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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金鹏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南阳市金鹏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案例

一、项目摘要

(一)项目实施概况

1.南阳市金鹏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金鹏养老项目”或“本项目”)项目类型为存量项目,属于养老行业(民营)。

2.本项目用地规模为548亩,总投资约为23.60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中心、老年公寓、医院、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总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共计1万张床位,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床位出租)、医疗康复服务、商业酒店等。

本项目采用BOO模式,建设期约为4年,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期限为10年,到期社会资本回购政府方的全部股权后,继续运营本项目。

项目公司的回报主要来源于运营收入,即使用者付费,包括物业租金、基本服务费、护理费、医疗费等。

3.实施机构为宛城区民政局,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南阳市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于2016年2月22日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书。

项目交易结构图

(二)主要特点及成效

1.符合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犹如一架马车的两个轮子,二者必须协调转动,同步前进,才能使整个马车滚滚向前。

如果整个社会的物质生活富裕了,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反而贫乏的话,势必将使整个社会的精神风貌大打折扣。

如何使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起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它将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面对目前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的现实,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同时,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精神文化生活已势在必行。

近年来,南阳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位居河南省第三,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经济发展的第二方阵,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比,南阳的老年教育发展则比较缓慢。

目前,南阳还没有一座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综合性老年服务机构,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

目前,建设具有修身励志、开发潜能、护理服务为一体的老年休养中心,不仅是南阳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和谐南阳的必然要求。

2.降低政府投入

本项目投资较大,估算总投资约23.60亿元,属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基础设施,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

且本项目政府无需投入,相比传统模式可节省项目资本金投入,这部分资金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项目投入,增加公共供给,提高财政杠杆作用。

运营期间无需政府投入(运营补贴),因此政府可以轻松面对较长的经营期,在经营期内不会有过多的支付压力,可以顺利实现自身职能从主导者向监管者的转变。

3.优化风险分配

本项目不但要耗费大量的资金、物资和人力等宝贵资源,且一旦建成难以更改。

因此,需要分析识别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潜在的主要风险因素,揭示风险来源,判别风险程度,提出规避风险对策,降低风险损失,优化风险分配,降低政府风险承担责任。

本项目主要存在9个方面的风险,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项目组织、施工技术、工程、投资估算、资金、市场和财务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政府仅承担法律、政策风险和一部分不可抗力风险,大大降低了政府的风险承担成本。

4.提高效率

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1)对政府而言,可以减轻政府债务负担,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腾出更多的精力放到规划和监管上;

(2)对企业而言,可以降低参与公共领域项目的门槛,拓宽私人部门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3)对社会而言,通过“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高低效益相配置,产生宏观效益,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二、项目实施要点

(一)项目识别

1.项目背景

河南省是全国人口第一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

全省老龄阶段人口已达128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1%,并将以每年3%的速度继续增长,据《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预测,“十一五”期间,河南省老龄阶段人口预计年均增长36万多人。

到2030年,将迎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490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4.03%。

南阳市总人口达1300万人,老龄阶段人口逾250万人。

一方面是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另一方面是全省各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整体不高,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等都不能适应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实际需求,亟待完善提高。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滞后,老龄人口问题即老年人的需求问题和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对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容忽视影响。

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问题,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为了加快河南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大量政策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豫政办〔2006〕105号)明确指出: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业,形成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经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不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同等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南阳市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2.发起方式

本项目为社会资本方发起,向宛城区发改委提交备案申请,依法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编制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办理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证。

3.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南阳市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议成立领导小组,以保障项目的各项协调和推进工作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策制定、规划指导,统一部署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

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宛城区政府、宛城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PPP项目的统筹和决策,配合咨询机构尽职调研和资料搜集,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合力,保障项目积极稳妥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宛城区政府。

负责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审;负责相关政策指导、宣传培训、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具体的各部门职责如下:

(1)发改委负责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总体规划、综合平衡和项目库储备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筛选项目、审查方案、确定合作伙伴、价格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2)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政府采购、年度和中期项目开发计划等工作;全程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监督管理。

宛城区民政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申报、识别论证、项目准备、采购、监管等工作;项目实施后将项目采购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定期检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季报、年报及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报告等资料报财政部门备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项目准备

1.评价论证要点

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由咨询机构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审核主体为宛城区财政局。

物有所值评价分为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

(1)定性评价采用专家评分法,在已给定的基本指标及其权重的基础上,组织不少于三项附加指标及其权重。

基本指标分别是全生命周期整合潜力、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潜在竞争程度、鼓励创新、政府机构能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潜力,七个基本指标的合计权重为80%。

根据项目特点,另选取全生命周期成本估计准确性、资产利用及收益和融资可行性三个指标作为附加指标,权重分别取10%、5%和5%,合计权重为20%。

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取物有所值评价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并召开专家小组会议,得到项目评分结果,形成专家小组意见。

专家小组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物有所值定性分析,适宜采用PPP模式。

(2)物有所值定量分析部分,通过比较PSC与PPP值,得出的结论是物有所值量值和指数均为正值,因而判断项目达到物有所值的要求。

(3)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部分,综合考虑财政支出的主要责任,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

经过测算,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平均每年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1%,且南阳市现在还没有养老行业PPP项目实施,不存在同类项目过于集中的问题。

因此项目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评价论证于2015年6月25日,经宛城区财政局确认通过。

2.实施方案要点

(1)交易结构设置

项目以BOO特许经营的方式运作,南阳市宛城区政府授权宛城区民政局作为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组建PPP项目公司。

通过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使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并持续运营管理。

(2)边界条件设置

本项目合作范围主要包含建设、运营、管理,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模式,对各项养老及相关服务采取市场定价的机制。

本项目主要存在9个方面的风险,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项目组织、施工技术、工程、投资估算、资金、市场和财务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政府仅承担法律、政策风险和一部分不可抗力风险。

本项目的监管架构设置主要包括了政府方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介入、政府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政府方对项目维护的监督和介入、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实施方案与2015年6月28日,经宛城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三)项目采购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由于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本身具备养老院的相关资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与丰富的运营经验,并且作为本项目前身的实际运营单位,主导完成了本项目大量的前期工作(包括可研、环评等),并依法办理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因此作为本项目最佳的社会资本候选。

在磋商谈判中,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对合作的整体思路并无异议,双方针对股权比例的设置进行了重新约定,并且对政府方承诺于10年内回购全部股权,并还清政府方及相关部门注入项目公司的资金本息,确保政府方安全保值的退出。

经宛城区人民政府同意,选择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作为本项目的中选社会资本,由宛城区人民政府与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签署PPP(项目)合同书,并由南阳鑫众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宛城区人民政府与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签署股东合作协议书。

(四)项目执行

1.项目公司设立情况

(1)公司概况

项目公司:

南阳市金鹏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南阳宾馆一号楼。

注册资本:

1亿元。

(2)股权结构

南阳鑫众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宛城区人民政府,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股20%;南阳市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作为社会资本,以资产出资8000万元,占股80%。

股东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政府方不放弃分红权)。

2.融资落实情况

(1)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开行汇报该项目情况,争取国家专项债券资金4200万元,其中2015年3000万元;

(2)积极与省市金融机构对接,如:

中原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待有关条件成熟时,将给予贷款支持。

3.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积极向市、区领导汇报,赢得各级政府、市区多部门的大力支持。

一是项目申报工作中市长、分管市长高度重视,多次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给予了大力支持;二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为该项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具体问题,成立由区领导为指挥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项目推进工作;三是市、区、发改,民政各部门积极协调,努力推进。

(2)项目经宛城区发改委确认备案,完成环评影响登记,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

(3)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已取得83亩土地,“三通一平”,地质勘探已完成,其余土地经市政府汇报,已调整为医卫慈善用地。

项目用地及建设方案相关领导已原则同意,总规和详规不符之处,由南阳市规划局委托南阳市设计院正在复核、审查、确认。

项目实施进程图

三、项目点评

(一)特点及亮点

1.权责利的明确源自于清晰的交易结构设置

2015年5月,南京卓远项目组正式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本项目前身是民营化的养老机构,此次针对性新建部分的改扩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而言都属于尝试性的探索。

对此,我们咨询服务的首要内容就是进行交易结构和运作模式的设置。

在交易结构上,我们设置宛城区民政局作为政府方的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建设、经营与管理。

股权结构经过多次沟通交流,资本金比例约为35%,其中政府方占股20%,社会资本方占股80%,剩余部分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根据自身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并按股权比例参与每年的收益分配。

2.BOO运作模式的量身定制

与一般的基础设施项目相比,养老项目具有形态多样、强调服务、市场发起、收费机制复杂、价格弹性大等特点,在合作模式上有着一套与基础设施项目完全不同的概念体系,这些因素决定了养老项目在PPP模式选择上所要考虑的角度与因素不同。

在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的适用于养老项目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几种模式,主要是着力于运营阶段,解决公办养老项目供给能力不足、运营服务水平低下的问题。

由于养老项目的公益性,又是面向老人这一弱势群体收费,完全由投资人投资并通过提供养老服务收回投资,经济上可能并不可行,仍然需要政府采取某种形式的补贴。

如以优惠价格提供场地或土地,在运营阶段按照床位给予补贴等。

综合全国的案例,公私合营的养老通常采用BOT、BOO等模式,能够有效的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激发社会资本的热情与动力。

对于本项目,主要思考的是,在BOT与BOO中进行选择。

BOT与BOO模式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

在BOT项目中,项目公司在特许期结束后必须将项目设施交还给政府,而在BOO项目中,项目公司有权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拥有并经营项目设施。

BOO实质上是私有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反观本项目,本身就属于民营的养老机构,政府在经营期结束后收归国有反而是不合理的。

BOT与BOO模式的另一个区别在于,BOT通常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公司足以收回投资,因此最终可以无偿移交给政府;而BOO模式由于其收益水平相对低下,难以收回投资,因此为保障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不设置回收期,待项目运营水平有所提升后再行商议。

对此我们专门设置了效益分析这一章节,对主要成本及收入进行合理评估,通过利润和现金流测算,我们发现项目30年(含建设期)的内部收益率仅为3%;当这一期限延长到50年时,内部收益率将上升到5%。

3%-5%的内部收益率是达不到行业平均水平的,但随着经营期的延长,收益率会缓慢稳定的提高,所以选择BOO模式合情合理。

财金113号文作为PPP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也进行了详细描述。

文件中并未对财务分析进行单独的章节要求,因此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为了图省事、怕麻烦,经常会避开财务分析这一部分,或仅进行简单的公式计算。

笔者认为,虽然政策没有要求,但财务的重要性,不单会决定PPP模式的选择,还会影响各方(主要是政府方)对项目的基本理解和判断,以及项目重要边界条件的设置。

财务部分的缺失,很可能导致涉及的方案条件无法让市场接受,或使得社会资本暗享超额回报。

3.盈利水平的合理评估

本项目的主要收益来源于经营性收入,包括床位租金、医疗康复、商业、酒店及其他,不同部分的盈利模式也有较大的差异:

床位、酒店、医疗康复服务的价格标准、出租率/入住率/享受人数均有所差异,都是需要仔细确认的。

在项目执行初期,我们发现项目建议书中的参考价格是相对过高的,而项目本身定位并非高端养老,仅床位的出租费就要每人每月5000元左右的水平,在笔者看来是不合理的设置。

经过调研,项目周边同等条件的养老院,收费仅为1000-2000元的水平来看,若社会资本对此过于乐观估计,很可能在实际运营中发觉偏差太大导致经营困难。

PPP项目的核心是双方的合作共赢,其中一方难以为继都将时项目破产,最终不但双方利益受损,更加严重的是影响到当地的养老公共服务,最终埋单的将是政府和百姓。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笔者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对项目建议书/可研中的主要收益来源,都进行了合理性判断,依据周边环境调研、同类市场横向对比等方式,重新进行了评估。

这一点也有赖于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的信任和支持。

在笔者提出的合理建议均受到了采纳,这也是项目能够迅速通过审批、减少谈判阶段的复杂程度的关键所在。

(二)问题及建议

1.行业困境曾一度阻碍社会资本的进入

据民政部印发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

这一数字在2015年已上升到16.1%。

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8%,到本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峰值,超过4亿,届时每3人中就会有一个老年人。

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已成为客观事实。

对于老龄化社会而言,养老行业理应成为朝阳产业,可现今我国养老服务业却面临着各种难题与窘境。

(1)供求关系失衡

调研显示,在欧美等养老设施发达国家,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5到8张养老床位。

我国2014年底,百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仅为2.72张。

巨大的差异缘自老年人口的快速膨胀,以及我国养老行业发展滞后所致。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作为北京公办养老院的“样本”,现有床位超过1000张。

由于有财政资金的保障,收费并不算高,普通百姓都能承受得起。

每年约有10余张床位能空出来,但同时有一万余名申请人排队等候。

不仅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如此,其他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也供不应求。

而部分中高端养老机构,又因为价格偏高使得普通人群难以承受。

(2)经营困局

由于养老服务业投资大,见效慢,门槛高,导致许多企业的进入与经营困难。

根据民政部2015年1月公布的数据,一半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收支只能持平,40%的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状态,能盈利的不足9%。

虽然早在2013年,国务院就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明确了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等政策,但补贴机制尚未建立、用地成本过高,是民营资本顺利进入的一大门槛。

其次,专业服务人员稀缺,也是养老行业发展的因素之一。

以养老护理员为例,潜在需求在1000万人左右,而目前全国取得执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成为稀缺资源,聘请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的人力成本过高,造成服务质量高的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居高不下,收费低则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的行业环境。

第三,养儿防老一直是我国的传统思想,目前大部分条件好的家庭,也更乐意将老人留在身边以让老人安享天伦。

而对养老院有需求的老人则大量来自于家庭条件不佳的家庭,这造成了养老行业需求大但消费能力不足的情况,也制约了养老机构的收入水平。

随着思想观念的逐步开放,养老行业的供需缺口会越来越大。

依靠政府提供的公办养老服务只是杯水车薪,届时民营资本能否成为主力军,将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2.各地政策大力支持为养老行业带来了曙光

(1)为了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2015年2月民政部、发改委、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可通过PPP等模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并就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投融资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人才保障、保障用地需求等作出了相关规定和政策优惠。

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第一批PPP项目中,有38个养老服务类项目在列,总投资超200亿。

(2)2016年3月,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指导意见》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支持各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PPP项目的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

(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北京市、湖南省、重庆市、哈尔滨市等地均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随着国家十部委发布的《实施意见》出台,各地也在探索一些新的举措。

以重庆市为例,对养老行业的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税费减免、人才培训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支持。

2014年重庆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21个,其中既有财政投入,也有民间资本投入。

而财政投入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多数也采用了PPP模式,引入民间资本和团队运营。

例如渝北区的龙塔街道紫福路社区养老服务站就采用了PPP模式丰富老年人的养老生活。

3.项目进展缓慢

项目进展至今仍比较缓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项目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在土地规划审批方面,不仅要协调区土地、规划部门,还要协调市土地、规划部门(审批权限在市级),协调难度比较大。

(2)项目规划范围内有9.3亩土地的使用权属富士科学器材办事处,虽然区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划归给金鹏中心,也多次协调,但迟迟没有解决。

(3)承接资金的渠道没有打通。

各级资金管理部门觉得区级融资平台公司规模小,实力弱,信用等级低,要求市级融资平台承接。

虽向市政府提交了申请报告,但至今还没有确定,国家发改委批准的4200万专项资金被退回。

建议从市级层加大支持力度,对本项目予以决策审批程序上的简化,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落实融资平台的承接及部分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同时能够向河南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申请专项扶持资金以支持本项目。

(三)体会与思考

1.社会资本成为民营养老的发起主力

财金113号文中,明确指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

本项目的发起主体为社会资本,即金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笔者从自身接触到的案例来看,大部分PPP仍是政府在推动发起;社会资本发起的项目,往往由于自身理解不充分、政府决策审批繁琐等原因,一般落实相对困难。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比较顺利,主要在于项目本身就属于民营养老,同时也是各部门的重点项目,符合当地的需求。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涉及到双方的责任与风险分配,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论证与合理安排:

由于项目以社会资本为主,社会资本主要承担的责任为出资建设、融资、运营管理,承担了组织、施工、技术、资金、市场等风险;需要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与风险相对较小,仅为每年微量的或有风险支出,也是政府通过决策审批的重要因素。

本项目在2015年被列为河南省第一批A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书等前期准备工作相对充分,政府方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协调机制,实施机构(宛城区民政局)设置的相对适宜。

项目边界清晰,交易主体明确也是项目能够落地的重要保障。

2.平台公司转型契机

交易结构的设置中,谈到了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股权结构,这一点上决策层曾反复斟酌,是否需要政府方出资。

其实从项目属性上看,民营养老机构,政府是否参股并不会对项目本身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笔者着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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