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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好工程建设施工中的索赔

如何处理好工程建设施工中的索赔

一个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时常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工程索赔事件发生。

作为监理,如何处理好工程中出现的索赔,关系到我们能否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及承包商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体现监理控制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因此,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的总监应自始自终重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索赔,掌握处理索赔的一些基本方法。

但在目前工程监理过程中,如何处理这些索赔事件,常常是我们现场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监理”)感觉头痛的事情,主要是不知从哪方面去下手,怎么样处理?

为此,笔者根据自己处理过的工程索赔,提出一些处理索赔的思路及处理方法。

按照FIDIC条款的解释,索赔是一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种风险因素,是施工合同双方预先无法合理预见的不确定因素,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合同主体的一方对于非自己的过错或者按合同要求非自己应承担的风险,而是属于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且实际发生了损失,从而向合同主体的另一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权利要求。

由于工程中的索赔较多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方提出,且在处理上较为复杂。

因此,本文主要讨论如何处理这方面的索赔。

索赔按其目的可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索赔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会以各种形式出现,如我们通常进行的工程增减变更签证就属于索赔的一种形式。

往往是不确定因素越多,就越容易产生索赔。

比如,在地基基础施工阶段,基坑开挖遇到地下构筑物或文物,或者地下管道、电缆及其他各种装置等导致施工措施费用增加,引起承包商索赔;又如在进行基础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明显与实际不相符,导致施工措施费用及施工工期增加,也会引起承包商索赔;再如在进行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遇到连续数日的阴雨天气,致使现场无法进行施工,引起承包商索赔等。

在安装及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由于设计、建设单位提出某部分建筑装饰或者安装材料进行变更修改,导致材料及工序施工费用增加,引起承包商的索赔;或者由于业主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拔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引起承包商的索赔等等。

如何处理好这些索赔呢?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的工程案例来回答这个问题。

案例1:

某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对该工程以外应业主要求而进行的土方开挖提出计量要求,业主方要求监理进行复核计量并签证。

案例2:

承包商为承揽到一项目工程,在工程招标时承诺费用优惠,但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又以合同中标价低提出取消或部分取消费用优惠。

案例3:

某工程基坑开挖工程施工期间正值雨季,监理同意顺延工期的审批意见:

“你方申报‘因6月22日晚上下雨,23、24日夜连续下雨,要求顺延工期三天’。

实际情况是6月22日白天短时小阵雨,23、24日夜均为中雨。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3条第6款规定及六月十七日工程例会纪要,考虑到基坑土方开挖只能在夜间进行施工,同意工期顺延两个日历天,累计顺延工期两个日历天。

对于案例1的处理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监理直接告诉业主方这不属于监理的权限范围,应由业主方自行处理。

第二种情况是监理按照业主提出的要求如实进行复核计量并签证。

第三种情况是监理在明白了业主的意思后,先查阅监理合同中业主对监理的授权范围,当明确了此项工作不属于监理的权限范围后,监理可向业主方婉延拒绝并说明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监理很清楚业主对监理的授权范围,超出了这个范围,监理就无权进行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当监理在不能确认业主所提出的要求是否属于自已处理的权限范围时,他知道应从什么地方去查找相关的答案,在得到明确的答案后,再去作相应的处理。

需要提的是,作为监理,当你不能对所面临的这类事情作出判断时,你应当知道从何处着手去查询有关规定、记录资料等,你必须学会掌握一些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

第二种情况是监理既未认真研究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也不知道哪些是属于自己处置的权限范围,哪些不是,只是按部就班地进行工作。

这样处理的结果,一是监理的计量签证无效,二是有时不但得不到业主的支持,还容易把自己卷进一些工程以外纷争中去,使自己处于一种被动的境地。

根据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仅有对业主授权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签字认可权。

本例虽是关于工程计量的处理问题,但其处理的方法同样适用于监理对索赔的处理,这就要求我们每个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平时要注意研究、熟悉监理合同及工程施工合同,特别是要对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工作结果等有哪些具体要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这样才能区分哪些索赔要求是属于监理处置的权限范围,对那些超出业主授予监理权限范围的工程计量或索赔,应提交业主自行处理。

当我们一时不能作出判断时,我们应按照第三种处理方式,及时查阅监理合同,作出明确的判断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置。

当然,在监理已向业主方作出了合理的解释后,如果业主方仍然要求监理进行计量,监理可提出自己的计量意见供业主方参考,但不进行任何工程计量签字。

除非业主方另有正式的书面授权。

在处理索赔事件中,合同是监理处理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

监理只有对工程中的各种合同有了详细的了解,熟悉合同内的有关条款要求后,才能依据合同处理好工程中的各种索赔。

对于案例2的处理,监理除应了解、熟悉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外,必须了解(尽可能熟悉)涉及工程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知识。

对承包商提出的这项要求,一是要了解分析其原因,二是要提出其处理办法。

经了解,承包商提出这项要求的真实原因在于施工合同中原定由承包商采购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在未与承包商协商,征得承包商同意的情况下自行进行了采购,导致承包商的不满,从而提出此项要求,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费用索赔。

根据这种情况,监理一方面可向业主方反映情况,同时提出监理对此问题的书面看法及建议。

另一方面,应向承包商指出其单方面提出取消或部分取消费用优惠的行为已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如《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的有关条款规定(当然,业主方也同样违反了),要求其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要求。

鉴于业主方已将材料采购的既成事实,建议业主方与承包商进行协商解决(如业主方给予承包商一定的费用补偿或施工补偿等)。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作为项目监理,特别是项目总监,必须要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必须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协调处理问题的方法,才能处理好工程中的索赔。

事实上,在处理工程索赔中,常常涉及到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

对于案例3,首先我们应明确,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对于雨季基坑开挖施工应有充分的措施上的考虑。

因此,对于此类情况的索赔,均不予考虑费用上的索赔要求。

对于工期,由于无法估计具体的时间,且基坑开挖处在关键工序上,对于工期上的索赔可予以考虑。

监理处理这个索赔援引了三方面的条件作为处理的依据,一是天气,监理指出的6月22、23、24三日的天气情况,均来自《监理日记》及《工程晴雨表》的有关记录;二是监理对施工合同的理解;三是监理对现场施工情况的了解以及《监理日记》的有关施工情况记录。

由此看出,监理不但要做好现场的监理工作,还应注重平时的资料的积累。

承包商对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情况、各方的文件往来记录、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工程计量记录、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记录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各种情况等,要及时地、详细地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天气情况、停电、停水等情况要及时反映在《监理日记》及《工程晴雨表》上。

上述这些记录工作,不是停留在日常的挂流水帐,而是有的放矢,监理人员应有意识地逐渐培养自己在这方面的预见能力。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有监理发出过的有关工程问题的监理通知、备忘录、工程例会纪要、现场专题或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修改变更、业主要求等等,都可作为监理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因此,对于有关会议纪要,要求与会各方负责人签字表示认可,对于今后处理工程索赔将更有说服力,也具有法律效力。

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认真做好每次会议的有关记录,并做好相应的会议纪要。

对于监理发出的每一份监理通知或备忘录,应在发出之前进行严格审查,字斟句酌,反复推敲,甚至可以在监理通知发出之前,在项目监理部内部就监理通知或备忘录的内容展开讨论,做到严谨、细致、周密、无懈可击。

特别是总监更应在这方面加强对自己综合素质的培养。

一句话,监理必须要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注重平时的各种资料的积累。

关于监理如何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提出回复意见,让我们再来看看以下案例:

承包商提交监理的“延安医院工地关于延长工期的报告”:

由我单位承建的延安医院住院大楼工程,目前正处于大量安装、装修阶段,按合同工期要求为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竣工,但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使工期需要顺延。

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

1.本工程为现代化住院,功能较多,为满足业主各科室的客观需求,后期在原设计基础上又增设了一些新内容,在增加功能的项目上,电气部分尤为突出,截今为止,电气部分已增设电话62部、插座443只、……,整个配电系统于九八年于十二月份重新出图,增加部分约占电气总量的1/3,由于功能的增加,在客观上增加了施工单位的工作量。

2.由于设计出图较为仓促,加之大楼结构的复杂性,一些安装上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才逐渐暴露出来,在土建与水电发生冲突的地方只得停下来边修改边施工,从而影响了正常的操作程序。

如:

……。

3.在一些重要设备、订货问题上,由于要考虑到设备的可行性及长远性,导致了订货周期的加长,影响了安装施工计划。

如:

……。

4.消防部分由于世博会前期消防部门将人力全部投入到世博会建设上,图纸设计一直没有得到认定,到九九年四月八日才得到回复,从而大大缩短了安装周期。

5.世博会期间,由于市区车辆管制,货车无法进城,所需材料只能夜间短短的三个小时内运送,从而对货源的及时供应构成了一些影响。

6.水电上一些在会上确定的设备订货进场后,没有满足院方使用要求,又重新拉回去生产。

如:

……。

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施工进度,也影响了土建的收尾工作。

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初一些功能还未审定,现仍然在修改中。

如:

……

十一层改透析室,相应增加了纯净水电气等部分八月五日收到设计电施修改图,相应的电气设备订货到现场还需要一段时间,土建的修改图、纯净水的修改图还需要等设计出图后方可施工。

8.由于考虑外墙涂料颜色与窗、幕墙的玻璃的协调性,六月二十日刮完腻子,就等待定颜色,直到七月十六日才确定,内墙颜色至今未定。

二、鉴于以上原因,施工单位从实际出发,第一部分第1条,电气增加部分影响工期56天,第2条由于设计与施工过程造成矛盾,延误工期40天,第3条由于订货未及时满足施工计划,延误工期(不包括未定的项目工期在内)45天,第4条由于消防认定时间影响工期25天,第5条由于世博会影响运输延误工期20天,第6条设备不符合要求延误工期53天,第7条因功能更改延误工期另计,第8条确定外墙涂料颜色延误工期26天。

从单项累加,不计未定的部分,共延误工期265天。

三、经土建与水电共同分析研究,综合可同时进行的单项工序和不可估计的原因,报请建设方延长施工工期120天,即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竣工工期。

根据承包商提出的这份工期索赔报告,监理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首先应逐字逐句认真、仔细阅读分析,并可组织展开内部讨论,弄清报告里面每一句话的真实含意。

2.然后,回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事情的相关文字记录,如查询有关《监理日记》、各种会议纪要(如:

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现场协调会议纪要等)、监理通知、备忘录等。

3.在收集到了一定的资料之后,对每一条索赔要求对照以往的相关记录进行分析,判断其合理性,最终形成监理的初步意见。

4.根据监理的初步意见,与业主方进行沟通商量,认真听取业主方的意见,从而形成监理、业主方的最终意见。

5.根据监理、业主方共同形成的最终意见,编写监理对承包商的回复意见。

回复意见如下:

××××建筑工程公司:

8月11日收到你方《延安医院工地关于延长工期的报告》,根据你方报告、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对你方“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的再分析

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第1条:

电气增加部分。

该条顺延工期理由不能成立,原因分析如下:

该增加部分是在图纸会审时明确的,且于98年12月份已重新出图;住院楼每层面积近1900m2,总面积近28000m2。

你方进度计划中,电气安装高峰时投入安装人员30人,近1000m²操作空间只有一名电气安装人员。

因此,该增加部分工作量完全可以通过增加施工操作人员数量加以消化,不需要增加施工工期;根据你方99年3~8月份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已包含了增加部分的工作量,因为增加部分已于98年12月份提供了图纸,并非是在你方的进度计划制定之后才增加的。

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第2条:

设计与施工的矛盾。

a.任何一套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都会存在有设计考虑不周全,而导致局部修改、变更。

是否影响到工期要根据该问题所处部位、工序、问题发现时间、是否造成返工等来综合考虑。

……

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第3条:

设备订货问题。

请你方重新阅读以下工程例会纪要。

工程例会纪要时间:

1999.1.13.编号:

……

第2条:

……

工程例会纪要时间:

1999.2.24.编号:

……

第5条:

……

从以上会议纪要的时间、内容可看出订货滞后的主要原因和责任在谁。

……

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第4条:

消防认定时间。

……

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第5条:

世博会影响。

……

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第6条:

配电箱问题。

……

二、对顺延工期要求的回复

综合以上对你方提出的8条影响工期的客观因素分析及现场实际进度情况,考虑到因各专业图纸上存在的问题的变更、处理及业主方使用功能的局部调整增加的工作量;订货工作中的一些必要环节的往来时间影响;体谅到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协调方面存在的困难;也考虑到现场施工人员最近一段时间为追回滞后的工期所作的努力,同意顺延工期30天。

即竣工日期延至1999年9月30日。

三、希望

从上面监理回复意见可以看出,监理在编写回复意见时,应始终贯彻摆事实,讲道理的原则,以事实和数据作为依据。

在有数据时,常常还需要列出数据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总的说来,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索赔应遵循以下原则:

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必须以合同及法律法规为依据;

监理工程师必须注重对工程有关资料的积累;

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主动监理,减少工程索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尽管索赔出现的情况各种各样,但只要监理按照上述原则要求,踏踏实实做好监理的每项工作,就有能力去处理好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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