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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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为确保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特点,现对中心各岗位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主任职责
1、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协调内部外部关系,化解工作矛盾,确保中心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3、定期检查中心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5、组织落实市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抓好分管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对中心主任授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工作。
4、负责跟踪掌握即办事项及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督办和催办,重大事项须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
5、协调中心内部各部(室)的业务关系,保证有关联办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6、定期研究、分析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的具体措施。
7、承办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咨询受理人员职责
1、负责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是受理事项办理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交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全材料后,再予登记受理,并移交承接办理人员;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3、对承接办理人员承办的事项及时催办,催办无结果的,以及超过承办时限未办结的,及时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报告。
4、接到承接办理人员交回的办结材料后,立即告知申请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5、登记整理群众来信、来电、来人来访提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给予答复或移交承接办理人员办理,对影响大、涉及面广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汇报。
6、负责咨询受理情况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定期整理、及时归档。
四、承接办理人员职责
1、负责承接办理本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对承接办理事项负直接责任。
2、承接办理人员接到咨询受理人员移交的材料后,凡能直接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承诺办理时限,并负责全过程代理,及时将材料转报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确定具体经办人员。
3、与相关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及时联系,督促其按承诺时限办理,对不能按期办理的,了解原因并作记录,并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报告。
4、及时办理咨询受理人员移交的来信、来电、来人来访事项,不能及时办理的,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报告。
5、承接办理事项办结后,向咨询受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6、负责承接办理事项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定期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五、村级代理员职责
1、宣传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办事程序。
2、根据乡镇、街道中心确定的代理服务范围,接受群众咨询和申请,收集和管理各种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向中心提交受托的相关资料,办理代理事项,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向申请人移交办结的相关资料、证照等。
3、向中心报告群众对行政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根据中央、省、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明光市农村综合改革要求,现就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中心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四部一室,即:
咨询受理服务部、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经济发展服务部和中心办公室。
咨询受理服务部:
主要职能是受理群众办事申请,为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咨询,接待群众来访。
负责乡镇党政办服务项目。
政务服务部:
主要职责是承办或全程代办群众提出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负责建设、国土、林业、卫生、农委、文化、水务、农机等部门的服务项目。
社会事务服务部:
主要职责是承办或全程代办群众提出的相关社会事务服务事项。
负责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的服务项目。
经济发展服务部:
主要职责是承办或全程代办群众提出的相关经济发展服务事项。
负责财政、劳动、工商、地税、国税等部门的服务项目。
中心办公室:
负责中心的文秘工作,做好中心的档案资料管理,考勤、学习、值周、卫生保洁的督促检查工作。
为方便村民办事,在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村级为民服务代理点是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代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确定专人负责代理点代理工作。
二、人员配备
中心配备人员不少于6名,中心主任一律由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并明确一名政府副职担任中心常务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窗口工作人员由乡镇街道从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中抽调,工资关系及福利待遇不变。
村为民服务代理点由村文书担任村为民服务代理员。
三、办公场所及设备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做到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配备必要的电脑等设备。
二是统一办公工作台面及办公桌椅。
地面铺地板砖,墙面涂乳胶漆,柜台:
1000㎝×60㎝×85㎝(长×宽×高)。
6套桌椅。
三是统一标牌。
每个中心的中心名称标牌不小于300㎝×60㎝(长×宽)绿底铜字,(××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台面席卡及工作人员胸卡要实行统一格式,各项公示公开文件材料应仿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统一。
四是统一工作制度并上墙。
四、进乡镇、街道中心项目及要求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尽可能地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下放到乡镇街道中心办理或全程代理。
有关部门要将下放项目的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七公开”内容以部门文件的形式印发到乡镇、街道,同时做好指导等业务衔接工作。
五、办理程序及办理办法
㈠受理。
中心咨询受理服务部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属于中心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充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行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应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咨询受理服务部受理申请后,告知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受理登记,填写承办单,并相应转交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和经济发展服务部。
㈡办理。
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经济发展服务部接到有关材料后,确定该事项的全程承办人,能直接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由全程承办人负责办理,并承诺办理期限,对不能办理的,要在承办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
对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由咨询受理服务部先行登记,能即时解决的,即时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报中心主任,并提出办理意见。
㈢回复。
承办事项办结后,全程承办人签字交回咨询受理服务部,并做好承办单的交接手续,由咨询受理服务部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㈣办理办法。
按明政[2006]10号文件《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暂行规定》办理。
六、全程代办制度
咨询受理服务部受理的服务事项,在乡镇街道不能及时办理的,由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或经济发展服务部指定全程承办人,实行全程代办。
全程承办人应及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或未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单位沟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服务事项。
七、相关制度
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树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制定《办件制度》等十项制度。
详见附件3。
八、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3月15日至3月30日
主要做好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装修、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等。
(二)人员培训:
4月1日至4月6日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办公软件、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操作流程等内容培训。
(三)试运行:
4月7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街道中心试运行,纠正出现的问题。
(四)正式运行:
5月初
各乡镇街道正式启用中心服务大厅。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内部管理,树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形象,特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㈠办件制度
严格执行明政[2006]10号文件《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暂行规定》。
㈡考勤制度
1、中心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不得请他人代签。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由中心确定专人汇总。
2、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⑴因公外出办理有关事宜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中心副主任审批。
⑵请假二天以上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⑶各类请假不得影响中心正常工作。
工作人员内部不能调剂的,还应通报“窗口单位”领导,由该单位及时安排人员顶岗。
⑷各类请假手续均由中心确定专人登记备案。
㈢每周例会制度
1、例会内容。
总结上周工作,通报各部办理事项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落实责任措施。
2、参会对象。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3、会议组织。
⑴会议由中心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并确定时间。
⑵各窗口必须在会前准备好有关汇报内容,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事项,须在会前送交中心办公室。
⑶例会的会务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确定专人承办,负责签到、记录。
㈣微机管理制度
1、及时对本机的杀毒软件进行升级,一旦发现黑客入侵或网上病毒,应立即处理,并迅速报告中心分管负责人。
2、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后必须关闭计算机。
3、中心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下列活动:
⑴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碟,不准将本窗口单位的软盘随意外借、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擅自允许外来人员操作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⑵不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⑶未经中心主任许可,不准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⑷不准XX使用他人微机、查阅他人电子邮箱和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⑸不准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非公务性活动。
㈤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⑴归档范围。
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中心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中心制定的工作制度等文字材料等都属于中心归档资料。
⑵档案保管。
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严禁查卷人员吸烟,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2、“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⑴归档范围:
与“窗口”业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有关会议纪要,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各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都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⑵档案利用:
“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
本窗口工作人员调阅后须及时归档;其他“窗口”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须经本“窗口”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⑶档案保管:
档案整理后,必须及时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㈥学习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
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由中心负责人组织实施。
2、中心年初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政治学习与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相结合。
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坚持撰写学习心得。
4、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实行学习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因公出差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主持学习的领导请假,并进行登记。
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
同时中心确定专人记录参加学习的人数、缺席人员及缺席原因等,以便备查。
㈦值周制度
1、值周人员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公共场所卫生保洁、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出勤、佩证上岗、服务态度、仪态言行、工作效率、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2、值周人员:
值周由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安排,各窗口工作人员轮流参加。
3、值周要求:
⑴值周人员要自觉服从值周负责人的安排,积极参加监督检查,不得缺席。
⑵负责做好值周记录,值周情况在周例会上通报,并作为窗口及工作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依据。
⑶每周五下班时办理好交接手续。
㈧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各窗口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杜绝各类事故隐患。
3、重要资料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㈨卫生保洁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工作区内禁止吸烟。
2、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清洁卫生。
3、中心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日须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办公区内物品;每月中心组织一次大扫除。
4、公共场所卫生由值周人员负责,并要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杂物堆放等。
5、建立中心卫生检查和考评制度,中心考核领导小组每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值周人员及工作人员环境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㈩廉政建设制度
1、实行政务公开,依法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
2、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办事讲节俭,不讲排场。
3、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4、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
5、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
6、自觉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行政,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推动中心搞好廉政建设。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操作流程
申请人
政务服务部
社会事务服务部
经济发展服务部
办事申请(来信、来访、来电)移交办理事项
机
关
单
位
办毕移交不能及
告知结果确办时办理
定毕
咨询
受理
服务
部
来办移办毕
告办信理交移交
知事来人
结申访员
果请来热点热点
全程承办人
电难点
村代理点
交办难点
中心主任
办理申请办理结果催办办理
告知办理结果热点、难点信访情况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内部操作流程
为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内部操作流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制定了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四部一室”工作流程、内部交接、事项登记、信息反馈等环节工作衔接程序及表格。
请认真按规定要求,规范业务操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提高办事效率。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来电(信、访)
受理承办单
来电(信、访)
时间
年月日
姓名:
联系电话:
反映内容
地址:
分类
答复
要点
答复人签名:
年月日
接电人
咨询受理服务部处理意见
中心主
任签批
意见
领导签
批意见
承办单位
反馈
方式
具体办理人
反馈
日期
反馈结果
来电(信、访)
人意见
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
具体办理人签名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代)理单
受
理
申请人:
单位或住址:
联系电话:
委托人:
单位或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申请事项:
受理人员:
受理电话:
监督电话:
办理事项分类:
受理员意见:
告知申请人权利或义务:
办
(代)
理
承办部室:
全程承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诺办理期限:
具体办理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处理意见:
具体办理意见:
回
复
办理情况:
全程承办人签名:
复核意见:
年月日
反馈情况:
①满意;②基本满意;③不满意
申请人签名:
年 月日
此单一式三份,一联咨询受理服务部留存,一联交承办部全程承办人,一联交申请人。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代)理
补交材料清单
申请人
(委托人)
住址
联系
电话
申请时间
申请事项
材料清单
1
2
3
4
5
6
已有材料
1
2
3
4
5
6
补齐材料
1
2
3
4
5
6
咨询受理
服务部
意见
受理人员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
意见
申请人员签名:
年月日
此单一式二份,一联咨询受理服务部留存,一联交申请人。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代)理催办单
全程承办人
具体办理单位
申请人
(或委托人)
申请事项及
分类
承诺办理
期限
催办原因
及理由
咨询受理
服务部意见
中心主任
批办
此单一式二份,一份咨询服务部留存,一份交承办部门全程承办人。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代)理事项登记表
200年月日
序
号
日期
地址
申请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材料
受理人
签名
办理
结果
反馈
情况
备
注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来电(信、访)登记表
200年月日
序
号
日期
地址
姓名
联系电话
反映的主要问题
来电处理
办理结果反映
办理人签名
备
注
当即
答复
受理
转办
领导
批办
时间
来电(信、访)意见
关于加强我市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加快转变乡镇、街道政府职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5]2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意见》(皖办发[2005]16号)精神和明光市农村综合改革要求。
现就我市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提升乡镇、街道行政公开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紧抓好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二、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模式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是:
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服务中心”为依托,对农民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实现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结,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缴。
其建设基本模式简单概括为“一个重点、两个设立、三个规范、四个健全”。
一个重点:
“一下放、两到位”是乡镇(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点。
“一下放”即:
市直有关部门要尽可能地将审批、服务项目下放到乡镇街道中心办理或全程代理。
“两到位”即:
乡镇有关部门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到位;审批授权到位;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在乡镇、街道原有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数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调整整合内设机构职能,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经济发展服务部。
乡镇、街道各部门涉农项目的行政服务部门原则上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部门设在行政中心的相关服务部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审批权限和审批责任。
除重大事项外,一般行政审批事项应由驻中心的相关服务部直接办理或全程代办。
市财政、国土、城建、林业、民政、农业、计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尽量将审批权下放,并明确具体审批事项办理的具体权限,能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一律在乡镇、街道中心办理、办结,应该上报或只能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结的由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代为办理。
两个设立:
一是在乡镇、街道设立行政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电脑及打印设备不能少于四台套,接入互联网络。
内设四部一室,即:
咨询受理服务部、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经济发展服务部和中心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受理群众办事申请,为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咨询,接待群众来访。
二是在村部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
村级为民服务代理点是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代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由村文书负责代理点代理工作。
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服务范围。
以农民需求为导向,按照“功能完备、服务全面”的要求,将涉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服务范围。
二是规范运作方式。
(1)集中办公。
将涉农服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集中起来,实行一体化办公。
(2)上下联动。
群众到村为民服务代理点申请办事的,由村代理员负责到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代为办理;到乡镇、街道申请办事的,由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直接办理,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代为办理。
(3)统一受理。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由咨询受理服务部统一受理。
(4)分类办理。
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由咨询受理服务部按部门进行登记,实行分类转办。
(5)专人承办。
政务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经济发展服务部根据咨询受理服务部转来的办理事项,确定全程承办人,对群众申办事项全程负责。
(6)限时办结。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在接到群众办事申请后,按照承诺的时限,按时办结。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
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分为三个环节进行:
(1)受理。
凡群众要求政府为其提供的各项服务,统一向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受理服务部提出办事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办理登记。
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2)办理。
能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直接办理的,及时进行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由全程承办人负责将材料转报市行政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