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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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市建委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市建委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委信访工作立足稳定,构建和谐建设环境,努力以稳定促进各项建设工作的发展,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⒈抓建章立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了内部建设,设置了市建委信访接访室,以更好的做好衔接工

作。

市政府开通市长热线后,我委在第一时间建立健全了市建委系统第二、三级市长热线电话网络,出台了《市建委热线电话工作暂行规定》,建委机关安排了专人负责市长热线的交办协调工作,委属各单位也相应安排了联络员和交办电话,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了办结率。

自月日市长热线开通至月底,我委共承办市长热线交办件件,占总量的,这些办件我委均按要求及时全部办结,办结率。

据市政府政务督查通报统计:

月份督办室共转办、交办市直部门市长批示群众来信件,其中我委件,占了,这些办件我委亦按要求全部办结。

⒉建立建委负责同志信访接待制度,坚持开门办公,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反映问题的交接工作,做到有记录,有衔接,有办理,有反馈。

所有信来访基本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部门。

⒊立足本级,主动协调,稳妥地处理了数起久拖不决、解决难度大、历史遗留的重点信访案件。

如程金花户,该户自年起开始上访,是池州老上访户、缠访户的一个典型,在建委留存仅她一人的案卷就装了两个文件盒。

去年下半年以来,原创:

根据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彻底了结、彻底息访的要求,我委十余次与程金花户进行接触、沟通,并会同市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反复做其工作,积极运用说服的方法,换位与其交心,劝其息访。

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多次长时间的商谈,于今年元月日与其签订正式协议,此协议明确规定对程金花拆迁问题的补偿为最终补偿,程金花及其家人承诺永不再为原问题上访。

至此一个延续五年多的老上访问题基本妥处。

二、对市党政领导七个带案下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⒈关于要求解决国丰花园规划等问题。

近两年来,国丰花园部分群众不断来访,反映拆迁过渡费和小区内违章建筑问题。

其一,我委近期经与开发商多次协调,由其拿出万元,按照个月拆迁过渡期限,解决了该小区拆迁过渡费问题。

第二,违章建筑问题。

一是号楼违章建筑问题,该房原建二层。

我委根据群众反映,分析认定原规划审批为车库,只能建一层,去年责成城管支队将该房二层拆除。

现在个别群众进一步要求再将该房一层也拆除。

为此,我委调阅了当时市规划委审批的意见和××年月日核发的《池规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批准建设杏花村市场二期工程车库,结构为“底框”,占地面积。

据此可以认定,该房系原规划审批,不属于违章建筑。

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也兼顾群众的意见,我委决定:

责成国丰置业公司只能将该建筑作为车库使用,不得改为他用,不准对外出售。

二是西侧通道违章建筑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要求正当。

根据《城市规划法》,我委决定责成国丰置业公司于××年月底前自行组织人员予以拆除,逾期不拆,我委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是路边通道楼上违章建筑问题,我委责成城管支队动员该户自行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将依法予以拆除。

⒉关于秋浦花园楼规划建设问题。

根据原批准规划,秋浦花园共有建筑栋,楼位于长江路秋浦路交叉口、为秋浦花园标志性建筑,西南面临规划的街心花园建筑性质为商业办公综合楼。

截止到去年底已建成栋,仅楼未建。

自秋浦花园开工建设以来,建与不建楼逐渐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

面对两难的选择,从建立诚信政府的角度考虑,市政府及市建委在多次征求上海、南京、合肥和省内沿江城市的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第次市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建设楼,目前,建筑施工图已完成,正在施工图审查,即将组织施工。

⒊关于原体委开发的小区房产证问题。

经调查,该项目存在多起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一房多卖,有多人持同一房产产权,并有相关资料。

二是存在多起违规抵押,包括对在建工程抵押和将已出售(或还给拆迁户)的房产进行抵押。

三是来访人反映的住宅工程未经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因此该小区暂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我委正由房产局督促时代公司尽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在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前,对于住户经商和子女上学问题,只能由房管局采取开具证明的办法,还要请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⒋关于要求降低廉租房租金退还押金问题。

我们认为押金暂时不能退还的,在第一批廉租房分配时,市政府出台了入住廉租房的五项条件,唐礼春等户并不完全符合条件,但考虑到他们情况特殊(如唐礼春夫妇均有残疾),经市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统一意见,同意他们入住,并缴纳元押金,租金按元收取,这是政府

第二篇:

市建委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委信访工作立足稳定,构建和谐建设环境,努力以稳定促进各项建设工作的发展,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信访工作开展情况1、抓建章立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了内部建设,设置了市建委信访接访室,以更好的做好衔接工作。

市政府开通市长热线后,我委在第一时间建立健全了市建委系统第二、三级市长热线电话网络,出台了《市建委热线电话工作暂行规定》,建委机关安排了专人负责市长热线的交办协调工作,委属各单位也相应安排了联络员和交办电话,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了办结率。

自3月18日市长热线开通至6月底,我委共承办市长热线交办件315件,占总量的1/3,这些办件我委均按要求及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据市政府政务督查通报统计:

1-6月份督办室共转办、交办市直部门市长批示群众来信110件,其中我委35件,占了32%,这些办件我委亦按要求全部办结。

2、建立建委负责同志信访接待制度,坚持开门办公,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反映问题的交接工作,做到有记录,有衔接,有办理,有反馈。

所有信来访基本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部门。

3、立足本级,主动协调,稳妥地处理了数起久拖不决、解决难度大、历史遗留的重点信访案件。

如程金花户,该户自1999年起开始上访,是池州老上访户、缠访户的一个典型,在建委留存仅她一人的案卷就装了两个文件盒。

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彻底了结、彻底息访的要求,我委十余次与程金花户进行接触、沟通,并会同市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反复做其工作,积极运用说服的方法,换位与其交心,劝其息访。

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多次长时间的商谈,于今年元月24日与其签订正式协议,此协议明确规定对程金花拆迁问题的补偿为最终补偿,程金花及其家人承诺永不再为原问题上访。

至此一个延续五年多的老上访问题基本妥处。

二、对市党政领导七个带案下访案件的办理情况1、关于要求解决国丰花园规划等问题。

近两年来,国丰花园部分群众不断来访,反映拆迁过渡费和小区内违章建筑问题。

其一,我委近期经与开发商多次协调,由其拿出30万元,按照15个月拆迁过渡期限,解决了该小区拆迁过渡费问题。

第二,违章建筑问题。

一是9号楼违章建筑问题,该房原建二层。

我委根据群众反映,分析认定原规划审批为车库,只能建一层,去年责成城管支队将该房二层拆除。

现在个别群众进一步要求再将该房一层也拆除。

为此,我委调阅了当时市规划委审批的意见和XX年12月23日核发的《池规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批准建设杏花村市场二期工程车库,结构为“底框”,占地面积150m2。

据此可以认定,该房系原规划审批,不属于违章建筑。

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也兼顾群众的意见,我委决定:

责成国丰置业公司只能将该建筑作为车库使用,不得改为他用,不准对外出售。

二是西侧通道违章建筑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要求正当。

根据《城市规划法》,我委决定责成国丰置业公司于XX年7月底前自行组织人员予以拆除,逾期不拆,我委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是路边通道楼上违章建筑问题,我委责成城管支队动员该户自行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将依法予以拆除。

2、关于秋浦花园1#楼规划建设问题。

根据原批准规划,秋浦花园共有建筑13栋,1#楼位于长江路秋浦路交叉口、为秋浦花园标志性建筑,西南面临规划的街心花园;建筑性质为商业办公综合楼。

截止到去年底已建成12栋,仅1#楼未建。

自秋浦花园开工建设以来,建与不建1#楼逐渐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

面对两难的选择,从建立诚信政府的角度考虑,市政府及市建委在多次征求上海、南京、合肥和省内沿江城市的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第20次市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建设1#楼,目前,建筑施工图已完成,正在施工图审查,即将组织施工。

3、关于原体委开发的小区房产证问题。

经调查,该项目存在多起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一房多卖,有多人持同一房产产权,并有相关资料。

二是存在多起违规抵押,包括对在建工程抵押和将已出售(或还给拆迁户)的房产进行抵押。

三是来访人反映的住宅工程未经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因此该小区暂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我委正由房产局督促时代公司尽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在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前,对于住户经商和子女上学问题,只能由房管局采取开具证明的办法,还要请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4、关于要求降低廉租房租金退还押金问题。

我们认为押金暂时不能退还的,在第一批廉租房分配时,市政府出台了入住廉租房的五项条件,唐礼春等9户并不完全符合条件,但考虑到他们情况特殊(如唐礼春夫妇均有残疾),经市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统一意见,同意他们入住,并缴纳6000元押金,租金按2元/m2收取,这是政府对他们的特殊照顾。

若现在退还押金等于是否定了当时的入住条件,不利于稳定。

租金的调整也需要市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5、关于县学门96号居民反映南大门1#地块施工影响住宅楼安全等问题。

今年3月以来,我委要求兴佳置业公司委托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对县学门96号房进行了5次观测,从观测结果看,a区12号楼施工过程中,县学门96号住宅楼的基础稳定,主体结构是安全的。

我委还督促兴佳置业公司妥善处理了住户关心的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新敷设ф100镀锌管70米,ф40镀锌管50米。

二是将原自西向南方向的不合理排水管道改为现在的由东向西进入兴佳二期的主干排水管道。

三是对其室外地坪局部进行了修整,铺设了砼土路面。

四是对正常施工进行了交底和限制,尽可能降低对住户日常生活的干扰和影响。

下步我委将继续督促兴佳置业公司做好对外墙面层的施工,使之与小区的新建房屋色调协调一致。

6、关于气象局4#楼建设问题。

经调查

,4#楼南侧有一幢二层楼房,产权归气象局所有。

该楼规划为拆除建筑,但原开发协议中未明确拆除人,导致拆除工作无法落实。

元月4日规划局和原开发公司一起到气象局协调解决此事,但气象局认为:

气象局已换六届领导,原协议中无拆除该房的记录,拆除无文字依据;而且省气象局规定,各市县气象局财产处置权上交,市气象局无权处理此事,处理此事应通过省局批准。

此事仍在进一步协调解决中。

7、关于刘七三户。

该户主要反映的是原法院判决不公问题,就其承建工程的建设面积和工程量,我委于XX年底由工程造价站对其进行了复核,因该工程无正规设计图纸,复核依据是原地区公证处证据保全资料,我委于XX年元月6日对复核结果进行了上报,对上访人刘七三进行了答复,并告知上访人若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可另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其后,刘七三基本未再就工程建设面积和工程量问题到建委上访。

三、下步信访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开门接访和重点信访件的办理工作。

2、针对建委信访量大的实际,计划在今年10月份开能建委政务公开网,设立建委投诉信箱,尽可能广泛公开建委政务信息、多听取意见、化解矛盾。

第三篇:

市建委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市建委上半年信访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委信访立足稳定,构建和谐建设环境,努力以稳定促进各项建设的发展,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信访开展情况

⒈抓建章立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了内部建设,设置了市建委信访接访室,以更好的做好衔接。

市政府开通市长热线后,我委在第一时间建立健全了市建委系统第二、三级市长热线电话网络,出台了《市建委热线电话暂行规定》,建委机关安排了专人负责市长热线的交办协调,委属各单位也相应安排了联络员和交办电话,提高效率,确保了办结率。

自月日市长热线开通至月底,我委共承办市长热线交办件件,占总量的,这些办件我委均按要求及时全部办结,办结率。

据市政府政务督查通报统计:

月份督办室共转办、交办市直部门市长批示群众来信件,其中我委件,占了,这些办件我委亦按要求全部办结。

⒉建立建委负责同志信访接待制度,坚持开门办公,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反映问题的交接,做到有记录,有衔接,有办理,有反馈。

所有信来访基本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部门。

⒊立足本级,主动协调,稳妥地处理了数起久拖不决、解决难度大、历史遗留的重点信访案件。

如程金花户,该户自年起开始上访,是池州老上访户、缠访户的一个典型,在建委留存仅她一人的案卷就装了两个文件盒。

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彻底了结、彻底息访的要求,我委十余次与程金花户进行接触、沟通,并会同市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反复做其,积极运用说服的方法,换位与其交心,劝其息访。

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多次长时间的商谈,于今年元月日与其签订正式协议,此协议明确规定对程金花拆迁问题的补偿为最终补偿,程金花及其家人承诺永不再为原问题上访。

至此一个延续五年多的老上访问题基本妥处。

二、对市党政领导七个带案下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⒈关于要求解决国丰花园规划等问题。

近两年来,国丰花园部分群众不断来访,反映拆迁过渡费和小区内违章建筑问题。

其一,我委近期经与开发商多次协调,由其拿出万元,按照个月拆迁过渡期限,解决了该小区拆迁过渡费问题。

第二,违章建筑问题。

一是号楼违章建筑问题,该房原建二层。

我委根据群众反映,分析认定原规划审批为车库,只能建一层,去年责成城管支队将该房二层拆除。

现在个别群众进一步要求再将该房一层也拆除。

为此,我委调阅了当时市规划委审批的意见和××年月日核发的《池规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好)批准建设杏花村市场二期工程车库,结构为“底框”,占地面积。

据此可以认定,该房系原规划审批,不属于违章建筑。

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也兼顾群众的意见,我委决定:

责成国丰置业公司只能将该建筑作为车库使用,不得改为他用,不准对外出售。

二是西侧通道违章建筑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要求正当。

根据《城市规划法》,我委决定责成国丰置业公司于××年月底前自行组织人员予以拆除,逾期不拆,我委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是路边通道楼上违章建筑问题,我委责成城管支队动员该户自行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将依法予以拆除。

⒉关于秋浦花园楼规划建设问题。

根据原批准规划,秋浦花园共有建筑栋,楼位于长江路秋浦路交叉口、为秋浦花园标志性建筑,西南面临规划的街心花园建筑性质为商业办公综合楼。

截止到去年底已建成栋,仅楼未建。

自秋浦花园开工建设以来,建与不建楼逐渐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

面对两难的选择,从建立诚信政府的角度考虑,市政府及市建委在多次征求上海、南京、合肥和省内沿江城市的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第次市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建设楼,目前,建筑施工图已完成,正在施工图审查,即将组织施工。

⒊关于原体委开发的小区房产证问题。

经调查,该项目存在多起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一房多卖,有多人持同一房产产权,并有相关资料。

二是存在多起违规抵押,包括对在建工程抵押和将已出售(或还给拆迁户)的房产进行抵押。

三是来访人反映的住宅工程未经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因此该小区暂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我委正由房产局督促时代公司尽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在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前,对于住户经商和子女上学问题,只能由房管局采取开具证明的办法,还要请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⒋关于要求降低廉租房租金退还押金问题。

我们认为押金暂时不能退还的,在第一批廉租房分配时,市政府出台了入住廉租房的五项条件,唐礼春等户并不完全符合条件,但考虑到他们情况特殊(如唐礼春夫妇均有残疾),经市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统一意见,同意他们入住,并缴纳元押金,租金按元收取,这是政

府对他们的特殊照顾。

若现在退还押金等于是否定了当时的入住条件,不利于稳定。

租金的调整也需要市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⒌关于县学门号居民反映南大门地块施工影响住宅楼安全等问题。

今年月以来,我委要求兴佳置业公司委托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对县学门号房进行了次观测,从观测结果看,区号楼施工过程中,县学门号住宅楼的基础稳定,主体结构是安全的。

我委还督促兴佳置业公司妥善处理了住户关心的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新敷设ф镀锌管米,ф镀锌管米。

二是将原自西向南方向的不合理排水管道改为现在的由东向西进入兴佳二期的主干排水管道。

三是对其室外地坪局部进行了修整,铺设了砼土路面。

四是对正常施工进行了交底和限制,尽可能降低对住户日常生活的干扰和影响。

下步我委将继续督促兴佳置业公司做好对外墙面层的施工,使之与小区的新建房屋色调协调一致。

⒍关于气象局楼建设问题。

经调查,楼南侧有一幢二层楼房,产权归气象局所有。

该楼规划为拆除建筑,但原开发协议中未明确拆除人,导致拆除无法落实。

元月日规划局和原开发公司一起到气象局协调解决此事,但气象局认为:

气象局已换六届领导,原协议中无拆除该房的记录,拆除无文字依据而且省气象局规定,各市县气象局财产处置权上交,市气象局无权处理此事,处理此事应通过省局批准。

此事仍在进一步协调解决中。

⒎关于刘七三户。

该户主要反映的是原法院判决不公问题,就其承建工程的建设面积和工程量,我委于××年底由工程造价站对其进行了复核,因该工程无正规设计图纸,复核依据是原地区公证处证据保全资料,我委于××年元月日对复核结果进行了上报,对上访人刘七三进行了答复,并告知上访人若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可另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其后,刘七三基本未再就工程建设面积和工程量问题到建委上访。

三、下步信访打算

⒈继续做好开门接访和重点信访件的办理。

⒉针对建委信访量大的实际,计划在今年月份开能建委政务公开网,设立建委投诉信箱,尽可能广泛公开建委政务信息、多听取意见、化解矛盾。

府对他们的特殊照顾。

若现在退还押金等于是否定了当时的入住条件,不利于稳定。

租金的调整也需要市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⒌关于县学门号居民反映南大门地块施工影响住宅楼安全等问题。

今年月以来,我委要求兴佳置业公司委托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对县学门号房进行了次观测,从观测结果看,区号楼施工过程中,县学门号住宅楼的基础稳定,主体结构是安全的。

我委还督促兴佳置业公司妥善处理了住户关心的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新敷设ф镀锌管米,ф镀锌管米。

二是将原自西向南方向的不合理排水管道改为现在的由东向西进入兴佳二期的主干排水管道。

三是对其室外地坪局部进行了修整,铺设了砼土路面。

四是对正常施工进行了交底和限制,尽可能降低对住户日常生活的干扰和影响。

下步我委将继续督促兴佳置业公司做好对外墙面层的施工,使之与小区的新建房屋色调协调一致。

⒍关于气象局楼建设问题。

经调查,楼南侧有一幢二层楼房,产权归气象局所有。

该楼规划为拆除建筑,但原开发协议中未明确拆除人,导致拆除无法落实。

元月日规划局和原开发公司一起到气象局协调解决此事,但气象局认为:

气象局已换六届领导,原协议中无拆除该房的记录,拆除无文字依据而且省气象局规定,各市县气象局财产处置权上交,市气象局无权处理此事,处理此事应通过省局批准。

此事仍在进一步协调解决中。

⒎关于刘七三户。

该户主要反映的是原法院判决不公问题,就其承建工程的建设面积和工程量,我委于××年底由工程造价站对其进行了复核,因该工程无正规设计图纸,复核依据是原地区公证处证据保全资料,我委于××年元月日对复核结果进行了上报,对上访人刘七三进行了答复,并告知上访人若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可另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其后,刘七三基本未再就工程建设面积和工程量问题到建委上访。

三、下步信访打算

⒈继续做好开门接访和重点信访件的办理。

⒉针对建委信访量大的实际,计划在今年月份开能建委政务公开网,设立建委投诉信箱,尽可能广泛公开建委政务信息、多听取意见、化解矛盾。

第四篇:

XX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XX年上半年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哈密地区信访办公室关于对XX年上半年信访工作考核有关要求,我公司结合实际工作,对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公司信访工作在公司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哈密地区信访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公司信访工作,扎实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结合企业的实际,公司将以下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

公司与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等利益群体之间出现的矛盾纠纷、公司员工各相关群体在生产生活上的利益诉求、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民族团结问题等。

从近年来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公司未发现有可能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信访基础

(一)加强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强化信访工作措施。

为了加强信访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以公司高管牵头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定期研究信访工作的制度,及时研究信访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各二级单位也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并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

凡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后果的,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二)提高信访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接待工作。

认真做好初信初访,采取职工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等方式,做好接访工作。

每年,公司都定期下派党政领导信访督察组到各生产单位下访,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全面消除矛盾隐患。

我公司从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出发,出台了相关规定,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解决了职工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面对当前新疆复杂的稳定局势,公司深入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努力做好“净化”工作,坚决抵御各种错误思潮的渗透和传播。

公司领导班子从关怀、关注少数民族职工入手,大力解决各少数民族职工的各种切身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因为民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各民族团结如一家人,公司还被评为哈密地区XX年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四)完善信访制度,建立信访长效机制。

为切实把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公司领导班子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中央、自治区以及哈密地区等出台的相关信访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了《##公司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使我公司信访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信访问题的排查力度,及时掌握信访动态。

(五)畅通信访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公司领导班子信访接待制度;二是公司领导亲自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三是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预警机制。

及时准确地掌握员工意愿,在各二

级单位设立专(兼)职信访信息员,对有可能引发职工信访的问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为公司领导班子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避免和减少了职工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通过努力,公司不断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大力解决职工疑难问题,没有发生一起职工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及哈密地区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关于今年年初与我公司合作的施工单位新疆一建欠农民工工资上访一事做简要汇报

新疆一建承担我公司年产120万吨钾肥项目加工厂区办公及生活辅助设施工程。

合同约定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我公司支付已完工程进度款的90%,收到审核后的竣工结算书90日内通过竣工审计,支付至总结算额的95%,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应支付新疆一建已完工程90%的工程款,为了能保证工程进度,我公司实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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