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汇总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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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汇总统计表

宜宾县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汇总统计表(6月)

四川省环保督察

宜宾市主要问题

整改责任清单

(附表1)

四川省环保督察对宜宾市整改要求

责任清单

(附表2)

四川省环保督察

宜宾交办问题线索

整改要求责任清单

(附表3)

宜宾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攻坚项目清单

(附表4)

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宜宾市督察组现场检查环境问题交办清单

(附表5)

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办理情况

(附表6)

问题

个数

完成

个数

完成率

问题

个数

完成

个数

完成率

问题

个数

完成

个数

完成率

问题

个数

完成

个数

完成率

问题

个数

完成

个数

完成率

问题

个数

完成

个数

完成率

13

6

46%

4

2

50%

21

9

43%

6

0

0%

15

11

73%

8

5

63%

备注:

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宜宾市主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宜宾县6月)

序号

主要

问题

具体问题

整改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主要配合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1

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部分规划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宜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宾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等多个规划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开展环评;部分工业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

全面清理所有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限期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郭孝华

县国土局、县经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环保局

工业园区规划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2

政府投资项目环评执行不到位。

“十二五”以来,宜宾市各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共2392个,其中581个项目未依法履行环评手续。

对各级政府所有投资建设项目,未开展项目环评的,限期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郭孝华

县发改局

所属项目主管部门、县环保局

已于5月底完成清理,补办环评工作已于本月启动。

3

环保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建设严重滞后。

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

目前全市已建成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其中两座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9座为一级B标。

宜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按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按时建成。

加快推进宜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

到2020年,县城和宜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

到2020年底前,宜宾市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廖运硕

县水务局

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1.翠屏区已编制征地拆迁资金测算;

2.筹集征地拆迁和管网建设资金,县政府领导正在与翠屏区政府协调征地拆迁相关事宜;

3.环评的编制基本完成,拟报送市环保局审查。

4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不完善、运行效果差。

宜宾市共有168个乡镇,目前已建成生态模式为主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57个,占比达93%。

但大部分因管网不配套或配套不完善,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无法运行或运行不正常。

加快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对现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二级生化规范化改造,以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并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到2020年,全市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0%;2017年底,宜宾县、完成岷江流域(宜宾市段)污染综合治理要求的有关乡镇污水处理任务。

廖运硕、向华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

5月以来水务局对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大了督查和督办力度,目前各乡镇按倒排工期正在开展工程建设。

已运行污水处理站22个,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未运行4个,8个污水管网正在进行工程建设,4个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5

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加快推进宜宾县向家坝(豆坝园)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2017年底前,工业集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涉磷工业集中区应增加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郭孝华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向家坝工业集中区高捷园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计划8月进水调试;城北园通过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豆坝园现无规模以上企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在招商投资人。

6

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部分企业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不力。

经核实,部分企业存在申报登记种类有误、缺失,申报登记数量、转移处置量及厂区贮存量不一致,申报登记处置去向与实际转移处置去向不一致,部分企业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17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企业危险废物申报、年度管理计划、转移处置等全面自查工作;2017年5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和危废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从2017年6月起,开展危废专项检查,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向华

县环保局

县经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运输局

1.规范化考核已完成。

2.本月正在进行危废专项检查,预计6月底完成。

7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健全。

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开展不力。

目前宜宾市无以上两类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需转移至宜宾市境外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但宜宾市多数医疗机构将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与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混合处置。

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到位,经核查,宜宾市共有5848家医疗机构,目前共4309家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宜宾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肖萍

县卫计局

县环保局

1、县级、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仅极少部分(主要是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尽完善(正在督促中);2、各医疗机构的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均已分类收集,由各医疗机构暂存管理,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已规范建立管理台账;3、我县共有医疗机构1062家,停歇业及不产生(纯中医、纯公卫)医疗机构149家,已由医废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的有521家,剩余的392家医疗机构属于偏远地区医废处置不到位的医疗机构;我局对这392家机构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等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已经进行了全面整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均已与医废处置中心取得联系,至今天已经有1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与医废处置中心重新补签了含诊所、村卫生站等的医废处置协议。

8

环境监管能力偏弱、行政执法偏软

环境网格化监管主体责任未夯实。

市政府及各县(区)政府于2015年底前印发环境监管网格实施方案,但各县(区)于2016年12月才落实乡镇环保机构,网格工作落实推进明显滞后,同时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网格年度工作总结未按要求上报,基层网格责任未真正夯实,多数基层网格员业务培训目前未开展。

各乡镇街道级网格没有按照政府印发的网格化监管要求开展巡查,及时发现、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实施方案,及时上报网格年度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基层网格员业务培训,夯实基层网格责任,按网格化监管要求开展巡查,及时发现、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向华

县环保局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政府

已发文明确网格化监管责任并落实人员,目前正在落实网格化监管人员培训前期工作,预计6月底完成培训。

9

环境应急监管能力不强。

目前,宜宾市环境应急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缺乏,装备保障无法满足环境执法和应急工作的需要。

同时,所有园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不完善,主要强调企业的风险防控,而忽略园区整体的公共风险防控,未形成多层级的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宜宾市环境应急中心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加强工业集中园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向华、

郑大河

县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应急办

宜宾县环保局设应急股,主要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宜宾县重点企业均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在环保局备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环境风险管理方面完善了“一厂一册”环境风险管理资料,每年与排污企业签订《环境风险防范目标责任书》。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置了规划建设环保局。

10

环境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2013年以来,宜宾市环境行政执法力度逐年加强,立案件数和处罚金额逐年增加,但环保配套办法运用不足,环保执法有待加强。

特别是在建筑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抛洒、垃圾乱倾倒等监管执法方面行政处罚案件少,处罚力度弱,存在以改代罚的现象,具有环境行政处罚的各职能部门执法差异大。

具有环境行政处罚的各职能部门依法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抛洒、垃圾乱倾倒等监管执法力度。

向华

县环保局

所涉环境执法主体单位

宜宾县扬尘污染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执法车台62次,发出整改通知1张,办理渣土证113份,查处违法运渣车辆5辆,劝导超载毛载运渣车辆210余辆,处罚违规车辆5辆,罚款1800元。

11

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部分突出问题。

取缔“土造纸”工作不力。

目前,宜宾县境内长期大量存在“土造纸”,严重污染水环境,经监测受纳水体箭板河,结果表明水质为劣五类。

经查阅资料显示,目前宜宾县有468户。

限期2017年4月完成“土造纸”取缔工作

郭孝华

县经科局

相关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全面完成宜宾县468户土纸厂取缔工作。

1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突出。

县(区)及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较多。

全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同程度存在排污口、种植养殖,隔离设施不全、建筑物较多等多种问题。

全市168个乡镇中,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138个,尚有30个未划定,其中宜宾县16个未划定。

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与取水无关的建筑设施、人为活动。

完善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完善一级、二级保护区标识标志及警示标牌等规范化工作。

加快整改各县(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种植养殖、隔离设施不全、建筑物较多等问题;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宜宾县16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向华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政府、县水务局

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做好资料收集工作,现场勘查及分析技术报告正在编制中,预计七月初可完成初稿编制工作。

13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违法现象严重。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砂石非法开采现象严重。

经查阅资料,2013年以来,宜宾市水务部门共查处非法采砂案30多起,私挖现象突出。

现场督察发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宜宾江段核心区和缓冲区共有采砂点17处,其中岷江12处、金沙江5处,涉及宜宾县3处。

在宜宾境内的岷江、金沙江实施河道采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宜宾市水务局违法违规审批发放12个砂石开采许可证。

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宜宾市境内金沙江、岷江、越溪河、南广河和长宁河部分河(江)段全面禁止采砂的通告》,限期取缔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宜宾江段核心区和缓冲区共有采砂点17处,其中岷江12处、金沙江5处,涉及宜宾县3处。

廖运硕

县水务局

相关乡镇政府、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按市政府通告,已全部关停;同时印发《宜宾县河道采砂砂石存料处置工作方案》(宜县府办函〔2017〕59号)。

已关停3个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砂石非法开采项目。

四川省环保督察对宜宾市整改要求完成情况(宜宾县6月)

序号

整改

要求

整改具体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主要配合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1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分工,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工作部门,加大环保考核权重,逗硬落实考核,真正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各级政府和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网格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网格监管。

对督察中发现的“土造纸”取缔关闭不力、河道采砂违规审批所涉的责任主体,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秦孟刚

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

县经科局、县环保局

1、提高了在综合考核中的分值。

2、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度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级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环保责任目标的通知》(县委发〔2017〕13号)。

2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把《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宾的决定》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工业结构布局,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等高端成长型产业,减少对“一白一黑”产业结构的依赖。

整合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加快园区外企业搬迁入园进程。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郭孝华

县发改局

县经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入驻项目均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等要求。

3

加大投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宜宾市要在污染治理上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妥善解决各类遗留问题。

一是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切实加快城市和城镇及农村居民聚居区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保障经费,尽快开展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

大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问题整改,确保饮水安全,2017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推进县以上备用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是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限期搬迁或取缔;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大力推广种养结合、PPP模式,消纳畜禽粪便,实现对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

廖运硕、向华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已制定生活污水、饮用水源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整改方案,目前按倒排工期表推进整改措施。

4

强化污染治理,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加快工业污染治理。

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区配套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力争按期完成。

二是加快黑臭水体治理。

完善“河长”制,加速流域污染的防治工作。

三是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切实落实《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工业排放、机动车污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整治。

四是加强土壤污染治理。

抓紧出台宜宾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分工,稳步推进土壤污染详查。

五是加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风险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产单元、企业、园区、流域等多层次风险防控,形成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六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不断健全机构、落实编制、充实人员、保障经费。

秦孟刚

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县经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国土局、县城管办

县财政局

已制定工业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整改方案,目前正按倒排工期表推进整改措施。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线索整改要求完成情况(宜宾县6月)

序号

主要问题

具体问题

整改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主要配合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1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

宜宾市及区县政府于2015年底前完成制定监管网格方案,但各县(区)于2016年12月才落实乡镇环保机构,网格工作落实推进明显滞后,同时、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网格年度工作总结未按要求上报(只是以环保部门名义上报),基层网格责任未真正夯实,全市基层网格员业务培训目前未开展。

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实施方案,及时上报网格年度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基层网格员业务培训,夯实基层网格责任,按网格化监管要求开展巡查,及时发现、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向华

县环保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已发文明确网格化监管责任并落实人员,目前正在落实网格化监管人员培训前期工作,预计6月底完成培训。

2

宜宾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突出

1、部分县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较多突出环境问题。

2、全市168个乡镇,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138个,30个尚未划定(涉及宜宾县)。

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与取水无关的建筑设施、人为活动。

完善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完善一级、二级保护区标识标志及警示标牌等规范化工作。

加快整改各县(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种植养殖、隔离设施不全、建筑物较多等问题;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宜宾县16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向华、廖运硕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做好资料收集工作,现场勘查及分析技术报告正在编制中,预计七月初可完成初稿编制工作。

3

执法监管偏软

从2013年2016年,宜宾市环境行政执法力度逐渐加强,立案件数和处罚金额逐年增加,但环保配套办法运用不足,环保执法偏软、特别是在建筑工地扬尘、交通运输倾洒、非法垃圾倾倒等监管执法方面行政处罚案件少,处罚力度弱,存在以改代罚的现象,具有环境行政处罚的各职能部门执法差异大。

具有环境行政处罚的各职能部门依法进一步加强宜宾市环境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在建筑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抛洒、垃圾乱倾倒等监管执法力度。

向华

县环保局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经科局、县城管办

宜宾县扬尘污染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执法车台62次,发出整改通知1张,办理渣土证113份,查处违法运渣车辆5辆,劝谏超载毛载运渣车辆210余辆,处罚违规车辆5辆,罚款1800元。

4

宜宾县存在大量土造纸企业

宜宾县有土法造纸作坊468家,其中已关闭3家,偶尔生产258家,停产207家。

土纸厂分布情况为高场镇1家,观音镇2家,龙池乡9家,商州镇455家,古柏乡1家。

通过宜宾县直部门相关单位和乡镇的共同努力,目前关闭3户,关闭率0.64%,还有258户未关闭,其中高场镇1家,观音镇2家,龙池乡9家,商州镇246家。

限期2017年4月完成“土造纸”取缔工作

郭孝华

县经科局

相关乡政府、县环保局

已完成468户土法造纸作坊关停取缔工作。

5

规划环评开展不力

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全面清理所有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限期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秦孟刚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土地利用规划编环境保护篇章。

6

河道沙石开采现象突出

从项目资料和实地查看,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宜宾江段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有采砂点17处,在岷江布设12处、金沙江5处,涉及宜宾县3处。

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宜宾市境内金沙江、岷江、越溪河、南广河和长宁河部分河(江)段全面禁止采砂的通告》,限期取缔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宜宾江段核心区和缓冲区共有采砂点17处,其中岷江12处、金沙江5处,涉及宜宾县3处。

廖运硕

县水务局

相关乡政府、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按市政府通告,已全部关停;同时印发《宜宾县河道采砂砂石存料处置工作方案》(宜县府办函〔2017〕59号)。

7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四川实施方案)中,部分重点工程未按期完成

除2013年、2014年已上报环保部申请取消或延期的20个项目外,其余29个项目已完成14个,处于在建、设备安装的项目15个。

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滞后。

加大对15个未完成项目的推动,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

袁峰、廖运硕

县城管办、县水务局

观音镇政府、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一、宜宾县第二垃圾处理厂:

已完成边坡防护、完成消防水池、完成综合用房砖砌体、完成2个调节池的施工,同步进行截洪沟、垃圾大坝、MBR池建设,目前稳步推进中,同时开始渗滤液防渗层采购工作。

二、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1.翠屏区已编制征地拆迁资金测算;

2.筹集征地拆迁和管网建设资金,县政府领导正在与翠屏区政府协调征地拆迁相关事宜;

3.环评的编制基本完成,拟报送市环保局审查。

建设正在加速推进。

8

未按时完成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根据宜市环函[2017]22号文件通报情况,宜宾县2个项目未完成,分别是宜宾县工业园区高捷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及配套管网(一期)、宜宾县喜捷镇五桂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作滞后,推进不力。

要求于2017年6月30日完成。

郭孝华、廖运硕、向华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州镇政府、喜捷镇政府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1、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管道安装,设备已订制完成,部分设备已进场,准备安装。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总长约9.6公里,目前完成约7.1公里。

管桥部分:

正在进行吊装作业。

一体化泵站正在进行基础开挖,预制泵站罐体及其抗浮作业已完成。

2、喜捷镇五桂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河道管网加固保护施工,预计6月底前通过配套;商州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管网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入调试阶段。

9

多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行

截止2016年底,全市168个乡镇已建污水设施157个,未正常运行个数达45个,占比28.7%。

全市168个乡镇按要求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行。

已建成未正常运行的尽快整改规范运行,整改难度大的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并正常运行。

廖运硕

向华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

宜宾县加大了对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督查、督办力度,目前全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厂)31个,已运行污水处理站(厂)23个,出水达标运行的5个,污水管网不配套7个,柳嘉镇、白花镇和孔滩镇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前期工作,还未开工建设。

10

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达标

下沉督查中随机抽检情况显示出水水质部分指标超标。

宜宾县加快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到2020年,全市乡镇污水处理率达80%;2017年底,宜宾县完成岷江流域(宜宾市段)污染综合治理要求的有关乡镇污水处理任务。

廖运硕

向华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政府

宜宾县加大了对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督查、督办力度,目前已运行污水处理站22个,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未运行4个,8个污水处理管网正在加快建设中,4个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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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落实不严不实

到2015年,全面摸清全市土壤环境状况,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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