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实施及评价审核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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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实施及评价审核要点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实施及评价审核要点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评价标准》是施工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业绩的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综合评价。

认真贯彻、实施《评价标准》对指导施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国务院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

“依法通过安全生产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为了使施工企业和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能正确理解和掌握《评价标准》,以保证和提高评价工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我们组织了有关专家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认真研究,并参照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实施指南》,结合实际和工作经验,具体针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编写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实施及评价审核要点》,供业内同行参考和学习,以促进《评价标准》操作规范化。

 

 

附录A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分

 

表A.0.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0~25分

责任制度中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或目标不齐全,扣5~10分

承发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扣5~10分

有关层次、部门、岗位人员以及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确认或未落实,扣5~10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5~10分

未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落实奖罚,扣3~5分

查管理制度目录、内容,并抽查企业及施工现场相关记录

25

 

 

2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0~20分

未落实安全劳防用品资金,扣5~10分

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扣5~10分

未落实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扣5~10分

20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扣2分

制度未明确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待岗、换岗职工、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扣5~15分

企业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

未按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活动或实施记录不齐全,扣5~10分

20

 

 

4

安全检查制度

未按规定制定包括企业和各层次安全检查制度,扣20分

制度未明确企业、项目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时间和实施要求,扣3~5分

制度未按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扣3~5分

无检查和隐患处置、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扣5~10分

20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未按规定制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5~10分

未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未落实“四不放过”,扣10~15分

未建立事故档案,扣5分

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10分;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率不满100%,扣1~10分

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小组或指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扣5~10分

15

 

 

评分员:

年月日

注:

“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表A.0.1中共计有5大项,22项扣分条款,其中否决条款2项(直接扣完单项分)

 

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基本制度,也是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虽属企业安全生产中的“软件”建设,却是企业内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可缺少的中心环节。

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国家在一系例的法律、法规文件中都作了明确的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我国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

要想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真正落实到实处,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只有通过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才能使整个生产经营体系顺利地、安全地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的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覆盖的人员、部门和主要职责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即:

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

如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最高行政管理者)。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企业分管生产经理职责:

——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工作,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管理规划,年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目标管理。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职责: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4)项目负责人职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确保安全费用的有效使用;

——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6)作业班组长职责:

——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遵守操作规程;

——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拒绝违章指挥。

(7)分包单位负责人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总包管理。

(8)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定期、专项和季节性检查;

——进行本企业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

(9)各级生产调度部门职责:

——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合理组织指挥生产;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10)各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从工艺、技术上确保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操作规范;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各级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建立和落实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确保企业设备、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性管理;

——建立或落实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监督大型设备的维修、拆卸、装配、调运和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12)各级材料部门职责:

——建立或落实安全设施所需各类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的质量管理制度。

(13)各级劳务管理部门职责:

——建立或落实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14)各级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建立或落实对分包、供方资格管理制度和合同审核管理。

(15)各级财务,审计部门职责:

——建立或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6)各级教育劳资部门职责:

——建立或落实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组织并落实对职工安全技能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组织并落实对企业管理人员资格的管理和教育培训;

——组织并落实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管理、考核和教育培训;

——组织并落实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17)保卫、卫生、后勤管理部门职责:

——制定或落实本企业治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规,落实应急救援器材;

——制定或落实生活设施的安全卫生管理。

(18)各级工会管理部门职责:

——保障从业人员自我保护的权利。

2、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是企业或项目根据企业的总体规划要求,制定出在一定时期内安全生产方面所要达到的预期的目标管理。

其基本内容包括确定目标、目标分解、执行目标、检查总结四个部分:

(1)确定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必须是可测量的。

企业或项目确定目标的原则应符合可行性、关键性、一致性、灵活性、激励性和概括性。

应包括以下内容和指标: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如杜绝死亡事故,杜绝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事故,重伤事故率小于0.6%,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一般事故频率控制指标;

——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工程的具体目标。

如合格、市优良、市样板、省优良等;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如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设备的安全率及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工程的合格率;

——安全创优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来确定不同工程的创优等级。

如市优良、市样板、省优良等;

(2)目标的分解

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生产部门和个人。

(3)执行目标

制定具体的责任分解和考核办法,将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和岗位挂构,按月、季或分工程施工阶段实施。

如地下室施工阶段,结构施工阶段,装饰施工阶段进行考核。

(4)检查总结

落实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督、检查、整改、考核,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兑现,并根据目标管理完成情况,对下期的目标分解做出调整。

3、承发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义务。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与企业经营承包合同都有相应安全生产方面的条款,但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两种情况,一种是仅有口号或文字,如注意安全、各负责任等,另一种是只提象征性的数据,无相互之间怎么具体实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此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目标指标均应层层分解和落实,包括工程分包方,企业内部各级经营承包合同及工程分包合同应充分体现该内容,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对管理职责和目标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奖罚的相关条款作出规定。

4、有关层次、部门、岗位及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确认和落实

各层次、部门、岗位人员以及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应事先经过责任人的确认。

企业应制定具体程序,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及安全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按规定有计划地组织经常性、定期和专项的监督、检查、整改活动,做好检查记录,并作为考核依据。

5、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制定及落实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专篇或专项条款把安全管理职责,管理目标和措施要求、考核和奖罚规定具体化。

实施时应注意:

(1)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执行记录;

(3)对完成指标的考核,原则上由项目的上一级领导确定。

如由项目部实施考核,应由上一级领导核准。

(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制定。

主要有以下内容:

——奖惩原则由项目部上一级领导确定;

——可按年度考核指标实施奖励。

兑现可确定市优良、市样板、省优良几个等级;

——也可按工程过程完成情况实施奖惩,也可按工程的最终结果实施奖惩。

6、评价补充说明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内容要齐全,重点抽查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

⑵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可以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级承包责任状(或专项安全生产责任状)中体现。

⑶公司和项目,公司(或项目)和分包队伍的承包合同(或专项安全协议)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

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以正式的文字下发到相关部门、人员。

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中除目标、指标的考核要求外,还必须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情况必须有奖惩兑现的文件。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建立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是施工企业财务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必要的资金保障是安全生产的经济基础,也是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确定资金的来源。

资金的来源有两个方面,即:

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概算时所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资金和施工单位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

(2)      建设单位工程概算安全资金包括:

安全防护、临时用电、生活设施、办公场所、娱乐场所、现场围墙、场地硬化、医疗救助等。

(3)      施工单位投入安全资金包括:

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费用,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

(4)      安全措施资金的报批程序应符合:

计划编制——审核——审批——资金准备——供应及验收——审计监督——支付资金程序。

2、安全劳保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的落实。

(1)      确定安全劳保用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范围。

如下:

劳动用品包括: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等;

——防暑降温、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

——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安全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JGJ59-99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用等;

——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订阅报刊杂志、制作展板等费用。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洞口临边防护设施(钢管、扣件,钢筋网,脚手板,竹笆,安全网,挡脚板,定型安全门等);

——电器产品(开关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配电线材五芯电缆、瓷瓶等);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

——现场围挡(包括大门);

——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

——现场厨房、厕所、淋浴室;

——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现场五牌一图、警示标识标牌、CI标识;

——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

——现场防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人工费包括: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

——其他。

(2)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资金以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依据进行确定。

(3)      启动《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实施报批程序。

3、资金管理制度重点

⑴检查有没有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可以是专门文件,也可以是在其它文件中的专项条款要求。

⑵从工程项目上查支付记录台帐,其主要内容有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教育培训费、安全劳保用品购置费等,对于安全资金实际投向投量的情况主要从施工现场现有的实体防护情况来进行判定打分。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并将这种教育和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从而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教育、知识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四个方面。

培训主要包括对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定期培训,采用“四新”时的培训。

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新工人(含待岗、换岗、转岗)的三级教育。

按施工单位组织基本模式可以解释为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

教育内容一般为:

<一级>建筑施工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一般知识,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形势、规章制度的要求和事故案例教育;<二级>事故预防的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具体预防要求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三级>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所使用工具、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

(2)对企业相关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对此类人员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其内容要从学习政策法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掌握以及了解本企业安全管理应当发展的趋向,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3)特殊工种的教育。

除规定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要求外,还应针对该工种与本行业的具体要求学习标准。

(4)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安全宣传活动,如国家的安全月、企业的“百日无事故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等,通过看录象、图片,参观施工现场等,使安全教育的活动履盖全员,贯穿施工全过程。

(5)制定公司、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各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围绕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结合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标准、新条例来安排。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列出培训对象,明确学习内容,对考核成绩要进行记录。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1) 拟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企业年度计划):

应明确各层次各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类型、对象、时间和内容,并对实施、记录、证书、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培训的类型和对象应包括:

——企业各层次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安全培训:

可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也可在企业内部围绕企业目标管理,学习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和纠正上年度的不足来开展;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年度培训:

可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也可在企业内部围绕企业目标管理,项目目标管理,学习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和吸取上年度教训来开展;

——企业各层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年度培训:

围绕企业目标管理,总结上年度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结果和国家行业新标准、新规范来开展;

——电工、焊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培训,复审和年度安全培训:

可结合国家安监局对特种作业的取证,复审培训来进行,在企业培训学习时,主要结合各工种的新标准、规范和上年度本企业目标管理中在此类人员中存在的不足来开展;

——经常性安全教育:

可结合现场班前活动开展。

“安全月”活动,“百日安”活动及所在年度的先进和落后例子来开展。

3、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

(1)      在前条“安全教育培训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

(2)      做好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定期检查考核实施情况和效果,保存教育培训记录、证书、检查考核记录。

4、评价补充说明

⑴从制定的计划、使用台帐上查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是否涵盖标准中的七种类型人员。

⑵企业培训计划中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安排,从类型时间上能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定》(建教[1997]83号)和省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建[2004]47号)的要求。

(四)安全检查制度

1、 安全检查制度的制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通过安全生产的检查,预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目的是:

——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通过检查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安全生产的信息,为完善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查思想、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规定: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要点如下

(1)定期检查。

主要分为公司和项目检查两个层次。

此类检查,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

定期检查应有时间的要求,如公司组织的检查可按季或月进行一次。

项目的检查可按旬或周进行一次。

定期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方案、查安全教育培训,并针对重大危险源清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

(2)达标检查。

此类检查一般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

达标检查可不受时间的限制,一般按照工程的进度,往往是在工程的基础阶段、结构施工阶段和装修施工阶段进行,其检查内容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十个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超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开展,检查标准的实施落实情况。

(3)专项检查。

分为公司和项目两个层次进行。

此类检查,一是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

塔吊、深基坑、施工用电、超高脚手架的搭设、均布荷载每平方米承重10KN和线型荷载每平方米15KN以上的模板支撑系统等),邀请在这些项目上有多年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对照专项方案进行检查,以发现并解决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经常性检查。

此类检查应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

要求现场安全员根据工程的作业安排进行。

经常性的检查一般没有检查顺序的安排,可针对当日作业的分布情况,首先检查一些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关键部位,检查必须履盖施工全过程。

(5)季节性检查。

此类检查一般由公司和项目的分管领导组织,检查内容可根据所处的时间段(如:

冬季、雨季、放假时间较长的节假日)来确定,对该时间段内应充分注意的事项(如:

防滑、防冻、防坍塌、防火、防中毒、防坠落、防疲劳、防思想松懈)进行检查和布置。

季节性检查一般由企业或项目的安全、保卫、行政、技术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6)验收性检查。

此类检查一般由公司或项目的专业职能部门或人员进行。

主要检查对像是施工现场新搭设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塔吊、外用电梯、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等项目。

检查应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进行。

在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由总承包负责的工程,在两个或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交叉施工时,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对相关的作业部位安全环境进行移交验收,以明确各自的责任。

3、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置和复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其予以纠正。

(2)各级安全检查必须按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结果必须形成文字记录,安全检查整改必须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3)必须按要求执行按期复查,复查合格后销案,复查也要形成文字记录。

4、评价补充说明

⑴重点检查企业定期检查记录和项目安全日常巡查记录。

⑵隐患整改和复查销项是检查的重点。

(五)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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