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物业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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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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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物业服务合同
篇一:
花木绿城兰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住宅物业示范文本)
20XX版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上海花木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樱花路60号
联系电话:
乙方:
上海花木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周宏资质等级:
三级,证书编号:
地址:
上海市吴淞路130号城投控股大厦604单元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花木绿城兰庭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花木绿城兰庭
物业类型:
居住
座落位置:
浦东新区浦建路1399弄1-20号、樱花路60号、80弄、100号(临)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至玉兰路127弄、西至浦建路,南至杜鹃路,北至樱花路(上述范围不包括:
现有居住建筑、已建4s店)
总建筑面积:
186246.4平方米;其中住宅103720.6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
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391.75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4.5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
30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
8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0.56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1.00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0.65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0.09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1.64
6、管理酬金及税金0.56元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
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
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二)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
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篇二:
绿城集团开发项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附件:
绿城集团开发项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使用说明
本标准对绿城集团开发项目(含绿城代建项目)交付前物业服务和交付后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前期咨询费、案场服务费、前期介入费、前期开办费、空臵房物业服务费等);交付后项目(以10万平方米普通公寓为例)的基本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等作了界定,届时可在洽谈过程中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公司对物业服务标准的不同要求进行调整。
(注: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物业服务集团”)
目录
第一部分交付前物业服务...............................3
一、前期咨询服务........................................3
二、前期介入服务.......................................11
第二部分交付后前期物业服务..........................21
一、项目相关硬件配备条件...............................21
二、物业服务费标准.....................................22
三、分项服务内容及标准(依据杭州市甲级标准编制).......22
四、其他造成物业服务费标准提高的因素...............-31-
五、物质装备......................................-32-
六、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的收取.......................-35-
第一部分交付前物业服务
交付前物业服务可分为前期咨询服务、前期介入服务两个阶段。
前期咨询服务阶段:
从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开始到物业交付之日止;
前期介入服务阶段:
从物业交付前六个月或三个月到物业交付之日止。
一、前期咨询服务
该阶段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园区生活服务体系顾问咨询服务、销售案场物业服务、样板区(房)物业服务等。
(一)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
1.审视建筑施工图纸,对建筑单体及交通组织、地下车库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2.审视给排水、电气的施工图纸,就给排水的供水方式、管路设臵,以及电气管路设臵、照明控制方式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3.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档次,参与部分设施(信报箱、标识系统等)、大型设备(电梯、智能化等)的功能和定位,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4.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物业公建配套用房(会所、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等)的定位、综合管网(给排水、电气、弱电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5.审视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对景观总体规划、交通组织、使用功能、节点处理等方面,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6.根据项目公司要求,通过审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楼书,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7.根据项目实际,为小区围墙定位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8.对物业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地)等]的装
修设计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9.对物业管理用房等的布局、设计以及装修标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10.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项目公司及时提供有关楼宇材质(铝合金窗、单元门厅墙、地面、电梯等)保护的建议,以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而导致项目公司一次性投资成本提高;
11.通过跟进项目不同阶段的现场施工进度,每两个月一次对现场施工进行巡视,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12.应项目公司要求,参加相关工程联席会议,并根据会议议题提供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建议,但项目公司需于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并提供相关资料;
13.应项目公司要求,派人参加项目有关客户联谊会、业主质量监督小组会议、产品说明会等重要活动,但项目公司需要于活动举办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并提出相关要求。
(二)园区生活服务体系顾问咨询内容
1.根据项目公司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筹建思路,制订相应的《“园区生活服务体系”顾问咨询服务计划》,配合项目公司做好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2.通过分析项目的物业类型、建筑规模、周边配套、价值特点等,对园区生活服务项目的设臵提出意见和要求;
3.通过分析项目的规划设计定位及功能布局,提出有利于日后园区生活服务体系实施的硬件配臵的意见和要求;
4.对园区生活服务用房的功能布局、装修设计、物品配备提供合理化意见和要求;
5.对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协助项目公司就相关园区生活服务内容做好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6.结合项目的销售策略、路线及后期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构建思路,对
房屋销售阶段的园区生活服务活动进行策划,提出有利于项目销售的活动方案;
7.结合项目的销售、宣传的需要,配合甲方开展有利于项目销售的园区生活服务体验活动;
8.应项目公司要求,提供园区生活服务相关的策划及宣传内容,便于项目公司进行销售宣传;
9.应项目公司要求,参加项目相关工程、销售会议,并根据会议议题提供有关园区生活服务方面的建议,但项目公司需于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
11.对项目交付后“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实施内容形成策划,并与项目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要求,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园区生活服务体系”运营方案》,并接受项目公司的监督。
(三)销售案场、样板区(房)物业服务内容
1.客户管家服务:
为客户提供生活提醒、物业管理体系咨询、服务亮点介绍、客户信息收集、VIp客户接待等服务;
2.吧台服务:
为项目客户/潜在客户提供茶水、茶歇服务以及各类协助销售人员的助理工作等;
3.样板房服务:
样板房日常维护管理、客户接待、提供样板房体验式接待服务等;
4.礼宾服务:
为项目客户/潜在客户提供引导服务;
5.保洁服务:
负责销售案场、样板区(房)室内外卫生的日常维护。
(四)顾问咨询服务期限
根据项目工程进度约定前期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的期限,一般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阶段起至物业交付之日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单个项目),若超过三年的,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篇三:
绿城集团开发项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附件:
绿城集团开发项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使用说明
本标准对绿城集团开发项目(含绿城代建项目)交付前物业服务和交付后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前期咨询费、案场服务费、前期介入费、前期开办费、空臵房物业服务费等);交付后项目(以10万平方米普通公寓为例)的基本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等作了界定,届时可在洽谈过程中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公司对物业服务标准的不同要求进行调整。
(注: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物业服务集团”)
目录
第一部分交付前物业服务...............................3
一、前期咨询服务........................................3
二、前期介入服务.......................................11
第二部分交付后前期物业服务..........................21
一、项目相关硬件配备条件...............................21
二、物业服务费标准.....................................22
三、分项服务内容及标准(依据杭州市甲级标准编制).......22
四、其他造成物业服务费标准提高的因素...............-31-
五、物质装备......................................-32-
六、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的收取.......................-35-
第一部分交付前物业服务
交付前物业服务可分为前期咨询服务、前期介入服务两个阶段。
前期咨询服务阶段:
从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开始到物业交付之日止;
前期介入服务阶段:
从物业交付前六个月或三个月到物业交付之日止。
一、前期咨询服务
该阶段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园区生活服务体系顾问咨询服务、销售案场物业服务、样板区(房)物业服务等。
(一)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
1.审视建筑施工图纸,对建筑单体及交通组织、地下车库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2.审视给排水、电气的施工图纸,就给排水的供水方式、管路设臵,以及电气管路设臵、照明控制方式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3.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档次,参与部分设施(信报箱、标识系统等)、大型设备(电梯、智能化等)的功能和定位,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4.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物业公建配套用房(会所、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等)的定位、综合管网(给排水、电气、弱电等)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5.审视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对景观总体规划、交通组织、使用功能、节点处理等方面,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6.根据项目公司要求,通过审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楼书,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7.根据项目实际,为小区围墙定位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8.对物业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地)等]的装
修设计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9.对物业管理用房等的布局、设计以及装修标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10.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项目公司及时提供有关楼宇材质(铝合金窗、单元门厅墙、地面、电梯等)保护的建议,以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而导致项目公司一次性投资成本提高;
11.通过跟进项目不同阶段的现场施工进度,每两个月一次对现场施工进行巡视,提出有利于日后物业管理的优化建议和意见;
12.应项目公司要求,参加相关工程联席会议,并根据会议议题提供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建议,但项目公司需于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并提供相关资料;
13.应项目公司要求,派人参加项目有关客户联谊会、业主质量监督小组会议、产品说明会等重要活动,但项目公司需要于活动举办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并提出相关要求。
(二)园区生活服务体系顾问咨询内容
1.根据项目公司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筹建思路,制订相应的《“园区生活服务体系”顾问咨询服务计划》,配合项目公司做好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2.通过分析项目的物业类型、建筑规模、周边配套、价值特点等,对园区生活服务项目的设臵提出意见和要求;
3.通过分析项目的规划设计定位及功能布局,提出有利于日后园区生活服务体系实施的硬件配臵的意见和要求;
4.对园区生活服务用房的功能布局、装修设计、物品配备提供合理化意见和要求;
5.对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协助项目公司就相关园区生活服务内容做好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6.结合项目的销售策略、路线及后期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构建思路,对
房屋销售阶段的园区生活服务活动进行策划,提出有利于项目销售的活动方案;
7.结合项目的销售、宣传的需要,配合甲方开展有利于项目销售的园区生活服务体验活动;
8.应项目公司要求,提供园区生活服务相关的策划及宣传内容,便于项目公司进行销售宣传;
9.应项目公司要求,参加项目相关工程、销售会议,并根据会议议题提供有关园区生活服务方面的建议,但项目公司需于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
11.对项目交付后“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实施内容形成策划,并与项目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要求,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园区生活服务体系”运营方案》,并接受项目公司的监督。
(三)销售案场、样板区(房)物业服务内容
1.客户管家服务:
为客户提供生活提醒、物业管理体系咨询、服务亮点介绍、客户信息收集、VIp客户接待等服务;
2.吧台服务:
为项目客户/潜在客户提供茶水、茶歇服务以及各类协助销售人员的助理工作等;
3.样板房服务:
样板房日常维护管理、客户接待、提供样板房体验式接待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