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问题汇总表广东公路事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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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问题汇总表广东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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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督查问题汇总表

序号

受检单位/项目

存在问题

1

高恩高速公路

1.J1总监办(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

(1)未按粤交基[2017]722号文开展非主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2.TJ1合同段(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特种设备未按一机一档存放。

(2)托盘顶隧道压力容器“三证”缺少出产合格证。

(3)高边坡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缺少监理及业主方专家。

(4)托盘岭隧道出口左侧搅拌站水泥罐有两道风缆未采用地锚固定,右幅洞口处搭设的操作平台脚手板未满铺及有效固定。

(5)托盘岭隧道内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足,灭火器用铁丝绑扎在台车上,取用不便。

3.TJ2合同段(山东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龙门吊和架桥机等安装、拆卸方案未明确安装和拆卸主体。

(2)上咀坑隧道右洞施工机械设备无配置轮廓灯。

(3)养护工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房建外支架部分剪刀撑搭接长度、扣件数量不符合指南要求。

4.TJ4合同段(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钢筋加工棚内电焊机采用螺纹钢作为接线导杆。

(2)钢筋加工棚内加工区域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配置数量不足。

2

虎门二桥

1.S3合同段(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江鸥沥主线桥40#墩施工现场与村道平交路口两端安全警示、限速标志数量不足。

(2)江鸥沥主线桥栈桥救生用品配置数量不足。

(3)江鸥沥主线桥施工平台材料堆放凌乱,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差。

2.S4合同段(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查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3名(65张仁现、67张孝明、80王安详)塔式起重司机证件过期,2名(19金小涛、23金雷)桥门式起重机证件过期,2名流动式起重司机(20金进军、21张勇)证件过期,1名电工(30钟育新)证件过期,1名焊工(43孙建平)证件过期。

(2)主桥(西锚)施工现场固定爬梯与翻模操作平台连接的移动梯架搭接位置存在空挡;翻模操作平台临边防护围栏存在缺口;主桥(西锚)高处作业个别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

3

惠清高速公路

1.TJ5合同段(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建筑焊工王后皮证件过期。

2.TJ6合同段(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1)2#拌合站水泥罐缆风绳地锚设置不合理,个别点位被水泥覆盖,应急时未能及时找到锚固点。

(2)2#钢筋加工场便道纵坡较大,未设置限速设施,一台龙门吊未设置防撞缓冲装置,一处三级电箱输出端未接PE保护零线。

(3)长山埔2#隧道一处三级电箱及用电设备外壳未接PE保护零线,隧道进口洞口缺少临边防护。

3.TJ7合同段(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2号门式起重机安装方案报总监办最终审批日期为2017年3月6日,但在安装检验评定报告中,评定日期为2017年3月2日,前后日期不合理。

(2)1#钢筋加工场内一处三级电箱未接PE保护线。

(3)流溪河特大桥桩基施工未设置孔口盖。

4

龙怀高速

连英项目

1.J5总监办(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总监办在6月份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查中没有TJ26标龙门吊等设备的检查记录。

(2)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不够完善。

(3)2017年6月28日平安工地考核表没有加盖总监办公章。

2.TJ25合同段(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抽查两份安全责任书没有加盖项目部公章。

(2)部分设备报审单没有填写具体日期,部分日常巡查记录表整改验收没有填写日期。

(3)英红特大桥右41#墩:

①施工爬梯口施工警示标志不足;梯笼内有很多外露且伸出较长的铁线;②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足5米,有1个氧气瓶的的压力表损坏未更换;挂篮千斤顶2个插销未安装开口销;有1个配电箱内一漏二接,且电线铜丝裸露较长;砂轮切割机皮带轮无防护罩;电焊机未接PE线,有多台焊机进线端未设置防护罩。

(4)长塘特大桥:

①桥边未设临边防护;②运梁汽车停定后车轮未用三角木固定,运梁过程中未设置红色的警示标识;③箱梁面边缘砼碎块未清理,湿接缝未设置安全网,且桥下为施工便道;④架桥机中支腿底行程限位器失效;后支腿台车上杂物箱未关门,存在高空坠物风险;天车未设缓冲设施;前支腿电动机无保护罩,手拉葫芦吊钩无防脱落装置。

4

龙怀高速

连英项目

(5)长塘特大桥C匝道桥:

①桥边、桥面预留的3个洞口均未设置临边防护;②临时爬梯安全防护不足,未设警示警告标志;③张拉作业现场手拉葫芦吊钩无防脱落装置;④混凝土基础周边排水不畅,有积水现象。

3.TJ26合同段(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抽查一名电工许付启证件没有复审记录。

(2)混凝土拌合站:

①出料口未设置防撞警示墩;②靠近缆风绳处未用反光标志设置行车道警戒区;③停放的运送混凝土车辆四周反光贴失效。

(3)钢筋加工厂:

龙门吊行走大车与轨道端头的防撞缓冲装置和车挡不配套;行走大车夹轨器未安装螺母,未夹紧轨道。

(4)马口排隧道右线内行车道上堆放了大量水沟盖板,未设置反光警示标志。

5

云湛高速

新阳项目

1.J1总监办(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作业人员进场审批把关不严,电工李金光证件过期。

(2)特种设备进场报验单批复无加盖总监办公章。

2.TJ1合同段(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部分电工证件过期没有复审记录。

(2)安全责任书没有体现出层层签订。

(3)特种设备资料归档不规范。

(4)预制梁场:

①个别龙门吊上未设置限载重量标志;8号龙门吊行走大车未锁夹轨器;2号龙门吊防撞缓冲装置端头因安装了夹轨器而失效;4号龙门吊一个限位器红外线反射板已经失效;②场区内电线随意放置,外皮破损的电缆未处理仍在使用;③钢筋棚内电焊机进线端无防护罩,未连接PE线。

(5)回龙口大桥:

①左幅桥面未设置临边防护,未浇筑砼的湿接缝未挂防坠网;桥面上1台电焊机进线端无防护罩,未连接PE线;架桥机后支腿多个插销未安装开口销,桁架上1个插销未安装开口销;中支腿处防撞缓冲装置、限位开关失效;中支腿处1台电动机进线口缺失防护罩;中支腿处1个吊钩防脱钩装置失效;②右幅14号和18号墩人行爬梯基础采用木板支垫,基础未铺筑砼;爬梯未按规定挂设防坠立网;爬梯未设置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8号墩爬梯与立柱之间未设水平加强件;立柱旁积水基坑未设置临边防护;18号盖梁施工平台没有满铺,四周围蔽不足。

3.TJ2合同段(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抽查1名电工证件过期没有复审记录。

5

云湛高速

新阳项目

(2)项目部经理与其他分管业务副经理和总工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

(3)预制梁场:

①个别龙门吊上未设置限载重量标志,桁架上安装的宣传标牌较大,增大阻风面积,建议摘除;有1台龙门吊配电箱门已缺失,用铁皮代替,容易导致淋雨短路;1台龙门吊行走大车有1个防撞缓冲装置失效未更换。

②有1台锯木机皮带无防护罩,在机械上安装空气开关控制锯木机。

(4)白灰屋大桥:

左幅桥面未设置临边防护,未浇筑砼的湿接缝未挂防坠网;桥面上1台电焊机进线端无防护罩,未连接PE线;架桥机前支腿处未设防冲撞装置;桁架内放置了1根钢管,桥面边缘处放置了较多短钢筋,属于高空坠物风险源。

6

广中江高速

1.广中江高速管理处

(1)6月份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回复表格未统一;TJ03标的回复表没有复查记录。

2.J1总监办(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路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1)第一季度管理处组织的检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

3.J2总监办(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第一季度管理处组织的检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

(2)对TJ09标碗扣式支架钢管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对生锈严重和弯曲等不符合要求的钢管未禁止使用。

4.TJ03合同段(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1)门式起重机(编号A2)安装前未制订安装与拆除方案。

(2)给总监办报送的“关于龙门吊、架桥机安装与拆除方案评审会议纪要的回复”未盖公章。

(3)预制梁场:

①停工后多台龙门吊行走大车停止使用时未锁紧夹轨器;有2台电动机无风扇罩;有2处链条无防护罩;有2个简易开关未安装在防雨电箱内;有1台电动机进线端无防护罩;龙门吊行走大车之间防撞缓冲装置因安装了夹轨器存在失效情况;有1个失效的夹轨器未修复;②龙门吊上行走天车存在防撞缓冲装置失效情况;有多个吊钩防脱钩装置失效;③预制场内有1个配电箱内出线处电缆已露出金属导体;④砼拌和楼处有2个水泥泵电动机无风扇罩;砼出料口未设行车道导向标志,出口处防撞警示墩设置不规范。

(4)南头北互通L匝道桥:

①人行爬梯梯笼高度有10多米高,未设置连墙件和水平加强件,只在顶端用几根钢筋固定;设置的防坠立网未完全包裹梯笼周边;②架桥机:

两台天车和中支腿上各有一台电动机无风扇罩;中支腿上零散放置了一些铁件和扳手,是高空坠物源;天车未设置防雨设施;架桥机已长期停工,未拉缆风绳;③运梁车的轮胎破损严重;梁面边缘有砼碎块未清理,有部分未施工湿接缝处未挂防坠网,且桥下是便道。

(5)南头北互通D匝道桥碗扣式满堂支架:

部分构件有锈蚀和弯曲现象;支架基础周边有积水现象;立杆下设置的垫板宽度和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7

佛清从高速南段一期

1.佛山市佛清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2017年省质监站开展的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部分整改闭合回复情况未报送佛山市质监站。

2.JL-01合同段(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未发文执行,编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缺合约、综合部等部门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未能全员覆盖。

(2)监理内部安全会议频率不足。

(3)个别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已失效,监理单位未及时提出整改。

抽查1标两台10t龙门吊,备案的报告缺页,且1标两台龙门吊证件已在2017年4月份过期,未提出要求退场或重新检测的要求。

3.FQC-SG-01合同段(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1)项目驻地建设重新改造未对临建施工方案进行报审。

(2)项目部各区域消防责任人未发文明确。

17年6月6日检查驻地消防存在问题,无具体问题描述和整改闭合资料。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017年5月份修订版)中无责任制考核内容,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如安全部、合约部等)无明确目标、奖惩情况、时效等内容,责任书的相关责任与制度不相符。

(4)未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

(5)安全会议没有传达上级防台防汛等相关安全方面的文件。

(6)乐平涌大桥现浇箱梁砼浇筑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7)月度检查记录未建立整改闭合台账,未对检查部位、工程状况等内容进行描述。

日常检查建立的安全检查隐患管理台账无检查表或检查记录等资料支持。

(8)核查现场编号为“15070324”的龙门吊无任何对应资料,编号“15310920”龙门吊无试吊资料。

(9)2017年6月份“平安工地”考核无整改闭合资料。

(10)2017年《特別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只有工作方案,但无相关的其他内容资料。

(11)钢筋加工场:

①钢筋网片堆放高度过高,达2.3m;②4-5#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2s,不满足规范要求;③龙门吊产品铭牌与悬挂的检验合格证、使用登记证不对应;④编号“15070324”龙门吊红外行程限位器失效。

(12)西南涌大桥:

①11#墩悬浇箱梁右侧下临施工便道,通行路段未设置安全通道;②挂篮底篮操作平台及桥面临边防护未设踢脚板;③挂篮后吊点使用精制螺纹钢,不垂直且存在弯扭,前吊点葫芦吊钩防脱勾损坏;④挂篮前支点与主桁梁局部脱空,后锚点最后一道压梁支点处未加设加劲钢板。

7

佛清从高速南段一期

(13)三江互通主线桥第5~9跨满堂支架:

①顶托上方部分方木开裂、变形。

须进一步全面排查,及时更换;②堆载预压荷载不足,未达方案要求,未逐跨预压,单一跨度分多次预压,未对翼板进行预压且无相应观测点。

(14)下华高架桥:

①已架设预制梁间湿接缝大部分无挂网防护,桥面临边防护跨路部分未设置挡脚板;②第29跨架桥机前横梁无限位挡块,无夹轨器,行程限位器触发杆设置不合理;中横梁枕木支点间距过大,部分达1.7m;吊梁天车未安装行程限位器,未安装风速仪;架桥机2010年生产,使用超过5年未按规范开展安全评估,且主桁梁拼接螺栓锈蚀严重。

该架桥机停用时间较长,重新启用前须按要求检修和评估,并进行检验。

4.FQC-SG-02(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制度汇编为2014年7月份版本,未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的文件进行全篇或单独修订完善。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无针对性,各级人员培训内容目录一致,未将对应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教材进行存档。

(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实施与制度内容不相符,已辨识出来的高危级别危险源未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且未做好无危险告知工作。

(4)项目部内部6、7月份月度检查的检查表无受检班组或人员签收,且未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情况未及时录入隐患排查台账。

(5)未将总监办6月份安全检查下发的通报和整改报告及时归档,整改报告的部分存在问题未附整改凭证相片或资料;总监办4、5月份安全检查通报提出安全员的安全日志记录不够详细的问题仍未彻底整改,现仍存在个别安全日志仅记录施工流水账,未记录现场安全状况的情况。

(6)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期进行复审。

(7)未按业主或上级单位的要求开展特种防护期专项活动,未见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

(8)架桥机(2015年进场)未见2017年的维修保养记录。

(9)乐平互通跨西二环高速施工专项方案未经中标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核。

(10)施工便道:

①K16+262施工便道位于施工建设范围内且跨越涵洞,无临边防护,便道坡度陡导致视距不良,须增加诱导标识;②K15+850处主线路基因征地问题未填筑,与周边形成深基坑,临空侧无临边防护,且未设置夜间警示标志;③施工便道与地方道路交汇处警示防护标识不足。

(11)水泥混凝土拌和站:

①缆风绳未缠绕反光带,水泥储料罐基座未设防撞墩;②临时油库内安装插座,须立即移除。

(12)钢筋加工场:

①龙门吊行程限位开关设置不合理,触发杆长度不足,其中一台龙门吊无蜂鸣器;②吊装用的钢丝绳断丝严重,个别断面截面明显缩小,须及时更换。

7

佛清从高速南段一期

(13)三花路跨线桥第2-3#、7-8#跨桥梁下侧方为地方生活区域,桥梁外侧临边防护不足且无踢脚板,中分带、湿接缝未挂网防护,部分钢筋半成品靠边存放,存在高空坠物的危险。

(14)龙眼园大桥第1跨桥梁端部临空侧无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

(15)乐平互通:

①E匝道桥第三联满堂支架顶部托撑外露长度超标,未按方案要求在底层设置水平斜拉杆,堆载预压未布载于翼板位置,弯道桥无进行水平位移观测;②D匝道桥已浇筑的现浇梁无临边防护。

(16)乐平互通北主线桥架桥机:

①主梁拼接螺栓锈蚀严重,主梁与中支腿连接处缺少4个U型螺栓;②天车无遮雨棚,且无限位器;③前支腿下方枕木单层叠放4层,未按“井”字形摆设,稳定性差,前横梁无夹轨器;④中支腿横梁底部枕木支垫间距过大,有的约达2m;⑤部分枕木开裂、变形严重,需及时更换。

5.FQC-SG-0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017年4月份修订版)中无责任制考核内容,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如安全部、合约部等)无明确目标、奖惩情况、时效等内容,责任书的相关责任与制度不相符,责任签订台账未建立。

(2)危险源辨识清单中未对各危险因素等级进行评价,也无管控措施。

(3)安全员巡视检查、项目部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等类别检查统计台账未进行类别区分,未能突出各类检查类别的内容和重点。

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未对工程安全状况进行评述,未对安全内业进行检查。

安全日志未记录存在问题整改复查情况。

(4)焊工王光忠等个别人员持职业技能证(非安全生产监督局发证),无持证上岗资格。

(5)安全检查、督查登记台账(针对监理、业主及上级单位的检查)、消防器材、危险评使用管理台账、安全会议台账未及时更新,无2017年度的相关台账记录。

(6)安全会议频率不足。

(7)2017年4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回复不到位,未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宣贯工作。

(8)未开展2017年《特別防护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9)水泥混凝土拌和站:

①部分缆风绳未缠绕反光带;②水泥储料管基座周边防撞墩数量不足。

(10)预制场A区:

①部分预制梁(边梁)、存梁区域均未支撑,防倾覆措施不足;②场内个别灭火器失效;③42#等多台龙门吊停止作业期间未锁夹轨器,42#和43#等多台龙门吊的吊具吊钩无开口销;④部分龙门吊轨道一端无限位挡块;⑤42#龙门吊天车无行程限位器;⑥20#龙门吊天车行程限位器无触发杆,检修爬梯无防护圈;⑦个别龙门吊(如86#龙门吊)构件之间连接钢销出现移位,存在事故隐患。

须对场内龙门吊开展全面排查,确保钢销、开口销及构件正常工作。

(11)预制场B区:

①86#龙门吊靠门口端头轨道堵塞,易致行进钢轮偏位出轨;②62#等多台龙门吊停止作业时未锁夹轨器。

8

清西大桥

1.中交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未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未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台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无针对性,制定的岗位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签订责任书未加盖项目法人公章,无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内容、期限等内容,相关责任与制度内容不相符。

(3)安全生产制度中未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频次,经查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频率不足。

(4)未执行事故月报制度,未定期上报零事故报备。

(5)2017年上半年“平安工地”建设考核无建设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闭合资料。

2.总监办(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缺指标考核附表。

(2)抽查7月份第二次“旬检”通报的整改回复报告,其中施工上报临时用电仍在整改中,未见后续跟踪闭合情况。

3.土建A标(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2017年新修订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未发文实施,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考核制度。

(2)未建立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度,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过程不规范,风险级别的确定无具体依据,已识别的高危安全风险部分未纳入重大风险源清单。

(3)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未按制度规定议程召开。

(4)安全环保整改通知书中无责任人签收,复查意见无签字日期。

(5)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6)无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相关资料。

(7)特种设备管理台账不完善,未记录自编号、证件有效期限等内容。

(8)南岸水泥混凝土拌和站拌和楼出料口和水泥储料罐基座周边无防撞墩。

(9)钢筋加工场桁吊“三证”未悬挂,检修通道设置不合理,无法直接到达检修平台。

(10)1#预制场:

①钢筋加工场内钢筋原材料堆放高度超2.5m,且堆放侵入龙门吊警戒线;一台龙门吊停止作业期间未锁夹轨器;龙门吊检修平台未满铺木板,未设置临边防护;②编号“10t-3”龙门吊行程限位器失效,无触发杆;编号“80t-1”龙门吊吊具无开口销;编号“80t-2”龙门吊无警示灯和蜂鸣器。

(11)南岸60m刚构桥主跨下方为地方道路,桥面临边防护无挂网,无踢脚板。

8

清西大桥

(12)南岸水中引桥:

①右幅2#盖梁托架使用千斤顶作为支承措施,不符合标准化要求,同时千斤顶旁钢支撑使用小块钢筋作为楔形块,易脱落失稳;盖梁平台未满铺木板,存在个别翘头板;②右幅3#墩模板倒角处对拉杆长度不足,模板作业存在上下交叉作业现象。

(13)清西大桥主桥南岸:

①南岸塔吊未设防雷埋地钢筋网,未进行重复接地,防雷措施不足;未进行定期垂直度监测;②Z2#墩现浇箱梁泵送管与爬梯附着,2#节段挂篮后锚点精制螺纹钢不垂直,部分仅有1个螺栓;前吊点葫芦吊钩无防脱钩,个别吊带不垂直;③桥面临边防护不到位,未挂设安全网,未设置挡脚板;④桥面所使用氧气乙炔未建库存房,露天暴晒,存在安全隐患。

(14)陆地南引桥右幅12#跨架桥机:

①后支腿的钢支腿间螺栓未安装,主桁梁与中支腿无U型螺栓连接;②主桁梁所使用连接钢销限位开口销尾端未开口;③中横梁行程限位触发装置设置不合理;④天车未设置防雨棚,前横梁、天车均无行程限位器;⑤前横梁支点枕木未按井字型搭设。

4.土建B标(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已识别的高危安全风险部分未纳入重大风险源清单及汇总表,无制定具体管控措施。

(2)安全生产例会的相关会议记录未形成纪要,记录内容不详实。

(3)内部月度检查的通报未加盖项目部公章,检查存在问题未逐条反馈整改闭合情况,无相关资料凭证。

4月份之后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未汇总录入台账。

(4)电工何捷、陈朝阳等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未按期进行复审。

(5)抽查产品编号“11070205”的120t架桥机,检测报告缺页、安拆方案未经专家评审。

(6)无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相关资料。

(7)“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未发文发布。

(8)编号“14080009”龙门吊无试吊记录。

(9)2017年6月份开展的高处坠落应急救援演练无演练总结资料。

(10)特种设备管理台账不完善,未记录设备工点,无自编号、证件有效期限等内容。

(11)2#预制场:

①工人集中住宿区紧临龙门吊侧面,安全距离不足,须立即撤离;②2#龙门吊无行程限位器触发杆;3#龙门吊无防冲顶装置,夹轨器损坏,无维修作业平台,检修爬梯无防护圈,无行程限位器。

(12)回澜互通B匝道桥第三联支架:

①与立柱位置冲突的贝雷架于立柱处断开,且未设置抱柱装置,贝雷架与分配梁未

8

清西大桥

设U型扣件连接,防倾覆措不足,整体稳定性差;②钢管立柱顶面应力扩散措施不足,承重横梁基本是支撑在钢管立柱管壁上,易导致应力集中;③钢管立柱横向剪刀撑与立柱焊接质量差;④贝雷架横向连接花窗严重不足,贝雷架全部直接支撑在砂箱顶,砂箱顶面面积不足,稳定性差;部分砂箱支顶处贝雷架无竖杆,不利剪力分配。

鉴于该支架问题较多且安全隐患突出,要求立即暂停施工,并对支架体系重新整改完善,待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复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如未整改到位,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应按规定挂牌督办)。

(13)迳口互通主线桥:

①临边防护不规范,未设置挡脚板,外侧临江未挂设救生设施;②40#跨架桥机前横梁无限位挡块,中支腿与主桁梁无U型螺栓连接;③架桥机吊梁天车纵横向行程限位器缺失;④主桁梁所使用连接钢销限位开口销尾端未开口;⑤前支腿与主桁架连接钢销安装位置错误,架梁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⑥吊梁过程钢丝绳与翼缘板接触位置未衬垫,易磨损钢丝绳及导致翼板崩裂。

9

北三环高速公路

1.北三环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

(1)月度安全检查通报未建立整改回复台账。

2.JL02总监办(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理细则等制度文件无编制、审批人员签字,新修订的制度未发文发布。

(2)“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表格中的扣分未标明具体的扣分内容,总监办内部考核发现存在问题无整改闭合资料。

(3)安全监理日志未记录安全教育、安全会议、传阅文件、方案审查等安全活动内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合约部、综合部等安全岗位职责,无安全部、工程部等部门岗位责任书。

(5)未作安全隐患的动态管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6)对SG08标特种作业人员备案资料审查工作把关不严,备案资料中包含了模板工、钢筋工等非特种作业人员,另外抽查焊工李富根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未按期复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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