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监督管理法律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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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监督管理法律文书
注册消防工程师监督管理法律文书
(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一七年七月
注册消防工程师监督管理法律文书
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相配套,对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实施注册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2、文书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的式样印制或者制作统一的计算机模板,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除有特别要求的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印制文书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文书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者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填写的,应当划去。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相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文书末尾应当按照要求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并加盖印章或者受理专用印章。
文书尾部注明当事人签收处(仅在存档文书中印制)。
5、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附纸记录,附页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6、文书文号中的“X”处填写使用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代字;“〔〕”处填写年度;“第号”处使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7、存档文书尾部印制的当事人签收处在当场交付法律文书时使用,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收到日期;当事人是单位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收;当事人书面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收人的,可由代理人或者代收人签收。
当事人拒绝签收或者不能采取当场交付方式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使用《送达回证》送达当事人。
《送达回证》式样见《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
8、文书中抬头的“:
”横线处填写申请人姓名,填写时应当写全称。
文书中的“/”表示其前后横线上或者自然段的内容供选择,在使用文书时将不用的部分不打印或者划去。
文书中的“□”属于选项判断,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9、文书中告知法律救济途径应当写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
10、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和核查情况,填写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式样见《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
使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时,被检查单位随同检查人员应当签名。
1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向原注册审批部门通报注册消防工程师违法执业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时,可使用行政公文。
12、本式样未规定的文书式样,适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二、具体要求
13、《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式样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式样二)、《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式样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章补办/更换申请表》(式样四),是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以及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补办、更换时所使用的文书。
上述申请表中聘用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
上述申请表及说明,均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反面印制。
14、《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式样五),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或者不受理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或者补办、更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申请时所使用的文书。
标题中横线处和正文“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后的横线处,根据申请类型分别填写“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册证书补办”、“注册证书更换”、“执业印章补办”、“执业印章更换”字样。
15、《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式样六
(一)),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经依法审查,作出注册决定时所使用的文书。
该文书由公安部消防局使用特种水印纸全彩色防伪统一印刷,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作、颁发,制作证书后应当复印一份存档。
16、《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式样六
(二)),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依法注册消防工程师作出注册决定后,颁发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个人执业印鉴。
该印章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制作、颁发,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17、《注册消防工程师不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决定书》(式样七),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经依法审查,不予初始、延续或者变更注册时所使用的文书。
对存在的不予注册情形,应当列明涉及情形的具体情况。
“总队(局)”处印制“总队”或者“局”字样,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一致。
18、《撤销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决定书》(式样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且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当事人,经依法审查后,撤销其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时所使用的文书。
19、《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式样九)、《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式样十)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执业行为,责令注册消防工程师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时所使用的文书。
若无其他违法执业行为,应当在“其他违法执业行为”后的横线处填写“无”;“具体问题”后填写检查发现的违法执业行为的具体情况。
式样十中的“(可根据实际增减)”字样不印制,填写时根据责令改正期限的不同增减。
注册消防工程师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式样)
1、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3、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4、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章补办/更换申请表
5、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
7、注册消防工程师不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决定书
8、撤销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决定书
9、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
10、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式样一
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申请注册级别:
□一级□二级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资格证书
管理号
编号
级别
□一级□二级
颁发日期
年月日
继续教育情况(逾期初始注册填写)
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一级□二级□三级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一级□二级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地址
聘用岗位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人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只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聘用单位意见
经审查,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同意申请。
(聘用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由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填写,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者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者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当划去。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表格中聘用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可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
7.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无需提供);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文件复印件。
人事证明文件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复印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机关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8.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者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复印件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9.通过网上申请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式样二
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延续注册级别:
□一级□二级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证书
注册号
级别
□一级□二级
颁发日期
年月日
前一注册期内
继续教育情况
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一级□二级□三级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一级□二级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地址
聘用岗位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执业期间处罚经历(处罚时间和内容)
□刑事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
本人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只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聘用单位意见
经审查,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同意申请。
(聘用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由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填写,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者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者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当划去。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表格中聘用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可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
7.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人事证明文件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复印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机关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
(3)前一注册有效期内执业业绩证明材料;
(4)前一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同时申请变更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变更注册相关材料。
8.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者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复印件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9.通过网上申请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式样三
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证书
注册号
级别
□一级□二级
颁发日期
年月日
变更原因
□聘用单位变更□聘用单位名称变更□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
聘用单位变更
原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一级□二级□三级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一级□二级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地址
聘用岗位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聘用单位名称变更
原名称
现名称
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
原姓名
现姓名
本人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只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现聘用单位意见
经审查,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同意申请。
(聘用单位印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填写,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者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者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当划去。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变更原因为聘用单位变更的,表格中“聘用单位意见”由现聘用单位填写。
7.表格中聘用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可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
8.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2)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变更的,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包括:
新聘用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人事证明文件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复印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机关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
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复印件。
9.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者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复印件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10.通过网上申请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式样四
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章补办/更换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证书
注册号
级别
□一级□二级
颁发日期
年月日
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消防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一级□二级□三级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一级□二级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地址
聘用岗位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补办:
□注册证□执业印章
更换:
□注册证□执业印章
申请原因
□遗失□污损
本人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聘用单位意见
经审查,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同意申请。
(聘用单位印章)
年月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
1.此表由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填写,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申请人及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者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者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当划去。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表格中聘用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可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
7.申请补办、变更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复印件;
(2)因污损需要更换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的,同时提交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3)与补办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聘用单位与申请人联合出具的遗失说明等。
8.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者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复印件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9.通过网上申请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式样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X公消注凭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条的规定,你于年月日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注册级别:
),经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予以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依法不需要消防行政许可;
□2.依法不属于本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不符合申请条件;
□4.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以下材料:
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受理专用印)
年月日
申请人签收:
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
式样六
(一)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
(封底)
(封面)
国徽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证书
RegisteredQualificationCertificate
CertifiedFireEngineer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第一页)
本证书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颁发。
它表明持证人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开展执业活动。
Thiscertificateisapprovedandissuedbytheprovincialfiredepartment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bearerisherebygrantedthetitleof“CertifiedFireEngineer”,andisentitledtopracticewiththecorrespondingleveloftherightsandprivilegespertainingthereto.
“中国消防”图徽图片
(第二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中国消防”图徽图片
注册消防工程师
CertifiedFireEngineer
(第三页)
照片
(二寸彩色近照)
持证人签名:
Signatureofthebearer
(加盖发证机关印章钢印)
注册号:
RegistrationNo.
(第四页)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FullName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
Sex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
DateofBirth
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
Level
聘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ployer
发证机关盖章:
Issuedby
签发日期:
年月日
Issuedon
(第五页)
延续注册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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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页)
延续注册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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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页)
备注
Remarks
(印“中国消防”图徽图片暗纹)
(第八页)
备注
Remarks
(印“中国消防”图徽图片暗纹)
(第九页)
注意事项
一、本证书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明,持证人应妥为保管。
如有遗失、污损,应立即向原注册审批部门报备,办理补办、更换手续。
二、持证人在注册有效期满前,如需继续执业,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三、本证书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涂改后无效。
(第十页)
Notice
1.Thiscertificateacknowledgesthequalificationofcertifiedfireengineerandshallbeheldinthecustodyofthebearer.Incaseoflossordamage,thebearershallimmediatelyreporttotheissuingauthorityandapplyforareplacement.
2.Thebearershallapplytotheissuingauthorityfortherenewalofthecertificatebeforetheexpirationdateifthebearerexpectstocontinuehis/herpractice.
3.Thiscertificateshallbeusedbythebeare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