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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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doc

宝安区2018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为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方便广大家长熟悉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18年入学有关事宜指引如下:

一、2018年招生按照哪些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180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深宝教〔2017〕103号)、《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深宝教〔2014〕76号)、《宝安区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入学申请租房类材料时间限定试行办法》(深宝教〔2015〕144号)和《关于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告》等。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3.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2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

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2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

①区台办驻各街道政务大厅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各学区教育办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住房证明。

(2)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③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④父母社保信息;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⑥计划生育信息。

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要核验计划生育信息,一样参与计生积分。

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2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外国籍儿童:

按深圳市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

家长该如何报名?

1.家长提前准备材料。

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2.家长网上报名(小一:

4月20日—5月2日;初一:

4月26日—5月7日)。

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和学位类型(可登陆招生网站查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

步骤:

登录招生网站——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阅读填写说明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后打印报名表。

3.信息初核(小一:

5月3日—5月7日;初一:

5月8日-5月11日)。

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件、证明的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初核。

初审合格且报名表与原件信息一致的,家长签订《信用承诺书》,学校出具回执。

未按时向申请学校提交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部门审核(小一:

5月8日—6月1日;初一:

5月12日—6月5日)。

公安、房产、社保、计生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家长核对(小一:

6月2日—6月5日;初一:

6月6日—6月9日)。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小一在6月5日下午5时前、初一在6月9日下午5时前向申请学校提交复核申请表(可在招生网站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

6.部门复核(小一:

6月6日—6月19日;初一:

6月10日—6月25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

6月29日;初一:

7月6日)。

家长登陆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8.新生报到注册(小一:

7月9日前;初一:

7月13日前)。

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

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四、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

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填报志愿示例:

1.共享学区:

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

2.分享学区:

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为B学校,但是B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

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C学校组合】或者D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可以选择B、C学校组合(因B、C组合属于共享学区,即第二、第三志愿可以选择B和C或者C和B),也可以第二志愿选择D,但是B、C、D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

3.单享学区:

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1所公办学校。

每个志愿选项中含有“放弃该项志愿”的选项,家长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但必须至少选择一个志愿(公办或民办)才能保存。

民办学校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范围。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报名、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

如因家长选择放弃或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五、新生学位类型划分和具体录取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学位类型划分为8类

第1类:

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

第2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4类:

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7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积分计算方法

1.深圳户籍学生:

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居住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

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落款日期为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

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

2018年3月31日。

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

市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分为五类:

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和信息有误。

独生子女积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积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积3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积0分,信息有误积0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

按照社保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积分:

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如只购买其中一种,社保不积分),积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时间长的一项为准,补缴的不算积分;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

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2018年3月31日。

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

市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分为五类:

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和信息有误。

独生子女积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积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积3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积0分,信息有误积0分。

(三)职能部门核定积分

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学位类型、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录取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录取。

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

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每班按50人自动录取。

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根据片区内各学校计划数,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先根据共享学区片区内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数,按照片区内所有学校就读资质审核合格学生的类别及积分圈定被录取的学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

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

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

例如:

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不予递补。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学生,由学区教育办统筹,按照家长志愿及类别积分顺序协调到民办学校就读。

未被所填志愿的民办学校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到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或回户籍地就读。

六、关于身份证明的问答

(一)非深户籍儿童父母需要办居住证吗?

如何办理《居住证》?

答: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为孩子申请学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能够提供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我市旧版《深圳市居住证》,已全部于2016年5月31日过期失效,家长必须于报名前办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因不及时更换新证导致部门审核或复核时信息比对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方式、时限等信息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看,网址:

,咨询电话:

84465000。

(二)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

不需要更改,是以住房证明上的地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三)儿童出生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对监护关系证明有影响吗?

答:

如果儿童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户口与提供申请材料的父母一方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不受影响;如儿童户口与提供申请材料的父母一方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七、关于住房证明的问答

(一)学位类型1、2、4中的自购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

提供宝安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已购房但证件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经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且所占份额须≥51%。

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儿童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材料来体现。

(二)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

不能。

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三)我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

不能。

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

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四)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预售合同还没有备案,不能打印清单怎么办?

答:

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有房产证的,审验房产证原件。

已签预售合同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的购房合同原件。

(五)我住的是单位分给我的产权属于单位的政策性住房,可以作为自购房为我的孩子申请学位吗?

答:

不能,可以作为集体宿舍申请。

(六)我孩子属于3类,在哪里可以打印房产信息清单来证明在深圳未购买合法产权商品房?

答:

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

全市有11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

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社对面)。

咨询电话:

96508888。

打印家庭房屋产权信息查询清单,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七)夫妻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房子在父亲名下。

孩子申请入学时,提供母亲的租房和无房证明可以吗?

答:

不行。

离婚不改监护关系,父亲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必须提供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无房证明,第5类才能变为第3类,第7类才能变为第6类。

(八)可以直接用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

不能。

须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未依法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九)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

不能。

《房屋租赁凭证》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十)我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

不能。

《房屋租赁凭证》中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

(十一)一份《房屋租赁凭证》能给多户使用吗?

答:

不能。

同一份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只限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使用。

(十二)学生或父母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凭证》的地址不一致,有影响吗?

答:

没有影响。

确定学区范围是以租赁备案凭证上的地址为准。

(十三)我孩子是深户,已经期满失效的《房屋租赁凭证》可累计积分吗?

答:

可以。

需申请人向租赁部门申请查阅打印过期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以在同一学区内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

(十四)对租房时间有限定吗?

答: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实行学位房制度,《房屋租赁凭证》的落款日期和其他住宅类非商品房购房证明类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须是2017年9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续到2018年12月31日,才能用于申请学位。

(十五)祖屋、安居房、人才房、军产房、自建房等住房,如何提供证明?

答:

根据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持租房、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须是儿童的父母。

部分证明式样可在招生网站下载。

1.属于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

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2.属于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3.属于企业人才住房的:

提供住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购房企业与人才签订的租赁合同、劳动聘用合同和企业用户为该员工打印的社保清单。

4.属于租住保障性住房的:

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

5.属于军产房的: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属于集资房的:

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7.属于自建房的:

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

8.属于集体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3)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材料;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

(十六)我被派遣到某单位、公司工作,住在该单位、公司提供的集体宿舍,社保由派遣公司购买,怎么提供住房证明?

答:

由于这种情况下,社保清单上的单位与集体宿舍单位不一致,故需提供派遣到该单位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和核实电话,加盖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的公章。

(十七)我的自建房为多户所有,房产证上的产权登记人为多人且没有标明份额比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

可以供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除了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外,还需要提交该自建房共同所有人协商同意由其中一户家庭的子女申请学位所用的协议书(全部所有人签字并盖指模),该家庭子女毕业后才能再次使用该房产申请学位。

(十八)我的房产是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一栋楼只有一本房产证,无法出具本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怎么申请学位?

答:

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出现无法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必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近一年的水电费清单和辖区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十九)什么是学位房?

答: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

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例如:

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

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二十)我区为什么要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

实行学位房制度是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

(二十一)有哪些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答:

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

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等8所学校。

2015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

宝安实验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文汇学校初中部、建安小学、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含小学和初中)、福永小学、上寮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沙溪小学、上屋小学等8所学校。

2016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

翻身小学、坪洲小学、西湾小学、海港小学、流塘小学、荣根学校等6所学校。

2017年新增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

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含小学和初中)、灵芝小学、宝民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碧海小学、松岗中学、松岗实验学校(小学)等7所学校。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实行学位房制度。

业主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时,需要考虑清楚未来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使用该房申请学位;拟购买的住宅需要用于申请学位的,建议提前查询拟购房屋的学位是否已被锁定。

(二十二)同一套房子,间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学位?

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

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可向学校申请解除锁定。

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

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二十三)我的房子在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经租给他人用于申请学位了,我还能用它为孩子申请学位吗?

答:

可以。

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被用来上学的房屋不受影响。

但是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后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申请学位的,在房屋锁定期内将不能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

(二十四)实施学位房制度后,我新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信息已被锁定,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学位吗?

答:

不能。

如果利用该房入学的学生没有毕业或转学离开,即使房产所有权转手,其学位房信息依然被锁定。

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学位是否被锁定。

(二十五)我如何知道某一房屋有没有被锁定?

答:

学位房信息于每年9月中旬更新。

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登陆招生网站或有关学校网站查询。

八、关于就业证明的问答

(一)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

(1)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电脑号,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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