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权视角的中国土地问题探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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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权视角的中国土地问题探析

基于产权视角的中国土地问题探析

土地产权是土地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其重要意义是在城镇化背景下土地资产化体现出来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具有了资产与资本的属性。

土地产权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由单一的所有权发展为包含使用权、发展权等一系列权利的权利束。

更重要的是,现代经济环境下土地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与产权问题密切相关中国土地产权问题

  中国土地产权自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完成了从私有到公有的转变,并在法律中确定了中国土地制度的城乡二元体制:

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可以说,这是中国土地产权确定的雏形,虽然其后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土地产权体系存在小范围的修改,但国有和集体所有的二元属性并没有根本性改变。

这样一种产权制度安排,事实上是与当时国家的重点发展战略相配合的,即国家成立之初,百业待兴,需要举全国之力实现重点城市和重点产业的发展。

也正是在那个背景下,土地产权的城乡二元体制才可以维持至今。

然而,时至今日,中国已经步入了另外一个发展阶段,按照当时确立的阶段性思路来看,即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

但是,当时形成的土地产权壁垒使这一政策思路受到了阻碍,反映到现实中,我国当前各种土地问题的产生,特别是农村土地问题,或多或少都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有关。

  首先,产权主体虚置。

规划中城市建成区的划定,给城市与农村形成了一个空间上的阻隔,图上一条线,线内外的人、物都有巨大的差别。

城市居民享受到的种种福利待遇都延伸不到农村,只因为当时产权的确定将农村土地赋予了一个集体特质: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即为全体村民,土地即为村民终身的保障。

然而,问题出现了,城市的扩张要将集体产权的土地转变为国有产权,物权法的规定,权利的变更需要补偿,然而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却不明晰,相应的农村土地征为国有后,补偿很难完全落实到具体的村民,所以出现了当前征地过程中的种种社会矛盾:

作为农民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的土地被征走后,补偿的不到位,使“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一目标一定程度上成了一张“空头支票”;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巨大的资金成本、社会成本最终都要由国家来承担;最重要的,城市化扩张过程中,土地的资产溢价分配不合理催生了一大批食利阶层、寻租群体,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财富的不合理极化。

  其次,产权权利束不完整。

完整的产权应该是包含所有权、使用权、发展权等一系列权利的权利束,但是我国权利法律体系建立还不完善,这就有一个产权残缺的问题。

具体到土地产权,当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土地产权中很重要的发展权得不到重视,公权主体政府,私权主体市场都聚焦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较少关注涉及未来的发展权。

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对发展权的忽视是很多问题产生的根源。

仍然以补偿为例,农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的过程中,更多的是针对土地的现有用途进行补偿,看似合理的程序,事实上忽略了发展权,这也是土地资产溢价分配始终存在问题的根源。

集体变国有,农村得到的不应仅仅是农地补偿价,更多的应该根据该片土地未来的用途及资产价格在国家、市场及农民三方主体中进行合理分配。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权利的终极目标——公平。

  再次,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产权权能的不统一是现在农村土地改革诸多壁垒的根本。

当前国家对农村土地的一个主要改革思路是通过制度、产权的调整逐步放开农村土地市场,盘活农村土地资产,从而激活农村巨大的内需市场。

因此,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等议题才变得越来越热,但是实际改革中,由于固有产权条件的约束,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实际是极不完整的,真正地实现农村土地的市场化流转面临着诸多瓶颈式的改革。

  土地产权的国际比较

  产权基础。

各国对待土地产权的方式方法不一,总体来看,有些国家处理土地问题以所有权为基础,而另外一些国家将所有权虚置,土地的产权权能主要通过使用权来表现。

前者的代表是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土地私有为基础,进行土地的资源、资产使用和运作,关于此,可见《美国法律讲话》的表述:

“私有财产的存在是美国生活方式的基础”;而后者可见英联邦国家,在这些国家里,土地共有,如英国,土地属于英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要通过批租的方式获得。

比较这两种方式,所有权为基础的土地产权,使用权的权能相对较小,而所有权虚置的国家里,相应的使用权权能相对扩大,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团体或个人同样可以进行土地的继承、买卖、处置。

  产权所有形式。

这里说的产权类别主要是指土地的共有或私有。

从现有情况看,各国共有或私有的形成基础不一,如美、日等发达国家建国始即实行土地产权的私人所有制,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则是通过独立后的改革逐步确立起了土地私有制;而前苏联、中国的土地制度则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为代表,团体或个人只能获取土地的使用权。

  如果单纯从理论上讲,土地共有容易产生“公地悲剧”,土地私有从市场经济角度看可以提高资源、资产的使用效率,那么对产权的探讨仅仅停留在表面即可。

然而各国土地产权形成的基础及存在的条件不同,产权的形成要依赖该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公有的不一定是公平的,私有也并非完全可以提高效率,如印度土地改革后建立起了土地私有制,但事实证明,印度土地私有制的形成并没有提高土地要素对该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相反的,私有制为利益集团的寻租及财富的不公平分配提供了温床,土地制度改革的失误也是印度国内种种社会问题存在的根源。

  中国土地产权问题解决之道

  中国的土地产权有其独特之处,公有制为基础之上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本来依据的就是中国的国情现实,庞大的农民群体,落后的农村地区及不发达的农村产业都决定了,该群体很长一个阶段内都需要借助于土地这一自然、社会资源进行自身的保障、发展,这也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最初立意。

然而,当前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快速城市化及产业结构的根本性调整又决定了集体土地产权形式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实际上,征地问题,土地流转问题、农民权益保护问题都源自于此。

有了问题,也就有了对于问题解决之道的争论,那么,从产权视角解决当前中国土地问题,尤其是农村土地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对于产权表现形式的争论。

我国当前处于关键的经济、社会转轨期,转轨期的一个特点即效率,私有制下的产权转移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即个体谈判的复杂性,未来城市化推进的成本可能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

而这个负担最终是要由公权力代表——政府来承担的,这对于转轨期整体社会效率的提升是十分不利的。

鉴于此,笔者并不赞同对土地产权所有的主体进行变更,我们要解决的是对现有产权体系、产权权利束的完善,要通过产权关系调整,克服当前政策改革过程中的种种弊端,比如征地过程中造成的不同群体间的矛盾,以及城市化发展与农民权益保护之间的矛盾。

  对于产权权利束完整性的争论。

上文已经述及,我国土地产权权利束不完整,产权体系中重要的发展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事实上,这个问题也是学术界当前争论的热点——土地的发展权究竟应该归属于哪方,政府还是集体,抑或农民?

发展权的根本是对资源或资产未来价值的体现,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的是产权主体一旦发生转移,发展权的补偿是应该考虑在内的。

补偿产权主体补偿的不仅是土地当前的价值,更应结合其未来的使用方向,进行市场定价,以这个定价为基础进行发展权的补偿。

那么发展权的补偿究竟应该由哪方主体享有?

这也涉及未来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款如何分配的问题。

征地拆迁饱受诟病,根源就在于一方面拆迁很多情况下不尊重农民的意愿,另一方面即补偿款的主体间分配不公平,尤其是涉及一块土地未来价值体现的发展权补偿。

  就笔者来看,发展权的补偿应该由政府、市场及农民三方主体进行分配。

农民对现有土地的所有状态,决定了未来该片土地的地租溢价,要实现对农民的返还。

但是土地未来价值的实现又离不开政府及市场主体对其的开发利用,即发展权的真正市场化、价值化要借助于公权力及市场力量,因此,这个溢价部分要归属于政府和市场。

只有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前提下,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当前土地产权存在的问题。

  对于城、乡土地产权权能不统一的争论。

城乡二元体制形成的不仅仅是空间的城与乡之间的壁垒,更多的是权利、体制机制上的壁垒。

比如当前试图建立农村土地市场,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产的盘活,进而激活农村、农民的内需市场。

但是,农村土地产权权能从一开始即是不完善的,产权是固化的,通过产权又将农民跟土地捆绑在一起。

正是因为权能的不完善,农村土地改革面临着很多很难突破的瓶颈,可以说,当初中国土地产权的城乡设定使现在对城乡二元体制的突破成了一大难题。

鉴于此,必须以改革的姿态,完善中国集体土地的产权权能,逐步将实现对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只有在此基础上,组建中国统一的公开土地市场,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的盘活。

  在这特殊的转轨期,把握中国土地产权问题的本质,有效、有利、有度借鉴他国经验,进行适合我国国情与民众预期的产权制度改革才是至胜的根本。

(作者:

叶剑平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主任,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宋家宁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博士研究生)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索 

摘要:

本文对农村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了解目前农村在土地流转上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的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有序性,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为农民增收,为农业增效。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建议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对它进行规范管理、有序流转,既是提高土地利用率,也是对农民负责。

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流转现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又好又快进行,最近,作者对十八里铺镇苏堂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苏堂村基本情况

  苏堂村隶属山东省莘县十八里铺镇,全村耕地面积1500亩,243户,人口856人,人均耕地面积为1.7亩。

近几年来,该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引导群众调整农业结构,在调整土地使用的过程中,采用转包、租赁、互换、反租倒包等形式,加强了土地使用的流动性,取得了较好成效。

近年来,全村共发展冬暖式大棚370多座,棚均纯收入2.5万元以上,人均收入9000元以上。

  二、苏堂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成效

(一)现状。

据调查了解,该村共流转土地面积820亩,占耕地面积的54.7%。

流转出土地的农户数91户,占总户数37.4%。

流转价格基本保持在1200元/亩?

年左右的水平。

流转期限以三年为主,流转方式主要有转包、租赁、互换、反租倒包等形式,在这几种流转形式中,反租倒包和转包面积最多,达到570多亩,占流转面积的69.5%。

  1、转包,是指经村委会同意,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以不超过剩余年限转包给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权,转入方拥有使用权,双方签订契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这种方式目前较为普遍,涉及土地面积16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19.5%。

  2、反租倒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农民意愿,将已发包给农民的土地反租回集体,经改善生产条件后重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或租赁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09年,苏堂村将村东400余亩土地由村集体统一反租回来,新建高标准建设冬暖式蔬菜大棚200多座,然后分包给村民,统一种植模式、茬口安排,统一进行新品种、新技术,形成了高标准的农业示范园区。

  3、互换。

农户为方便耕种或流转,与集体或其他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对各自的土地经营权进行交换。

目前互换土地涉及180余亩土地,约占流转面积的22%。

  

(二)成效。

该村近几年土地流转工作,为提高土地效益、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

经调查,通过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有效地解决了调地难的问题,有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土地流转的实现,使那些希望外出务工的农户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能集中精力外出务工、经商等,为他们在外打实经济基础、掌握专业技术后重新返乡自主创业奠定基础,更能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3、使农民获得了比较稳定的收入。

农民通过土地转包、互换、反租倒包等方式,获得了稳定的收入。

通过土地流转,得到土地的农户可以建设更多的冬暖式大棚,实行规模化种植,既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收入,转让土地的农户,可以得到承包金,有了稳定的收入,还能腾出手来搞其他经营项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农民具有很强的恋地情结,一些农民想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而又心存疑虑,害怕彻底失去土地,有的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怕转出后,政策一变失去承包权,就会没有依靠和不安全。

  2、土地使用权太分散。

一块田都是由几户人在分散耕种,要把土地连成片涉及农户较多,成片流转的难度较大,往往因为一小块地谈不拢,而影响整个项目的实施。

  3、土地流转中的纠纷时有发生。

多数农户在土地流转时,以口头协议进行流转的多,没有签定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业主中途毁约或擅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引发了很多农村土地纠纷。

 4、土地流转期限过短。

大部分农民私下自愿流转期限为3—5年,这样致使一方面是流出户不安心。

他们不会长久打算另谋生路,会随时因在外务工不好或见土地经济效益好,而收回土地经营权;另一方面流入户不放心。

由于土地流转期过短,缺乏稳定感,会使得流入户放弃长期经营打算和规划,只考虑流转期内发展投入,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效益的观念。

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2、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各级应当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措施来抓。

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开拓农民就业门路,最大限度地增加就业机会。

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的技术素质和就业能力。

3、延长土地流转期限,稳定土地流转基础。

要让土地流转双方都放心,延长流转期限,一般确定在10年以上。

通过科学合理制定土地流转指导价,让农户全身心地投入到谋二职业,流入户也才能放心,做长远规划,持续投资,扩大规模经营,达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富裕的目的。

 4、创造宽松环境,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一积极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建立起相应的土地流转市场信息、咨询、预测等服务体系,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打破农民的身份限制,改变农民“恋土”情结。

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后的后顾之忧。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因此亟待进行规范和引导。

要加快土地流转探索,改善和完善农村各项制度,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奠定基础。

(来源:

《决策与信息》2010年第2期)(渠修花)

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研报告

摘要:

本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重点课题《经济体制改革动态跟踪》的部分成果。

课题组对广东省粤北山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西南进行了系统调研,对其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及广东省土地流转的基本特征进行了详细了解。

报告对广东省土地流转的成效进行了分析,详细说明了广东土地流转的几种典型做法,在此基础上对其土地流转的经验进行了总结。

本调研还针对广东省的具体情况提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需要重

  农村土地问题是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此明确提出了“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出了具体要求。

围绕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中集约利用出现的相关问题,课题组于2008年10月20日至26日赴广东进行了农村土地流转状况的专题调研。

  一、调研方式及方法

  

(一)调研对象本次调研走访乡镇主要涉及广东省佛山、韶关、江门、湛江4个市6个乡镇,分别是韶关市梅花镇、廊田镇,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台山市(县级市)端芬镇,以及湛江麻章镇、佛山南海区西樵镇等。

本次调研活动得到了广东省农业厅、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乡镇、村组织及当地农户的大力协助和配合,调研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调研方法 调研采取了先入镇看点、下村、入农户访谈,后与相关部门座谈,深入了解情况。

主要采取直接到现场参观、听取情况介绍、与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员座谈,入户调研、填写调研问卷等方式,共完成调研问卷60份。

(三)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涉及三方面内容,分别是:

(1)广东省整体的农村土地经营及流转状况;

(2)广东省各地出现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3)对今后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中集约利用的打算和建议。

  二、调研总体判断 通过调研发现:

(1)广东省整体在土地流转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在广东省内区域分布极不平衡,土地流转方式多样,规范化程度也有较大差别;

(2)土地股份化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有待明确,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问题日益突出;(3)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需要以市场为主导,政府需加强规范化、配套服务建设,而不是强力推动;(4)村集体的管理职能与经济发展职能之间的定位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广东省农村土地经营及流转基本情况

  广东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流转方面总体走在全国前列,也探索出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但区域性差异较大,特别是粤北山区、粤西南、粤东南地区的土地流转经营情况有很大差距。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情况

  广东省于1997年开始进行第二轮土地延长30年承包期工作。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省已完成二轮土地承包的村组数为196959个,占全省应开展二轮土地承包198577个村组的99.2%;2007年落实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2844.5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7.2%;1088.64万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占全省农户的98%;已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户数占全省总农户的96.9%;全省预留机动地面积为31.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8%。

此外,在一些推行土地股份制的地方,也能够通过向农户发放股权证,明确农户享有与土地承包期30年剩余期限等同的收益分配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始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在做好土地承包、稳定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了多种方式的探索。

  截止到2007年底,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13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422万亩,占耕地总量的14.4%。

土地流转面积中,农户自发流转178万亩,占34.7%;经农户同意并通过集体统一流转面积335万亩,占65.3%。

土地流转涉及农户202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户的18.2%。

广东省土地流转采取的主要形式是转包、入股、出租、转让和互换。

其中,转包占土地总流转面积的23.4%,入股占35.9%,出租占29.5%,转让占3%,互换占2.6%,其他形式占5.5%。

由此可见,广东省的农村土地流转以入股为最多,其次为出租和转包。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特点

  1、土地流转规模区域差距较大

  广东省的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成正比。

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惠州7市)耕地面积为844.2万亩,占广东全省耕地总面积的28.8%,其流转面积为267.7万亩,占到全省耕地流转面积的63.4%。

佛山93%的农户土地经营权已经流转。

而粤东、粤西、粤北13个市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1.2%,其耕地流转面积仅占全省耕地流转总面积的36.6%。

全省土地流转发展极不平衡,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有着强烈的正相关性。

  2、土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和入股为主

  广东省的土地流转以转包和入股为主,并趋于集中和规范。

其中转包和入股共有304.9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59.4%。

如江门市新会区转包和入股分别达到8892亩和54517亩,分别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2.6%和77.2%,这两种土地流转模式总共占到新会区总流转面积的89.8%。

从调查的情况看,在入股的地方基本都已颁发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股权证,制定了相应的《土地股份合作章程》,并按照章程进行管理。

   3、土地流转组织形式以集体统一组织为主

  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惜地情结增强,加上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不畅,农户自发流转规模不大且增速缓慢。

相当多的土地流转是乡镇政府和村集体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地协调推动实现的。

广东省土地流转面积中,农户自发流转面积占34.7%,经农户同意并通过集体统一流转面积占65.3%,其中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高达78%以上。

集体统一组织流转一般是由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地区,则由村集体组织牵头进行,土地的经营由股份合作组织统一规划,农民凭股权证长期享有集体的收益分红。

如佛山市南海区自上世纪90年代推行社区土地股份合作,实行“土地入股、量化到人、合股经营、按股分红”,将农民土地以入股方式集中到集体,由集体统一规划开发,再通过招标承包(农用地)和出租(厂房、建设用地)方式增加土地收益。

这一模式已推广到佛山市4个区县,93%的农户通过社区股份制形式流转了土地。

  4、土地流转中政府引导作用显著

  广东省入股和出租流转形式比例较高的地方,大都是政府做了大量的引导工作,规范程度较高。

广东省制定了《农村社区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对省内的土地流转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化管理。

此外,地方也进行了相关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探索,如佛山市通过政府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最为突出,流转形式出现单一化的趋势;佛山市南海区的西樵镇各村成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将各经济社的资产合同规范统一管理、统一对外签约,把村民小组与经济社的职能逐步分开。

 5、流转土地主要用于高附加值农业

  从调查的情况看,广东省流转的土地,特别是由集体统一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优质经济作物、反季节作物、水产养殖和旅游观光等高附加值农业,很少用于粮食种植。

如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6万多亩耕地,4万多亩开发成渔塘,近2万亩种植花卉。

南海全区仅有较边远的乡镇有少量水稻种植,不足5%。

江门台山市海宴镇流转的土地基本全部用于花卉种植,斗山镇田稠村耕地面积4125亩,其中流转土地1170亩,全部用于经济作物种植。

  四、广东省土地经营的基本经验及做法

  

(一)广东省土地经营的主要成效

  广东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原则进行的,保护了农民的收益分配权,对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引进外资、发展“三高”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推动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土地流转使农村部分土地向种地能手适度集中,实现了土地分散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过渡,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后,土地承包方纷纷加大对土地的资金投入,同时通过平整土地、机耕路建设、完善排灌水渠设施,实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和耕作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改变了过去农户粗耕、粗种,地块零星分散不便耕作和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2、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促进了特色农业发展,强化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导向。

如湛江市通过土地流转,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市场农业、效益农业,形成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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