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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乡城市规划DOC

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指导安乡县城市建设和发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安乡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1年修改)》(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

  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2002~2020年。

  近期至2015年。

  远期至2020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范围

  

(1)县域范围

  安乡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087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

  安乡县规划区的范围为:

东至虎渡河,西起县域西界线,北至松滋河和黄山头镇行政界线,南至下渔口镇行政界线,包括深柳镇和大鲸港镇的管辖范围、合并后的珊珀湖镇(原安丰乡和安裕乡)范围、安障乡的部分行政范围以及周边的数个村庄范围,规划区面积为163平方公里。

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3)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为:

包括深柳镇、安乡工业园和大鲸港工业园及周边地区,总面积约2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4平方公里。

 

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四)县域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1、区域协调战略:

  

(1)积极推进与常德市的经济合作和协调发展;

  

(2)加强与环洞庭湖经济圈各城市之间的产业协调;

  2、经济发展战略: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3、社会发展战略:

全面推进有序流动,推动人口健康发展。

加快县域文化市场建设,强调历史文化的延续性,快信息社会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建立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设施系统,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4、生态环境发展战略:

促进生态环境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将城市建设纳入大的区域背景进行考虑。

(五)县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县域总人口为6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9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6%;

  远期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9%。

(六)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形成“一核两心,三轴连通,三区协作”的城镇空间结构。

  

(1)一核——以中心城区为核心;

  

(2)两心——黄山头镇和下渔口镇

  (3)三轴——两条横向发展轴与一条竖向发展轴

  (4)三个经济区——北部经济区、中部经济区、南部经济区。

(七)县域城镇职能结构

  合并后形成“一城七镇”的城镇空间布局,将大大整合城镇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带动经济的集聚发展。

乡镇具体合并情况如下:

  安乡乡镇合并简表

 

辖原乡镇名称

合并后乡镇名称

深柳镇

安乡县城

大鲸港镇

安障乡

安丰乡

珊珀湖镇

安裕乡

下渔口镇

下渔口镇

安康乡

陈家咀镇

陈家咀镇

安德乡

三岔河镇

三岔河镇

安昌乡

安宏乡

官垱镇

官垱镇

安生乡

焦圻镇

大湖口镇

安福乡

安凝乡

黄山头镇

黄山头镇

安全乡

  安乡县城镇职能类型

 

城镇名称

职能类型

主要发展产业

安乡县城

综合型

以商贸、旅游服务业和工业为主,镇域贸易中心职能

下渔口镇

工贸型

以物流、商贸、工业及产品加工为主,兼具二级城镇服务中心

黄山头镇

商旅型

以休闲旅游和商贸服务为主,兼具二级城镇服务中心

珊珀湖镇

旅游型

以农业休闲旅游、水产养殖、生态农业及其贸易为主

陈家咀镇

商贸型

以商贸服务为主

三岔河镇

边贸型

位于两省三县交界处,以发展边界贸易为主

官垱镇

边贸型

位于两省三县交界处,以发展边界贸易为主

大湖口镇

商贸型

以仓储物流、商贸服务为主

(八)县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规划

安乡县城镇等级结构表

 

等级

职能地位

数量(个)

城镇名称

一级

中心城区

1

安乡县城

二级

重点镇

2

黄山头镇、下渔口镇

三级

一般镇

5

大湖口镇、三岔河镇、珊珀湖镇、陈家咀镇、官垱镇

(九)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1、公路规划

  

(1)高速公路

  规划县域内高速公路共有常岳高速和慈安高速公路两条,分别在安乡县城设有两个高速公路出入口,两条高速通过高速互通口衔接。

  

(2)国道

  编号G353,临湘至龙山公路(安乡段)。

起点三岔河镇,经安昌、深柳、安障、安全、黄山头、安福等乡镇从夹夹大桥出境。

三岔河至县城11公里,安障乡至安全乡10公里,规划2014-2015年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余路段规划2016-2020年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3)省道

  县域形成S231、S318、S304、S313、S230、S228六条省道

  2、铁路规划

  预留常岳九铁路用地。

  3、水运

  重点规划建设4个码头,城关港长岭洲深水码头、虎山港码头、刮家洲港码头、芦林铺港码头。

(十)县域旅游空间布局规划

  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道路交通为依托,规划全县形成“一带、两轴、四区”的整体旅游格局。

  一带:

利用松滋河的自然水系建设松滋河生态风光带

  两轴:

形成十字交叉的两条特色旅游发展轴

  四区:

中部旅游区、西部旅游区、北部旅游区和南部旅游区等四个旅游分区。

 

三、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十一)规划区空间管制

  将规划区划分为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4种类型,分别按不同的要求予以管理。

  

(1)已建区

  已建区是指实际已开发建设并集中连片、基本具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地区。

  对已建区采取用地调整和旧区改造的方针,根据城市用地结构调整和发展要求,逐步搬迁零散的工业企业,迁入产业集聚区;整治、改造年久失修的小区,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提高公共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比例,改善城市环境。

  

(2)适建区

  适建区是指无限制或很少限制因素,适宜于城市发展,已经或将划入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优先选择的地区。

包括城区、小城镇、集镇的建设用地和发展备用地。

  规划区内适建区主要为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和发展备用地,主要分布于现状建成区南部、东部和大鲸港镇西南用地。

  规划应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集约用地、紧凑发展、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3)限建区

  限建区又称限制建设区,是指为了某种目的需严格控制建设活动,限制其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的地区。

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的外围协调区、水源涵养区、一般农田、农村居民点、生态隔离区、对外交通沿线等。

其空间管制主要突出对开发的限制。

  (4)禁建区

  禁建区又称禁止建设区,禁建区为保护生态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环境,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需要,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

  规划区范围内禁建区包括地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城市楔形绿地、自然河流水系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基本农田区以及城市滞洪区等。

 

四、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十二)中心城区城市性质

  常岳经济走廊中重要的节点城市,以现代制造业和“两型”产业为主导的滨水生态城市。

(十三)中心城区城市职能

  

(1)常岳经济走廊中部的行政、文化、商贸中心

  

(2)新型产业基地

  (3)滨水生态城市

(十四)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2015年,安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0万人; 2020年,安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4万人。

(十五)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2015年,安乡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

  2020年,安乡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十六)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规划建议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是:

“南进、西拓、东展、北优”

  南进:

抓住常岳高速建设的机遇,向南推进,重点发展工业、仓储、物流和配套居住。

  西拓:

拓展大鲸港工业园区,规划新建跨松滋河道路,联系城南工业园区和大鲸港工业园区,两园互动发展。

  东展:

远期在现状中心城区东部规划建设城市安东新城。

  北优:

北部用地优化组合,整合现状分散用地,完善设施配套。

(十七)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构建新城和老城双心联动的格局,强化城市和水系、人与自然的亲和性,以自然山体、河流为分隔,形成四大片区,形成“两核、四轴、一带、四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带”:

松滋河景观风光带;

  “两核”:

 老城商业中心、新城行政文化中心;

  “四轴”:

城市发展主轴:

由新老安乡大道组成的城市发展双主轴。

城市发展次轴:

两条东西向的城市发展次轴,是大鲸港片区和河东主城区的主要功能联系轴。

  “四片区”:

老城综合服务片区、安东新区行政文化片区、大鲸港工业物流片区、城南工业物流片区。

(十八)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1、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2.24公顷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61.61公顷。

  规划形成市级中心——区级中心——居住区级中心的三级城市公共中心体系。

规划老城区中心、新城行政文化中心两个市级中心。

城南工业物流片区和大鲸港工业片区相应建设区级中心。

  2、居住用地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834.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91%。

中心城区居住人口为24万人,人均居住面积为34.77平方米。

规划建设5个居住区。

  3、工业用地

  规划安乡工业用415.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37%。

规划根据城区内工业用地的现状,加以梳理和集中,形成两片集中的工业区:

城南工业区和大鲸港工业区,以及少量工业点。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m2/人)

 

 

R

居住用地

834.56

34.91%

34.77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92.24

8.04%

8.01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44.17

1.85%

1.84

 

文化设施用地

19.22

0.80%

0.8

 

教育科研用地

75.35

3.15%

3.14

 

体育用地

20.72

0.87%

0.86

 

医疗卫生用地

30.94

1.29%

1.29

 

文物古迹用地

0.52

0.02%

0.02

 

社会福利用地

1.32

0.05%

0.055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61.61

6.76%

6.73

 

M

工业用地

415.17

17.37%

17.3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176.76

7.39%

7.34

 

二类工业用地

238.41

9.97%

9.93

 

W

物流仓储用地

105.45

4.41%

4.39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400.2

16.74%

16.68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

364.07

15.23%

15.17

 

U

公用设施用地

25.95

1.09%

1.0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50.78

10.49%

10.45

 

其中

公园绿地

186.29

7.79%

7.76

 

城市建设用地

2390.71

100.00%

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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