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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模板工程

4.1.2对模板及支架,应进行设计。

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荷载。

对跨度不小于4m的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表4.5.2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5.3.4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钢筋调直过程中不应损伤带肋钢筋的横肋。

调直后的钢筋应平直,不应有局部弯折。

5.3.5受力钢筋的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圆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作受压钢筋使用时,光圆钢筋末端可不作弯钩;

2、光圆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

3、335MPa级、4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4直径为28mm以下的5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6倍,直径为28mm及以上的5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7倍;

5框架结构的顶层端节点,对梁上部纵向钢筋、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弯折处,当钢筋直径为28mm以下时,弯弧内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2倍,钢筋直径为28mm及以上时,弯弧内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6倍;

6箍筋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

5.3.6除焊接封闭箍筋外,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作弯钩。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拉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

2对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及设计有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和75mm的较大值;

3圆柱箍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锚固长度,两末端均应作135°弯钩,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4拉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拉筋直径的10倍。

5.4.4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机械连接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受力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接头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5.4.6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每层柱第一个钢筋接头位置距楼地面高度不宜小于500mm、柱高的1/6及柱截面长边(或直径)的较大值;连续梁、板的上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跨中1/3跨度范围内,下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梁端1/3跨度范围内。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应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连接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受压接头可不受限制;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超过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超过50%。

7.6.3原材料进场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指标进行检验。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

7.6.4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8.1.1混凝土浇筑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

2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根据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要求,检查并确认施工现场具备实施条件;

4施工单位应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单位签认。

8.1.2浇筑前应检查混凝土送料单,核对混凝土配合比,确认混凝土强度等级,检查混凝土运输时间,测定混凝土坍落度,必要时还应测定混凝土扩展度,在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混凝土浇筑。

8.1.3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且不应高于35℃。

8.1.4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结构浇筑。

8.3.5混凝土浇筑的布料点宜接近浇筑位置,应采取减少混凝土下料冲击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先浇筑竖向结构构件,后浇筑水平结构构件;

2浇筑区域结构平面有高差时,宜先浇筑低区部分再浇筑高区部分。

8.3.6柱、墙模板内的混凝土浇筑倾落高度应符合表8.3.6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表8.3.6的要求时,应加设串筒、溜管、溜槽等装置。

8.3.8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高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时,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一个等级时,柱、墙位置梁、板高度范围内的混凝土经设计单位同意,可采用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进行浇筑;

2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两个等级及以上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

分隔位置应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距高强度等级构件边缘不应小于500mm;

3宜先浇筑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后浇筑低强度等级混凝土。

8.3.9泵送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结构形状及尺寸、混凝土供应、混凝土浇筑设备、场地内外条件等划分每台输送泵浇筑区域及浇筑顺序;

2采用输送管浇筑混凝土时,宜由远而近浇筑;采用多根输送管同时浇筑时,其浇筑速度宜保持一致;

3润滑输送管的水泥砂浆用于湿润结构施工缝时,水泥砂浆应与混凝土浆液同成份;接浆厚度不应大于30mm,多余水泥砂浆应收集后运出;

4混凝土泵送浇筑应保持连续;当混凝土供应不及时,应采取间歇泵送方式;

5混凝土浇筑后,应按要求完成输送泵和输送管的清理。

8.3.10施工缝或后浇带处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合面应采用粗糙面;结合面应清除浮浆、疏松石子、软弱混凝土层,并应清理干净;

2结合面处应采用洒水方法进行充分湿润,并不得有积水;

3施工缝处已浇筑混凝土的强度不应小于1.2MPa;

4柱、墙水平施工缝水泥砂浆接浆层厚度不应大于30mm,接浆层水泥砂浆应与混凝土浆液同成份;

5后浇带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后浇带强度等级宜比两侧混凝土提高一级,并宜采用减少收缩的技术措施进行浇筑。

8.3.11超长结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留设施工缝分仓浇筑,分仓浇筑间隔时间不应少于7d;

2当留设后浇带时,后浇带封闭时间不得少于14d;

3超长整体基础中调节沉降的后浇带,混凝土封闭时间应通过监测确定,差异沉降应趋于稳定后再封闭后浇带;

8.3.14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结构部位、结构形状、结构配筋等确定合适的浇筑方案;

2自密实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3浇筑应能使混凝土充填到钢筋、预埋件、预埋钢构周边及模板内各部位;

4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布料点应结合拌合物特性选择适宜的间距,必要时可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布料点下料间距。

8.3.15清水混凝土结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结构特点进行构件分区,同一构件分区应采用同批混凝土,并应连续浇筑;

2同层或同区内混凝土构件所用材料牌号、品种、规格应一致,并应保证结构外观色泽符合要求;

3竖向构件浇筑时应严格控制分层浇筑的间歇时间。

8.3.16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多台输送泵接输送泵管浇筑时,输送泵管布料点间距不宜大于10m,并宜由远而近浇筑;

2用汽车布料杆输送浇筑时,应根据布料杆工作半径确定布料点数量,各布料点浇筑速度应保持均衡;

3宜先浇筑深坑部分再浇筑大面积基础部分;

4宜采用斜面分层浇筑方法,也可采用全面分层、分块分层浇筑方法,层与层之间混凝土浇筑的间歇时间应能保证整个混凝土浇筑过程的连续;

5混凝土分层浇筑应采用自然流淌形成斜坡,并应沿高度均匀上升,分层厚度不宜大于500mm;

6抹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8.3.7条的规定,抹面次数宜适当增加;

7应有排除积水或混凝土泌水的有效技术措施。

8.4.3振动棒振捣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分层浇筑厚度分别进行振捣,振动棒的前端应插入前一层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小于50mm;

2振动棒应垂直于混凝土表面并快插慢拔均匀振捣;当混凝土表面无明显塌陷、有水泥浆出现、不再冒气泡时,可结束该部位振捣;

3振动棒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振动棒作用半径的0.5倍;振捣插点间距不应大于振动棒的作用半径的1.4倍。

8.5.6基础大体积混凝土裸露表面应采用覆盖养护方式;当混凝土表面以内40mm~80mm位置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小于25℃时,可结束覆盖养护。

覆盖养护结束但尚未到达养护时间要求时,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直至养护结束。

8.5.7柱、墙混凝土养护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室底层和上部结构首层柱、墙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不宜少于3d;带模养护结束后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继续养护,必要时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方式继续养护;

2其他部位柱、墙混凝土可采用洒水养护;必要时,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

8.5.8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荷载、安装模板及支架。

8.5.9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养护条件应与实体结构部位养护条件相同,并应采取措施妥善保管。

8.6.2水平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墙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300mm;

2柱、墙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mm~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mm~20mm;

3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必要时,可对配筋进行调整,并应征得设计单位认可;

4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8.6.3垂直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2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

3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范围内;

4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交接处;

5后浇带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特殊结构部位留设垂直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8.7.4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测温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两个竖向剖面进行测温,竖向剖面宜通过中部区域,竖向剖面的周边及内部应进行测温;

2竖向剖面上的周边及内部测温点宜上下、左右对齐;每个竖向位置设置的测温点不应少于3处,间距不宜大于1.0m;每个横向设置的测温点不应少于4处,间距不应大于10m;

3竖向剖面的中部区域应设置测温点;竖向剖面周边测温点应布置在基础表面内40mm~80mm位置;

4覆盖养护层底部的测温点宜布置在代表性的位置,且不应少于2处;环境温度测温点不应少于2处,且应离开基础周边一定的距离;

5对基础厚度不大于1.6m,裂缝控制技术措施完善的工程可不进行测温。

8.8.3混凝土结构的质量过程控制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模板宜包括下列内容:

1)模板与模板支架的安全性;

2)模板位置、尺寸;

3)模板的刚度和密封性;

4)模板涂刷隔离剂及必要的表面湿润;

5)模板内杂物清理。

2钢筋及预埋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1)钢筋的规格、数量;

2)钢筋的位置;

3)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4)预埋件(预埋管线、箱盒、预留孔洞)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

3混凝土拌合物宜包括下列内容:

1)坍落度、入模温度等;

2)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测控。

4混凝土浇筑宜包括下列内容:

1)混凝土输送、浇筑、振捣等;

2)混凝土浇筑时模板的变形、漏浆等;

3)混凝土浇筑时钢筋和预埋件(预埋管线、预留孔洞)位置;

4)混凝土试件制作;

5)混凝土养护;

6)施工载荷加载后,模板与模板支架的安全性。

8.8.4混凝土结构拆除模板后的实体质量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构件的尺寸、位置

1)轴线位置、标高;

2)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

3)垂直度(构件垂直度、单层垂直度和全高垂直度)。

2预埋件

1)数量

2)位置。

3构件的外观缺陷;

4构件的连接及构造做法。

在混凝土工程施工中,水灰比越大,混凝土的坍落度越大,标号越容易降低。

所以商品混凝土严禁私自加水。

10.1.1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5℃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高于5℃时,可解除冬期施工措施。

当混凝土未达到受冻临界强度而气温骤降至0℃以下时,应按冬期施工的要求采取应急防护措施。

10.1.2当日平均气温达到30℃及以上时,应按高温施工要求采取措施。

10.2.7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对预拌混凝土或需远距离输送的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可根据运输和输送距离经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15℃。

大体积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

10.2.12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蓄热法、暖棚法、加热法施工时,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30%;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时,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40%;

2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15℃时,采用综合蓄热法、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低于4.0MPa;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30℃时,采用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低于5.0MPa;

3强度等级等于或高于C50的混凝土,不宜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30%;

4对有抗冻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宜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0%。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3.7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

在阴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做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宜为300~500mm。

4.3.16铺贴各类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铺设卷材加强层。

2结构底板垫层混凝土部位的卷材可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施工,其粘结位置、点粘面积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侧墙采用外防外贴法的卷材及顶板部位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施工。

3卷材与基面、卷材与卷材间的粘结应紧密、牢固;铺贴完成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不得产生扭曲和皱折。

4卷材搭接处和接头部位应粘贴牢固,接缝口应封严或采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缝。

5铺贴立面卷材防水层时,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

 

6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3.0.9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7.轻质墙体;

8.夹心复合墙外叶墙。

3.0.11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管道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

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4.0.1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配制砌筑砂浆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水泥及各种外加剂配料的允许偏差为±2%;砂、粉煤灰、石灰膏等配料的允许偏差为±5%。

4.0.10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

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供的说明书确定。

4.0.1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注:

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

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

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28d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

3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5.2.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

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表5.3.3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轴线位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2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3

墙面垂直度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不应少于5处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

检查

外墙全部阳角

>10m

20

4

表面平

整度

清水墙、柱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混水墙、柱

8

5

水平灰缝

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5m线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混水墙

10

6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7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不应少于5处

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表9.3.1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移

10

用尺检查

2

垂直度

(每层)

≤3m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3m

10

3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楔形尺检查

4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9.3.2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9.3.2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验方法

空心砖砌体

水平

≥80%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水平

≥80%

垂直

≥80%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10.0.4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

砌体用块体不得遭水浸冻。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

当设计元具体要求时,宜采用1:

3的水泥砂浆坐浆。

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中砂含泥量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棍合砂浆,砂中含泥量不应超过10%。

建筑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采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建筑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大于28出蒸压加气?

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体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150mm。

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在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顶部与承重主体结构之间的空隙部位,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砌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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