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506828 上传时间:2023-03-02 格式:DOCX 页数:58 大小:73.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5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docx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1012修改

附表:

1、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

2、晋城市凤台街道路区位图

3、风台街现状横断面图

凤台街路灯

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

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1.1.2项目承办单位: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1.3项目建设性质:

改造

1.1.4项目投资额:

2136万元

1.1.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1.6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1.6.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1.1.6.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1.1.6.3《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1.1.6.4《晋城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10-2020)

1.1.6.5《道路照明用LED灯》(DB14/T545-2009)(山西省地方标准)

1.1.6.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1.1.6.7《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1.6.8《路灯管理与路灯技能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标准指导手册》

1.1.6.9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书

1.1.7可行性研究范围

根据上述依据性文件资料及规范,本报告将论证“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的可行性,即对项目改造背景、项目改造的必要性、项目改造条件、工程技术方案、设备方案进行研究;对节能、环保、劳动安全等方面进行研究;估算改造项目的总投资,确定投资来源和工程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社会评价,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依据。

1.2可行性研究工作情况

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研究院接受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编制“凤台街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随后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等,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1.3项目概况

1.3.1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在市区凤台街。

东起东上庄立交桥,西至西环路平交口。

全长6.653KM改造安装配套路灯。

1.3.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在市区凤台街,全长6.653KM改造安装配套路灯。

a、统一拆除原有路灯325套、电缆14.056KM、杆式变压器6台,

b、改造安装LED配套路灯含灯具共计450套,共敷设低压电缆13.306KM,高压电缆0.75KM,安装箱式变电站6台,并进行其它辅助工作的施工。

1.3.3主要建设条件

本项目位于市区中心地段,是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交通极为便利、环境条件良好、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施工条件具备,完全能够满足项目改造及运营的需要。

1.3.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136万元,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资金由晋城市政府解决。

1.3.5实施进度计划

为保证路灯改造期间道路基本照明,项目拟采取分段实施,单侧交替拆除安装的措施。

实施期为5个月,其中项目前期工作1个月,建设期4个月。

1.3.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1-1。

 

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136

2

项目工程量

2.1

侧位、组装、接线

450

LED光源

2.2

立灯杆

450

2.3

基础开挖

m3

900

2.4

基础现浇

m3

729

2.5

电缆沟开挖

m3

2328.6

2.6

电缆敷设

m

14.056km

2.7

破路面

2150

破路面4.3km

2.8

浇路面

2150

2.9

箱式变电站安装

6

节能型干式变电站

3

项目建设工期

5

第二章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2.1.1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太行山脉南端。

东枕太行,南临中原,西望黄河,北通幽燕;辖城区、高平、泽州、阳城、沁水和陵川六县(市、区)。

东西宽160公里,南北长100公里,总面积9490平方公里(其中市中心城区总面积76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

晋城市区位于市域中部的泽州盆地,建成区总面积约55km2,人口约50万人,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建市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晋城市进入了快速腾飞的时代。

晋城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积极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努力构建灵活的经济运行机制,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施“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的发展战略,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强力推进城镇化、现代化建设步伐,全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呈现快速、协调的发展态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晋城市是一个新型城市,工业稳步较快发展,目前工业门类已初具规模,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煤、电、冶、化、丝麻、建材、饮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为主要门类的工业生产体系,经济的整体素质已经取得了大幅度提升。

农业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农业总产值呈逐年上升趋势。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产业结构趋向优化。

全市GDP高速度增长,发展水平排全省第二,发展指数排全省第一。

改革开放以来,晋城的经济、社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全市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体育等各种社会事业蓬勃发展,“蓝天、碧水、绿地”工程效果明显,创建文明、卫生、旅游城市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2.1.2凤台街路灯照明设施现状

凤台街东起东上庄立交桥,西至西环路,始建于1987年,是我市建市以来最早建成的城市主干道之一。

该路全长6653m,道路红线宽70m,其中机动车道15,非机动车道2x7m,绿化带2x5.5m,人行道2x15m,共有路灯326基,全部采用双侧对称布设,间距40—45m,灯杆高度为9—10m。

现状灯型:

凤台街现状路灯为高压钠灯光源;

a、西环路—景西路段五火花灯44基,单基功率为5x250W。

双火单臂路灯11基,单基功率为2x250W。

b、景西路—瑞丰路段双臂单火路灯53基,单基功率为2x250W。

c、瑞丰路—太行路段六火花灯46基,单基功率为6x150W。

d、太行路—兰花路段安装五火花灯78基,单基功率为5x150W,双火单臂路灯28基,单基功率为2x250W。

e、高架桥段双臂双火路灯32套,单基功率为2x250W,单臂路灯34基,单基功率为250W)。

2.1.3项目背景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的要求。

响应市政府“节能减排”的号召,按照城市照明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的指导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城市道路照明“数字管理、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的目的。

针对凤台街路灯高压钠灯照明电力消耗大,维护成本高的实际情况进行路灯改造。

凤台街始建于1987年,大部分路灯运行时间已超过20年,路灯灯杆低矮陈旧,灯具、电缆老化,路面照度下降,电量能耗大,维护成本高,而且存有安全隐患,已远远不符合《“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的要求,道路照明设施的改造就显得愈发重要。

当今能源紧缺,环保、节能减排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传统的高压钠灯路灯整体上光效低、能耗大的缺点造成了能源的巨大浪费,在国家大力倡导并高度重视能源紧缺,节能减排的情况下,LED路灯以其高效、安全、节能、环保、寿命长、响应速度快、显色指数高等独特优点成为本项目的优选。

2.2建设的必要性

2.2.1降低照明用电是节省能源的重要途径

节省能源是创建以功能性绿色照明为主,努力建立适宜、和谐、友好的城市照明环境,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对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节能减排是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市的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在资源稀缺与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容纳,社会难以承受,科学发展难以实现。

节能减排是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顺应当今世界发展潮流的战略举措。

目前,照明消耗占整个电力消耗的20%,因此采用LED路灯大大降低照明用电是节省能源的重要途径。

2.2.2是城市进步的标志

城市照明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城市进步的标志。

路灯是城市的“眼睛”,是城市繁荣文明的象征,是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

路灯不仅反映着一个城市面貌,同时还反映着一个城市科学、技术、经济、文化和政治上发达程度。

本项目的改造建设,极大的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是再塑和美化城市形象的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随着人们提高生活水平及环境质量的要求,城市道路照明和城市的夜景照明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项目的改造将改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降低照明用电能耗。

提高城市品位是非常必要的。

2.2.3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市经济的繁荣、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对于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个城市需要一枚“徽章”,一个城市的道路形象是城市整体形象最强有力的“形象代言”。

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象征:

街道是最物化的外表,也是一座城市气质的符号。

因此,街道的美化工程与城市的整体形象息息相关。

本项目的改造建设,对于我市建设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具有显而易见的、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第三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3.1项目选址

本项目改造建设地点为凤台街。

东起东上庄立交桥,西至西环路交叉口。

全长6.653KM。

改造安装配套路灯含灯具共计450套,共敷设电缆14.056KM,安装箱式变电站6台,并进行其它辅助工作的施工。

3.2项目建设条件

3.2.1自然环境条件

3.2.1.1气候条件

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5´~113°37´,北纬35°11´~36°04´。

属温暖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

气候温和湿润,光能充足,日照时间长,雨热同季,四季分明,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气候条什。

3.2.1.2气温

晋城市年平均气温7.9—11.7°C,一月平均气温-4—-7°C,七月平均气温19—2°5C,极端最低气温-24°C,极端最高气温40.2°C。

年平均降水量650mm,年无霜期为141—189天,全年主导风向:

冬季为西北风,夏季为偏南风,最大冻土深度71cm。

3.2.1.3太阳辐射和日照时数

太阳辐射和日照时数偏多,太阳辐射量年平均为112.1千卡/cm2,年内各月分布呈单峰型。

年平均日照日时数在2392.8—2610.6小时之间,年日照百分率为48%。

在季节分布上,以夏季最多,辐射量占总量的36.4%,冬季最少,辐射量占总量的16.2%,日照时数占总时数的12.8%。

3.2.1.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晋城市地质情况较为复杂,上部为第四系黄土覆盖层,厚度15~30m,下部为沉积岩性煤系地层。

市区位于晋东南“山字型”脊柱的末端,西南为晋获断裂带,在离市中心约3.5km处有一东西向构造带与城北东向构造的晋获断裂带交会于南岭乡石盘一带。

由于受断裂层的控制和影响,水文地质条件产生明显的差异,城区南部和东南部,中奥陶系石灰岩裸露,直接受降水后成为盆地。

本区为岩溶水富集带,其次也接受东部及东北部岩溶水补给,成为岩溶水径流区,富水条件好,主导流向由东北向南或西南。

3.2.1.5地震裂度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工作区抗震设防烈度Ⅵ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3.2.2社会经济条件

3.2.2.1社会环境条件

晋城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产业结构趋向优化。

全市GDP高速度增长。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排全省第二,发展指数排全省第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8元,同比增长15.7%。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087元,增长12.2%。

全市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市前茅。

3.2.2.2交通运输条件

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

东部、南部与河南省交界,西与临汾、运城地区接壤,北与长治市毗邻。

交通便利,电力充足,公共设施齐全,给排水方便。

3.2.2.3原材料供应

项目所需路灯及其配套设备均可立足本市及周边省市供应,以本市供应为主。

本项目改造建设条件具备,劳务、技术、建筑力量等其它都可以立足于本市解决,所需的少量建筑材料也都可以在本地市场解决,而其质量、价格方面都有一定优势,这样既可以降低建设成本,也可以提高建设效益。

3.2.2.4政策支持

本项目是城市照明工程属社会公益性项目,符合《“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要求。

其建设和运营有利于安全、节能、环保,有利于提高晋城市的整体形象,对交通及社会治安方面也起到一定的基础性作用。

该项目的改造是晋城市节能减排重要组成部分,改造后能改善城市的硬件环境,节省能源,减少污染,亮化城市。

本项目改建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有利该项目尽快建成。

3.3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

本项目为路灯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评估分级级别为三级。

通过地层、构造、地震、水文、粘土等特征的综合评估,认为本区内发生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还是应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

第四章工程方案设计及设备方案

4.1规划设计原则及依据

4.1.1原则

4.1.1.1道路及特殊地点应有照明设施,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防止犯罪活动。

并对美化城市环境产生良好效果。

4.1.1.2道路照明的设计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

4.1.1.3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前期工作准备要充分、施工组织协调措施要落实。

4.1.2依据

4.1.2.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4.1.2.2《道路照明用LED灯》(DB14/T545-2009)(山西省地方标准);

4.1.2.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1.2.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4.1.2.5《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4.1.2.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4.1.2.7《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4.1.2.8《路灯管理与路灯技能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标准指导手册》

4.2建设规模与目标

4.2.1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投资2136万元,改造安装配套路灯含灯具共计450套,共敷设电缆14.056KM,安装箱式变电站6台,并进行其它辅助工作的施工。

4.2.2目标

实现《“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的要求,降低照明用电能耗,提高照明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项目建设需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4.3技术要求

4.3.1照明标准

4.3.1.1道路照明分类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

4.3.1.2道路照明评价指标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

、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

4.3.1.3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4-1的规定。

、在设计道路照明时,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诱导性。

、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应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

、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的道路,宜选择表4-1中的低档值,反之宜选择高档值。

本项目是晋城市政治、文化、科技中心的一条主要道路,是贯穿东西交通的主干路。

因此本项目路面平均照度选择为30lx。

表4-1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道路类型

路面亮度

路面照度

眩光限制

阈值增量T1(%)

最大

初始值

环境比

SR

最小值

平均亮度

Lav

(cd/m2)

总均匀度

Uo

最小值

纵向

均匀度

UL

最小值

平均照度

Eav(lx)

维持值

均匀度

UE

最小值

快速路、主干路

(含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

1.5/2.0

0.4

0.7

20/30

0.4

10

0.5

次干路

0.75/1.0

0.4

0.5

10/15

0.35

10

0.5

支路

0.5/0.75

0.4

8/10

0.3

15

注:

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

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

根据本标准附录A给出的平均亮度系数可求出相同的路面平均亮度,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分别需要的平均照度。

2.计算路面的维持平均亮度或维持平均照度时应根据光源种类、灯具防护等级和擦拭周期,按照本标准附录B确定维护系数。

3.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4.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

4.3.1.4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交会区照明宜采用照度作为评价指标。

交会区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4-2的规定。

、当各级道路选取低档照度值时,相应的交会区应选取表4-2中的低档照度值,反之则应选取高档照度值。

表4-2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交会区类型

路面平均照度

Eav(lx),维持值

照度均匀度

UE

眩光限制

主干路与主干路交会

30/50

0.4

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80°和90°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30cd/1000lm和10cd/1000lm

主干路与次干路交会

主干路与支路交会

次干路与次干路交会

20/30

次干路与支路交会

支路与支路交会

15/20

注:

1.灯具的高度角是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

2.表中对每一类道路交会区的路面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照度值,右侧为高档照度值。

4.3.1.5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混合使用的商业区、居住区人行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4-3的规定。

表4-3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夜间行人流量

区域

路面平均照度

Eav(lx),维持值

路面最小照度

Emin(lx),维持值

最小垂直照度

Evmin(lx),维持值

流量大的道路

商业区

20

7.5

4

居住区

10

3

2

流量中的道路

商业区

15

5

3

居住区

7.5

1.5

1.5

流量小的道路

商业区

10

3

2

居住区

5

1

1

注:

最小垂直照度为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1.5m高度处,垂直于路轴的平面的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与机动车道没有分隔的非机动车道的照明应执行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与机动车交通道路分隔的非机动车道路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度值的1/2。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人行道路照明,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用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与非机动车道路相同。

当人行道路与飞机动车道路的分设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非机动车道路的照度值的1/2,但不得小于5lx。

根据道路照明标准及本项目的性质,本项目道路照明均按主干路照明进行设计。

机动车道路路面平均照度为30lx。

交会区路面平均照度选择为50lx。

人行道路路面平均照度为15lx。

4.3.2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要求

4.3.2.1光源选择

传统的路灯光源常采用高压钠灯,高压钠灯整体上光效低,显色指数及配光差,光衰大,使用寿命短,功耗大造成了能源的巨大浪费。

高压钠灯需有整流器驱动,电路存在着大量的高次谐波,不仅给电网带来威胁,而且对人体健康也有影响。

高压钠灯含有汞、铅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

LED新光源的问世,就是对传统照明理论颠覆性的技术创新。

目前,LED照明技术日趋成熟,它低电压、高效率、低能耗、长寿命、显色指数高、绿色环保、代替高压钠灯可节电50%以上的半导体照明光源,将当之无愧地成为本项目路灯照明节能改造的替代产品。

国务院常委会议明确提出加大高效、低耗照明产品推广力度,要求今明年大中小城市政府机关、城市道路照明等全部淘汰低效高耗照明产品。

因此,本项目选择LED路灯照明光源符合国务院常委会议精神。

4.3.2.2LED路灯芯片选择

⑴、灯具选用单颗1WLED芯片。

⑵、灯具芯片色温不应大于6500K。

⑶、灯具显色指数不宜小于65。

4.3.2.3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⑴、主干路灯具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⑵、灯具及其附属装置应坚固耐用,能抵抗最大设计风速35m/s下的冲击,而保持结构完好,不会脱离安装位置,能够正常工作。

⑶、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本项目防护等级为IP65。

⑷、灯具的电源模组应可现场替换,LED光源模组宜可现场替换,且替换后防护等级不应降低。

4.3.3照明方式

4.3.1.1LED道路照明设计根据道路和场所的特点及照明要求,选择常规照明方式、中杆照明方式两种。

4.3.1.2LED照明灯具的布置方式为主干道路双侧对称布置、交叉口为交错布置两种基本方式。

 

图4-1常规照明灯具布置的五种基本方式

(b)双侧交错布置;(c)双侧对称布置;

1.灯具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的1/4,灯具的仰角不宜超过15°;

2.灯具的布置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可按表4-4经计算后确定。

表4-4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置方式与灯具的安装高度、间距的关系

配光类型

半截光型

布置方式

安装高度

H(m)

间距

S(m)

单侧布置

H≥1.2Weff

S≤3.5H

双侧交错布置

H≥0.8Weff

S≤3.5H

双侧对称布置

H≥0.6Weff

S≤3.5H

注:

Weff为路面有效宽度(m)。

根据照明设计规范及表4-4经计算后确定,本项目道路照明灯杆安装高度为12米,交叉口灯杆安装高度为16米。

灯杆间距为30-40米,灯具的悬挑长度为安装高度的1/4。

灯具的仰角为15°。

4.3.1.1中杆照明时,采用多组LED灯具进行组合布置,调整灯具仰角、投射点。

4.3.1.1灯杆不得设在危险地点或妨碍交通的地方。

4.3.1.1灯具布置方式及安装附件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前提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