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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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资料
无偿献血资料
无偿献血的意义
血液被人们称誉为“生命之河”,人们一刻也离不开它。
外伤性出血、产妇大出血、严重烧伤、各种血液病以及施行外科手术的伤病员,都需要靠输血来补充救治。
目前,血液还不能用人工合成,且没有完全的替代品,因而需要广大健康适龄的公民献血来获取。
献血,就是以互相帮助的原则为基础,由健康人献出少量血液,去挽救他人生命的一种崇高行为。
科学献血有益健康
定期献血可以预防心脑血管病科学家们运用血液流变学与血液动力学对血液与献血的关系作了研究,发现坚持长期适量献血,可使血液粘稠度下降,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有积极的意义。
经常献血可以降低血脂经常献血,减少了体内一部分粘稠的血液,再通过正常的饮水,填充了血容量,使血液自然稀释,血脂就会随之下降。
献血前必读
有高危行为的,如静脉药瘾、性服务工作者及其顾客、男男同性恋以及其他不安全性行为的,敬请主动放弃献血,这既是对病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良心和道德负责。
献血者健康要求
年龄:
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
男≥50kg,女≥45kg。
血压:
12.0Kpa(90mmHg)≤收缩压<18.7Kpa(140mmHg)
8.0Kpa(60mmHg)≤舒张压<12.0Kpa(90mmHg)
脉压差:
≥30mmHg/4.0Kpa。
脉搏:
60次/min~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节律整齐。
体温:
正常。
血红蛋白测定:
男≥120g/L,女≥115g/L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正常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
丙型肝炎抗体(HCV抗体)阴性
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阴性
梅毒试验阴性
献血流程
献血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献血者信息录入→献血者认真阅读且详实填写《献血者报名体检表》→初筛→体检→捐献成分血/捐献全血→休息→颁发《无偿献血证》纪念品
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①了解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②献血前一天要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
③在献血前一天及献血当日不饮酒、不服用药物,也不可空腹献血,可吃些清淡食品,如面包、稀饭;
④献血过程,精神不要太紧张;
⑤献血完毕,用另一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压迫针眼处10分钟,献血后休息10-15分钟方可离开献血现场;
⑥献血后4小时内,注意保持针眼处的清洁与干燥;
⑦献血后注意多饮水,不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长跑、登山等)和高空作业,保证充足睡眠。
免疫接种或接受生物制品治疗后献血的规定
1、无暴露史的预防接种
(1)接受灭活疫苗、重组DNA疫苗、类毒素注射者:
无病症或不良反应出现者,暂缓至接受疫苗24小时后献血,包括:
霍乱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流感全病毒灭活疫苗等。
(2)接受减毒活疫苗接种者:
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伤寒疫苗、风疹活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水痘疫苗等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
2、有暴露史的预防接种被动物咬伤后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者,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3、接受生物制品治疗者接受抗毒素及免疫血清注射者:
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包括破伤风抗毒素、抗狂犬病血清等。
接受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方可献血。
延期献血须知
献血为了您本人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请你暂缓献血:
1、口腔护理(包括洗牙等)后未满三天;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痊愈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痊愈后未满半年者(包括内窥镜检查、使用导管作治疗等)。
2、良性肿瘤:
妇科良性肿瘤、体表良性肿瘤手术治疗后未满一年者。
3、妇女月经期及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活动性或进展性眼科疾病病愈未满一周者,眼科手术愈后未满三个月者。
5、上呼吸道感染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6、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
7、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急性肾盂肾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泌尿系统结石发作期。
8、伤口愈合或感染痊愈未满一周者,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全后未满一周者,皮肤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二周者。
9、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穿耳术后未满一年者。
10、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甲型肝炎病愈后未满一年者,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
一年内前往疟疾流行病区者或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弓形体病临床恢复后未满六个月,Q热完全治愈未满二年。
11、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不能献单采血小板及制备血小板的成分用全血。
12、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13、寄生虫病:
猪带绦虫病、蛔虫病、蛲虫病感染未完全康复者。
14、急性风湿热:
病愈后未满二年。
15、性行为:
曾与易感染经血传播疾病高危风险者发生性行为未满一年者。
16、旅行史:
曾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检疫传染病疫区或监测传染病疫区旅行史,入境时间未满疾病最长潜伏期者。
哪些情况不能献血
1、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气肿、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2、循环系统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病、低血压、四肢动脉粥样硬化、血栓性静脉炎等。
3、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胃肠炎、活动期的或经治疗反复发作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胰腺炎、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等。
4、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病综合症、慢性泌尿道感染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5、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如贫血(缺铁性贫血、巨幼红细胞贫血治愈者除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粒细胞缺乏症、白血病、淋巴瘤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6、内分泌系统疾病及代谢障碍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状腺功能性疾病、糖尿病、肢端肥大症、尿崩症等。
7、免疫系统疾病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大动脉炎等。
8、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9、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等、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等。
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10、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脑血管病、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等,以及有惊厥病史或反复晕厥发作者。
痉挛、抽搐或意识丧失史等。
11、精神疾病患者,如抑郁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癔病等。
12、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的治疗者。
13、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4、传染性疾病患者,如病毒性肝炎患者及感染者。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及感染者,如梅毒患者、梅毒螺旋体感染者、淋病、尖锐湿疣等。
15、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16、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肺吸虫病、囊虫病、肝吸虫病、黑热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7、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矽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18、某些药物使用者,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镇静催眠、精神类药物治疗的患者;既往或现有药物依赖、酒精依赖或药物滥用者,包括吸食、服食、或经静脉、肌肉、皮下注射等途径使用类固醇、激素、镇静催眠或麻醉药类物者等。
19、易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的高危人群,如有吸毒史、男男性行为和多个性伴侣者等。
20、异体组织器官移植物受者:
曾接受过异体移植物移植的患者,包括接受组织、器官移植,如脏器、皮肤、角膜、骨骼、硬脑膜移植等。
21、接受过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切除者。
22、曾使受血者发生过输血相关的传染病的献血者。
23、医护人员认为不适宜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其他不能献血或暂不能献血规定
1、被告知永久不能献血者。
2、认为自己有不适合献血的情况。
3、今日感觉身体状况不适合献血或献血后要参加危险性运动(如爬山、潜水或滑翔等)、驾驶重型汽车、从事地下或高空作业(如坑道、掘进、飞行、消防、棚架工作等)。
4、处于等待医院的检验报告或接受疾病治疗阶段。
5、献血目的仅为了解身体是否健康,是否染上艾滋病病毒、梅毒或其他疾病。
6、发热、头痛或不明原因腹泻。
7、病毒性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螺旋体、艾滋病血液检测阳性者。
8、自1980年起,曾居住在欧洲国家五年或以上,或于英国接受过输血。
1980年至1996年间,曾居住于英国、爱尔兰、法国3个月或以上。
9、曾在传染病区(如鼠疫、霍乱、黄热病、疟疾等)居住或工作过,入境时间未满疾病最长潜伏期者。
《献血法》关于免费用血的规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减交上述费用。
《河南省公民献血条例》关于免费用血的规定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
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
2.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3.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家庭成员包括:
献血者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献血小知识
献血会感染疾病吗?
答:
血站所用的针头和血袋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严格消毒灭菌的一次性用品,每位献血者在献血时都使用一套新的一次性血袋,血液采集后针头当场剪掉,集中做无害化处理。
因此献血是绝对安全的,不会感染任何疾病。
问:
献血后身体需要多久才能恢复?
答:
献血后,先是血浆中的水分和无机盐类在1-2小时内由组织液透入血管而得到补充,其次在一天左右时间内,血浆蛋白浓度可以恢复,这是由于肝脏加速合成蛋白质的结果,红细胞恢复稍慢,约需两周左右的时间,即可补足失去的细胞。
问:
一次献血400毫升会影响健康吗?
答:
一次献血400毫升,不会影响身体健康。
从血量上看,正常人体内的血液总量约占体重的7%-8%,一个体重为50-60公斤的成人,其血液总量为4000-4800毫升。
一次献血400毫升不足全部血液的10%,科学测定,健康人一次失血10%以下极少引起症状。
从血液循环上看,人体内约有20%的血液存于肝、脾等器官内,遇有失血时,这些储存的血液会迅速的补充血容量,使其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不会影响正常的血液循环和血压。
从新陈代谢上看,人的血液是不断进行新陈代谢的,一般每四个月红细胞要更新一次。
献血会刺激造血功能,促进新陈代谢,增加新生的红细胞,有利于身体健康。
从献血实践看:
适量献血无碍健康的事实已被世界各国的千百万献血者所证实,我国有“献血无碍健康,只需小小勇气”的献血宣传口号。
问:
为什么倡导一次献血400毫升?
答:
对献血者来说,一次献血400毫升不会影响健康,对于用血的患者来说,一次献血400毫升,可大大提高临床用血安全。
因为:
1、输注单人份血液比输注多人份血液的输血副反应会大幅减少。
2、由于存在窗口期风险(病毒感染初期,有一段时间用现代化的技术不能检测到病毒标志物,这段时间称为“窗口期”,但处于窗口期的血液已具有感染性),献血者的血液中可能感染了未知病毒,因此,输血是有一定风险的。
通常需要输血的病人临床用血一次至少400-600毫升,若一次献血200毫升,则一次输血至少需要两至三人份的血液,输血风险增加一倍以上。
3、输血免疫反应显著降低:
由于血液也是一种异体组织,一个人如果输入他人的血液可引起一些免疫反应,如HLA同种免疫引起的发热反应、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血浆蛋白引起的过敏反应等等。
如果一次献血量为400毫升,可使受血者被输入的血液来源减半,输血免疫反应显著降低。
问:
献血后手臂淤青怎么办?
答:
发生原因:
①针头拔出后没有按要求整齐按压止血,由于皮肤针眼与血管针眼不在同一位置,皮肤已愈合但血管继续出血,因而血液淤积在皮肤下造成青紫;②虽已止血但短时间内手臂提重物或太用力,因而发生血管扎针处再渗血;③扎针不顺利,血液渗出血管外无法流出,淤积于皮肤下,使皮肤青紫。
局部反应:
①手臂肿胀处会硬硬的有点酸痛,肿胀越大疼痛越厉害;②肿胀处会慢慢变成青紫,颜色会越来越明显;③青紫会慢慢向周围扩散,颜色也由深逐渐变浅;④根据不同程度,1-4周可完全恢复,不会留下后遗症。
处理方式:
①24小时内青紫处给予冷敷,这样可收缩血管以防继续渗血;②24小时后可热敷手臂,这样可以促进吸收。
问:
献血后出现头晕情况怎么办?
答:
如果出现头晕反应,不要惊慌。
一般情况下,只要平卧于空气流通的地方,解开衣领腰带,采取头低脚高体位,喝些温糖水,休息一会,反应现象很快就会消失。
至于个别人献血后感到有些疲乏、困倦,这是正常反应,只要注意当天休息,症状很快就会消失。
血型与遗传关系
双亲血型
子女血型
子女不应有的血型
O+O
O
A或AB或B
O+A
A或O
AB或B
O+B
B或O
A或AB
O+AB
A或B
O或AB
A+A
A或O
AB或B
A+B
AB或B或A或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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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B
A或B或AB
O
B+B
B或O
A或AB
B+AB
B或A或AB
O
AB+AB
AB或A或B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