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1600743 上传时间:2023-03-20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66.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docx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实施

湟中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

土门关乡上阿卡村集中安置点护坡及沟道

整治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单位:

西宁中冠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工程名称:

湟中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土门关乡上阿卡村集中安置点护坡及沟道

 

建设单位:

西宁市湟中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审定:

 

主持编写:

 

参与编写: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概述

湟中县地处青海省东部丘陵农业区,县境从北、西、南三面环围省会西宁,另与平安、化隆、贵德、海晏、大通等现接界,南北长91km,东西宽63kmkm,土地面积2700.232km2,占全省总面积的0.37%,海拔2225~4488m。

境内地形复杂,山地丘陵面积占全县89.9%,气候冷冻,属黄土高原区~陇中青东丘陵农业区,生产结构以农为主,农牧结合。

全县共有10个镇、5个乡,总行政村达393个,总人口达48.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43.99万人,非农业人口为4.67万人。

全县主要河流涉及湟水、湟水支流及黄河流域,县境内主要河流共计15条,分别为:

湟水河、大南川、大南川、石灰沟、云谷川、康城沟、盘道沟、甘河沟、海子沟、升平沟、维新河、转嘴沟、尕布河和群加沟,除群加河水直接流入黄河外,其他均属湟水水系,境内河流总长331.3km。

湟中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土门关乡上阿卡村集中安置点护坡与沟道整治工程位于土门关乡土门关村以东约0.5km,工程区距西宁市23km,距湟中县近32km,乡村公路相通,交通便利。

1.2水文、气象

湟中县位于青海省东部,西宁市西南部,地理坐标:

东经101°17′~101°54′,北纬36°13′~37°00′。

全县地处湟水流域中部,南、北、西三面环省会西宁市,行政区划属西宁市湟中县管辖。

本次治理的沟道位于上阿卡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东侧的无名沟,其沟道上游为桦树湾台,故本工程将次沟道叫做桦树台沟,总流域面积为1.1km2,沟道上游两侧台地及坡地均为耕地,沟道源头海拔2800m,主沟道长约2.0km,流域面积1.1km2,沟道平均比降11.1%,属季节性沟道。

流域内土质较好,山坡稳定,植被覆盖良好,雨水充足,泥沙含量较少。

项目区地处中纬度内陆高原,属内陆高原大陆性气候,其特征是高寒、干旱、太阳辐射强、年温差小、日温差大。

日照时间长,大气透明度高,光能资源丰富,年平均日照时数2588.3h,年日照率59%。

年总辐射量142.14kcal/cm2。

湟中海拔较高,太阳辐射热效应较差,年平均气温0~5℃,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11~17℃,极端最高气温29.4℃,极端最低气温-31.7℃,生长期85~222天,由于境内地形复杂,热量资源水平分布不均衡,垂直地带性差异明显。

县境内因拉脊山脉和娘娘山形成南北两面由西向东的人字型屏障,对东南季风挟带的潮湿气流具有阻挡抬升作用,产生类“湿岛”效应,使县域降水量大于周围地区降水量,年平均降水量为527mm,年均降水大于400mm的地区占全县总面积的63%。

年蒸发量900~1300mm。

湟中历年各月风向以西南风为主,其次为东北风。

主要的自然灾害有春旱、冰雹、秋季阴雨低温以及霜冻等。

1.3工程地质情况

本区位于拉脊山北坡,西宁盆地东南边缘,地貌类型以流水侵蚀的低中山区为主,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低中山-中山区,山势高大,山体坡度陡峭,海拔2500-2800m,相对高差100-300m;北部为拉脊山山前丘陵,山体低矮,山顶浑圆,海拔2400-2600m,相对高差50-150m。

区内流水侵蚀作用较为强烈,沟谷纵横,地形破碎,齿状起伏,冲沟均为深切“V”字型沟谷,其中规模较大的冲沟有土门关沟、小南川沟等,延伸均在数十公里。

1.4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其安置点的选址选在公路侧南面的高阶地上,安置点北侧为高填方边坡,南侧为坡高在6-15m的高坡开挖边坡。

安置点在东侧为冲沟。

本次工程的任务是保护上阿卡村178户,557人的人居安全。

防止因边坡坍塌及发生泥石流的产生而导致上阿卡村的居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

(1)上阿卡村集中安置点南侧的工程边坡进行护坡处理,边坡长度435m,坡高6-15m,本次护坡拟采用M10浆砌石护脚及混凝土拱形骨架护坡;

(2)在安置点东侧冲沟中布设排洪渠253.3m,结构为混凝土矩形渠;

(3)对安置点北部的公路侧岸坡进行护坡处理,边坡长度550m,采用三维土工布进行防护。

1.5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5.1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1.5.2工期目标: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2018年08月20日—2018年11月30日,计划工期为103日历天。

1.5.3投资目标:

本工程总投资594.46万元,施工单位合同价为4541174.24元。

投资总目标以合同价4541174.24元为控制额,不能突破合同价。

1.5.4安全目标:

工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发生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为目标。

1.6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西宁市湟中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设计单位:

青海益宏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西宁中冠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质检单位:

青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青海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2.1、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2.1.1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2.1.2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2.1.3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2.1.4承建单位编报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执行规范及依据;

(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

(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测方案;

(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

2.1.5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2.1.6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

对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

2.1.7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

2.2、控制测量  

2.2.1本工程的控制基准点由业主单位向承建单位提供。

承建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中心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中心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

2.2.2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7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中心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

该成果必须经监理中心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2.2.3承建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

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承建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中心和项目法人批准。

2.3、施工放样   

2.3.1承建单位对各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

2.3.2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审批。

如基础开挖开口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混凝土工程基础轮廓点等放样,监理将进行内、外业检查和复核。

2.3.3每块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模板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校模资料整理上报监理审查,内容包括:

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

2.4、竣工测量及其他   

2.4.1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报送下列资料:

(1)实测竣工地形图,比例尺在(1:

100)~(1:

1000)范围内酌情选定。

(2)按规范要求实测竣工纵横断面图。

(3)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4.2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

2.4.3资料整理

(1)承建单位及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

(2)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

制图日期等基本要素。

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图,对每份归档资料均附有编制责任表。

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

第三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1总则

2.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DLT5389-2007《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173-2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13.1-200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2.1.2本细则适合于本工程护坡工程、排洪渠等部位的土石方明挖工程。

3.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以前,完成施工测量(主要有布设BM控制点;绘制开挖纵断面图)并将测量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2.2.2施工单位在明挖工程开工前,应先将测量成果以及现场测量放线工作上报监理部,待监理部复核。

2.2.3监理部收到申请开工许可证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复测,复测结果合格后签发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施工单位收到通知后才能进行施工。

2.2.4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己报经审阅。

3.3施工过程监理

2.3.1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不定期、随机进行抽检、复核测量,对出现的误差及时进行调整。

将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减少各方损失。

2.3.2施工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搞好施工测量工作。

内容包括测量放线、施工开挖断面检查和高程控制及完工方量测量等。

2.3.3施工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坚持三员到位(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三级自检制度。

对出现安全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在平时的生产当中进行宣传教育,尤其是在运输过程中注意车速以及对车辆的定期保养。

2.3.4当相关部位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召集参建各方商讨,对相应的工作、工序进行调整,对影响工期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的施工工期不受人为及其他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2.3.5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

l)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

2)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

3)有用料污染.或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4)其它违反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2.3.6在整个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检测和施工原始记录且整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

其内容包括己完成工程量和形象进度、投入的劳力、设备及主要材料消耗量、质量安全问题及处理措施和过程、违章违规等情况。

3.4工程验收

基础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原始记录以及相关监测数据、开挖断面图、现场照片等资料。

对关键部位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填写隐蔽工程联合签证表。

3.5支付计量

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通过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施工单位应对土方进行清理和归边坡进行处理。

如果产生这类滑坡或塌方,不是由施工单位采用不适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监理地质工程师确认和监理部审核,可以计量支付。

但必须有滑坡或塌方断面图,且应有监理工程师的实时签字及处理意见等书面资料。

以上土方开挖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

在施工过程中若有超出部分工程量,需在第一时间上报监理,经监理部及业主方确定后方可给予核算,否则不予计量。

第四章土石方填筑监理实施细则

4.1.说明

4.1.1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护坡工程、排洪渠等部位的土石方回填以及其它需要填筑部位的各项工作内容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4.1.2承包人的责任

(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本章第3.1.1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承包人应结合本合同工程按规范要求提供施工图所示土石方填筑各部位所需土石料。

4.2.规范和标准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4.3.材料及施工

4.3.1材料

(l)本工程回填主要是护坡回填及排洪渠回填,回填材料为现场开挖料,回填时应根据施工规范及图纸要求,在回填时需进行夯实处理。

(2)填筑材料应为符合规定的材料。

4.3.2施工、土石料填筑

(l)回填料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应予消除。

(2)填筑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接到监理人指示,完成回填部位的清理工作。

4.4.质量检查和验收

4.4.1土石方填筑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土石方填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验收。

4.4.2土石方回填施工中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土石方填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验收。

对基础面进行现场复测,保证垫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碾压工作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部核准,监理部协同质检单位对其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监理部签发单元工程质量报验单,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工作。

4.4.3土石方回填完工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填筑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验收,提交完工验收资料。

回填完毕时,应进行现场清理,将多余材料清理干净,将施工现场恢复原貌,保证施工现场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4.5.计量与支付

以上回填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

在施工过程中若有超出部分工程量,需在第一时间上报监理,经监理部及业主方确定后方可给予核算,否则不予计量。

第五章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1.总则

5.1.1本细则依据合同文件和SL677-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5.1.2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护坡工程、排洪渠等工程部位的混凝土浇筑工作。

5.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5.2.1在混凝土工程开始施工前,应完成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水泥、砂石骨料、钢筋、管材等原材料的自检,并将检测报告上报至监理部进行审批。

5.2.2若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材料的检测报告,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施工单位及时上报而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己报经审阅。

5.3.施工过程监理

5.3.1施工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同时如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监理部报送。

5.3.2混凝土开仓浇注前,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h通知监理工程师对自检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后,按《混凝士工程浇筑审批表》办理开仓签证手续。

检查标准参照《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5.3.3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和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

5.3.4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拌和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5.3.5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查明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对于一般混凝土:

缺陷应在拆模后24h内修复、修补完毕。

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须有详细的记录。

5.3.6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5.4.施工质量控制

5.4.1运至工地用于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及水泥复试报告。

5.4.2混凝土的配合比严格按施工单位报批的混凝土配合比执行,严格控制水灰比和砂率的工程质量,本工程所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是由水利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报告,配合比在混凝土施工前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使用。

5.4.3用于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及钢筋检测报告及钢筋复试报告。

5.4.4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

5.4.5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

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同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5.4.6混凝土模板撤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部的同意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至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对于跨度较大的构件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才能拆除。

5.4.7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

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至养护期满。

5.4.8当气温下降,达到冬季施工标准时,施工单位需编写详细的、切合实际的冬季施工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报请监理部审批,待审批合格后可进行冬季施工。

5.5.计量与支付

(l)所有部位的混凝土工程量均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或经监理人批准实施的建筑物尺寸计算的工程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

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

(2)浇筑混凝土时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胶凝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模板制安、浇筑、试验、养护、测量、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砌筑体在每立方米单价中。

(3)因施工需要所进行混凝土工程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在施工过程中若有超出部分工程量,需在第一时间上报监理,经监理部及业主方确定后方可给予核算,否则不予计量。

第六章浆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6.l.说明

6.1.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护坡工程浆砌石护脚的浆砌石工作。

6.1.2承包人的责任

(l)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负责砌石材料的采购、运输、砌筑、基础和场地清理排水、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等工作,以及提供为完成上述砌石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等。

(2)承包人应按本章的各项规定,提交砌石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工艺,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6.2.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l)《浆砌石施工技术规定》SD120——84:

(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1——2001: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6.3.砌体材料

6.3.1砂浆

(1)水泥、拌和用水、外加剂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水泥标号不低于32.5MPa。

(2)砂子粒径为0.15mm~5mm,细度模数2.20~3.00质量符合《浆砌石施工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

(3)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等级和施工和易性要求,砂浆的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并须报监理人批准。

(4)砂浆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

水泥+2%,砂+3%,水及外加剂+1%。

(5)砂浆拌合采用机械拌合,拌和时间不少于2分钟,拌合后的砂浆不得有小块和离析现象;砂浆必须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凝结之前使用完毕。

6.3.2石料

石料按图纸规定采用块石或毛石,选用的块石或毛石必须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表面无泥垢、水锈等杂质。

毛石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小于15cm单块重量大于25kg:

块石料上下两面平行且大致平整,无尖角、薄边,块厚不小于20cm。

6.4.浆砌石砌筑

(1)砂浆砌石体砌筑,应先铺砂浆后砌筑。

砂浆厚度为3~5cm,砂浆的沉入度宜为4-6cm,当气候变化时,应适当调整。

(2)砌筑时,砌体石块分皮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外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

(3)在铺砌灰浆之前,石料应洒水湿润。

使其表面充分吸收,但不得残留积水。

灰缝厚度为2~3cm,砂浆应饱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桨,后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摆碎石块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块的方法。

(4)浆砌石基础第一层石块应座浆,并将大面向下。

浆砌石基础的扩大部分,如做成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l/2,相邻阶梯的石块应相互错缝搭砌。

浆砌石的第一层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选用较大的块石砌筑。

(5)浆砌石表面若进行勾缝,勾缝应保持块石契合的自然接缝,力求美观、匀称、块石形态突出,表面平整。

砌体表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

砌体的结构尺寸和位置,必须符合设计施工详图规定。

6.5.养护

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小时之间及时养护,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

养护时间:

水泥砂浆砌体一般为14天,混凝士砌体一般为21天。

6.6.质量检查和验收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检查记录报送监理人。

6.7.1原材料的质量检查

1)砌石工程所用石料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本章第3.2款的规定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和外形尺寸的检查。

(2)用于砌石的水泥、水、以及砂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本章第3.1款和4.2款的规定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和外形尺寸的检查。

6.7.2胶凝材料的质量检查

(l)应接监理人指示,定期检查砂浆的配合比。

(2)水泥砂浆的均匀性检查:

定期在拌和机口出料时间的始末各取1个试样,测定其湿容重,其前后差值每立方米不得大于35kg。

(3)水泥砂浆的抗压强度检查:

同标号砂浆试件的数量,28天龄期的每100m3砌体取成型试件一组3个。

6.8计量和支付

(l)浆砌料石以及其它部位浆砌石均以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或经监理人批准实施的砌体建筑物尺寸计算的工程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

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

(2)砌石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胶凝材料)的采购、开采加工、运输、保管,以及砌筑、试验、养护、测量、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砌筑体在每立方米单价中。

(3)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石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本工程的浆砌石砌筑根据合同约定,计量及支付方式以合同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超出合同部分工程量需有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给予结算。

第七章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