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勤即脑勤眼勤耳勤鼻勤口勤手勤腿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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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勤即脑勤眼勤耳勤鼻勤口勤手勤腿勤

“七勤”,即脑勤、眼勤、耳勤、鼻勤、口勤、手勤、腿勤。

脑勤,就是要勤思考,要经常考虑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考虑不同环境条件下,不同工作阶段中应重点做好的安全工作,考虑有待加强的安全工作,有待改进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值得推广的安全经验。

眼勤,就是要勤看书、勤检查,要经常检查各项规章制度,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出现漏洞。

在检查过程中,不能只听汇报,纸上谈兵,要进行实地察看;也不能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要深入细致,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

耳勤,就是要勤听。

一方面,在安全检查中要勤听——通过认真听,来分析机械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要勤听领导的要求、指示;要勤听有关专家的讲解,弄透问题,增长知识;要勤听广大一线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见解,听取他们好的意见和建议。

口勤,就是要勤汇报、勤讲解。

要经常把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向领导汇报,让领导了解情况,引起重视,给予支持。

勤讲解,就是要经常给从业者讲解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

手勤,就是要勤动手。

在安全管理、检查过程中,该运用检查工具的必须运用,该动手操作的必须动手,不能图省事、想当然或凭经验而“袖手旁观”,使规定、标准打折扣,安全系数减小,同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动手解决问题,能立即消除的必须立即消除,能今天消除的决不拖到明天。

腿勤,就是要勤跑腿。

要经常深入工作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不能以问代查,越是疲劳时,越是环境恶劣时,越是工作进展特别顺利时,越不能放松警惕,停滞不前,疏于管理。

许多事故都是当事者由于懒惰,存在侥幸心理,或者被胜利、喜事冲昏头脑,该去检查的没有检查,或者检查不认真而发生的。

《员工文明行为规范》、《文明环境考核标准》、《工业广场卫生责任区域环境管理办法》、《员工文明行为、文明环境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班前会规范标准及考核标准》、《班前会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入井规范标准及考核标准》、《升入井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规范标准及考核标准》、《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文明素养和执行力,积极营造企业和谐有序的人文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指导、监督、考核公司全体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与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坚持全员遵守、无一例外;从严治理、严肃考核以及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

 

第二章徒步行路规范

 

第四条员工徒步行路要遵守基本交通规则。

进入厂区必须靠道路右侧行走,有人行道(便道)必须走人行道(便道);横穿车行道有斑马线必须走斑马线。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五条员工在厂区道路上行进过程中,两人及以上同行要成整齐单列行进。

违者罚款5至10元。

第六条员工不得在厂区道路上较长时间停留,确需较长时间停留时需躲开通行道路并到路边站立,以免妨碍交通或他人通行。

违者罚款5至10元。

第七条员工出入办公楼、宿舍楼,必须靠楼道、楼梯右侧单行行走,不得多人并排行走。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八条员工上下楼梯过程中,不得在楼梯上或楼梯转角处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违者罚款5至10元。

第九条员工在厂区道路、楼道、楼梯行进过程中应注意速度,非遇安全紧急情况不得快速奔跑,更不得推挤他人。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十条员工在厂区道路、楼道、楼梯行进过程中,不得勾肩搭背和挽手、不得嬉戏打闹。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十一条员工在厂区道路、楼道、楼梯行进过程中,严禁随地吐痰、吸烟、乱抛杂物和垃圾。

违者每项次罚款50至100元。

 

第三章行停车规范

 

第十二条员工在厂区内骑自行车、电动车、驾驶摩托车、汽车行驶,须按厂区道路交通标识、标志行驶,路遇行人要坚持“车让行人”的原则予以让行。

违者按自行车每项次20元,电动车、摩托车、汽车每项次5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

第十三条员工骑自行车、电动车、驾驶摩托车、汽车出入厂区须统一挂牌(由公司统一制作和发放)。

违者严禁进入厂区。

第十四条员工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出入公司大门,需在大门两侧减速拱以外下车推行,待越过两侧减速拱后方可继续骑行。

违者按自行车每次20元,电动车、摩托车每次5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

第十五条员工在厂区道路上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须在右侧行车道上靠右依次行驶,并注意保持3米以上距离,不得并行、急行(限速15公里/小时以内)、超行。

违者按自行车每项次20元,电动车、摩托车每项次5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

第十六条员工要自觉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入指定存车棚或本单位自有存车棚,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停放要规矩,车尾统一朝外,并按照由里到外(或由右向左)的顺序依次停放。

违者每项次罚款20元。

第十七条员工出入车棚,应推行车辆,严禁骑行。

违者按自行车每次20元,电动车、摩托车每次5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

第十八条员工驾驶汽车出入公司大门须服从门岗执勤人员指挥,不得强行驶入驶出,两车在公司大门相遇,驶出车应在门内停车线停车让行驶入车,避免在大门交汇。

违者每项次罚款50元。

第十九条员工驾驶汽车在厂区道路上行驶,须在右侧行车道上依次行驶,不得在人行道上驶行、不得超车和超速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不得鸣放喇叭。

违者每项次罚款50元。

第二十条汽车必须规范停放在公司划定的停车场及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停车场要按序号编排顺序使用;车辆停放要规矩,车尾统一朝外,并按照由里到外(或由右向左)的顺序依次停放。

违者每项次罚款50元。

 

第四章着装及仪容仪表规范

 

第二十一条着装及仪容仪表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是每个人道德修养、文明程度的具体展现。

第二十二条员工着装要庄重、得体、整洁,并遵守下列规范:

1.不得穿拖鞋、跨栏背心、吊带背心、短裤、超短裙、露脐装等过露装及过透装。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2.不得将衣服搭在肩上、系在腰间或用手提拎着;更不得袒胸露背、打赤膊。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3.在井上,员工进入厂区无论是穿着便装还是穿着工装均须在左侧胸前配戴公司统一发放的胸牌。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二十三条机关员工及全体管技人员仪容要做到自然、协调及美观,给全体员工做出表率。

头发整洁、发型得体,不留怪异发型及彩色发型;不浓妆艳抹;不配戴炫耀性和前卫性首饰物品。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加倍罚款。

 

第五章言谈举止规范

 

第二十四条言谈举止是每个人道德修养、文明程度的具体展现,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注重文明用语、注重举止有礼有节。

第二十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均应认真做到文明用语,即讲文明“问候语”、“接洽语”、“辞别语”、“致答语”、“致歉语”、“祈使语”、“赞美语”。

第二十六条在公共场所或办公室内外吵闹、大声喧哗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至10元。

第二十七条在公共场合谩骂、侮辱、诋毁、造谣中伤他人的,每项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八条利用各种媒介公开制造、传播损害企业形象的谣言,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从重处理至直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九条在公共场合,严禁员工当众嚼口香糖、当众挖鼻孔或掏耳朵、吃零食、随地吐痰、随手乱扔垃圾。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六章就餐行为规范

 

第三十条员工应做到文明就餐,进入食堂就餐须自觉依次排队等候购餐,不得插队、挤号;不得在排队过程中打闹拥挤和大声喧哗。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三十一条员工在食堂用餐,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将饭菜、汤水抛撒在餐桌、座椅及地面上;要保持规范的用餐姿势,严禁脚踩座椅及蹲在椅子上;餐后要将剩余不要的饭菜倒入泔水桶。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食堂用餐过程中不得穿工装饮酒和班前饮酒,不得猜拳行令、过量饮酒、更不得酒后滋事闹事。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三十三条非住宿员工在班中(岗位上)或办公室内用餐要注意保持所处环境卫生,餐后剩余饭菜要扔进附近垃圾筒。

违者一次罚款5至10元。

第三十四条为保证员工就餐饮食安全,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严禁进入食堂工作间,严禁非本区域员工进入职工食堂;严禁将有毒有害物品及宠物带入食堂。

违者每项次罚款100元,并追究食堂管理人员同等责任。

 

第七章住宿行为规范

 

第三十五条为保证其他住宿员工的正常休息,住宿员工不得串宿舍休息;不得在寝室内、楼道内、宿舍楼区大声喧哗、奔跑、唱歌、打闹、打扑克、猛烈关门和敲门。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三十六条住宿员工应树立节能节水意识,不得长明灯、长流水。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第三十七条住宿员工应注意保持宿舍环境卫生,寝室内卫生环境脏、乱、差的,对该寝室住宿员工每人罚款20元。

第三十八条为保持宿舍环境卫生,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用餐。

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九条严禁将宠物及有异味或可能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物品带入宿舍。

违者每项次罚款50元;

第四十条住宿员工应树立防盗意识,离开宿舍要锁好门窗。

违者每项次罚款50元。

第四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宿舍楼内或向宿舍楼外乱扔杂物、随地乱吐、随地方便;严禁裸体或只穿三角裤在楼道内行走。

违者每项次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宿舍防火及安全,员工不得躺在床上吸烟;不得私接电线和电器;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气灶等起火做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带入宿舍。

违者除没收违禁物品外,每项次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集体宿舍是专门为住宿员工提供的工作之余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不得擅自留宿非住宿员工、家属及其他外来人员。

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或打架斗殴的,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并移交派出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章办公行为规范

 

第四十五条公司各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做到文明、整洁、有序办公,并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办公期间要保持端庄坐姿,腰背挺直,不得“斜腰拉胯”和跷“二郎腿”。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2.上级领导进入本办公室检查指导工作,工作人员应起立迎接、主动让座,以示尊敬。

违者每次罚款5至10元;

3.外来客人到办公室洽谈业务、联系工作,工作人员应遵守基本接待礼仪,不得出现有损公司形象的不礼貌行为。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4.要树立节能节水意识,在室内光线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开“长明灯”,不得“长流水”。

违者每项次罚款5至10元;

5.要保持办公室卫生环境,做到物有定置、无积尘、无污迹,文件及书籍摆放要整齐。

办公室环境脏乱差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至10元;

6.要注意保持办公楼楼道及楼外环境卫生,不得向窗外和楼道乱扔杂物。

违者每次罚款50至100元;

7.工作时间内,要保持办公室严肃紧张的工作氛围,不得长时间聚众闲聊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违者一次罚款50元;

8.要树立防火防盗安全意识,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后要关闭电器电源、锁好门窗。

违者每项次罚款50元。

第四十六条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允许,严禁着装不整的员工和车间、井下员工穿工装、胶靴进入办公室或办公楼。

违者每项次对责任人(包括门卫)罚款50元。

第四十七条擅闯他人办公室,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按违反劳动纪律论处,记“三违”一次。

第四十八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和批准,严禁将公司文件或其它重要资料外借外送。

违者每份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并按违反劳动纪律论处,记“三违”一次。

第四十九条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守企业机密。

泄露企业机密,但未造成后果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按违反劳动纪律论处,记“三违”一次;造成后果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及以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章会场会议规范

 

第五十条筹备会议期间,相关人员应遵守下列规范:

1.根据上级安排,会议的组织者应及时准确下达会议通知。

因通知原因造成应与会员工未能按时参加会议的,一般会议每人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重要会议每人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接会议通知人员应及时准确转达给应与会员工。

因通知转达不到位造成应与会人员未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对责任人按前款规定处理;

3.会议组织者要积极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因筹备不到位造成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一般会议对主要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次要责任人罚款100元,重要会议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罚款500至1000元,其余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五十一条召开会议是严肃的集体活动,应与会人员均应予以认真对待,并在会议正式开始前遵守下列规范:

1.严守会议时间并准时到会。

会议正式开始前,与会人员迟到10分钟以内按每分钟1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迟到10分钟及以上的,罚款100元;

2.公司组织的大型会议,各单位必须在会场外(办公楼外)整好队伍后由负责人带队入场。

否则对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

3.除会议指定坐位和为领导、主持人预留坐位外,与会人员应本着由左向右、由前向后(面向主席台或主持人席)的顺序依次就座,违者罚款20元;

4.应与会人员未经会议组织者批准而擅自缺席会议的,按会议“一般”和“重要”两种程度分别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和200元。

第五十二条在会议进行期间,全体与会者均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影响发言人的讲话与听众的倾听。

违反下列条款者,每项次罚款20元。

1.进入会场手机一律打振动,会议进行期间严禁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接打电话,须轻声离坐到会场外进行,但不得在会场外大声讲话;

2.严禁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严禁交头接耳、未经会议允许,严禁在会场内吸烟;

3.会议进行期间,除非进行讨论,不得中途打断他人发言,如有不同意见或做补充,须待他人发言结束举手并得到主持人允许后进行;

4.参加会议,必须自始至终。

严禁在会议中途逃会,如遇特殊原因,需要中途离去,须向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

第五十三条参加公司大型会议的人员要按照第四章有关规定做到规范着装,违者将加倍罚款;在主席台就坐人员按夏季白色短袖衬衫,其它季节深色(兰、黑)西服、白色衬衫的标准规范着装。

第五十四条非与会人员擅闯会场并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会议设有保安人员的将追究保安人员同等责任。

第五十五条会议结束经主持人正式宣布散会后,与会人员方可退场,退场顺序以按照由近及远(以会场门口为准)、由右向左(面向主席台或主持人席)的顺序依次退场,走出会场人员严禁在会场门口逗留,以免影响他人出场。

违者罚款20元。

 

第十章其他行为规范

 

第五十六条员工应自觉爱护公物及公共设施。

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同时处以1/2倍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员工应自觉爱护环境。

对故意践踏草坪、损毁花卉及树木者,按具体损毁情况处以50元及以上罚款。

第五十八条员工在厂区范围内乱写、乱贴、乱划的,一经发现每处罚款100元,内容属反动、侮辱、诽谤、中伤他人的将加倍罚款并进行强制教育。

第五十九条在严禁烟火场所及部位(仓库、料场、油库)吸烟者,一经发现给予违禁者及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在上述部分吸烟的将给予双倍罚款处理。

第六十条公司门岗值勤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岗职责,并遵守下列规范。

违者每项次罚款50元。

1.严禁与本区无关的私家车驶入并使用区域内停车场;

2.严禁无关外来人员进入本区域;

3.严禁人员携带宠物进入本区域;

4.严禁明显带有精神疾患的外来人员进入本区域;

5.上下班高峰期,门岗值勤人员应站立执勤。

第六十一条对允许进入的外来车辆,门岗值勤人员和停车场秩序维持人员应给予正确导引,因导引不到位或导引错误造成违规停车,对责任人处以每辆次50元的罚款。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进入公司厂区的外来人员,均须遵守本规范之规定,外来人员不遵守本规定,公司执法人员有权将其驱逐出厂区。

第六十三条凡处唐山矿业公司区域内的其他兄弟单位均应遵照本规范教育所属员工并执行,违者公司执法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或将其驱逐出厂区。

第六十四条本规范未尽事宜按公司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范相违背的按本规范执行。

 

 

 

 

 

 

附件2:

 

唐山矿业公司文明环境考核标准

 

按照公司《推行准军事化管理,促进员工行为规范养成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文明环境考核标准的深入落实,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员工文明素质,打造优美的文明矿山,特制定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车间厂房、宿舍、食堂、浴室、楼道、广场、道路、车棚、楼内卫生间及广场厕所、绿地、地面标识、宣传橱窗等16项文明环境考核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办公室文明环境考核标准

效果标准

过程标准

检查考核标准

 1、办公室明确卫生责任人。

2、办公室家具及设施按物有定置图摆放。

3、办公桌面电话、资料、文件、书籍、报刊码放整齐(含电脑桌)。

4、室内地面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及其它杂物

5、门窗玻璃整洁干净,以手擦无尘为标准。

6、电脑桌、显示器、主机、键盘、打印机等保持整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7、橱柜、窗台、暖气上不得摆放杂物。

8、各种牌板按规定设置和悬挂,板面无灰尘,室内墙壁无乱贴乱画、无积尘、无蜘蛛网。

9、室内不存放生产工具、备件及其它不应存放的物品。

10、室内无长明灯现象,

室内无私自铺设管线现象。

11、室内电器设备完好率达100%,包括空调、台灯、电扇、饮水机等无灰尘。

12、室内盆花无积尘、无乱摆和花叶枯黄现象。

13、室内窗帘吊挂规范,平直整洁,无打疙瘩现象。

 

1、办公室应设有物有定置图。

2、各类资料、文件、书籍、报刊使用完后及时整理,不得随意摊放在办公桌上。

3、办公室地面、办公桌椅、窗台每天擦拭一次。

地面有杂物和水渍随时清扫和擦拭。

4、烟头及时投入烟缸,其它垃圾杂物投放垃圾篓。

烟缸、垃圾篓每天清倒一次。

5、门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灯、灯门开关、灯架、吊扇等每季擦一次。

6、电脑桌、显示器、主机、键盘、打印机、电话等每天擦拭一次。

7、各种牌板每周清洁一次,墙面有污痕随时清除,每半年对墙面进行一次清扫。

8、每周对盆花喷水一次,清除积尘,并及时修剪黄叶。

9、每半年清洗窗帘一次。

 1、各办公室没有明确卫生责任人扣单位党政正职10元。

2、办公室没有物有定置图扣责任人5元,物品未按定置图码放扣责任人5元。

3、办公桌资料、书籍等随意摊放扣责任人5元。

4、室内有烟头、痰迹扣责任人5元。

5、办公桌椅、窗台有灰尘,地面有杂物扣责任人5元。

6、门窗玻璃、灯、灯门开关、灯架、吊扇不干净扣责任人5元。

7、电脑桌、显示器、主机、键盘、打印机、电话等有灰尘和污渍扣责任人5元。

8、办公桌面、橱柜、窗台、暖气上有杂物扣责任人5元。

9、牌板板面有积尘,墙壁有污痕和尘土扣责任人5元。

10、室内存放与办公无关用品扣责任人5元。

11、室内有长明灯现象扣责任人5元,私自铺设管线扣责任人10元。

12、盆花摆放杂乱和花叶枯黄的扣责任人5元。

13、窗帘吊挂不规范扣责任人5元、窗帘不干净扣责任人5元。

 

会议室文明环境考核标准

效果标准

过程标准

检查考核标准

 1、会议室有明确卫生责任人。

2、室内座椅讲桌摆放整齐,座椅贴有标号和姓名,员工开会按姓名落座。

3、室内窗台、讲桌、座椅无灰尘、无杂物。

室内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及其它杂物

4、门窗玻璃整洁干净无灰尘。

5、室内墙壁、黑板无污痕和乱贴乱画现象

6、各种牌板按要求规范挂置,无灰尘。

7、室内不存放生产工具、备件及其它不应存放的物品。

8、室内无长明灯现象。

无人时电视、空调、电扇关闭。

无乱铺设管线现象。

9、室内多媒体及电器设施完好率达100%,无灰尘。

10、室内窗帘吊挂规范,整洁干净,无打疙瘩现象。

 

1地面、桌椅、窗台每天擦拭一次。

2、会议室使用后及时清洁地面、摆齐桌椅。

3、门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4、灯、灯架、吊扇等每季度擦一次。

5、各种牌板每周清洁一次,墙面有污痕随时清除,每半年对墙面进行一次清扫。

6、窗帘每半年清洗一次。

 

 

 

 1没有明确卫生责任人扣单位党政正职5元。

2、桌椅摆放不整齐扣卫生责任人5元,座椅没有标号和员工姓名扣党政正职10元。

3、窗台、讲桌、座椅上有灰尘,地面有杂物扣卫生责任人5元。

4、门窗玻璃、灯、灯门开关、灯架、吊扇不干净扣卫生责任人5元

5、墙面有污痕、尘土、蜘蛛网,黑板有乱写乱画扣卫生责任人5元。

6、宣传牌板板面有积尘扣卫生责任人5元。

7、室内存放与会议室无关用品扣卫生责任人5元。

8、室内有长明灯现象扣责任人5元,私自铺设管线扣党政正职10元。

9、室内电器有人为损坏或损坏后不及时报修,扣单位党政正职和卫生责任人各10元。

10、窗帘吊挂不规范扣卫生责任人5元,窗帘不干净扣5元。

 

 

值班室文明环境考核标准

效果标准

过程标准

检查考核标准

 1、室内办公家具按物有定置摆放

2、值班室家具物见本色,无灰尘。

3、值班工作台电话、值班记录及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无杂乱现象。

4、地面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杂物。

5、门窗玻璃整洁干净,以手擦无尘为标准。

6、橱柜、窗台、暖气上不得摆放杂物。

7、记事板整洁规范,无乱涂乱画现象。

8、室内各种牌板按规定设置和悬挂,无灰尘,室内墙壁无乱贴乱画、无积尘、无蜘蛛网。

9、室内空调、微波炉、冰箱等电器设施完好率达100%,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灰尘。

10、室内无随意乱放生产工具、机电小件及其它物品。

11、室内无长明灯现象

室内无随意铺设管线现象。

12、室内窗帘按规范吊挂,整齐干净,无打疙瘩现象。

 

1、值班人员每天接班后打扫一遍室内卫生。

2、值班期间地面有杂物随时清扫。

3、值班工作台电话每天擦拭一次,值班记录填写完之后随时整理。

4、烟头及时投入烟缸,其它垃圾杂物投放垃圾篓。

烟缸、垃圾篓每天清倒一次。

5、门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灯、灯门开关、灯架、吊扇等每季度擦一次

6、记事板书写规范整齐,每天及时清理过期内容。

7、各种牌板每周清洁一次,墙面有污痕随时清除,每半年对墙面进行一次清扫。

8、每半年清洗窗帘一次。

 

 

 1、值班室没有物有定置图扣单位党政正职5元,物品未按定置图摆放扣5元。

2、值班室家具上有灰尘、污渍扣值班人员5元。

3、值班台物品摆放杂乱扣值班人员5元,电话上有尘土、污渍扣值班人员5元。

4、地面有杂物、积水扣值班人员5元。

5、门窗玻璃、灯、灯门开关、灯架、吊扇不干净扣单位党政正职5元。

6、橱柜、窗台、暖气上摆放杂物扣值班人员5元。

7、记事板有乱写乱画扣值班人员5元,书写不规范扣5元。

8、宣传牌板板面有积尘,墙壁有污痕和尘土扣单位党政正职5元。

9、室内各种电器有人为损坏或损坏后不及时修理,扣单位党政正职10元。

10、室内存放生产工具、机电小件及其它物品扣值班人员5元。

11、室内有长明灯现象扣值班人员5元,私自铺设管线扣党政正职10元。

12、窗帘吊挂不规范扣值班人员5元。

窗帘不干净扣党政正职5元。

车间厂房文明环境考核标准

效果标准

过程标准

检查考核标准

 1、各车间设有单独的休息区,各作业区域有明确的卫生责任人。

2、各工种的作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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