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word.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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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word

  篇一: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容积率:

%

  绿地占有率:

%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

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八条乙方应将物业服务费用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九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条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

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1、开办费用:

  2、前期介入费用:

  3、接管验收费用:

;4、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二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五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帐务预算及决算;7、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8、。

第十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9、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七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甲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12、。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

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条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按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甲方应在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其利息,利息按照的标准计算。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将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首届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时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乙方可与业主按照本合同的的约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另一份报送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

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平方米;2、道路平方米;3、化粪池个;4、污水井个;5、雨水井个;6、垃圾中转站个;7、水泵个;8、水箱个;9、电梯部;10、信报箱个;11、消防设施;12、公共照明设施;13、监控设施;14、避雷设施;15、共用天线;16、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21、;

  22、。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接待

  1、;

  2、;

  3、。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管理

  1、;

  2、;

  3、。

  三、清洁管理

  1、;

  2、;

  3、。

  四、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

  2、;

  3、。

  五、安全防范

  篇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3-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独立式住宅□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区/县乡/镇路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4-

  第三条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

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5-

  篇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

无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word)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3-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独立式住宅□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区/县乡/镇路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4-

  第三条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

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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