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助中心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工作情况的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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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助中心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工作情况的总结

篇一:

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在学生资助方面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资助经费落实到位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副校长王虎平同志任组长,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各二级学院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相关学生代表为成员组成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具体组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各班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并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并经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认定,及时向二级学院认定小组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4、制订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对每一项资助工作,都坚持做到:

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初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三级评审认定程序,然后校内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5、学校专门责成财务处全部资助经费配套到位,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快我校资助工作稳步发展。

今年新生报到,我们创新地推出“贫困新生爱心小包”活动,为贫困家庭新生发放必需的生活和学习用品,传递关爱之情。

二、“绿色通道”工作畅通无阻

1、认真做好绿色通道的宣传工作。

为使贫困生更好了解国家的助学政策,我校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册子,《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以及《致考生的一封信》等相关材料。

让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不仅了解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而且也知道了我院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了“绿色通道”,消除了家庭困难新生的后顾之忧。

2、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咨询热线。

为了让新生及家长进一步了解生源地贷款及“绿色通道”、“贫困助学基金”的具体情况,我校开通了“绿色通道”咨询热线,安排了既懂政策又了解情况的专职人员值班,负责新生以及家长来人来

电的咨询解答工作,获得了新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3、简化新生“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贫困家庭学生在新生报到注册当天如果未带钱,只要填写一张《****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说明不能交费的原因,我们都给予缓交学费、入学注册,安排住宿等优先待遇,确保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迅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截止目前,为182名贫困新生办理了“绿色通道”手续。

三、深入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全面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年5月,学院印发了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并在网页发布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温馨提示,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政策,熟悉办理程序。

各二级学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并在学生报到期间设专门窗口热情为广大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截止9月19日,学院今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老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录入确认手续共计453人,其中老生323人,新生130人,确保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四、确保反映渠道畅通

我校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自开学至今,共接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咨询类电话156个,对咨询学生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出回答,确保了我校反应通道的畅通。

五、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我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按照要求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保证了让每一位新生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了解我校资助工作。

****学工部

2014年9月19日

篇二: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一、关于高校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具有重大意义。

我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省委、省政府历来对贫困学生资助高度重视,特别是新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资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将资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并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和措施。

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我厅与中国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工作。

各高等学校也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困难多任务重时间短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保证了每一个家庭困难学生都能按时入学。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严格管理规程,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工作。

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学生助学工作。

各高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都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构。

各高校普遍成立了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校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了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了本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其配足了人员、提供了办公场所,在全省逐步形成了省、市和高校三级较为完备的工作格局,为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深入透彻学习新政策新办法,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本校、本地与国家资助政策相配套的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管理规程,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资助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的根本利益。

为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先后出台了《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各项资助的政策措施、资金来源、管理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和逐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普通高校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各高校还普遍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一是认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渠道,具有资助和育人双重功效,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首先明确了工作思路。

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山西省利用开行教育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我省高校办学层次规模、生源条件和就业率等因素差别较大的实际,确定了分批稳步拓展贷款覆盖面的工作思路。

其次完善了工作机制。

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我省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延伸模式,即贷款风险由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三家分担,同时建立风险金返还奖励机制。

确立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与高校学贷中心两级管理操作平台,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两级平台进行贷款管理与操作,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从而形成了银行、省助贷中心、高校和困难学生“四位一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模式。

第三加强了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是保障资助数据时效性、规范性、安全性的有效途径。

随着贷款规模的大幅增长,为加强管理能力和提高管理质量,我们重点建设了高校学生资助网络管理系统。

新学年将使用管理系统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

此外,为推动助学贷款工作,充分调动高校的积极性,我们每年都要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助学贷款工作做得好的学校和地市进行表彰奖励。

据统计,新机制以来,全省已累计发

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5.75亿元,累计贷款学生12.6万人次。

平均每学年贷款额度约1.15亿元,贷款人数约25000人。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已还款总额已达到1.65亿元,已还款总人数约35000人。

二是积极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

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后,省政府很重视,每年都及时将省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为确保公平,认真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我们根据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名额进行了分配,并对各高校评审过程中的推荐、选举、审核、认定、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可靠。

2007-2008学年,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46人,发放金额共计67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3689人,发放金额共计6787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4256万元,省级资金2401.2万元,市级资金129.8万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98390人,发放金额共计19722.1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12508万元,省级资金6827.9万元,市级资金386.2万元

2008-2009学年,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36人,发放金额共计669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4534人,发放金额共计7267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4535.2万元,省级资金2575.1万元,市级资金156.7万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106800人,发放金额共计21360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13540万元,省级资金7372万元,市级资金448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学校资助工作。

各高校在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资助政策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积极探索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创新了资助方法和机制。

除了将国家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体系中相应的资助项目外,学校通过自筹资金、积极争取企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资助项目,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近几年,我省高校每年校内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达4000多万元。

此外,学校还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学杂费等多种途径,为困难学生减轻求学压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优秀人格。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高校每年减免学生学杂费约1050万,受益学生7000多人。

仅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近两年来就合计减免学生学杂费470余万元。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学生入学无忧。

为使经济困难的新生不会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我省所有高校均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暂免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资助。

各高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程序,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使得近年来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入不了学。

自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约有14000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

[2008]19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决定在继续实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2008年在我省逐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为稳妥起见,我们首先在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浑源县、朔州市朔城区、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吕梁市中阳县、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等11个县(市、区)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2007年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经验,我们在2008年出台了《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晋教财[2008]137号)。

该文件对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管理、贷款政策、工作安排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同时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14号)和《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两份文件。

为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在2008年8月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协商,安排部署试点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并组织进行了试点县(市、区)上报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8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资助中心会同省开行客户三处相关工作人员赴9个试点县(市、区)进行工作座谈和现场指导,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两千多份,并与当地县(市、区)政府和教育局以及代理结算行的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保障了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考虑到我省各试点县(市、区)实际情况及各试点县(市、区)资助中心的建议,200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分两批发放。

第一批于11月13日发放,第二批于11月27日发放。

11个试点县(市、区)的7个试点县(市、区)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晋中市榆次区、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两批共计发放贷款256.59万元,共有457名家庭经济贫困生享受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

其他4个试点县(市、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放贷款。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省去年试点工作进展还比较顺利。

多数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虽然我省去年各试点贷款额度不多,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试点县(市、区)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为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省合肥市联合召开了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

我省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落实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方案,决定2009年在去年试点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教育部把山西省列为今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重点推进的六个省份之一,教育部资助中心领导对我省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非常关注,精心指导。

按照马主任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提出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做到七个到位,即:

思想到位,宣传到位,县机构到位,摸底到位,贷款到位,督查到位,奖惩到位。

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了山西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

2、组织119个县(市、区)进行上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的培训

3、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晋教财[2009]94号文件)

4、召开具体工作会议促进落实

5、加强督查和批评通报。

三、关于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实行是促进教育公开和社会公正的有效举措,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为了使所有的学生家长都能够了解和熟悉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我省下大力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使各项资助政策具体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所有考生不要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今年,突出抓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在召开各类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时,我们都要邀请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开设专栏宣传相关国家资助政策,我们资助中心的负责同志专门到电视台进行宣传。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快捷的优势。

在教育厅的门户网站公布了有关政策解答的热线电话,针对具体助贷政策、助贷流程和在受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均有专人负责在线或者电话解答。

同时设立了“厅长信箱”栏目,多渠道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地认真解决,通过及时反馈处理意见,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和家长对助贷政策的了解。

三是在每年给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附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印制了15万册《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直接发放到全省119个县,由各县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是在省资助中心设立了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部宣传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市、县设立同样的举报电话,解答有关政策咨询、接受和处理反映的问题。

五是专门举行全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签署仪式,扩大宣传影响。

这些措施和办法,正在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使国家的资助政策越来越深入人心,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和好评。

篇三:

2014年新生入学项目资助工作总结

2014年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入学项目资助工作总结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项目的通知》(鄂学助[2014]13号)文件精神和区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经过相关老师的共同努力,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现对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的相关文件为指导,成立了贫困助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按照“校长领导、学工处主导、部门协作、高三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共同参与”的原则,各部门各级积极行动,各尽其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部门协助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二、操作规范,程序到位。

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点。

为把这一为学生实事办好,我校重点把握了以下环节:

(1)加大资助宣传力度。

各年级采取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资助政策,真正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学生当中。

(2)确定资助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并愿意就读的,建立了贫困生档案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高中毕业学生,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3)严把审核关。

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要求,学校对申请

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并对高中贫困生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把对各班级送上来的贫困生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做到了政策公开,条件公开、名额公开、对象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上级拨付给我校的资助资金,直接打在学生在校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所使用的银行卡上。

三、取得的成绩

(1)本年度共有25名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全部获得资助,其中1.7万共资助贫困大学新生25人。

(2)各部门紧密合作,在评审中按照“贫困中选贫困”的原则,没有接到任何学生、家长的投诉。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

由于高考学生填完志愿后,高三毕业生和学校联系不是十分畅通,增加了贫困大学新生路费资助的困难。

建议资助政策及分配指标在学生填志愿前下达,这样可以在学生填志愿期间宣传,便于更顺利完成贫困大学新生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

孝感一中

2014年9月2日

篇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013〕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07年秋季—2012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07年—2012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

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10年秋季—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10年秋季—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

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

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

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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