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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拨付工会经费

行政拨付工会经费

  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工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03]11号),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拨缴,保证各级工会组织正常工作的开展,现将行政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地区、各单位一定要增强法法观念和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关于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依法足额拨缴和上解工会经费。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有条件的地区在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时,可考虑根据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对工会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统发工资之外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劳动报酬性开支,其工会经费的计拨,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由各单位行政方面按所发的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并按规定比例和拨缴办法,及时足额拨缴至本单位基层工会,由基层工会按规定上解上级工会组织。

  四、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财政部门和当地总工会研究制定。

  五、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关于拨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费的通知时效性:

现行有效颁布日期:

2008-08-05生效日期:

2008-08-05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颁布机构:

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拨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费的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你厅(局)关于200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计划的请示()收悉。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2012年规划的批复》(水保[200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200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任务计划的批复》(水保[2008]269号)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任务计划,经研究,现一次性拨付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费万元。

  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08年水土保持预算支出科目(科目编码:

2130310)。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对财政局)关于拨付宣传费和聘用人员工资的请示2013.11.6关于拨付宣传费和聘用人员工资的请示市财政局:

今年是城区改造工作的开局年,加强有关城改的政策法规宣传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推动城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根据延财办建〔2013〕55号文件通知,现申请拨付以下费用:

一、宣传费用

(一)制作固定标语6处,费用9万元。

  

(二)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费用18.4万元。

  (三)制作宣传栏、宣传牌,费用5万元。

  (四)举办圣地延安城改杯摄影大赛,费用8万元。

  二、聘用人员工资因城改工作量大面宽,专业性较强。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0名,每人月工资2000元,每年共计24万元。

  聘请规划师1名,年薪10万元。

  以上费用共计74.4万元,现请财政局予以拨付。

  附件:

宣传工作相关合同(共5份)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2013年11月6日工会经费岂能强行划拨作者:

郝希升中国工人1999年04期不久以前,在江西省临川市总工会召开的全市基层工会主席会上,与会的60多名工会主席联名向抚州地区和省总工会呼吁,要求上级工会依法维护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抗议奉新县法院的非法行为,强烈要求退还被该院非法划拨的工会经费,维护法律的尊严。

  这是一起久拖未决的法院错划工会经费案。

  1993年,临川市农药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奉新县宋埠化工厂发生购销合同货款纠纷,1994年6月8日,奉新县法院宋孝健等人在处理该起纠纷案时,非法划走临川农药厂工会经费5000元,用以为该企业偿还债务。

  当时,临川市总工会王晓岚主席和黄鹏云副主席正在该厂调查研究,闻听此事后,两位领导即刻赶赴银行,当面指出法院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属违法行为,并向他们陈述了理由,提供了有关法律规定。

  但是,款已被划走,要退回须得一定的程序。

  按理说,作为法院执法人员的宋孝健,对此应有所认识。

  然而,这位视法律如儿戏的所谓的法官,不但未引以为戒,反而故伎重演,于1996年7月16日又一次来到临川市,以处理上次未结的案子为由,对临川农药厂工会经费进行非法的财产保全,欲将工会账户强行查封,农药厂工会依法进行抵制,使法院查封未果。

  未达到查封目的,宋孝健并不甘心,采取欲擒故纵的伎俩,回程途中又突然折返,采取强制执行的办法,非法划拨农药厂工会经费,结果再次被厂工会予以阻止。

  农药厂工会感到事态严重,遂致电、致函奉新县法院,强烈抗议该院执法人员的非法行为,同时派员专程到法院,向院领导详尽介绍工会经费的来源、性质,明确指出:

根据《工会法》有关规定,工会作为社团法人,其财产、经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侵占、挪用、调拨行为都属非法。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农药厂所欠债务应由工厂本身偿还,而不应由工会承担。

  但是,奉新县法院却置法律规定于不顾,根本不把工会组织的劝告放在眼里,我行我素,又一次跑到临川,不露声色地强行划走了农药厂工会经费15100元。

  法院的这些做法激起了全市工会界的强烈不满和义愤,纷纷要求法院纠正其违法侵权行为。

  8月19日,农药厂工会主席邓忠文与律师廖志华一道再次去奉新,向县法院面交了关于要求法院纠正违法侵权行为,退还错划的工会经费的函,当场表明了工会组织的态度。

  该院熊副院长说:

扣划你厂工会经费是错,但你厂行政欠别人的钱。

  工会的同志当即言明:

厂工会是社团法人,对企业债务没有负连带责任的义务。

  熊副院长自知理亏,连忙推辞说:

徐院长出差不在院里,这事要召开院务会研究。

  自此以后,农药厂工会先后6次打电话到奉新县法院,并拍发加急电报,要求院方纠正错案,可是该院徐、熊两个院长却互相推诿,将皮球踢来踢去,并交待他人说:

今后凡是临川农药厂打来电话找我们,就说不在。

  奉新县法院违法侵权,知错不改,拒不归还被错划的工会经费。

  临川农药厂工会被法院划走2万余元后,账面上仅剩21元2角2分钱,严重了影响了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奉新县法院的所作所为败坏了执法者的形象,激起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强烈不满。

  纷纷上书,要求上级工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及时指导、帮助临川市农药厂工会向法院发出《异议申请书》,并向其上级法院提出赔偿申请,在此基础上,省总工会还向省高级法院递交了《法律意见书》,指出:

根据《民法通则》和《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组织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独立民事主体,而不是企业行政的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与企业行政的关系是社团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关系,它对外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工会经费受法律保护,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货款纠纷,基层工会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担保人,因而对企业所欠的货款没有还款和负连带责任的义务。

  省总工会的《意见书》还指出,法院置法律于不顾,强行冻结工会账号,划拨工会经费,这是严重侵害工会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应予纠正。

  然而,时至今日,事发已近3年,奉新县法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仍然无动于衷。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法律只是约束别人的?

执法者违法不究,那法律岂不成了儿戏?

财政部关于改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拨付办法的通知时效性:

已失效发文字号:

财综字[1996]15号颁布日期:

1996-03-29生效日期:

1996-03-29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颁布机构:

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改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拨付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6]1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1996年以前,由于各地房改进度不一,中央财政对驻各地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的拨付是委托地方财政部门按当地房改方案代办的。

  为了适应住房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的需要,加强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的管理,现决定从1996年起,改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拨付办法。

  具体意见如下:

class="law_article"name="1">一、从1996年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由现行向地方拨款的办法,改变为直接向主管部门拨款。

  由驻各地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当地房改政策,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经费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对主管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class="law_article"name="2">二、按照国家房改有关文件规定,房改支出应首先立足于原有资金划转解决。

  为此,我部从1996年从中央行政事业经费中,已按比例统一划转了住房修缮费,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房改支出。

  今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的修缮费,全部由收回的房租中解决,中央财政不再通过行政事业费安排。

  class="law_article"name="3">三、中央各主管部门应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申报表》(附表一)的要求。

  尽快向其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布置,并按单位所在地进行汇总,于1996年5月20日前上报财政部。

  主管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需按当地房改方案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和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填列住房公积金支出;如当地出台提租补贴方案,可按方案规定的补贴金额填列。

  任何单位不得虚填支出项目和标准,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并停拨该单位房改经费。

  class="law_article"name="4">四、我部拨付给在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经费,按现行中央行政事业经费拨付办法办理。

  行政事业经费由国管局、中直局管理的,分别拨给国管局、中直局;行政事业经费由主管部门管理的,仍拨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去交纳。

  class="law_article"name="5">五、1995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拨付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驻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隶属的中央主管部门为序,编制房改经费拨付情况表(附表二),于1996年5月20日前上报财政部。

  附:

表一: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申报表(发中央各部门)表二:

1995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改经费拨付情况表(发地方各省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公路工程监理费拨付申请表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平坝至马场城市快速干道一期工程工程监理费拨付申请表编号:

监理企业(申请人)监理内容监理企业(开户银行帐号)监理合同额(万元)150000万元监理费金额(元)1678171760元云南交通基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名称平坝至马场城市快速干道一期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信配管工程、电力配管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城市道路绿化等合同规定内容申请拨款事由根据监理合同(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第二条监理费支付方式)规定:

季度进行款按照合同工期计算监理费的50%进行等额支付。

  我单位组织监理人员4月份进场,本项目监理合同工期为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按监理合同开始日期2012年5月1日至截止2012年11月1日止监理工作已开展2个季度。

  特申请支付季度工程监理费,请予以审批!

大写:

肆佰壹拾玖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小写:

4195440元整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申请拨付金额(元)业主办意见:

签字:

年月日(盖章)签字:

年月日(盖章)签字:

监理企业申请人年月(盖章)日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批表高密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审批表施工企业:

高密市华鲁建筑有限公司(公章)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高密鹏诚服饰有限公司高档服装面料及服装加工项目1#2#车间高密鹏诚服饰有限公司黄春日建筑面积评价阶段评价人员158976元1次50%已拨付金额本次拨付额(大写)目前余额0元柒万玖仟肆佰捌拾捌元79488元编号:

9936平方基础报监证号评价结果合格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已拨付次数本次拨付时间0次2013年10月16日本次是第几次拨付本次拨付比例该费用详细使用计划:

(所列计划由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监督项目部落实到位)购买配电箱,电缆。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督员意见:

组长意见:

分管站长意见:

签字:

签字:

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复查表复印件。

  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监督站留存,一份由银行留存。

  3、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经办人:

电话:

高密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审批表施工企业:

高密市华鲁建筑有限公司(公章)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高密鹏诚服饰有限公司高档服装面料及服装加工项目1#2#车间高密鹏诚服饰有限公司黄春日建筑面积评价阶段评价人员158976元2次30%已拨付金额本次拨付额(大写)目前余额79488元肆万柒仟陆佰玖拾贰元捌角整31795.2元编号:

9936平方基础报监证号评价结果合格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已拨付次数本次拨付时间1次2013年12月10日本次是第几次拨付本次拨付比例该费用详细使用计划:

(所列计划由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监督项目部落实到位)购买配电箱,电缆。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督员意见:

组长意见:

分管站长意见:

签字:

签字:

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复查表复印件。

  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监督站留存,一份由银行留存。

  3、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经办人:

电话:

关于请求拨付林业工作经费的报告关于请求拨付林业工作经费的报告市财政局:

今年我局坚持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着力提升五大能力、弘扬五种作风,全面推行工作预决算制,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林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了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完成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面积35万亩,其中重点工程造林7.4万亩。

  新增森林面积6712公顷、新增森林蓄积54.7万立方米;二是创森工作全面启动。

  《达州市创建四川省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先后实施了大寨子绿化和中心城区空地植绿、坡堤植藤专项任务;三是林业产业加快发展。

  新建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任务31万亩,新引进林产品加工企业2家,签约资金达6.5亿元。

  全市可实现林业总产值近44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将达到700元;四是资源保护管理进一步加强。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进一步规范,资源消耗逐年下降,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和森林火灾受害率,分别零和0.0231‰,大大低于省上下达0.1‰的控制指标。

  六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成效明显。

  全年向省共争取各项林业项目建设资金近2.8亿元,为全市林业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2011年林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局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先后开展了多次专项突击行动,工作经费支付较往年明显增加,缺口较大,为此特请求市财政补助工作经费50万元。

  关于申请拨付停工损失费用的报告关于申请拨付停工损失费用的报告致:

龙坑镇镇政府正如你所知:

就马石崖平场事宜,应遵义县政府及龙坑镇镇政府(建设单位)的要求,杭瑞高速(遵毕段)龙坑产权调换安置点的大部分施工单位被迫停工,这样的停工对施工单位来说,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尽管县政府及镇政府承诺会对施工单位的损失给予赔偿,而实际情况是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做出了极为不合理、不公正、不合法的回应;受此影响的各在建单位多次向建设单位反映和抗议;直至今日,无论是县政府还是建设单位都没有给予在建单位一个合情、合理的赔偿;且时间已过4个多月,眼看春节即将临近,受此影响的各在建单位还受到了工人及材料供应商、租赁商的抗议,目前事态已逐渐超出了在建单位的控制范围;在建单位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而工人和材料租赁商们想着的是年终能拿到多少钱和家人团聚;在建单位在此之前曾向建设单位提出先拨付部分资金以解决工人工资和材料租赁商的租金,在建单位虽口头同意,但实际情况是时隔4个多月了,在建单位不但背负着承重的材料价差,资金延期占用等费用,就连这起码和应得的损失费用一分钱也没有得到。

  为此,作为在建单位的我们现再次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拨付停工损失费用的报告,请建设单位引起高度的重视,并在春节前尽快落实将损失费用拨付到在建单位的账户上,否则在建单位不能保障所属工人及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由此带来的后果实在不可想象。

  贵州省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5日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推进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司建设精品工程的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

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等费用、脚手架费(包括:

综合脚手架或单项脚手架、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公司安全环保部职责:

(1)根据现场及评价情况,审核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每个阶段拨付额度。

  

(2)对劳务公司组织的安全措施初步评价工作进行考核。

  (3)经考核,现场初步评价80分以下的,督促劳务公司落实整改。

  劳务单位整改后,在《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费评价申请表》上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公章方可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5、项目部职责:

(1)组织安全措施初步评价工作,

(2)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的有关发票、收据、凭证等,并监督、督促施工企业及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3)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审查并确认。

  (4)发现施工企业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对施工企业按照公司奖罚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7、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企业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清单,制定投用计划,建立使用台账,留存有关发票、收据、凭证等备查。

  

(2)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第三章评价、计费程序施工单位现场评价每周不得少于1次。

  第四章拨付程序第十条施工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工程合同提供的拨付计划,并经项目部审核后进行单独拨付。

  详见拨付流程图。

  上述所列工程施工阶段中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发票、收据、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附则附件一:

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费评价申请表附件二:

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核表附件三:

开工阶段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考核表附件四:

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现场考核表(房屋建筑工程)附件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评价、拨付流程附件一:

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核表安全员:

生产经理:

项目经理:

公司主管领导:

附件二:

开工阶段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考核表被考核施工单位:

栋号:

面积(㎡):

附件三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现场考核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检查日期:

年月日附件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评价、拨付流程财政资金拨付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制度市级财政资金的收付,严格按照《萍乡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线运行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管理制度,使财政资金拨付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市级财政资金包括:

市级预算内资金(即国库单一账户资金,下同)、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含市级预算外资金、其他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包括:

资金账户管理、用款计划审批、资金拨付与调度、拨款印鉴管理活动过程。

  一、资金账户管理市级财政资金账户管理包括:

市级预算单位及市财政局内部各类资金账户开户审批、备案及日常监督管理。

  财政资金账户管理实行专人专岗,具体办理资金账户的开户审批、年检、信息登记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市级财政资金专户要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行所有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

  二、用款计划的审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实行初审、复审和终审三级审批制,采用按月批复方式下达。

  国库科根据预算单位编制的分月用款计划,按照财政支出的资金性质和范围,批复下达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财政资金用款额度年度内可以累加使用。

  国库科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网将下个月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下达预算单位,并将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下达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人民银行。

  三、财政资金的拨付财政资金的拨付包括市级预算内资金、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含市级预算外资金、其他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拨付,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和实拨资金两种方式拨付。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市级财政资金的拨付按照《萍乡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

  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市级财政资金的拨付采用实拨资金方式,实行经办、初审、复审三岗负责制。

  1、经办岗对局业务科室送达登记的拨款申请凭证进行初审。

  审核内容:

预算科目及编码、单位申请拨款数、财政核定拨款数、资金来源(预算来源及预算指标文件)、归口业务科室签章等各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清晰、准确。

  拨款申请凭证包括拨付预算内资金使用的拨款申请书,拨付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的财政拨款申请单。

  2、经办岗按照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权限,对拨付非大宗财政资金的,报科长签批;对拨付大宗财政资金的,经科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大宗财政资金是指对预算单位单笔在500万元以上的拨款。

  3、初审岗根据已审核的签批意见,电脑开具预算拨款凭证、财政专户拨款凭证。

  拨款凭证上的付款单位信息、收款单位信息、拨款金额、用途、支出科目等应准确无误。

  4、初审岗、复审岗依据拨款申请凭证对开具的拨款凭证及其附件进行全面复核。

  无误后,由初审岗、复审岗分别加盖拨款印鉴章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拨款印鉴管理拨款印鉴章由单位公章、法人章组成。

  拨款印鉴章按专人保管、分离制约原则,实行专用保险柜保管,其中任何一岗不得同时管理两枚印鉴章。

  印鉴保管人对拨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应由本人加盖印鉴章,不得擅自转于他人代理。

  印鉴章不得离开保管人视线,保管人如离开应及时放入保险柜内锁好。

  印鉴保管实行AB岗管理。

  A岗保管人出差、休假或请假时,要将印鉴章移交给B岗保管人,并办好印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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