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区议会第十三次会议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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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区议会第十三次会议记录
屯門區議會第十三次會議記錄
日期:
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
時間:
上午9時34分
地點:
屯門區議會會議室
出席者:
出席時間
離席時間
劉皇發議員,GBM,GBS,JP(主席)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梁健文先生,MH(副主席)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蘇炤成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蔣月蘭女士,MH
上午9:
38
會議結束
嚴天生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古漢強先生
上午9:
30
下午1:
34
陳雲生先生,MH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陶錫源先生,MH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朱耀華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江鳳儀女士
上午9:
30
下午2:
17
吳觀鴻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陳有海先生,MH,JP
上午9:
30
上午11:
10
陳樹英女士
上午9:
37
會議結束
黃麗嫦女士
上午9:
37
會議結束
歐志遠先生
上午10:
06
會議結束
蘇愛群女士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李洪森先生
上午9:
35
會議結束
何杏梅女士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葉順興女士,MH,JP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何俊仁議員
上午9:
30
下午12:
14
李桂芳女士
上午9:
53
下午12:
00
林頌鎧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徐 帆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程志紅女士
上午9:
38
下午1:
00
劉業強先生,MH,JP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龍瑞卿女士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陳文華先生
上午9:
38
會議結束
陳秀雲女士
上午9:
45
會議結束
劉智鵬博士
上午9:
40
會議結束
盧民漢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林德亮先生,MH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周錦祥先生
上午9:
39
會議結束
陳文偉先生
上午9:
30
下午1:
00
張恒輝先生
上午9:
35
會議結束
雲天壯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龍更新先生
上午9:
30
會議結束
羅煌楓教授,JP
上午9:
57
下午12:
50
劉振輝先生(秘書)
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處高級行政主任(區議會)
應邀嘉賓:
韋志成先生
路政署署長
楊國權先生
路政署助理署長/新界區
楊潤文先生
路政署高級區域工程師(西北)
陳 瀾先生
路政署區域工程師(屯門)
邱騰華先生
環境局局長
林啟忠先生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陳英儂博士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環境基建)
吳有榮先生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特殊廢物及堆填區修復)
葉小卡先生
日匡設計及公共藝術顧問(香港)有限公司創作總監
梁思卓先生
日匡設計及公共藝術顧問(香港)有限公司助理創作總監
王倩儀女士
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環境保護署署長
莫偉全先生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空氣質素政策)
鄭青雲先生
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B
沈國良先生
消防處署理副救護總長
吳偉強先生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資訊科技管理組)
列席者:
張國財先生
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專員
劉衞銘先生
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
葉鴻偉先生
土木工程拓展署署理總工程師/工程1(新界西及北)
張綺薇女士
規劃署屯門及元朗規劃專員
蔡建祥先生
香港警務處屯門警區指揮官
林子輝先生
香港警務處警民關係主任(屯門區)
盧珮瑤女士
地政總署屯門地政處高級產業測量師/北及中
梁閏興先生
地政總署屯門地政處行政助理(地政)
王健中先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屯門區康樂事務經理
張蓮用女士
運輸署總運輸主任/新界西北
廖成波先生
教育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屯門)4
張張玉英女士
房屋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屯門)
李家驥先生
食物環境衞生署屯門區環境衞生總監
梁桂玲女士
社會福利署屯門區福利專員
趙錦珍女士
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
(一)
鄧克廉先生
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
(二)
陳達之先生(助理秘書)
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處一級行政主任(區議會)一
歡迎及介紹
主席歡迎各與會者出席屯門區議會第十三次會議,並特別歡迎路政署署長韋志成先生、助理署長/新界區楊國權先生、高級區域工程師(西北)楊潤文先生及區域工程師(屯門)陳瀾先生出席是次會議。
2.主席指出,由於前任區議會秘書郭賢霞女士已調職,他建議區議會根據《區議會條例》第69
(1)條,委任其接任人高級行政主任劉振輝先生擔任屯門區議會秘書。
由於沒有議員反對,主席宣布委任劉振輝先生為屯門區議會秘書。
3.主席提醒各議員,如發現會議討論的事項涉及其個人利益,應在討論該事項前申報。
他會根據《屯門區議會會議常規》(下稱會議常規)第39(11)條,決定曾就某事項申報利益關係的議員可否就該事項發言或參與表決,可否留在席上旁聽,或應否避席。
所有申報利益的個案均會記錄在會議記錄內。
議員請假事宜
4.秘書報告,秘書處沒有收到議員的缺席通知。
I.路政署署長與屯門區議員會面
5.韋署長表示,是次出席區議會的會議主要是希望聽取議員對路政署工作的意見。
他相信屯門區議員對路政署工作已有一定的認識,故他希望省卻介紹署方工作的時間,務求多聽取議員的意見。
6.韋署長就多位議員提出的查詢及意見,回應如下:
議員的查詢/意見
署方的回應
6a.
有議員表示,她最近出席一個關於港深廣高速鐵路(下稱高鐵)的研討會時,聽到韋署長論及錦田的定位,表示錦田不會被界定為新發展區。
她對此表示不理解,因為在策劃西鐵的路線時,政府表示錦田在未來會有大規模的發展,故才建議在錦田設站。
當時政府也表示計劃在錦上路的西鐵站設支線接駁至上水及落馬洲。
即使現時已沒有提及連接上水的建議,但仍然有興建北環線的計劃。
她希望政府能認真考慮在錦田設高鐵站,她認為此舉符合新界西居民的利益。
若政府最終未能接納有關建議,她也希望是基於技術性的因素,而非原則性或定位上的考慮。
她也希望政府能盡快落實興建北環線,令新界西的居民能在深圳接駁高鐵。
韋署長回應指出,在有關研討會上,他並非就錦田的定位表達意見,而是指錦上路西鐵站附近的郊區環境。
根據「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的報告,西鐵錦上路站附近的郊區環境應受保護,故不建議在該處作大規模發展。
因此,署方不建議在該處設高鐵站。
6b.
有議員指出陶園圍的村民雖多次要求署方將陶園圍的隔音屏升高,但卻得不到署方接納。
此外,署方在完成深西通道的工程後,也沒有妥善恢復該處的綠化地方。
另有議員認為署方在區內安裝隔音屏的工作有改善空間,例如由玫瑰花園至井財街彩暉花園一帶長期受噪音滋擾,但署方卻沒有在那裏安裝隔音屏。
他也指出,政府既然不惜砍伐樹木,在青田路興建隔音屏,沒有理由不在井財街興建隔音屏。
但另有議員表示欣賞署方舉辦的隔音屏設計比賽,因有關比賽令位於屯門市中心的隔音屏設計更具特色。
她希望署方將有關的設計概念也應用於區內其他的隔音屏。
另有議員查詢屯門市中心的隔音屏工程將會在何時動工。
韋署長回應指出,根據署方最初的設計,位於陶園圍的隔音屏只有3米高,後來,因應村民的意見,已把隔音屏提升至5米。
鑑於將隔音屏提升至5米後,已完全符合環評報告的要求,故署方沒有再因應村民的意見,進一步提升該隔音屏的高度。
至於該處的綠化情況,署方已派員了解,並正考慮如何加強該區的綠化工作。
關於井財街的隔音屏,署方正進行可行性研究,預計本年年底可完成。
他希望在明年年初能就該項目諮詢區議會。
就隔音屏的設計比賽,韋署長表示感謝議員的讚賞,由於有關比賽是屬概念性的設計比賽,署方會將好的設計意念應用於日後興建的隔音屏。
關於屯門市中心的隔音屏,署方正就有關工程招標,預計在年底可展開相關工作。
但鑑於有關合約包括設計與建造兩方面,承建商會先就該項目進行設計,待有了設計方案後,會先諮詢區議會意見,才正式展開相關工程。
6c.
有議員要求署方設計一個方案以強化區議會監察署方工程的角色。
他指出未來6年,在屯門區有多項基建工程,若署方的工程未能妥善配合,會導致屯門區交通出現問題,滋擾區內居民的生活。
他以擴闊屯門公路的工程為例表示,區內的居民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他認為署方的承建商往往拖延工程至最後階段才完成,令封路的時間無必要地延長。
他也認為,承建商亦未能妥善照顧其他駕駛者的安全,在彎位附近封路,令駕駛者須在短時間內切線,影響駕駛安全。
韋署長指出,自從2006年上任後,便要求其同僚出席18區的交通運輸委員會(下稱交委會)會議。
區議員可透過有關安排監察署方的工作。
此外,若議員想到其他可行的方法,也歡迎向署方反映。
對於議員提及屯門公路的擴闊工程,韋署長指出,在出席是次會議時,他刻意留意在屯門公路開始進行的3個工程合約對屯門交通的影響。
事實上,有關工程還在剛開始階段,暫時在屯門公路還沒有重大的改道安排,日後如有需要,署方必會先向區議會諮詢。
6d.
有多位議員提及在路面進行挖掘道路工程的問題。
其中有議員指,不少新界的士司機向他反映,在屯門區增加了很多「百補路」,意思是不斷有修補工程在路面進行。
他以屯門海珠路為例指出,在該處一些剛完成的修補工程,經一場豪雨,便再次出現多個水氹。
此外,在龍富路的路面,被重型車輛將路面壓得凹凸不平,令瀝青堆積在路邊如小山丘般,甚至導致有貨櫃車因而翻側。
他認為這些例子顯示署方的承建商的施工質量有改善空間。
他續表示,據他理解,路政署負責審批掘路工程的申請。
他認為因署方批出的施工期過長,導致承建商不急於完成工程。
他也認為署方應統籌不同的掘路申請,以免剛復原的路面,又須重新挖掘。
他也希望署方能就掘路的路線諮詢區議會。
也有其他議員表示,署方就掘路工程的諮詢工作有不足之處。
他指出,青山公路及屯門公路不斷有維修煤氣及水管的工程,其中有不少工程是沒有諮詢區議會。
他希望署方注意到這些掘路工程對駕駛者帶來很多不便,並在審批掘路申請過程中,批出較短的施工期及統籌不同的申請,務求縮短掘路工程的時間。
韋署長回應指出,香港只得2千多公里的道路,比其他世界城市來說是十分少,故香港道路的使用率十分高。
因此,為香港道路進行維修工作絕不容易。
特別是現時所用鋪路的物料,須較長時間才能硬化,故署方的研究部正努力尋找一些能在較短時間內硬化的物料。
韋署長續表示,政府是十分關注掘路工程的問題,並不斷作出改善。
自80年代起,政府及其他公共事務機構,自發性成立了一個組織,希望透過互相合作,盡量減少挖掘路面的需要。
但由於香港只得2千多公里的道路,但地底卻有約10萬公里的管線,若協調工作未能做好,便難免增加挖掘路面的次數。
所以政府在2004年決定以立法的方法,要求申請者先自行與其他申請者作出協調。
然後還須向運輸署及香港警務處提供一個相關的交通安排方案,否則其申請不會獲得接納。
但由於地底下有太多管線,申請人亦很難準確地估計施工時間,故有機會未能依從原有時間表完成有關工程。
市民可能因而認為政府沒有就這類工程作出協調。
事實上,政府已盡最大努力協調有關工作,而目前也考慮在較寬闊路口的地底設地下共用管道,以容許在地底下進行維修工作。
若議員對改善掘路問題有任何建議,歡迎向署方提出。
署方有很大決心,能將協調掘路的工作做好。
6e.
有議員要求署方加快落實地區的小型工程,以增加就業機會。
他以屯門青河坊重鋪路面工程為例指出,他在2007年已去信署方提出有關要求,但署方進行了部分工程後便停頓下來。
直至最近在區域工程師陳瀾先生的協助下,才重新展開有關工程。
他促請署方在現時經濟低迷的情況下,加快推出地區小型工程,以創造就業機會。
另有議員同意署方未能配合政府加快推出地區小型工程的說法。
她表示,不少區議會通過撥款進行的小型工程,往往被署方拖延而未能展開。
她不明白署方為何需要長時間處理這類簡單的工程。
有議員要求盡快落實福亨村路的擴闊工程。
他表示,政府批出豫豐花園及綠怡居兩屋苑時,獲得可觀的補地價收入,但卻沒有在該區增設任何設施。
福亨村路建於1973年,路面狹窄,不能容許兩輛大型車同時行走。
有議員指出,在屯順街的路面擴闊工程,由決定施工至今已有兩年,但有關工程還沒有展開。
他表示,類似的個案在屯門區也屢有發生,他希望署方能督促其承辦商,避免拖延有關工程。
韋署長回應表示,署方也希望能配合有關政策,推出更多的小型工程,但由於本港道路有限,不能經常在這些道路進行非必要性的工程。
所以,署方能利用小型工程而增加就業機會的空間不大。
然而署方仍會嘗試在改善道路環境方面推出小型工程。
他續表示,在運輸署發出施工紙後,還有一連串的規劃及交通安排等工作。
鑑於本港道路有限,署方必須在減少影響交通的前提下,為有關工程定先後次序。
至於有個別個案如福亨村路擴闊在工程定案後,還遲遲沒有展開,他需要了解具體情況,並在會後跟進有關個案。
路政署助理署長楊國權先生補充指出,去年在立法會曾就福亨村路的擴闊工程進行討論。
相關的政府部門已在會後向發展局提交報告,待局方回覆後,便可就有關工程進行技術性研究。
事實上,署方不時向區議會轄下的交委會匯報最新情況。
按目前估計,該工程可於2012年展開,並約在2014年完成。
6f.
有議員認為署方就西繞道的路線委派香港大學及中文大學所進行的諮詢工作過於馬虎。
他也指出,西繞道路線的建議方案還沒有向鄉議局及鄉事委員會諮詢,署方便推出青磚圍方案,他對有關做法表示不滿,亦已向署方明確反映青磚圍方案不可行,因為該方案會破壞該處的山脈,影響其祖先的墳地。
他希望署方能認真考慮他早前向署方提出的下白泥方案。
此外,他表示,由於西繞道的工程導致青磚圍的村民申請興建丁屋受阻。
他表示,政府曾去信有關村民,通知他們有關審批興建丁屋的申請須由2008年3月至2009年5月期間暫停。
但迄今村民的申請仍未獲解封,他希望政府盡快恢復辦理村民興建丁屋的申請。
另有議員表示,署方在本年5月曾在區議會會議上介紹幾個西繞道的路線方案。
他擔心最終署方會採納青田方案,令每天約有2萬架次的車輛集中在建生、大興及屯門醫院等地方,令該區的空氣質素受到嚴重的影響。
他表示,屯門已是全港數個最差空氣質素的地方之一。
他建議署方考慮開發青山西面,上、下白泥及操炮區等地,並希望署方能盡快就西繞道路線設計的進展向區議會報告。
也有議員表示,不明白署方為何會在九龍區進行西繞道路線的諮詢工作。
她指出多位屯門區議員提出上、下白泥方案較可取,因對屯門居民的影響最少,雖然工程造價較昂貴,但政府考慮西繞道的路線方案時,應以不擾民為大前提。
有議員認同署方就西繞道路線的諮詢不足,他建議署方在餘下數月就西繞道路線加強與區議會溝通,以免署方提出的方案與區議會的意見有太大分歧。
主席也向地政署查詢對於青磚圍村民申請興建丁屋被凍結一事,有否任何資料提供。
韋署長回應指出,在過去兩三年,署方改變了諮詢的步驟。
過往署方是先有一個方案,才諮詢公眾的意見;現在署方在未有任何方案前,先諮詢公眾的意見,才設計具體的方案,然後再就有關方案諮詢公眾的意見。
以西繞道的路線為例,署方已盡力知會公眾人士有關的諮詢資料,包括在各地鐵站進行展覽,甚至到每座大廈派發有關資料及在報紙刊登告示等。
最初署方就西繞道的路線曾考慮7個方案,經一連串的諮詢後,署方再收到另外3個方案,故現時共有10個方案供署方研究。
署方希望在本年底選出數個值得進一步考慮的方案,再諮詢區議會議員的意見。
他續指出,有關的10個方案,可分為兩組:
第一組方案是着重解決屯門公路的擠塞問題,故希望在屯門市中心設接駁點;另一組方案主要由地區人士提出,希望發展下白泥一帶的地方,但在交通功能上,這組方案不能解決屯門公路的擠塞問題。
署方正計劃就西繞道的功能再次諮詢區議會。
署方亦理解在新界地區發展有關工程,需要顧及風水的問題,署方希望能在社會及大眾市民利益與風水的考慮之間取得平衡。
至於凍結青磚圍村民興建丁屋的申請,可待本年底署方將不同的路線方案向區議會諮詢,並有了定案後,便可解封。
他也指出,待署方就西繞道走線的不同方案選出數個符合經濟效益及交通需求的方案後,會就這些方案作初步的環境影響評估。
完成有關環評後,再從中選擇一些可行,並有機會落實的方案來諮詢區議會及地區人士。
待有了最後選擇的方案後,才會進行深入的環境影響評估。
韋署長強調,署方在諮詢過程中引入公眾參與元素,並不是要減少諮詢區議會,而是希望更多市民能直接參與。
透過過去數年的經驗,署方理解應首先知會區議會有關諮詢的程序,並在與區議會取得共識後,才進行相關的諮詢過程。
回應主席的查詢,地政署盧珮瑤女士表示,地政署就青磚圍村民申請興建丁屋被凍結一事沒有意見,只待路政署的跟進和回覆。
6g.
有議員要求署方考慮區議會提出的興建荃灣至屯門鐵路的建議。
他指出,西鐵採取元朗、錦田路線,令屯門居民沒有因西鐵而受惠。
另有議員認為西鐵的票價過於昂貴,加上路線轉接,故屯門居民多不選擇乘搭西鐵。
她要求署方重新考慮興建荃灣至屯門的鐵路。
有議員指出,深井的人口應較錦田多,再加上屯門東的人口,政府揀選現時西鐵的路線實缺乏理據。
反之荃屯鐵路的建議能將整個鐵路網連接起來,令本港的鐵路網絡更趨完善。
另有議員指出,由荃灣麗城花園、深井至屯門各區的人口可能已經超過百萬,應較港島南線的人口多,加上地鐵的上蓋物業必能帶動人口增長。
她促請政府認真考慮興建荃屯鐵路。
韋署長指出,他理解區議會對興建荃屯鐵路有強烈的訴求,但署方已多次表明,興建西鐵時,政府已進行一個很詳細的研究。
鑑於新界的人口分布較分散,為了增加鐵路的效益,鐵路的路線須途經新界不同的人口點,以吸納較多的乘客。
自九龍南線通車後,屯門及元朗居民乘搭西鐵的人數有顯著增加。
至於是否能以鐵路連接屯門及荃灣兩地,據政府研究的結果,青山公路一帶居民較分散,在沿線設鐵路站也不能方便大部分的居民,加上造價昂貴,現階段沒有理據支持動用龐大公帑興建有關鐵路。
他得悉區議會有計劃聘請顧問公司進行研究,待研究完成後,署方會詳細研究有關報告。
6h.
有議員指出,青發街的路面狹窄,不宜用作運輸爆炸品及泥石。
她希望韋署長在決定在該處設卸泥點前,先作實地考察。
她表示路政署一直與區議員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她希望署方能繼續維持這個良好的關係。
當區的議員也指出,他已向港鐵提交了一份文件,要求將躉船轉運站轉移至大欖角,現正等待政府的回覆。
若最終政府仍要利用青發街,必須在該處先進行擴闊路面工程。
此外,他也要求署方研究如何解決青山公路的交通問題。
韋署長回應指出,他對樂安排、青發街等地十分熟悉,因他也曾居於屯門。
他表示,署方已多次跟區議會主席及交委會主席商討,並得到他們同意,在高鐵工程初期暫時使用樂安排作卸泥點。
署方會同時在大欖角興建新的卸泥點,待大欖角的卸泥點完工後,便停止使用樂安排。
事實上,署方在大嶼山的青洲仔尋找到一個卸泥點,令使用樂安排作卸泥的比率大幅下降,由每小時100架次的運泥車減至每小時35架次。
署方也打算在樂安排設臨時辦公室,為該區居民提供即時的服務。
他盼望屯門區議會能暫時容許署方使用樂安排作卸泥點。
署方承諾會積極回應該區居民對卸泥點運作的意見。
6i.
有議員指出,在公路維修車輛的指示燈光線過強,對其他駕駛者構成影響,過往亦有撞擊這些維修車輛的意外,他要求署方研究改善的方法。
韋署長回應表示,署方現時的工程維修車輛(箭咀車)已採用多時,過往他沒有收到有關箭咀車光線過強的投訴。
署方會因應議員的意見,研究箭咀車的光線是否過強。
他表示,署方曾就箭咀車的安全問題進行研究,並在其車身後面加設防撞板,以減輕在意外撞擊時造成的傷亡。
7.經上述討論後,主席感謝韋署長及署方其他代表出席區議會會議,並請署方考慮區議會的意見。
II.通過屯門區議會(2008至2011年)第12次會議的會議記錄
8.區議會通過上述會議記錄。
III.討論事項
(a)污泥處理設施─概念的建築設計
9.主席歡迎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先生、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副署長林啟忠先生、助理署長(環境基建)陳英儂博士、首席環境保護主任(特殊廢物及堆填區修復)吳有榮先生、日匡設計及公共藝術顧問(香港)有限公司創作總監葉小卡先生及助理創作總監梁思卓先生出席會議。
10.主席指出,在本年9月中,他與多位屯門區議員參與日本廢物焚化設施考察團,而邱局長也有參與部分的行程。
在邱局長向議員介紹污泥處理設施的建築設計概念前,主席邀請其中一位有參與該考察團的議員匯報他在考察期間的體驗。
11.該議員遂向與會的議員分享他在上述考察團的體驗。
詳情請見附件一。
12.有議員表示,上述議員的分享內容,不一定代表其他有參加該考察團的屯門區議員的意見。
她澄清她不完全認同該議員對考察團的感受。
13.另有參與考察團的議員指出,經過是次考察團後,他對透過焚化方法處理廢物的認知有所增加。
此外,他也認為香港人多地少,這點跟日本相似。
他認同政府總須尋找處理廢物的方法,而以焚燒方法處理廢物是其中一個可行的辦法。
但以日本東京為例,共有23個行政分區,其中21個行政分區皆設有廢物焚化設施,部分焚化設施更設於遊艇會或民居附近。
故此,香港也可考慮在不同地方設廢物焚化設施。
他續表示,日本政府在興建這類設施時,曾作充分的諮詢,與相關的持份者交流超過一百次。
因此,雖然廢物焚化設施是處理廢物的可行方法之一,但不代表屯門區議會接受在區內設廢物焚化爐。
他理解邱局長是次到訪屯門區議會是匯報污泥處理設施的設計概念,與廢物焚化設施無關。
他認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14.有一位沒有參與考察團的議員查詢,在是次考察期間,有否約見當地反對興建廢物焚化設施的團體,以了解他們的意見,作為區議會日後的參考,特別是區議會在明年須面對綜合廢物處理設施的選址問題。
他希望日後再有類似的機會,應盡量聯絡當地的反對團體,特別是了解在興建廢物焚化設施後,他們從前的憂慮有沒有成真。
因為有關資料,能成為區議會衡量是否接受這些厭惡設施的客觀理據。
15.另有參與考察團的議員表示,是次局方安排這個日本考察團供區議員參加無疑是一個進步,令區議員對有關設施的認知加深。
例如在日本,每50萬人口便有一個這類設施。
若香港也能在不同地方設廢物焚化設施,屯門區議會不一定會反對,因為區議會主要反對將厭惡設施過度集中屯門。
無論如何,他認為是次考察團是有其正面意義的。
16.有議員同意是次考察團有其正面的價值,但她認為考察團不足的地方在於未能與反對興建廢物焚化設施的團體及當地的議會交流。
此外,也未能得悉有關設施對當地帶來哪些經濟效益。
她在考察期間發現日本的廢物源頭分類工作十分成功,反觀香港在這方面的工作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她認為應先做好廢物源頭分類的工作,再考慮興建廢物焚化設施,則更為可取。
17.有議員表示,是次考察團對於議員在環保及污泥焚化方面的了解有所加深,讓他們在日後就廢物焚化設施諮詢時,更能具體地提出意見。
他也表示,有關議員上述的匯報沒有提及屯門區議會支持政府在區內興建廢物焚化設施,只是談及日本的情況,故他不覺得有任何問題。
他也指出,根據議程,是次會議應討論污泥焚化設施的設計,而非日本考察團的報告,他希望能盡快返回討論有關議題,以免浪費所有與會者的時間。
18.有議員表示,就這類固體廢物處理的方法,不同的環保團體往往亦有不同的意見,其中會牽涉很多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