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磨塘煤矿安全自检存在问题整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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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磨塘煤矿安全自检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富源县竹园镇打磨塘煤矿
安全自检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富源县竹园镇打磨塘煤矿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富源县竹园镇打磨塘煤矿
安全自检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11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17〕14号)、《富源县煤炭工业局转发国家安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面安全体检和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富煤字〔2017〕15号)文件精神,我矿按文件要求于4月1日至9日进行了自检自查。
4月11日因对部分自查问题对照标准有“吃不透”的隐患,我矿又委托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到矿进行再一次全面“体检”。
针对“体检”查出的隐患,现制定自检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领导小组
为严格执行上级行业部门各项规定,合理安排井下隐患维修整改,确保自检存在问题的整改顺利进行,煤矿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
杨强永(矿长)
副组长:
吕成稳、龚留飞(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
张辉(安全副矿长)朱石稳(生产副矿长)
李立贤(机电副矿长)张勇(安全副总)
吕祥(通风副总)朱胜波(地测副总)
苏磊(机电运输科长)张永辉(通防科长)
张稳得(生产技术科长)李坤(监控维护负责人)
杨国富(调度室主任)
以及各采掘班组、通防班组、机电运输班组全体成员。
隐患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科,由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安排。
其余各科室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复产验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规定时限前,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逐项达标。
三、整改方案
针对查出的隐患,我矿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安排整改,具体隐患和整改方案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科室人员存在重复情况;未设置“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机构;总工不是行政常务副职;无通风副总和地测副总。
1.1整改措施:
及时成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新任命矿总工程师为常务副矿长;新补充设置通风副总和地测副总。
1.2整改责任人:
杨强永
1.3整改定员:
2人
1.4整改资金:
500元
1.5整改期限:
2017年5月15日前
1.6整改验收人:
吕国柱
2.缺少《煤矿测量规程》要求的井底车场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井筒断面图、主要保护煤柱图等图件。
2.1整改措施:
补充绘制井底车场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井筒断面图、主要保护煤柱图。
2.2整改责任人:
朱石稳、张永辉
2.3整改定员:
2人
2.4整改资金:
3000元
2.5整改期限:
2017年5月30日
2.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3.煤矿新职工未与老职工签订师徒合同;部分特员人数不足。
3.1整改措施:
补签新老工人师徒合同;落实特员培训计划10人。
3.2整改责任人:
吕祥、张永辉、朱胜波
3.3整改定员:
3人
3.4整改资金:
50000元
3.5整改期限:
2017年6月30日
3.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4.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无落实记录;各项管理制度已建立,粉尘检测制度等落实不好。
4.1整改措施:
各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记录;根据粉尘检测制度定期检测粉尘。
4.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吕祥、朱胜波
4.3.整改定员:
3人
4.4.整改资金:
10000元
4.5.整改期限:
2017年6月30日
4.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5.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建立,相关人员签字不全,无落实记录。
5.1.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学习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字有记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5.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朱胜波
5.3.整改定员:
2人
5.4.整改资金:
300元
5.5.整改期限:
2017年5月31日
5.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6.《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未全员贯彻;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会监督未体现。
6.1.整改措施:
组织煤矿全员认真贯彻学习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签字有记录,工会时时监督。
6.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朱胜波
6.3.整改定员:
2人
6.4.整改资金:
300元
6.5.整改期限:
2017年5月31日
6.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7.未按要求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掘进和回采前未编制地质说明书。
7.1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更新矿井地质报告,准确掌握“三量”变化,编制各采掘作业点的地质说明书。
7.2整改责任人:
朱石稳、张永辉、朱胜波
7.3.整改定员:
3人
7.4.整改资金:
2000元
7.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7.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8.部分轨道机车运输巷道净高小于2m;部分输送机距巷道两侧小于0.5m,机头和机尾处距巷道两侧小于0.7m;部分躲避硐内堆积物料;水泵房无密闭门;井下部分采掘工作面配电点未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设备与墙壁之间未留出0.5m以上通道,各设备之间未留出0.8m以上通道。
8.1.整改措施:
安排维修队对巷道高度不足的地方进行改扩,确保高度不小于2m,安排运输队调校输送机,确保距巷道两侧宽度不小于0.5m,机头和机尾处距巷道两侧不小于0.7m;及时清理躲避硐室内的杂物;水泵房根据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设计设置密闭门;采掘工作面配电点进行喷浆,确保支护为不燃性材料;安排机电班组重新安设硐室内的设备,确保设备与墙壁之间留出0.5m以上通道,各设备之间留出0.8m以上通道。
8.2整改责任人:
李立贤、朱石稳、维修班组成员、机电班组成员
8.3.整改定员:
32人
8.4.整改资金:
150000元
8.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8.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9.未编制采区设计;未绘制巷道布置图;未进行报废井巷隐蔽工程记录,应及时记录,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和归档。
9.1.整改措施:
每个采区编制采区设计,严格按照设计布置并绘制巷道布置图;对隐蔽工程进行记录,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归档,确保图纸与实际相符。
9.2整改责任人:
朱石稳、张永辉、朱胜波
9.3.整改定员:
3人
9.4.整改资金:
20000元
9.5.整改期限:
2017年10月31日
9.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10.未按要求每年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通风系统图更新不及时;南翼采区C9煤进风上山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10.1.整改措施:
根据以风定产原则,每年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随时更新矿井通风系统图;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调整通风系统,严禁出现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巷道。
10.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吕祥、通风班组
10.3.整改定员:
25人
10.4.整改资金:
200000元
10.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10.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11.局部通风机未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未每天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每15天未进行一次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试验。
11.1.整改措施:
每台局扇安排专人管理,每天进行一次自动切换实验并记录归档,每15天进行一次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实验并记录归档。
11.2整改责任人:
李立贤、苏磊、机电班组班组
11.3.整改定员:
10人
11.4.整改资金:
20000元
11.5.整改期限:
2017年6月30日
11.6.整改验收人:
张辉
12.每月未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查并记录;主要通风机无风机切换记录;无防爆门检修记录。
12.1.整改措施:
机电工配合主扇司机每个月对主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并记录归档;定期对主扇进行切换并记录归档;每个季度对防暴门进行检查维护一次并记录归档。
12.2整改责任人:
机电班组班组、主扇司机
12.3.整改定员:
5人
12.4.整改资金:
3000元
12.5.整改期限:
2017年6月30日
12.6.整改验收人:
张辉
13.掘进工作面风筒多处漏风;主要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未包边、漏风。
13.1.整改措施:
安排该点守点瓦检员更换破损风筒,破口小的风筒采用胶水进行修补,确保风筒严密不漏风;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风门设置风门传感器、门体进行包边沿口,确保风门不漏风。
13.2整改责任人:
李坤、通风班组
13.3.整改定员:
10人
12.4.整改资金:
10000元
13.5.整改期限:
2017年7月31日
13.6.整改验收人:
张辉
14.井下部分传感器、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井下粉尘采样器等未进行检测。
14.1.整改措施:
按照规程要求,定期对各类探头进行校检,确保监控有效。
14.2整改责任人:
李坤
14.3.整改定员:
1人
14.4.整改资金:
10000元
14.5.整改期限:
2017年5月31日
14.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15.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未双机热备份。
15.1.整改措施:
对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进行双机热备份。
15.2整改责任人:
李坤
15.3.整改定员:
1人
15.4.整改资金:
1000元
15.5.整改期限:
2017年6月30日
15.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16.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未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烟雾传感器位置不合理;抽放防回火安全装置上未设置压差传感器。
16.1.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及时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把烟雾传感器移到合理位置。
抽放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及时设置压差传感器。
16.2整改责任人:
李坤
16.3.整改定员:
1人
16.4.整改资金:
100000元
16.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16.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17.无安全监控管理机构;无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安全措施;井下安全监测工未实现24h值班;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备份数据保存不足2年;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图未及时更新,无断电控制图。
17.1.整改措施:
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办公室以文件的形式正式印发各科室;制定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安全措施;配齐监测维护工,保证每班有人跟班作业;每个月进行一次备份,所有数据储存2年以上;安全监控系统图和人员定位系统图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上图,绘制断电控制图。
17.2整改责任人:
李立贤、李坤
17.3.整改定员:
2人
17.4.整改资金:
2000元
17.5.整改期限:
2017年6月31日
17.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18.矿井瓦斯地质图未做到每年更新一次;未测定钻孔抽采半径;未按规定每年开展瓦斯涌出量测定工作。
18.1.整改措施:
根据采掘变化平时收集数据,每年更新一次瓦斯地质图,测定抽放半径,根据煤层各类参数,制定我矿自己的抽采半径;组织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瓦斯涌出量测定。
18.2整改责任人:
吕祥、张永辉、通风班组
18.3.整改定员:
10人
18.4.整改资金:
30000元
18.5.整改期限:
2017年9月30日
18.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19.无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19.1.整改措施:
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编制有计划、无计划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19.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
19.3.整改定员:
1人
19.4.整改资金:
300元
19.5.整改期限:
2017年5月31日
19.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20.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未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的观测孔;抽放管路附属装置及设施不全;地面管路闸阀未设置在观察井内;瓦斯抽采现场管理不到位。
20.1.整改措施:
根据采抽采设计及抽采措施,在抽采管路上留设观察孔,每班检测管道内的参数。
规范设置各类闸阀等附属设施,确保抽采系统正常运行。
20.2整改责任人:
苏磊、抽放泵司机、抽采班组
20.3.整改定员:
15人
20.4.整改资金:
100000元
20.5.整改期限:
2017年10月31日
20.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21.抽采泵房防回火、防回流、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没有定期检查。
21.1.整改措施:
根据设备包机制度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抽采系统各类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1.2整改责任人:
苏磊、抽放泵司机、抽采班组
21.3.整改定员:
10人
21.4.整改资金:
10000元
21.5.整改期限:
2017年7月31日
21.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22.未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无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设计;无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
22.1.整改措施:
根据年度瓦斯抽、掘、采实施计划编制抽采达标规划、施工设计、工艺方案。
22.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
22.3.整改定员:
1人
22.4.整改资金:
1000元
22.5.整改期限:
2017年7月31日
22.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23.部分钻孔封堵不严密;部分支管未布置计量测点。
23.1.整改措施:
根据抽采设计,每个钻孔封孔严密不透气,在主管、支管分叉后的地点设置计量观测点。
23.2整改责任人:
吕祥、抽采班组
23.3.整改定员:
20人
23.4.整改资金:
50000元
23.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23.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24.210901采煤工作面未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24.1.整改措施:
收集煤层瓦斯吨煤含量等参数、根据210901采煤工作面每个钻孔数据计算出抽采纯量,根据抽采评判方法编制210901采煤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24.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吕祥、抽采班组
24.3.整改定员:
20人
24.4.整改资金:
60000元
24.5.整改期限:
2017年10月31日
24.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25.无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25.1.整改措施:
煤矿结合矿井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数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绘制。
25.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吕祥
25.3.整改定员:
2人
25.4.整改资金:
200000元
25.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25.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26.无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气象资料台账;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矿井突水点台账;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水质分析成果台账;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水源井(孔)资料台账;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26.1.整改措施:
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建立各类台帐并认真记录归档。
26.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吕祥、朱胜波
26.3.整改定员:
3人
26.4.整改资金:
10000元
26.5.整改期限:
2017年10月31日
26.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27.未编制210901采煤工作面水害防治措施;未开展针对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工作。
27.1.整改措施:
210901工作面回风巷有淋水,结合井下实际情况编制210901采煤工作面水害防治措施,并开展对该采煤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补充。
27.2整改责任人:
朱石稳、张永辉、朱胜波
27.3.整改定员:
3人
27.4.整改资金:
10000元
27.5.整改期限:
2017年6月30日
27.6.整改验收人:
龚留飞
28.井上、下均无消防材料库、部分灭火器为报废产品,多数沙箱未配备消防铲。
28.1.整改措施:
根据煤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议案在井上下在固定地点设置消防材料库,对失效的灭火器及时更换并配套设置灭火器、沙箱、消防铲。
28.2整改责任人:
李立贤、机电班组
28.3.整改定员:
10人
28.4.整改资金:
50000元
28.5.整改期限:
2017年10月31日
28.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29.无密闭墙专项设计,未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永久密闭墙周巡回检查分析制度;密闭无编号,密闭未建反水池、观测孔等。
29.1.整改措施:
加强煤矿防灭火管理,构筑密闭前制定密闭墙专项设计,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永久密闭墙周巡回检查分析制度;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密闭墙必须编号管理,构筑密闭必须留设反水槽、观测孔等。
29.2整改责任人:
吕祥、通风班组
29.3.整改定员:
10人
29.4.整改资金:
70000元
29.5.整改期限:
2017年10月31日
29.6.整改验收人:
张辉
30.部分隔爆水袋老化、无水、吊挂不正确。
30.1.整改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排人员规范吊挂水袋,并定期检查维修。
30.2整改责任人:
吕祥、通风班组
30.3.整改定员:
10人
30.4.整改资金:
50000元
30.5.整改期限:
2017年10月31日
30.6.整改验收人:
张辉
31.防尘水幕不符合要求,降尘设施未正常使用;防尘水质未经化验;未进行煤层注水实验。
31.1.整改措施:
根据煤矿制定的综合防尘措施,规范设置防尘水幕,定期对容易造成粉尘堆积的巷道进行冲洗;组织人员对水质进行化验;进行煤层注水实验,确定煤层能否注水防尘。
31.2整改责任人:
吕祥、通风班组
31.3.整改定员:
10人
31.4.整改资金:
100000元
31.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31.6.整改验收人:
张辉
32.210901采面运输巷和回风巷使用木支护;掘进工作面采用锚网支护,未安设顶板离层仪等矿压观测仪器,应及时监测,并立牌板记录;未进行锚杆锚固力试验。
32.1.整改措施:
安排人使用工字钢逐架替换木支护;1760回风石门、1720水平水仓掘进采购安设顶板离层仪和矿压观测仪;按设计每300根锚杆抽6根做锚杆锚固力实验。
32.2整改责任人:
朱石稳、掘进班组、采煤班组
32.3.整改定员:
60人
32.4.整改资金:
2000000元
32.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32.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33.煤矿主斜井使用的绞车没有安装定车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煤矿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保护不全,无撕裂、自动洒水装置。
33.1.整改措施:
机电运输班组根据相关要求,规范安设定车装置,配齐皮带机的保护装置、撕裂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33.2整改责任人:
李立贤、机电运输班组
33.3.整改定员:
10人
33.4.整改资金:
300000元
33.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33.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34.煤矿无提升系统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钢丝绳、连接装置没有日常维护保养、检查记录。
34.1.整改措施:
制定提升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绞车司机每天对钢丝绳、连接装置检查维护保养并记录归档。
34.2整改责任人:
张永辉、李立贤、绞车司机
34.3.整改定员:
5人
34.4.整改资金:
50000元
34.5.整改期限:
2017年6月30日
34.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35.空压机储气罐的释压阀没有按要求安装。
35.1.整改措施:
把释压阀安设在储气罐出气口转弯处前端。
35.2整改责任人:
李立贤、抽放泵司机
35.3.整改定员:
4人
35.4.整改资金:
40000元
35.5.整改期限:
2017年7月31日
35.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36.矿井使用的部分电动机属淘汰产品;部分矿车煤安标志损坏。
36.1.整改措施:
购买新的电动机更换淘汰电动机;用有煤安标志的新矿车更换煤安标志损坏的矿车。
36.2整改责任人:
李立贤、机电运输班组
36.3.整改定员:
20人
36.4.整改资金:
3000000元
36.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35.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37.矿井井下部分电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37.1.整改措施:
井下需检测的设备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测。
37.2整改责任人:
李立贤、机电运输班组
37.3.整改定员:
10人
37.4.整改资金:
200000元
37.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37.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38.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已超过30min。
38.1.整改措施: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38.2整改责任人:
吕祥
38.3.整改定员:
10人
38.4.整改资金:
50000元
38.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38.6.整改验收人:
吕国柱
39.未编制煤矿职业卫生档案;职工职业卫生监护档案不健全,档案没有工伤编号,年度体检结果等内容,并且未进行离岗体检。
39.1.整改措施:
建立煤矿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在年度体检报告中包含工伤编号,每个职工离职时煤矿组织给予离岗体检。
39.2整改责任人:
吕祥、张永辉、朱胜波
39.3.整改定员:
3人
39.4.整改资金:
40000元
39.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39.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40.未进行噪声监测;作业点职业危害警示牌板不全。
40.1.整改措施:
根据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噪声检测;在井下可能有职业危害的地方设置职业危害警示牌。
40.2整改责任人:
吕祥、张永辉、朱胜波
40.3.整改定员:
3人
40.4.整改资金:
100000元
40.5.整改期限:
2017年12月31日
40.6.整改验收人:
杨强永
四、各系统隐患整改责任人
(一)通风系统
由吕祥负责对所查出损坏的通风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通风可靠,分风合理,风量满足。
(二)供电系统
1、由机电副矿长李立贤亲自安排机电工、监控维护人员从地面至井下,对机电设备设施、两系统设备、通信系统等进行维护保养,对机电设备查缺不漏并进行试运行,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对井上、井下各种电缆进行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技术整改,保证正常供电,电缆悬挂规范。
(三)提升运输系统
1、由机电副矿长李立贤亲自安排机电工配合绞车司机对绞车、钢丝绳、信号装置、各种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
2、由机电运输班组长亲自安排机电工配合绞车司机对副斜井“一坡三挡”、地滚进行维护更换,钢丝绳加油。
3、由机电副矿长李立贤亲自安排机电运输班组人员对矿井提升(一坡三挡)的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运行。
4、由机电副矿长李立贤亲自安排机电运输班组刮板机司机、皮带输送机司机对皮带机、刮板机进行维护检修,绣浊损坏的零部件进行更换,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排水系统
1、由生产副矿长朱石稳安排人员对井下各巷道局部排水不畅通的地点进行疏排,淤泥清理。
2、由机电副矿长李立贤亲自安排排水工在排水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五)监控系统
1、由李坤对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上传。
2、由李坤更换井下失效的传感器,规范悬挂监控电源线路;对失效的传感器进行收集,统一送检,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六)瓦斯防治
由通防负责人吕祥负责安排通防工对煤矿的抽放系统、压风系统、防尘系统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更换漏气、漏水管道;确保抽放效果。
(七)顶板管理
由李吉胜、牛立承负责210901回采工作面及111108回采工作面的支柱歪斜、迎山角度不够、支柱不受力的调校。
四、其它要求
(1)煤矿主体责任人必须尽快筹集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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