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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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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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
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4)螺丝应拧紧。
5)附件应齐全、完好。
5.1.1.5低压电气柜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落地安装的低压电气柜,其低部宜高出地面50~100mm。
2) 操作手柄转轴中心与地面的距离,宜为1200~1500mm;侧面操作的手柄与建筑物或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1.1.6低压电气柜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低压电气柜根据其不同的结构,可采用支架、金属板、绝缘固定在墙、柱或其它建筑构件上。
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卡轨支撑安装时,卡轨应与电压电气柜匹配,并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严禁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
2) 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
3)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气柜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4)有防震要求的电气柜应增加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
5)固定低压电气柜时,不得使电气柜内部受额外应力。
5.1.1.7电气柜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志进行。
2)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4)电气柜的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5) 外部接线不得使电气柜内部受到额外应力。
6)母线与电气柜连接时,接触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1的规定。
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 表1
额定电压(V)
最小电气间隙(mm)
U≤500
10
500
14
5.1.1.8成排或集中安装的低压电气柜应排列整齐;器件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操作及维护。
5.1.1.9 室外安装的非防护型的低压电气柜,应有防雨、雪和风沙侵入的措施。
5.1.1.10 电气柜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5.1.1.11 低压电气柜绝缘电阻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应在下列部位进行,对额定工作电压不同的电路,应分别进行测量。
(1)主触头在断开位置时,同极的进线端及出线端之间。
(2)主触头在闭合位置时,不同极的带电部位之间、触头与线圈之间以及主电路与同它不直接的控制和辅助电路(包括线圈)之间。
(3)主电路、控制电路、辅助电路等带部位与金属支架之间。
2) 测量绝缘电阻所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及所测量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5.1.1.12 电压电气柜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5.1.1.13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安装完毕。
2)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施工工作完毕。
3)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5.1.1.14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做好防护工作。
5.1.2 变压器的安装
5.1.2.1 变压器安装前,按照图纸确认预埋件位置、数量,对设备安装基准放线,并对基础表面进行必要的处理;检查变压器外形尺寸是否与图纸相符,确认变压器净重,实测吊装位置尺寸,制作吊装索具,对设备和吊机的运行线路进行压实处理;敷设变压器拖运的行走轨道等。
5.1.2.2变压器吊装时要特别注意保护好变压器的搭接桩头及瓷瓶,千斤与设备接触的地方要进行必要的包扎保护,防止设备损坏。
千斤受力后检查吊钩与设备的重心是否一致,并进行调整。
变压器拖运时,将变压器在室内的手拉葫芦挂在变压器底部的拖拉千斤绳上,利用手拉葫芦将变压器沿轨道缓缓拉进变压器室,吊机在拖拉过程中进行必要的配合送放。
等吊机送钩后,再将变压器在轨道上缓慢地拖至基础上进行就位。
5.1.2.3变压器安装时,要特别注意检查高压线包有无损坏和移位现象,高压绝缘子有无碰擦和损伤,湿控装置包括湿度显示仪表是否齐全。
施工过程严禁任何杂物落入变压器筒体内,本体铁芯及箱体接地可靠,变压器就位应认准高、低压侧的方向,变压器本体应水平放置,其安装水平度允许误差2‰,垂直度允许误差为1.5‰。
5.1.3电缆线路施工
5.1.3.1 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 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是公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5.1.3.2电缆的运输与保管
1)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
2) 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5.1.3.3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安下列要求储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应标明型号、规格、长度,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储存时应防止受机械损伤。
3) 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
5.1.3.4电缆的敷设
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2)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
(4)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的重量和宽度相符合。
(5)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6)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1.3.5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和隧道的防水层。
5.1.3.6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和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5.1.3.7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相互错开。
5.1.3.8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5.1.3.9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至下配置。
5.1.3.10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11直埋电缆时,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
5.1.3.12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
5.1.4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5.1.4.1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
5.1.4.2 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型号、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
2)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3)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4)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性能要求》的规定。
5.1.4.3 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1.5倍。
采用压接时 ,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5.1.4.4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应受到机械压力:
1)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2)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3)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5.1.4.5 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
2) 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
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
3) 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
4)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
5.1.4.6 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5.1.4.7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
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
5.1.4.8电缆终端和接头应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
5.1.4.9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
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当恰当。
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
5.1.4.10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
5.1.4.11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
5.1.4.12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5.1.4.13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2引用标准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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