾脱酸工艺中投加硫化钠,加强废气处理中除汞措施。
县生态环保局拟处以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的罚款。
在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整改完毕恢复生产后,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将对该厂进行加密监测,确保该厂废气达标排放,同时县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将加大对该厂的环境保护巡查力度。
无
4
D21033
澄迈老城镇海湾雨林小区夜间施工(凌晨3点至夜间11点),机器噪音影响旁边一墙之隔居民夜间休息。
澄迈
噪声
经调查,未发现该项目在夜间22时之后有施工现象,施工现场密闭围挡,洗车槽、冲洗设备、道路硬化等设施完善,现场施工土方使用密目网覆盖,也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
直到8月27日凌晨5时左右,才发现该项目22#楼抹外墙砂浆工人在22#楼下使用搅拌机搅拌砂浆,机器震动噪音扰民。
信访件举报内容属实。
属实
一、责令海湾雨林项目立即改正,要求浙江震业建设有限公司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休息时间(12:
00-14:
00)及夜间(22:
00-6:
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夜间22点过后,由开发区城建管理局加大在建工地巡查力度,如发现还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
三、加强对在建工地的监管,出台细化的开发区夜间施工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开发区夜间施工行为。
截止目前,浙江震业建设有限公司已整改,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无
5
D22003
澄迈县永发镇施教村芭堤雅小区(海榆中线G224国道39公里)处村东500米处有一胶合板加工厂,晚上作业时散发臭味,刺眼,影响居民生活。
澄迈
大气、油烟
曾庆政木材加工点位于永发镇海榆中线39公里处东侧芭提雅小区旁,建设于2013年,占地面积5741.92㎡,由原木加工区、胶合板加工区、仓库、锅炉区及配套设施组成,设有1台1t蒸汽锅炉,主营胶合板加工业务,年产量6064m³;拥有海南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曾庆政。
经县国土局工作人员经过测量套图核实,该木材加工点在澄迈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修改)上为工矿用地,未改变土地性质,且来源为租赁,因此该加工点用地合法。
经现场核查,该木材加工点主要问题为:
一是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未通过环评竣工验收;二是还未完善报建手续;三是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
属实
一是要求企业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由县工信局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县供电局对曾庆政木材加工点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处理;二是县环保局立即对曾庆政木材加工点未完善环评手续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永发镇政府、县住建局责令该木材加工点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报建手续;四是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对该木材加工点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处理。
截止目前,曾庆政木材加工点已停产进行整改,现该木材加工点已断开生产用电。
无
6
D22007
针对“澄迈永发镇距离新吴中文村不到500米处,有三个大中小型的养猪场,排泄物的臭味污染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场地原为农田,存在非法占用农田的情况。
”1.问题补充:
污水未处理直排至南渡江(饮用水源),附近2公里处有一永发供水场,担心污染饮用水源。
2.针对编号:
D09028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只是让养猪场打扫卫生,未做出任何处理。
建议搬迁。
澄迈
大气
该猪场养殖废水经厌氧发酵后进入沼液储存池,然后通过罐车外运做农肥使用,未直接排至南渡江。
位于新吴村东侧的龙州河蜿蜒向北,约在11.5公里处汇入南渡江。
在新吴村与龙州河之间还隔着一条水利灌渠。
新吴农村供水厂取水口位于新吴村东侧的龙州河中,与吉才猪场直线距离约560米。
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同时对该取水口的河水进行现场采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处河水的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指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溶解氧等指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水质要求。
经现场复查,该养猪场已按照8月25日制定的《澄迈吉才养殖专业合作社猪棚拆除时间安排表》逐步开展相关拆除工作。
经核查,信访件投诉的问题部分属实。
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养猪场沼液池边有一些沼渣未得到及时清理;二是已经清空的猪舍未及时拆除。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采取了如下处理和整改措施:
一是永发镇政府、新吴村委会以及新吴村和中文村村民小组对第八批D09028号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是县环保局已于9月1日向澄迈吉才养殖专业合作社下达了《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澄环函〔2017〕300号,详见附件8)。
三是中文村村民何小霞的养猪点属于家庭养殖业,正在动员其进行搬迁。
四是安排工作人员对整改工作跟踪检查。
问题解决情况如下:
1.在新吴村委会所在地(新吴村)张贴《永发镇拆除澄迈吉才养殖专业合作社猪棚实施方案》和《澄迈吉才养殖合作社猪棚拆除时间安排表》,积极宣传第八批D09028号信访举报件关于计划拆除吉才猪场等办理结果。
2.澄迈吉才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经清理了沼液池边的沼渣。
3.吉才猪场对已清空的部分猪栏(棚)舍实施了拆除。
无
7
D21053
儋州白马井镇中四横路居民安置小区前方20米处有一海南国盛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每天24小时作业,产生扬尘和噪音,导致安置区几百户居民家中经常飘入泥沙灰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
儋州
扬尘、噪声
该混凝土搅拌站在未办理环保手续和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停产没有发现产生扬尘和噪音等情况,现场堆放的砂石材料已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部分属实
一是住建局对该企业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二是要求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加强环保措施,未办理环评竣工验收、取得规划许可证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前不得生产。
要求企业在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前继续停产,加强管理,完善环保措施。
无
8
D21054
儋州那大镇伏波西路西海岸海鲜市场每晚8点至凌晨2点都有几十人用高音喇叭唱儋州调声,噪音扰民。
多次拨打110,无人处理。
儋州
噪声
经调查,每天晚上8点至凌晨2点,人群自发聚集在伏波西路西海岸海鲜市场前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调声。
当即,现场工作人员对聚集人群进行教育劝导并疏散人群。
属实
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组织那大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对聚集调声人群进行教育劝导;并于每天晚上8点至12点现场蹲守整治。
经过几天以来的整治,已无人群到西海岸海鲜市场前调声。
为避免人群重新聚集调声扰民,市城管执法支队继续牵头联合职能部门蹲守整治。
无
9
D21063
儋州兰洋镇兰洋农场莲花队一养猪场(规模一万头)在松涛水库上游附近随处掩埋死猪(举报人认为是生态红线内),污染地下水;周边居民反映饮用水有猪粪便味。
儋州
水
经实地核查,该公司养殖档案齐全,无害化处理档案和消毒记录完善,场区内建设有化尸池符合标准且正常使用,未发现有乱埋病死猪的情况,但经过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处于生态红线区内,且存在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擅自投入生产问题。
部分属实
该信访件举报的随处掩埋死猪问题不属实,根据市环保局的监测报告,饮用地下水符合标准,没有受到污染;市卫计委的检测报告表明,除检出大肠杆菌群不符合标准外,其余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针对其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市环保局责令其停产并处以罚金。
针对其处于生态红线区内问题,市政府将根据三区划定情况对全市处于生态红线区和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统一处理。
无
10
D22020
儋州那大镇华盛路恒大影城的中央空调压缩机每天早上8点至凌晨1点运转,产生的噪音扰民。
问题已存在2年,向物业及恒大总部反映,未解决。
儋州
噪声
经调查,恒大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恒大影城楼顶有2台中央空调压缩机。
经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5#空调压缩机北侧、6#空调压缩机南侧噪音超标。
属实
一是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儋环责改字〔2017〕3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是责令该公司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合格之前,采取2项措施减少空调压缩机噪声:
一是关停一座空调压缩机;二是另一座空调压缩机运行时间限定为上午9点至中午12点,下午3点至晚上9:
30。
无
11
D21074
1.东方三家镇酸梅村内有人盗采河沙,每天晚上8-9点有十几辆12轮的大皮卡车,夜间有检查点,但依旧存在盗采河沙的行为。
2.八所镇玉章砖厂、罗带砖厂每天晚上烧砖,造成周边空气污染。
东方
大气、生态
1、2017年9月1日上午,市水政监察大队和戈枕水利工程管理处的执法人员到三家镇酸梅村周边附近的进行调查核实。
9月1日晚上8点至12点市水务局再次组织水政执法大队及戈枕水利工程管理处联执法人员联合国土局计15人到三家镇酸梅村、窑上村、居候河段非法采砂现场调查核实及夜间巡查。
经调查核实,8月以前存在非法行为,自我市8月初开展大规模的高压严打非法采砂的专项整治以来,我市六大河道基本杜绝了非法采砂现象。
2、9月1日上午,市工科信局环保局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由于设备检修,玉章砖厂于2017年8月15日停产至今。
现场对位于东方市八所镇罗带村进行排查时,发现该村辖区内无页岩环保砖厂。
部分属实
1、9月3日,市水务局组织水政执法大队及戈枕水利工程管理处执法人员13人及一台大型铲车对酸梅村历史遗留的两处槽坑,面积计约500平方米的两处槽坑填平。
2、市水务局、国土局等部门将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采取高压严打非法采砂行为,加强夜间巡查,坚决遏制非法采砂行为,如发现违法采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以予重罚。
3、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所有砖厂要求采取专人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及添加药剂(石灰粉、氢氧化钠)专管。
4、市工科信局2017年8月17日曾对东方市新街玉章环保砖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东节监[2017]12号-XQZG),对该砖厂进行节能监察。
5、待投诉的砖厂生产时,再对生产是否造成周边空气污染情况进行核实。
无
12
D21101
东方八所镇解放东路她雅音乐烧烤吧、有木有烧烤城、朋友圈烧烤城及周边其他烧烤店,无正规手续,经常营业到凌晨2-3点,噪音扰民,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田。
东方
噪声,水
8月31日晚,欧阳牧牧副市长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看了群众反映的在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她雅”音乐烧烤吧等9家烧烤城、烧烤吧都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5家,正在申请办理的有1家、未持的有2家;没有使用高音喇叭导致噪音,只存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人为噪音扰民的情况,影响周边居民的环境和正常休息;污水都排放至自家的三级化粪池,没有直接排入附近水田,但均没有按照规定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部分属实
1.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她雅”音乐烧烤吧等9家烧烤城、烧烤吧人为噪音扰民问题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市食药监局对未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4家烧烤店下发了监督意见书。
3.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解放东路的这9家烧烤城目前污水都是排至自家的三级化粪池,均没有按照规定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以上9家音乐烧烤吧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解放东路的这些烧烤城向市水务局申请排污许可和按照规定将污水排放管道接入城镇污水管网。
4.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时或不定时对城区各烧烤城的正规执照持有、人为噪音扰民、污水排放问题进行巡查监管。
无
13
D21107
1.东方大田镇有采石场假借国防需要,进行挖山采石作业,造成片区扬尘污染严重,附近居民房屋震坏;2.有采石场破坏当地植被,过量开采矿石资源;3.有采石场不按规范要求开采石料资源,使用重污染原料,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东方
扬尘、水、生态
8月28日-9月1日市国土资源局对石场开展了动态巡查,并向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调阅了石场审批的相关资料。
9月2日,市国土资源局对4个石场负责人逐一询问,并制作了调查笔录。
经查,因大田镇大田村、短草村、罗旺村区域建筑用石料资源丰富,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该地区一直作为东方唯一石料供应点,石场采矿权是根据经济建设需要、资源储量、交通区位和生态区位等设置的,反映的采石场假借国防需要开山采石问题不属实。
经储量对比和实地核实,举报每个石场挖了上百亩地开采的情况不属实。
2015年振升石场和盛辉石场在开采过程中,造成矿区植被破坏,已经被市森林公安局调查立案查处。
矿山与村庄的距离均在《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300米安全距离外。
另外,矿山不设置炸药库,矿区生产爆破工作由公安机关指定爆破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不会对附近居民房造成影响。
开采过程不使用重污染原料,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不属实。
大田镇周边石场道路运输确实存在运输石料过程中碎石运输车辆超载和没有采用篷布遮盖,沿线道路石子洒落现象,加上不及时洒水或洒水不到位,沿线道路扬尘污染仍然存在。
部分属实
1.石场扬尘问题环保部门已多次下文责令停产整改,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恢复的措施。
在运输中的粉尘污染问题,各石场购买了洒水车在道路洒水,运输车辆都进行了遮盖。
堆放石粉已用隐网遮盖;为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已安装喷淋设施。
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问题加强监管,将不定时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3.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23日约谈4家石场后,四家石场都增加了除尘设备,在矿区、堆场及生活区进行了植树种草,并对运输损坏的道路进行平整。
4.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巡查监管,要求采石场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和恢复治理方案开采复垦,加大环保设备投入,确保减噪、控粉尘设施运行正常符合标准。
5.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全市石料资源供需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对石料开采及运输进行合理调控,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寻找勘查新的采石点进行置换。
无
14
D21057
海口秀英区秀英大道51号旺成物业小区和另一个小区中间有一占地约100平方米雷福记饭馆,噪音、油烟污染严重,影响两个小区约500户居民。
曾向秀英区城管投诉,未得到解决。
海口
油烟、噪声
1.雷福记饭馆厨房共有1大2小3台抽油烟机,连接在同一条风道上。
后厨油烟风道出风口四周墙体附着大片油污,风道并未安装油烟净化及降噪装置。
生产过程中炒菜锅甩动碰撞灶台以及高压蒸汽锅使用产生噪声。
2.雷福记饭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建设项目无环保备案手续。
属实
1.现场开具《案件初查通知书》和《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雷福记饭馆在3日之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风管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整改。
2.对厨房炒菜过程中甩锅与灶台碰撞产生的声音,采取关闭厨房门和减少锅炉与灶台碰撞等措施降低噪声,避免扰民。
3.责令其限期备案并立案处罚。
4.该餐饮店于2017年9月1日-8日已暂停营业进行整改,如通过整改,油烟和噪音排放均达标,即可恢复生产;如整改不达标,则继续停业整顿直到达标方可恢复生产。
无
15
D21062
2015年,海口琼山区三门坡镇文岭村委会5公里处的165亩水田被破坏,用于建设虾场,导致无法耕种,村民请求恢复水田(回填)。
海口
生态
1.经实地核查,该地块有积水,但并未发现养殖虾。
未确认土地是否被破坏,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与三门坡镇政府决定第二天将积水排出后再进行核查。
2.2017年9月1日07:
30分,琼山区常委、组织部长段福生带队赶往现场,海口市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琼山分局、三门坡镇政府工作人员陪同。
到达现场后,琼山测绘院对该地块进行测量并出具图纸。
经测量,举报件反映的文岭村委会5公里处的地块属于文岭村委会福兴村,总面积243亩。
该地块共有3处积水较深,约45亩,其余部分均为荒芜地块。
3.目前核查该地块有3处积水较深,导致不便于耕种,此情况属实。
但现场未发现有养殖虾,也未发现有破坏农田行为,核查认为破坏农田的情况不属实。
4.该地块存在3处较深的积水,不便于耕种。
部分属实
1.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对3处积水较深的地块采用机械排水。
2.问题已解决。
排水后查实3处积水地块未发现有开挖和破坏农田行为。
无
16
D21066
海口琼山区龙昆南路“上岛咖啡”1楼右侧有一夜宵烧烤店,每天晚上11点半至凌晨3点营业,由于营业时该店打开对着居民区的后门,导致灯光非常刺眼,喧闹声大,且有轻微的油烟,影响后面小区居民休息。
海口
油烟、其他
经核实:
1.该店户外广告牌安装在侧门,正对居民楼,会对居民楼发出刺眼的光线;
2.该店门前未设置格挡玻璃,营业时产生的噪音会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3.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高空排放,但其现场无法提供排放油烟监测报告。
因此,信访件反映“由于营业时该店打开对着居民区的后门,导致灯光非常刺眼,喧闹声大,且有轻微的油烟,影响后面小区居民休息。
”情况属实。
属实
1.琼山区城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海南盛唐木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前改正噪音扰民、灯光刺眼的行为。
2.琼山区城管部门依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十项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通知书》,对海南盛唐木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产生噪音污染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
3.琼山区城管部门要求海南盛唐木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7天时间内提供油烟的第三方监测合格报告,待监测结果明确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4.琼山区环保局要求其办理环评备案。
目前,海南盛唐木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在木屋烧烤店门前设置格挡玻璃,关掉户外广告牌灯光,油烟排放正由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正在办理环评备案。
无
17
D21067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二东路炬鑫综合楼三楼的撞球咖(台球厅)从2016年初开始营业至今未采取降噪措施,每天早上10点到凌晨2点产生的噪音影响楼上居民。
多次拨打12345投诉,未彻底解决。
海口
噪声
1.2017年8月31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