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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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纪要;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报价书及工程量清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用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地区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本工程按现行国家相应规范施工;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所有标准、规范除件提供外均承包人自备;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设计、现场工程师及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三方协商而定;
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提供贰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得披露给第三者。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职权:
按监理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发包人和代建单位派驻的工程师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本项目负责人 职权:
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
代建单位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本项目负责人 职权:
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合同签定后7天内,发包人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外,其余承包人处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约定发包工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开工5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以及下周、下月进度计划,且每月20日提供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完成工作量和工作价款表,上报监理人与发包人核定;如工程师另有要求时,还应按工程师指定的进度提交工程的进度计划。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安监站要求实施标化管理。
暂住人口提供暂住证及计划生育证,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敷设等,若造成工程损失与人身伤害,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满足监理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生活用房等。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遵循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工程移交职能部门前,对已完工程成品的所有保护及费用均承包人负责;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做好保护工作,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经发包人认可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担,其余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等省市有关规定实施标化管理和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绿化工作并承担费用。
工程完工交付5天内现场应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达到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
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A、在施工区域内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B、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该计划后的5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密切配合,统一协调。
13.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连续停水、停电超过48小时的,经发包方核实并书面确认的,工期顺延,但以上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承包方承担。
原则上,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
工程延期的审批
a.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师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b.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
c.延期工程项目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使是关键工序,工程师也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
工程延期费用的确认
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承包人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批确认,其中人工的停工、窝工费用不计。
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有关规定。
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当期进度款。
19.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
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双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的安全施工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情况的,有权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整改。
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承包人的雇员、发包人和工程师的职员及其他人员因承包人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
在施工过程中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承包人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定额、标准、费率及相关政策规范调整。
b、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能预见的风险。
c、现行预算定额或工程量计算规则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
d、材料价格的正常波动。
e.施工组织措施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招标文件和清单明示包干费用,不作调整;f.连续48小时以内停水、停电不能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g.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不平衡报价修正价格使用的约定:
对修正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确认后的修正价格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以上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纪要;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报价书及工程量清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用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地区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本工程按现行国家相应规范施工;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所有标准、规范除件提供外均承包人自备;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设计、现场工程师及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三方协商而定;
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提供贰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得披露给第三者。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职权:
按监理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发包人和代建单位派驻的工程师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本项目负责人 职权:
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
代建单位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本项目负责人 职权:
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合同签定后7天内,发包人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或设计交底;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外,其余承包人处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约定发包工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开工5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以及下周、下月进度计划,且每月20日提供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完成工作量和工作价款表,上报监理人与发包人核定;如工程师另有要求时,还应按工程师指定的进度提交工程的进度计划。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安监站要求实施标化管理。
暂住人口提供暂住证及计划生育证,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敷设等,若造成工程损失与人身伤害,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满足监理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生活用房等。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遵循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工程移交职能部门前,对已完工程成品的所有保护及费用均承包人负责;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做好保护工作,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经发包人认可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担,其余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等省市有关规定实施标化管理和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绿化工作并承担费用。
工程完工交付5天内现场应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达到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
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A、在施工区域内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B、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该计划后的5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密切配合,统一协调。
13.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连续停水、停电超过48小时的,经发包方核实并书面确认的,工期顺延,但以上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承包方承担。
原则上,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
工程延期的审批
a.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师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b.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
c.延期工程项目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使是关键工序,工程师也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
工程延期费用的确认
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承包人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批确认,其中人工的停工、窝工费用不计。
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有关规定。
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当期进度款。
19.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
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双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的安全施工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情况的,有权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整改。
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承包人的雇员、发包人和工程师的职员及其他人员因承包人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
在施工过程中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承包人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定额、标准、费率及相关政策规范调整。
b、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能预见的风险。
c、现行预算定额或工程量计算规则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
d、材料价格的正常波动。
e.施工组织措施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招标文件和清单明示包干费用,不作调整;f.连续48小时以内停水、停电不能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g.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不平衡报价修正价格使用的约定:
对修正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确认后的修正价格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以上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