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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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
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1总论
1.1项目建设的由来及其意义
1.1.1是落实湖北省省道网规划(2011-2030),完善湖北省普通干线公路布局的需要
《湖北省省道网规划(2011-2030)》提出构建总规模3.65万km的“功能完善、覆盖广泛、能力充分、衔接顺畅、服务公平、运行可靠”的干线公路网。
该规划分两个阶段实施:
2011年到2020年,基本形成2.8万km普通干线网,建成约7500km高速公路;2020年到2030年,全面建成2.82万公里普通干线网,所有有条件的路段均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形成约8260公里高速公路网。
届时,湖北干线公路将便捷连接相邻省市,湖北与周边每个省市至少有三个以上高速出口,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区域间联系更加紧密。
本项目是《湖北省省道网规划(2011-2030年)》中省道S482线的关键性节点工程。
S482西连国道G207、G55,东接省道S218、国道G234,是区域国省道路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的实施将消除S482汉江段交通“瓶颈”,实现区域国省道网快速通达,完善湖北省的普通干线公路布局。
1.1.2是构建钟祥市域大环线的需要
在钟祥市“十三五”规划中,积极加快交通网络建设,依托汉江优势,建设汉江水运网,快速公路网、运输物流网,配套建设公路连接线、客货枢纽,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综合运输网络。
围绕汉江公路一桥、二桥形成城区大环线,建成双环公路大通道,围绕客张公路、丰乐汉江公路大桥、柴胡汉江公路大桥形成市域交通大环线,本项目是市域交通大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钟祥北部交通的“卡脖子”工程。
本项目的实施,可将钟祥北部的道路形成环路,可以将交通网络化,实现市域间的快速连接。
1.1.3是贯彻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需要
目前项目区域汉江两岸仍需利用汽渡连通,交通闭塞是区域扶贫开发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本项目是省贫困乡镇丰乐镇向西出行的主要通道,钟祥市丰乐镇是钟祥市现有的2个贫困乡镇(柴湖镇、丰乐镇)之一,人均收入较低。
本项目的实施将结束两岸利用汽渡连通的历史,是实现该区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核心助力。
1.1.4是有效整合区域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
S482是连通“磷矿之都”胡集镇与汉江航道的重要通道,是胡集镇的重要疏港公路;是联系胡集、丰乐及钟祥市区东西向出行的主要通道;东部张集、客店、长寿为国内知名的旅游景区,同时本项目也是区域旅游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的实施对整合区域资源,发展当地旅游以及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1.2评价目的和原则
1.2.1评价目的
通过实地考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污染源调查以及环境影响预测等系统工作,分析该工程在建设期和建成运营后环境影响的特点以及影响的范围、程度等。
针对该项目建设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理方案、管理计划,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指导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管理,使该项目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2.2评价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其组织实施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本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1)公众参与原则
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主张,有利于项目建设得更加完善,有利于公众环境意识的提升。
(2)可操作性原则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将尽可能地选择简单、实用的评价方法与措施,使评价结论与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3)针对性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针对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特征,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有针对性的进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减缓措施。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8月27日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订)》,2013年6月29日施行;
(14)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10月31日;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1日施行;
(17)国务院[1998]第257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8)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
(19)国务院国发明电[2004]1号《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
(20)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2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2003]94号文《关于道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
(22)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
(23)交通部[2003]5号令《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4)交通部交道路发[2004]164号《关于在道路建设中施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5)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号《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
(26)水利部、交通部水保[2001]12号文“关于印发《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
(27)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资发[2005]1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28)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5月23日;
(29)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办[2000]10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的通知》;
(30)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2002年3月1日实施;
(31)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鄂环发[2012]24号《湖北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1.3.2导则和技术标准
(1)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2012年1月;
(2)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009年4月;
(3)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1994年4月;
(4)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2010年4月;
(5)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2011年9月;
(6)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004年12月;
(7)JTGB03-2006《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2006年5月1日。
1.3.3项目有关规划、报告及批复
(1)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4)《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年)》;
(5)《荆门市交通发展规划(2010~2020)》;
(6)《钟祥市丰乐镇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7)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湖北省港路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7)其他相关资料。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水体主要有汉江,另外与本项目有关的水系主要为人工沟渠及水塘等。
根据钟祥市环境保护局的《关于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的通知》(鄂政办发[2000]10号),本项目沿线水体汉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其他地表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钟祥市胡集镇与丰乐镇交界处,根据《关于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本项目线路所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环境噪声
根据《关于S482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4a类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道路边界线外35m内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同时,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各环境要素执行的标准值详见表1.4-1至表1.4-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1.4-1
指标
标准值(mg/L)
指标
标准值(mg/L)
III类
II类
III类
II类
pH
6~9
高锰酸钾指数
≤6.0
≤4.0
DO
≥5
≥6
BOD5
≤4
≤3
氨氮
≤1.0
≤0.5
总磷
≤0.2(河流)
≤0.1(河流)
石油类
≤0.05
≤0.05
注:
pH值无量纲。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表1.4-2
序号
污染物名称
环境质量标准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mg/m3)
1
CO
24小时平均
4
1小时平均
10
2
NO2
年平均
0.04
24小时平均
0.08
1小时平均
0.2
3
PM10
年平均
0.07
24小时平均
0.15
4
NOx
年平均
0.05
24小时平均
0.1
1小时平均
0.25
5
TSP
年平均
0.2
24小时平均
0.3
6
SO2
年平均
0.06
24小时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
声环境质量标准
表1.4-3
评价标准
标准级别
昼间(dB(A))
夜间(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60
50
4a
70
55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以及运营期路面径流、收费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不得排入汉江。
运营期污水排入Ⅲ类水体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农灌系统的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表1.4-4
控制项目
(mg/L)
pH
SS
COD
石油类
氨氮
一级标准
6-9
70
100
5
15
注:
pH值无量纲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表1.4-5
指标
水作
旱作
蔬菜
pH(无量纲)
5.5~8.5
BOD5
60
100
40a,15b
COD
150
200
100a,60b
SS
80
100
60a,15b
石油类
5.0
10
1.0
a:
加工、烹调及去皮蔬菜;b:
生食类蔬菜、瓜类和草本水果。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1.4-6。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表1.4-6
污染物
标准来源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mg/m3)
颗粒物
GB16297-1996表2
1.0
SO2
0.4
NOx
0.12
非甲烷总烃
4.0
(3)环境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1.4-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表1.4-7
昼间(dB(A))
夜间(dB(A))
70
55
1.5环境影响识别
1.5.1环境影响识别原则
综合考虑项目的性质、工程特点、实施阶段(施工期、运营期)及其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识别出可能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质量产生影响的因子,并确定其影响性质、时间、范围和影响程度等,为筛选评价因子及确定评价重点提供依据。
1.5.2环境影响识别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主要是对公路沿线生态、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识别见表1.5-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一览表
表1.5-1
环境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选线及路基工程
弃土
拆迁
施工
场地
材料
运输
施工
作业
临时占地土地复垦
道路
绿化
护坡、挡土墙工程
车辆运输
路面排水
自然环境
生态环境
土地资源
-L
-M
-S
-M
+L
-S
+M
植被
-L
-M
-S
-M
+L
+L
水生生态
-L
-M
-L
-M
水土流失
-L
-M
-S
-S
+L
+L
+L
+L
声环境
-L
-S
-S
-M
-L
-L
+M
-L
环境空气
-M
-S
-S
-M
-M
-L
+M
+M
-M
水环境
-L
-S
-S
-S
-L
+S
+S
-S
-S
社会环境
农民生
计方式
+S
-S
+S
+S
+S
+S
+S
+M
生活质量
+S
-S
+S
+S
+S
+S
+M
基础设施
+L
通行交往
-M
-S
-S
+L
工农业生产
-S
-S
+M
旅游
-S
-S
-S
-S
-M
-M
+M
+M
+M
+L
+S
注:
表中“+”、“-”分别表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S、M、L分别表示影响小、一般、影响大。
1.5.3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对项目污染特征、环境要素的特征,确定的评价因子见表1.5-2。
评价因子一览表
表1.5-2
类别
要素
评价因子
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PM10、SO2、NO2
水环境质量现状
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石油类
声环境质量现状
等效连续A声级
生态环境现状
陆生植物资源现状、陆生动物资源现状、水生生物资源现状、农业生态现状、水土流失现状
环境影响预测
与评价
施
工
期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扬尘、沥青烟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COD、SS、石油类、BOD5、NH3-N
声环境影响分析
等效连续A声级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弃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利用、动植物影响及水生生态影响
运
营
期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NO2、CO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COD、SS、石油类、BOD5、NH3-N
声环境影响分析
等效连续A声级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动植物影响、水生生态、景观等
1.6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敏感目标,拟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一级,环境空气、地表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详见表1.6-1。
评价工作等级表
表1.6-1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判据
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环境空气
三级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本项目属于交通项目,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不设服务区、车站等辅助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为无组织排放,且源强较小,本项目线路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
地表水
三级
根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污水排放量<1000m3/d,水质要求Ⅱ类,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
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运营期路面径流、收费站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污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小,本项目线路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
声环境
一级
根据HJ/T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按一级评价。
本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较现状监测值增高达5dB(A)以上。
生态环境
三级
根据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工程占地面积≤2km2或线路长度≤50km影响区生态环境敏感性为重要生态敏感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全长为6.460km,评价范围影响区涉及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因而本项目线路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
1.7评价范围及时段
1.7.1评价范围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本项目现场踏勘调查实际情况,确定本评价范围如下:
(1)环境空气: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
(2)地表水环境:
拟建的公路桥工程沿线跨越汉江水体,且位于拟建碾盘山水电站库区回水影响范围内,结合区域水文情势影响,本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
汉江河道上游至金刚口闸约32.2km,下游至碾盘山水电站坝址约20.0km;
(3)声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
(4)生态:
考虑到本项目位于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水生生态评价范围为整个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陆生生态评价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以内区域;
(5)社会环境:
本项目确定的直接影响区钟祥市胡集镇的周营村、转斗村、下集村以及钟祥市丰乐镇的三滩村。
1.7.2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按近期(2019年)、中期(2025年)、远期(2033年)三个时段进行评价。
1.8环境保护目标
1.8.1大气、声保护目标
本项目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4个居民点,分别是胡集镇的檀木昌(下集村9组)、转斗村、下集村以及丰乐镇的三滩村。
各环境保护目标的情况详见表1.8-1,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详见附图2。
1.8.2水体保护目标
1.8.2.1工程所在区域城镇饮用水源调查
根据调查,本工程跨越桥梁处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沿线居民生活用水主要采用自来水。
1.8.2.2工程沿线水体及控制标准
本项目跨越汉江,沿线水体功能及控制标准见表1.8-2。
工程跨越水体环境功能区划
表1.8-2
序号
桩号
水体
名称
功能类别
水体功能
上下游取
水口分布情况
涉水桥墩数量
1
BK1+322.5~
BK3+376.5
汉江
Ⅱ类
灌溉、饮用、通航
1.8.3生态保护目标
1.8.3.1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根据《钟祥市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对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评价专题报告》,钟祥市丰乐汉江公路大桥对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湖北省钟祥市汉江江段,江段全长133.6km,保护区总面积5344hm2,其中核心区面积3464hm2,实验区面积1880hm2。
保护区核心区自中山-碾盘山一线至流港-关庙闸一线江段,全长86.6km,核心区面积3464hm2,起点中山两点地理坐标分别为(112°31'20"E,31°13′14″N;112°31′21″E,31°13′41″N),终点关庙闸两点地理坐标为(112°33′7″E,30°56′8″N;112°33′50″E,30°56′6″N)。
保护区实验区自蛮河口-蒋家滩-中山一线江段,全长47km,总面积1880hm2,起点蛮河口两点地理坐标分别为(112°25'55"E,31°28′24″N;112°26′20″E,31°28′24″N),终点中山两点地理坐标为(112°31'20"E,31°13′14″N;112°31′21″E,31°13′41″N)。
主要保护对象为鳡、鳤、鯮等重要经济鱼类及其产卵场,其他主要保护物种包括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短颌鲚、鳗鲡、胭脂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黄颡鱼、长吻鮠、南方鲶、乌鳢、鳜鱼、翘嘴红鲌、蒙古鲌、、长鳍吻鮈和铜鱼。
本项目位于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本工程与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7。
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览表
表1.8-1
序号
行政
区划
敏感目标名称/路线桩号
与拟建道路中心线/红线距离(m)
第一排/四类/总户数
纵坡坡率/房屋地基与路面高差(m)
基本情况
位置关系
敏感点照片
1
胡集镇
檀木昌(下集村9组)/CK1+750~CK1+800
右侧45-200/39-194
6/0/70
位于拟建道路右侧,第一排垂直于道路,以2层的砖混结构房屋为主
2
胡集镇
转斗村/CK1+650~CK2+280
左侧50-200/44-194
35/0/216
位于拟建道路左侧,第一排背对于道路,以2层的砖混结构房屋为主
3
胡集镇
下集村/CK1+770~CK2+800
右侧145-200/139-194
8/0/30
位于拟建道路左侧,第一排垂直对于道路,以2层的砖混结构房屋为主
4
丰乐镇
三滩村/CK6+120~CK6+450
右侧30-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