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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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华宇绿洲三期公建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钢结构制作安装)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华宇绿洲项目监理部

 

一、工程概况和专业特点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三、质量控制目标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的驻场监造

六、原材料进场及成品进场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七、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八、钢骨柱的组装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九、钢结构焊接工程及安装焊接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十、栓钉焊接工程

十一、钢骨柱安装工程

十二、钢筋桁架楼层板工程

十三、高强螺栓工程

十四、质量验收表格

十五、旁站要点及区域

十六、检验批的划

 

华宇绿洲三期公建写字楼钢结构制作安装

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和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由山西华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西街130号,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主楼地上34层,建筑主体高度144.5米等。

2.钢结构工程情况

本工程框架柱钢骨、框架钢梁:

采用Q345B等级的优质底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对于柱、内钢骨、当钢板厚度不小于50mm石,采用高性能Z向钢:

Q2335BZ15.

本工程采用钢骨混凝土框架结构,本工程写字楼框架主体主要为∮900×50、∮900×36、∮800×36、∮800×30、∮700×30、∮700×28、∮600×28等。

核心筒钢结构主要为H400×400×30×40、H400×400×50×50、H350×350×20×30、H300×300×20×30等。

二、监理工作依据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YB9082-97

《高层建筑结构用钢板》YB4104-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三、质量控制目标

3.1型钢砼子分部工程分为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骨结构焊接制作工程、柱钉焊接工程、钢骨结构安装焊接工程、多层钢结构安装工程等分项工程。

3.2所有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

3.3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3.4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四.监理工作流程

4.1钢骨柱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4.2其它监理工作程序详见《监理规划》

 

五、监理的驻厂监造

5.1、钢结构构件制作大部分焊接是由钢结构加工厂家完成,应优先采用自动焊接和半自动焊接,监理项目部将委派监理工程师驻厂监造。

5.2、钢结构深化设计

钢结构加工厂应负责对钢结构深化设计,绘制节点构造图,明确焊缝规格、等级、螺栓类型、螺栓布置、连接板、隔板的规格尺寸。

二次深化设计图纸应经设计单位批准后,方能使用。

5.3、监理工程师监造控制的主要内容

5.3.1.检查厂家的质量保证及上岗证书。

本工程的钢结构是非常重要的承重结构,涉及结构的可靠使用、保障安全状态。

钢结构构件的加工质量至关重要。

监造工程师要从加工厂家的管理水平首先进行控制,检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及相关人员的上岗证书,特别是焊工上岗证,不能借故任何理由,让无证人员上岗。

5.3.2.审核厂方的制作方案及工艺卡

(1)审核依据设计图纸进行的放样尺寸。

(2)审核零部件、构件组装的进度计划。

(3)审查工艺卡及工艺的质量控制。

(4)审核工艺评定。

构件正式加工前必须进行工艺评定,确定工艺参数,依据工艺评定的参数施工。

其中焊接工艺尤为重要。

5.3.3.加工工序质量的监控

施工工序质量的控制主要是由厂方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调控。

(1)加工工序有如下内容:

A.放样划线;

B.切割下料;

C.组立成型(含组立前的矫正变形);

D.焊接;

E.制孔;

F.矫正型钢;;

G.端头切割;

H.螺栓连接部位抛砂;

I.除锈;

J.钢筋混凝土中的型钢不用油漆;

K.包装与运输。

(2)对重点工序,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A.加工工序的监控

切割的质量,直接影响装配质量,影响焊接质量。

监理工程师要对切割质量进行控制,重点检查焊接坡口的切割质量,是否预留焊接收缩量和切割、铣端等重要的加工余量。

钢板切割后,一般均产生翘曲,须经平板机平直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如果钢板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造成弯曲时,下料前尚应进行平直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对钢板的平直度进行监控。

钢结构安装高强度螺栓的连接,其栓孔的加工质量是一道关键工序,要求全部采用模具套钻成孔。

栓孔的制作偏差,必须控制。

栓孔的飞边、毛刺必须清除干净,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B.装配工序的检查

H柱、网架小拼单元等组装时,监理工程师主要检查零部件的规格、尺寸、数量,构件的轴线交点尺寸和组装顺序,同时要对坡口尺寸进行核验。

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同时还要检测构件是否有扭曲变形,如发现有扭曲变形应立即调整,否则焊后就难以修整。

经修整的构件,不仅材质受到不利影响,而且长度收缩较大,并引起相关部位的尺寸也随之发生变化。

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修整的加热温度等工艺参数。

C.焊接工序的检查

焊接工序,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焊缝两端设置的引弧板和熄弧板是否合格,其材质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完全相同。

其引入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50mm,手工焊和C02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

构件焊接完毕,应对焊缝外观质量进行检查,设计要求探伤的焊缝必须进行超声波探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为了保证焊接质量,监理方提出并经业主同意,邀请一家高资质探伤单位进行复试探。

实践证明,这是十分必要的。

35mm以上厚板的焊接为防止在厚度方向出现层状撕裂应采取以下措施:

焊接前,对母材焊道中心两侧各两倍板厚的区域内进行超声波探伤,母材焊道范围不允许有裂缝、夹层及分层等缺陷存在。

严格控制焊接顺序,尽可能减少垂直于板面方向的约束。

根据母材的碳当量和焊接裂缝敏感性系数值选择正确的预热温度和必要的后热处理。

通过焊接工艺试验制定焊接工艺规程。

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设计文件注明尺寸要求进行焊接; 

网架下弦钢管与空心球的连接焊缝,吊车节点处网架腹杆与空心球的连接焊缝,空心球的对接焊缝,方矩管的对接焊缝,铸钢节点的连接焊缝以及用于钢柱单肢拼接的全熔透对接焊缝应符合标准GB50205-2001规定的一级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其余网架及钢构件的对接焊缝应符合二级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一般角焊缝应符合三级焊缝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

要求探伤的焊缝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探伤。

D.铣平面工序的检查

桁架支座和支撑桁架的劲性钢柱顶应铣平,以保证相接的精度。

端铣平面必须与柱和桁架纵轴线相垂直,因此端部铣平前应控制平整度在准许偏差之内。

E.摩擦面工序的检查

摩擦面的质量,是影响高强度螺栓连接点质量的主要控制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摩擦面的加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采用砂轮打磨工艺时,主要检查砂轮的粗糙度以及打磨范围和打磨方向(与接点受力方向相垂直);采用喷沙工艺时,主要检查沙粒的硬度、压缩空气的压力,以及喷沙时间与角度。

不管采用哪种处理工艺。

均以抗滑移系数试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为准。

处理完的摩擦面必须保护好,防止油污和损伤。

5.3.4.H柱、梁组装质量控制

焊接结构的拼装。

(1)组装前,零件、部件应经检查合格;连接接触面和焊缝边缘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冰雪等清除干净。

(2)板材、型材的拼接,应在拼装前进行;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矫正后进行。

(3)拼接顺序应根据结构形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因素确定。

(4)构件的隐蔽部位、涂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闭;完全密闭的构件内表面可不涂装。

(5)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

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

(6)当采用夹具组装时,拆除夹具时不得损伤母材;对残留的焊疤应修磨平整。

(7)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用0.3mm塞尺检查,其塞入面积应小于25%,边缘间隙不应大于0.8mm。

六、原材料进场及成品进场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1钢材

6.1.1钢材、栓钉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6.1.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a:

钢材混批

b: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c: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d:

钢材复验以60T为一批,不足60T以一批次复验。

6.1.3加工前,应对钢材的外形尺寸、表面缺陷及外观缺陷进行检查。

外形尺寸应在钢材负偏差以内,否在应经设计单位或按小一级钢材使用。

6.2.焊接材料

6.2.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6.2.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6.2.3.栓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按总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圆柱头焊钉用焊接瓷环尺寸(㎜)

D(上口内径)

D1(上口外径)

D2(下口外径)

H(栓钉高度)

栓钉直径

20

27

31.5

17

19

23.5

32

36.5

18.5

22

6.2.4.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

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6.3钢筋桁架楼承板

6.3.1钢筋桁架楼承板的品种、规格以及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供货方供货时应提供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

5.3.2钢筋桁架楼承板宽度、长度允许偏差

钢筋桁架楼承板的长度

宽度允许偏差

长度允许偏差

≤5.0m

±4mm

±3mm

>5.0m

±4mm

6.3.3桁架构造尺寸允许偏差

对应尺寸

允许偏差

钢筋桁架高度

±3mm

钢筋桁架间距

±10mm

桁架节点间距

±3mm

6.4高强螺栓

6.4.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

检查数量:

按2000吨为一批进行试验。

检验方法:

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6.4.2高强螺栓进场后应进行复验,以3000套为一批进行复验,不足3000套按一批次复验。

七、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7.1气割(垫切割或火焰切割)应优先采用数控切割,精密切割,半自动切割,当无条件采用上述切割时,可采用手工切割,并配用制模等辅助工具,同时还应预留3-4mm的加工余量进行机加工或用砂轮修磨平整。

7.2长条形钢板零件,两侧长割缝宜同时气割,以防马刀变形,无条件同时气焊时,宜采用分段气割,割缝两端及分段之间暂时留30-50mm不割断,待割缝冷却后,再将各处30-50mm割除。

7.3气割应在专用平台上进行,平台与被切割钢板之间应为线状或点状接触,气割用氧气纯度应在99.5%以上,乙炔纯度应在96.5%以上。

7.4钢材切割出现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一般属于钢材本身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厚度大于10mm的沸腾钢材容易出现此类问题,依据《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之规定,列为主控项目,应全数检查,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7.5气割面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5之规定,应按切割面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表6.5

项目

允许偏差(MM)

零件宽度、长度

±3.0

切割面平面度

0.05t(t为切割面厚度,且不应大于2.0)

割纹深度

0.3

局部缺口深度

1.0

注:

1.切割面平面度,即实际切割面上最高点和最低点,按理论切割面倾角方向所作两条平行线的间距.

2.切割面割纹深度,(表面粗糙度)即在沿着切割方向20mm长切割面上,以理论切割为基准轮廓,实际轮廓峰顶线与峰底线之间的距离.

3.局部缺口深度,在切割面上形成的宽度,深度乃形状不规则的缺陷,使均匀的切割面产生中断,其深度应小于等于1.0mm.

4.气割表面应清除毛刺和溶渣.

7.6钢材和零件的矫正,应在平板机和型材矫正机上进行,对于较厚的钢板,亦可用压力机或火焰加热矫正,当采用手工锤击矫正时,应采取加锤垫等措施,防止凹痕,锤印等损伤.

7.7冷矫正和冷弯曲一般应在常温下进行,由于钢材在低温下,其塑性、韧性均相应降低,为避免钢材在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发生脆裂,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低于-12℃,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主控项目应全数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7.8当零件采用加热矫正,热矫正的加热温度应根据钢材性能选定,温度低于600℃矫正效果不大,而800℃-900℃是塑性变形的理想温度,但不得超过900℃,超过时,钢材表面易渗碳甚至过烧,低合金结构钢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矫正时同一部位加热不应超过两次。

热加工成形时的加热温度,宜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在温度下降到700℃之前,低碳合金钢在温度下降到800℃之前,应结束加工,这根据钢材的变相点作出的规定,结束加工温度低于上述规定时,钢材容易出现兰脆,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作为主控项目应全数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7.9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半径和最大矢高,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9的规定,应按冷矫正、冷弯曲、矫正数量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表6.9

项目

允许偏差

钢板矫正

曲率半径χ-χ

50t

最大弯曲矢高χ-χ

t2/400t

钢板弯曲

最大曲率半径χ-χ

25t

最大弯曲矢高χ-χ

t2/200t

钢板的局部平面度

t≤14(1000mm范围)

1.5

t>14(1000mm范围)

1.0

7.10对于大于50mm直径的一般地脚螺柱(锚栓)孔或椭圆孔,可用数控割或仿形切割气割孔,但孔壁边缘应修磨平整,严禁用气割割孔。

7.11对于C级螺枪孔(Ⅱ类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ųm,其主控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1的规定,应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

表6.11

项目

允许偏差(MM)

直径

+1.0

圆度

2.0

垂直度

0.03t且不应大于2.0,t为钢板厚度

7.12螺栓孔距的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的规定应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小于3件,圆钢尺检查。

7.13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6.12条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该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应全数观察检查。

表6.12

螺栓孔距范围

≤500

501~1200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

±3.0

±1.5

7.14.1钢骨混凝土构件中使用的栓钉应符合现行用的新标准<园柱头焊钉>(GB10433)的规定,栓钉的直径规格宜选用19MM和22MM,其长度不应小于4倍栓钉的直径,栓钉焊接头拉伸时应不断于焊缝,试样零至180°任何地方裂纹及其他缺陷单个长度不大于3MM,T型及十字型接头弯曲试验弯至左右各60°时因无裂纹及明显缺陷,栓钉焊接头弯至30°后焊接部位无裂纹。

7.14.2钢骨上设置抗剪连接件时宜采用栓钉,栓钉的间距不应小于5倍栓钉的直径。

7.14.3埋入式柱脚钢骨埋入部分的翼缘上以及非埋入式柱脚上部第一层柱中钢骨翼缘上应设栓钉,栓钉直径不小于19MM,间距不大于200MM,栓钉至钢骨板材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00MM。

7.14.4要求抗剪力连接件采用栓钉,不得用短钢筋代替栓钉。

7.15.1钢骨混凝土梁开孔的孔内周边宜设置钢套管加强,园形孔洞的直径或矩形孔洞的高度在跨中1/3区域不应大于钢骨高度的0.7倍和梁高的0.4倍,在靠近梁端1/3跨度区域内,不应大于钢骨高度的0.3倍,9度设防时不允许开洞。

7.15.2钢骨的保护层厚度宜采用100MM,对柱宜采用150MM,但钢骨的最小保护层厚

度不得小于50MM。

7.15.3柱中钢骨和主筋的布置应为梁中主筋贯穿备用通道,梁中主筋不应穿过柱钢骨翼缘,也不得与柱钢骨直接焊接。

7.15.4梁内部分主筋穿过钢骨混凝土柱连续配置,部分主筋可在柱两侧截断,与柱钢骨伸出的钢牛腿可靠焊接。

7.15.5当结构下部采用钢骨混凝土柱上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时,其中应设置过度层。

7.15.6当某种情况而不能避免钢骨翼缘上的纵筋贯通孔时,必须将钢骨截面的缺损控制在20%限度内,应保证在钢骨达到全塑性弯矩以前不发生破坏。

八.钢骨柱的组装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8.1组装内容包括:

钢板、焊接十字型钢等组成的钢骨构件组装。

8.2构件组装是将已加工好的零件组装成单体构件或部件,视构件复杂程度而定,一般在组装平台或胎模(模架)上进行,平台及胎模均应牢固并测平,其平面度或高差均应小于等于1/1000,且不得超过4mm。

8.3所有零件,当有弯曲或扭曲时,均应在组装前进行矫平、矫直、其平直度应小于等于1/1000,且无局部死弯。

8.4组装前对零、部件的规格、尺寸及数量等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组装。

8.5钢板需要拼接时,应先拼接、对焊、检验矫正合格后,再按零件尺寸划线,切割,其接部位,焊接方法焊缝要求等经施工方技术部门确定,并在施工方案中给予明确。

8.6组装工艺,组装顺序应编制施工方案,组装顺序应根据结构形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因素确定,可以是一次组装,也可以分成多次组装,这样便于焊后对部件尺寸的修正调整,一般情况下,应先拼接后组装,先部件后构件,先内部后外部,先主体后副件,先中间后端部,同时应考虑焊接的可能性,焊接变形最小,且便于矫正,组装时应预留焊接收缩余量。

8.7需要在组装平台上放1:

1大样时,不能用直角尺作垂直线应放线作垂直线,其最小边长不应小于1000mm。

8.8构件组装时,应预留焊接收缩余量。

8.9焊接部位组装偏差

焊接接头钝边

后面不清根

后面清根

无垫板接头根部间隙

±2.0

±2

带垫板接头根部间隙

+4.0、-2.0

接头坡口角度

±5°

±5°

8.10组装后对构件应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焊接。

构件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8.11焊接H型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查方法:

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8.12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2-1表的规定,用钢尺全数检查。

表7.12-1

项目

允许偏差

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3

柱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2

柱弯曲矢高

t/1000,且不应大于10.0

钢构件外形尺寸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2-1,7.12-2表的规定,按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小于3件。

型钢骨柱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表7.12-2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一节柱高度H

±3.0

用钢尺检查

柱身弯曲矢高

H/1500,且不应大于5.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一节柱的柱身扭曲

h/250,且不应大于5.0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非连接处柱截面尺寸

±4.0

用钢尺检查

柱脚底板平面度

5.0

用直尺和塞尺检查

翼缘板对腹板的垂直度

连接处

1.5

用立角R和钢尺检查

其它处

b/1000,且不应大于5.0

用直角尺和钢尺检查

8.13焊接连接组装的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3的规定,按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用钢尺检验。

表7.13

项目

允许偏差(MM)

对口错边

t/10,且不应大于3.0

间隙

±1.0

搭接长度

±5.0

缝隙

1.5

高度

±2.0

垂直度

b/100,且不应大于3.0

中心偏移

±2.0

箱形截面高度

±2.0

宽度

±2.0

垂直度

b/200,且不应大于3.0

8.14安装焊缝坡口一般项目的允许偏差符合表7.14的规定,按坡口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表7.14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坡口角度

±5°

钝边

±1.0mm

8.15.1在与钢骨混凝土柱连接的梁端,设置一段钢梁与梁主筋搭接,钢梁的宽度应不小于0.8倍梁高,长度不应小于梁截面高度的2倍。

8.15.2下部钢骨混凝土柱内的钢筋应伸至过度层顶部的梁高度范围内,截断过度层钢骨可减小截面,并在钢骨翼缘上设置栓钉,栓钉直径不小于19MM,水平及竖向中心距不大于200MM。

8.15.3当结构下部采用钢骨混凝土柱,上部采用钢柱时其间应设置过度层,过度层按钢柱设计,并于过度层上一层钢柱截面相同,但要求按构造设置外包到钢筋混凝土。

过度层钢柱向下伸入下部钢骨混凝土柱内,伸入长度由梁下皮至2倍钢柱截面高度处,与钢骨混凝土柱内的钢骨相连接,在此范围内的钢骨翼缘上应设置栓钉,栓钉直径不小于19MM,中心间距不大于200MM。

九、钢结构焊接工程及安装焊接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9.0钢结构焊接前应该做焊接工艺评定,在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并做好焊接工艺评定记录。

9.1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9.2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点焊工钢印。

9.3施工中应确保现场型钢柱拼接和梁柱节点连接的焊接质量,其焊缝质量应满足一级焊缝质量等级要求或设计规定要求。

9.4对一般部位的焊缝,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应达到三级焊缝质量等级要求。

9.5十字形型钢柱的腹板与翼缘,水平加强肋与翼缘的焊接应采用坡口熔透焊缝,水平加强肋与腹板连接可采用坡口半熔透焊缝。

9.6钢板制孔,应采用工厂车床制孔,严禁现场用氧气切割开孔。

9.7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的规定,焊条、焊剂、药心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为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9.8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技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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