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各二级学院易班工作站考核办法(2016年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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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各二级学院易班工作站考核办法(2016年新).docx

上海政法学院各二级学院易班工作站

考核与激励机制

2016年度

为完善上海政法学院易班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易班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对工作站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与激励,充分调动各工作站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各工作站易班用户活跃度和易班平台内容质量,中心拟订《上海政法学院各二级学院易班工作站考核与激励制度》,从各工作站易班活跃度、内容建设、工作站培养管理和校园易文化特色建设四个方面制度化、科学化、综合全面地对各工作站进行考核。

一、二级学院易班工作站考核原则

1.公平原则

本制度以工作站主要工作为考核目标,以制度化和考核指标的数据化为考核方式,尽量减少人为干扰及主观性,对各工作站的考核均注重公平性原则,旨在促进二级学院易班工作的良性发展。

2.结果公示原则

本制度对规定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各工作站每学期考核自评于本学期结束前三周报至各工作站对接人员,本学期结束前一周中心完成评定,考核结果于评定完成后5个工作日发放至工作站。

3. 过程与结果激励相结合原则

本制度以学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学期考核数据作为工作站年度综合评选主要依据,以过程激励为主、结果激励为辅。

二、考核项目与权重说明

1.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权重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基础工作

考核(50%)

工作站建设管理

工作站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情况、工作站各种规范制度。

20%

特色项目建设

积极参与上政易班的整体建设,并取得优良成效的(活动承办、项目策划、项目申报等)。

30%

公共号主页建设

行政类公共号:

工作站公众号主页内容建设,设立行政班级、辅导员公共号,定期发布公告、开展活动。

非行政类公共号:

学院下属社团的建立以及运营管理;名师公众号的建立以及运营管理。

50%

活动考核(50%)

线上活动

前期宣传、后期报道、运用易班插件。

60%

线下活动

参照《上海政法学院易班工作站活动情况表》

40%

(一)基础工作

(1)工作站建设管理

考核分项

考核内容分值

权重(20%)

工作站建设

(20分)

有独立工作室、固定资产及固定海报位。

(20分)

队伍培养

(30分)

A:

站内基础部门构建完善,各部门有相关的制度规范,每季度定期举办场1场(含)的全体会议及职能培训会; (15分)

B:

站内基础部门构建完善,各部门有详细的制度规范,部门分工明确,每学期定期举办3场以上(含)的全体会议及职能培训会。

(30分)

每月1份的会议记录(15)+职能培训总结(15)

资料反馈收集

(50分)

每个月28日前当月反馈表与下月报备表,且站内有详细的资料备案。

 (50分)

备注:

每月超过规定提交日的,迟交一个工作日基准分扣1分,扣完为止。

每学期第一月也需提前一月28日前提交报备表,最后一个月不需要提交下月报备表。

反馈表(25)、活动报备表(25)、

(2)特色项目建设分项

考核分项

考核内容分值

权重(30%)

项目资源

挖掘

(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不算)

挖掘本院特色资源,形成可推广普及的项目;有助于易班品牌项目建立及推广,提升易班使用率。

(20分)

开展校内资源的整合,配合上政易班的整体项目建设。

积极配合中心开展的项目,结合本学院特色开展特色项目,并取得优良成果(活动承办、项目策划、项目申报);(40分)

特色应用

开发

(100分)

开展校内应用类资源整合,开发出特色校园应用。

A:

积极配合上政易班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想法;(10分)

B:

积极配合上政易班进行快搭的建立和实施,开展上政易班全站快搭的开发;(50分)

C:

积极配合中心进行校内特色应用的挖掘和立项,开展本校特色应用的开发或将院内已有特色应用接入易班应用。

 ( (40分)

想法(10)

快搭证明(50)

特色应用(40)

(3)二级学院机构群及辅导员公共号建设

考核分项

考核内容分值

权重50%

二级学院机构群建设

(10分)

公共号功能建设完善(建立班级等)(5分)

工作站微社区话题每月更新篇数≥公共号好友人数80%

注:

所有板块内容(5分)

发帖截图满分为20张(截目录)

辅导员公共号建设

(20分)

个人主页建设完善(5分)

博客每月至少发送20篇(5分)

校内相关通知通过易班班级发送(10分)

目录表

特色公共号

(70分)

引入学院党总支、团总支非行政类;完善易班非行政类公众号建设。

引入学院社团组织、学生组织非行政类公共号建设。

引入学院专业课老师非行政类公共号建设。

A:

学院必须创建党总支、团总支非行政类公众号;易班工作站的非行政类公众号否则该项考核无效。

B1:

创建并完成社团组织、学生组织非行政类公共号内容建设≥学院组织总数10%;

C1:

创建并完成学院专业课老师非行政类公共号内容介绍≥学院专业课教师总数10%。

(20分)

B2:

创建并完成社团组织、学生组织非行政类公共号内容建设≥学院组织总数30%;

C2:

创建并完成学院专业课老师非行政类公共号内容介绍≥学院专业课教师总数20%。

(40分)

B3:

创建并完成社团组织、学生组织非行政类公共号内容建设≥学院组织总数50%;

C3:

创建并完成学院专业课老师非行政类公共号内容介绍≥学院专业课教师总数30%。

(70分)

目录表

备注:

该部分的考核一经查出存在恶意刷活跃度的情况,将取消该学期项目考核的总成绩。

(二)活动考核

(1)线上活动

考核分项

考核内容分值

权重30%

活动数量

(30分)

工作站每月举行3场线上主题活动(10分)

每多举办一场线上主题活动加5分,上限20分。

活动情况表(上)

活动参与量

(40分)

A1:

活动阅读量≥活动范围人数的30%

B1:

活动互动量≥阅读量的30%;(10分)

A2:

活动阅读量≥活动范围人数的50%

B2:

活动评论量≥阅读量的50%;(20分)

A3:

活动阅读量≥活动范围人数的60%

B3:

活动评论量≥阅读量的60%。

(40分)

注:

互动量为投票参与人数、话题回复人数等

活动数据表

插件使用情况

(30分)

运用快搭配合完成活动次数≥5次(10分)

运用快搭配合完成活动次数≥8次(30分)

活动宣传要求

 

举办活动需严格按照以下两项要求,否则该场(线上/线下活动)不计入考核。

A:

活动前期宣传(包括图片和文字)自行发布在易班网(注意选择内容类型),至少提前3天将活动前期宣传以word的形式发送至公邮,并预约微信推送日期。

B:

活动后期报道(包括图片和文字)活动结束当天(如当日活动22点后结束,则在次日10点前)自行发布到易班网(注意选择内容类型);并以word形式发送至公邮(如当日活动17点前结束,则当日22点前发送至公邮;如当日活动17点后结束,则于次日10点前发送至公邮)。

前期宣传稿、中期活动照片、后期活动总结

(2)线下活动

考核分项

考核内容分值

权重20%

活动数量

(25分)

工作站每月至少举行1场线下主题活动(10分)

每多举办一场线下主题活动加5分,上限15分。

活动情况表(上)

活动情况

(75分)

参照《上海政法学院易班工作站活动情况表》

见附件一(75分)

活动数据表

活动要求

举办线下活动需严格按照以下两项要求,否则该场(线下活动)不计入考核

A:

体验馆预约:

严格按照《邑谷·上政易班体验中心校内场地使用预约制度》以下简称《预约制度》

B:

物料申请:

物料申请表附于活动策划中,至少提前5天发送至公邮,纸质版申请表在工作时间段内交由值班人员处,并提前与联络人预约领取物料时间。

前期宣传稿、中期活动照片、后期活动总结及新闻稿

备注:

1.发送到易班网上时注意选择内容类型;一贴可多发(例:

微社区,博客等)

2.快搭审核,发帖置顶请联系易班对接人。

3.中心微信平台固定推送时间为中午,且每日推送量为4篇,超额延后。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稿且急需推送,请提前一天将推送内容以word形式发送至公邮,并写明“微信推送加急”字样。

4.特色项目为全校范围内长期有效的线下活动。

每年11月底报备,每学期至少举办三次,线上参与互动人数至少达到全校的1/5、线下参与人数不得少于100人。

特色项目建设部分是以学年作为周期进行的考核,特色项目建设获得校易班发展中心立项的,申报后该项基准分加30分。

(已在易班立项的活动不可再向其他部门申报立项)

三、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方法

对各二级学院工作站的考核分为学年和学期两部分,以学期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

(1)学期考核:

学校每学期考核成绩加特色项目成绩的总分。

(2)年度考核:

基于学期考核总分及学校每年易班大事记整理汇总。

备注:

常规项目考核月为3月-6月、9月-次年1月;特色项目考核月为:

3月-4月

2.奖励

年度考核评分排名前两名的易班工作站颁发年度优秀工作站称号

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易班工作站在下一年度考核评比中基本分分别加5分、3分、2分。

五、关于上政易班发展中心考核和激励制度的说明

1.本制度由上海政法学院易班发展中心制定并负责执行;

2.本考核制度自2016年4月起实行;

3.整个考核流程受到全面监督,所有考核程序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上海政法学院易班发展中心

2016年4月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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