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1625498 上传时间:2023-03-29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docx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支出,推进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控制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侈之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促进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

二、控制内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1、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备案制。

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出国(境)的,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计财科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规定,出国(境)费用报销必须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正式发票及费用清单,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因私出国(境)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按规定审批备案的因公出国(境)活动中擅自安排旅游项目的,旅游项目费用由个人承担。

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超标准、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4、规范单位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一律不准借考察学习名义用公款组织外出旅游。

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管理。

1、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统筹、管理工作;

2、**公务用车须围绕开展**各项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擅自私用、借用、租用。

3、**车辆的管理、派车、维修保养及加油管理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遵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为原则。

**接待事项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

(三)差旅费管理。

**差旅费用事项按照《**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他

(一)“三公”经费支付应该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计财科每季度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年度截至本季度末的“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三)计财科负责整理并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

 

附:

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杜绝公车私用、滥用,更好地完成服务和保障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一条**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车辆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负责。

第二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及司机要加强管理,做好对车辆的使用计划,经常了解司机思想情况,随时抽检车辆的使用状况,做好与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第三条司机组每周一召开例会,车辆管理人员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任务,每日有出车安排。

第四条司机出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所罚金额由司机本人承担。

第五条保持通讯畅通。

司机电话24小时开机,保证随叫随到。

第六条司机上班时间应准时到达司机办公室待命,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分配工作。

第七条司机需请(休)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规定办理请(休)假手续。

第八条司机要服从指挥,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第九条科室用车提前一天报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由车辆管理人员制订出车计划。

第十条特殊用车(应急用车)随时报办公室调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安排。

第十一条定人定车,司机负责对所驾驶车辆的保养、使用、安全和保障。

第十二条定点停放。

(1)工作日车辆出勤任务完毕后要停放在指定保管地点:

江北卫生综合大楼停车场。

(2)周末及法定节假日,车辆要停放在指定保管地点:

江北卫生综合大楼停车场,车辆钥匙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第十三条出勤任务完毕后,未到下班时间,司机在司机办公室待命。

第十四条未经车辆管理人员批准,司机不得随意出车。

第十五条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出借本单位车辆。

第十六条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风景名胜区、居民区以及宾馆、酒楼、歌舞厅、桑拿等高消费娱乐场所(工作需要除外)。

第十七条不得擅自消除、涂改车辆标志。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的一切证件不得放在车上,须由司机随身携带。

第十九条司机在出车期间不得喝酒,行驶过程中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

第二十条非公事用车或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两次司机作书面检讨并扣除一天数额的绩效工资;三次则停职检查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发生任何事故,由司机本人负全部责任,并对司机作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奖惩。

一次不服从管理安排、不按时出车或违反本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两次写出书面检查,并扣除一天数额的绩效工资;三次则停职检查,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向科室征求一次对车辆及司机的使用意见,出现两次不满意意见的,司机在科务会上口头检讨;受到科室表扬或完成任务较突出的,科务会上表扬并作为年终评先进的参考条件。

第二章公务用车派车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务用车的申请,由使用科室在**OA系统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注明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目的地、工作内容以及用车人数。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人员根据科室提出的申请,指派公务用车予以保障,并在北斗系统输入用车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出车司机必须按规定出车并填写出车卡,不得无故不出车,确因有事不能出车,事先要进行沟通,并得到车辆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

第二十五条司机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原因改变路线,司机需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返回后及时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司机出车返回后要及时刷卡以结束用车流程,并将公务用车停在指定的保管地点。

第三章车辆维修及保养管理

第二十八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

第二十九条司机对所驾驶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驾驶性能。

第三十条司机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司机承担全部损失。

第三十一条车辆需进行维修及保养,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并填写维修申请单,车辆管理人员确认后,司机将车辆送至定点维修厂。

第三十二条车辆经维修厂确定维修或保养项目后,列出明细,由司机签名确认,车辆管理人员签字审批后进行维修或保养。

第三十三条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由司机确认项目已经完成,签收维修单据并带回交车辆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车辆在外地需进行维修,需报车辆管理人员,同时将维修项目详细列明,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按就近原则送往附近维修厂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及时索取发票及维修项目的明细,发票需随车人员签名确认。

第三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每月与维修厂进行核对结算,汇总发票与维修明细后,报财务人员进行审核,按照**报账流程及时进行结算处理。

第四章车辆加油管理

第三十六条**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加油管理。

第三十七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管理,油卡上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并指定油品。

第三十八条每辆车配置油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第三十九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油卡管理,告知加油站工作人员对**车辆加油时,需仔细核对油卡与车辆信息是否匹配。

第四十条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对加油量进行核对,及时了解车辆加油情况,掌握加油量是否出现异常。

第四十一条油卡采取限额充值管理,每月由车辆管理人员进行限额分配。

第四十二条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司机可以向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申请,车辆管理人员确认后对油卡进行充值。

第四十三条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加油,并及时索取发票,由随车人员签名确认。

回单位后,司机需补交使用现金加油的书面说明。

第四十四条司机应妥善保管油卡,发现油卡丢失,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并及时挂失。

因油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司机承担。

第四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每月月底到加油站进行结算,打印明细凭据,汇总发票及明细凭据,报财务人员核对后对油卡进行充值。

 

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公务接待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少经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

指对前来出席会议、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中的相应公务活动接待。

二、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杜绝互相攀比和铺张浪费。

三、接待管理

(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负责遴选接待酒店。

(二)原则上按照业务性质,由对口科室具体负责来访接待工作,**办公室协调有关工作。

(三)来访单位应以公函方式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等。

**对口科室应当根据公务活动需要拟定接待计划和交流材料,执行接待审批控制,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四)严格按照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

不超标准接待,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等,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等。

(五)如需安排住宿,应尽量安排在**会议培训定点酒店,其住宿标准应在市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

来访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六)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

如需要安排用餐,应实行自助餐和分餐制。

如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围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在外就餐的须报分管领导审批。

(七)如需安排车辆,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不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

(八)在接待活动中,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接待费用

(一)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三)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接待费用支出标准,建立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接待费用等情况。

凭审批单、票据和接待清单报销相关费用。

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四)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差旅费的规范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财行〔2014〕39号)及《关于完善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惠财行[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临聘人员、见习医生与在职干部职工同等执行。

第三条各科室工作人员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厅级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第六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公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急需乘坐飞机的,需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普通套间。

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80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9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40元。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并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凭据报销。

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二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伙食费用给予的适当补偿,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以下规定予以伙食补助费:

(一)工作人员在市外出差的,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予以补助。

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出差往返在途天数补助。

(二)工作人员在市内**城区(指:

桥东、桥西、江南、江北、龙丰、水口、河南岸及小金口8个街道办)以外出差,需经分管主任同意,凭出差地的餐饮发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100元为每天标准,实际正餐以50元餐标计)凭据报销。

(三)已填报伙食补助费的出差人员,不再填报**规定的出车补助费(司机)。

(四)各科室开展的监测、督导、体检、一般业务指导等不列入上述范围。

如因工作原因造成误餐及其他费用可参考此条例,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按财务报支流程另行报支。

第十三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因公出差间在出差地所在城市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工作人员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方式出行的,往返交通费凭票据实报;往返在途期间,以及在外市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凭据报销。

出差期间安排车辆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四条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向接待单位缴纳相关费用并索取相关票据。

参加会议和培训期间由举办方按规定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五章与会、外派等的差旅费

第十五条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用规定统一开支,出差往返在途期间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要求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确有需要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凭会议或培训通知、审批文件及食宿费发票回**报销差旅费。

第十六条到惠州市区**城区以外实(见)习、挂职锻炼和参加支援工作的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

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援藏、援疆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由国家、省或市组织的异地脱产学习可参考此条执行。

第十七条惠州市区**城区以外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被**选调(抽调)到**挂职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的,按以下规定报销差旅费。

(一)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基层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补助标准回原工作单位报销。

(二)在**挂职锻炼或专项工作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由**报销,在原工作单位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在“差旅费”支出经济科目中统一核算,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

第十九条计财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其中:

(一)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二)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凭文件通知及领导批示等佐证材料予以补助。

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出差往返在途天数补助。

(三)在**城区以外市内出差的伙食费及交通费按标准凭据报销,原则上不予报销住宿费,如遇特殊情况,凭文件通知或领导批示等佐证材料按标准凭据报销。

(四)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一条建立有效的差旅费内审机构及制度,健全单位差旅费报支审核流程,接受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单位差旅费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照单位差旅费审核报销程序对差旅费报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差旅事由合理、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的公款宴请等活动,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等。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单位原制订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计财科及办公室及负责解释,需要修订改进相关条款需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方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