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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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docx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开始显现,影响人体健康,损害生态安全。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作为污染防治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并贯穿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关系生产者、消费者、回收者、利用者、处置者等多方利益。

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既是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客观要求,又是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更是保护人体健康的现实需要。

《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015年,为更加全面地反映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我们以2014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和244个大中城市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为基础,系统总结了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编写了《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借此机会,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第一部分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按照环境保护部《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应规范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在每年的6月5日前发布辖区内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6月30日前向环境保护部汇总上报。

2015年,全国共有244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其中,应开展信息发布工作的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56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均已按照规定发布信息,另外还有141个城市自愿开展了信息发布工作。

经统计,此次发布信息的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2亿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436.7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62.2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816.1万吨。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14年,244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9.2亿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2.0亿吨,处置量4.8亿吨,贮存量2.6亿吨,倾倒丢弃量13.5万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61.9%,处置和贮存分别占比24.7%和13.4%,综合利用仍然是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2014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见图1-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山西、内蒙古、辽宁。

2014年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图1-2。

244个大、中城市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10位的城市见表1-1。

前10位城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为4.5亿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23.4%。

表1-12014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4年,244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2436.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431.0万吨,处置量889.5万吨,贮存量138.0万吨。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58.2%,处置、贮存分别占比36.2%和5.6%,有效地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见图1-3。

图1-3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山东、湖南、江苏。

2014年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图1-4。

图1-42014年各省(区、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单位:

万吨)

244个大、中城市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表1-2。

前10名城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总量为925.0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38.0%。

表1-2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三、医疗废物

2014年,244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62.2万吨,处置量60.7万吨,大部分城市的医疗废物处置率都达到了100%。

医疗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广东、浙江、河南。

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2014年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见图1-5。

图1-52014年各省(区、市)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单位:

吨)

244个大、中城市中,医疗废物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表1-3。

医疗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3.5万吨,其次是北京、广州、成都和杭州,产生量分别为2.8万吨、2.0万吨、1.7万吨和1.6万吨。

前10位城市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为18.2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9.3%。

表1-32014年医疗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四、城市生活垃圾

2014年,244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6816.1万吨,处置量16445.2万吨,处置率达97.8%。

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发布的2014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见图1-6。

图1-62014年各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单位:

万吨)

244个大、中城市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表1-4。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742.7万吨,其次是北京、重庆、深圳和成都,产生量分别为733.8万吨、635.0万吨、541.1万吨和460.0万吨。

前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总量为4818.1万吨,占全部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8.7%。

表1-42014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排名前十的城市

第二部分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危险废物

(一)工业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根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原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已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

截止到2014年,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共1921份。

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319份。

2011~2014年环保部门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2-1。

2014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2-2。

图2-12011~2014年环保部门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变化情况

图2-22014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

从利用处置情况来看,截至2014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已达到4304万吨/年,实际利用量993万吨,实际处置量394万吨。

2006~2014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情况见图2-3。

2014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经营规模情况见图2-4。

图2-32006~2014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情况(万吨)

  图2-42014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单位:

万吨)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根据《“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环境保护部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

2014年,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共抽查1681家企业,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13家,经营单位368家。

整体抽查合格率为74.9%,比2013年提高6.4个百分点。

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3.7%和79.2%。

2014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抽查合格率情况见图2-5。

图2-5各省(区、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抽查合格率

3.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7号),我国对危险废物出口实行核准管理。

2014年,共受理和审查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21件,签发核准通知单16份,核准出口危险废物共计9684吨。

核准出口的危险废物涉及含铅废物(电弧炉炼钢除尘灰),废有机溶剂(废剥离液和废乳化液),其他废物(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电池、危险废物物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泥),含镍废物(废镍催化剂、含镍电池废料),表面处理废物(电镀污泥),含镉废物,焚烧处置残渣。

(二)医疗废物

全国拥有许可证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分为两大类,即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和同时利用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设施。

2014年,全国各省(区、市)共颁发280份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252份为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28份为同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全年医疗废物实际经营规模为68.7万吨。

2014年,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19份。

2014年各省(区、市)颁发医疗废物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2-6。

2014年各省(区、市)医疗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经营规模情况见图2-7。

图2-62014年各省(区、市)颁发医疗废物许可证数量

图2-72014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单位:

吨)

(三)实验室废物

为落实《“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关于开展实验室废物管理的要求,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基础支撑,环境保护部选择北京市开展了典型地区实验室废物监管试点工作。

通过对北京市涉实验室危险废物单位的深入调研,总结发达国家和地区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成熟、先进的制度、模式以及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发现我国目前在实验室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实验室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体系。

二、资源类废物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1.拆解处理企业建设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的106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与各地2015年规划处理企业的数量目标相比,完成率达到86.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处理总能力为13350.7万台,比2013年增长19.3%,与各地2015年规划总能力目标相比,完成率达到119%。

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分布情况见图2-8。

图2-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分布情况

2.拆解处理量

2014年,共有29个省份的101家企业实际开展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拆解处理总量达7045.4万台,同比增长63.5%。

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电视机占比81.8%,同比下降11%;电冰箱占比2.2%,同比增长54.5%;洗衣机占比4.7%,同比增长17.9%;房间空调器占比0.2%,同比增长1500%;微型计算机占比11.1%,同比增长326.9%。

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情况见图2-9。

图2-9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占比

2014年,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产物为彩色电视机CRT屏玻璃50.3万吨,占拆解产物总重量的35.4%;塑料24.3万吨,占17.9%;彩色电视机CRT锥玻璃26.3万吨,占18.6%;钢铁18万吨,占12.6%;黑白电视机CRT玻璃5.4万吨,占3.8%;印刷电路板8.6万吨,占6.1%;铜及其合金2.7万吨,占1.9%。

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种类占比见图2-10。

图2-9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占比

2014年,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产物为彩色电视机CRT屏玻璃50.3万吨,占拆解产物总重量的35.4%;塑料24.3万吨,占17.9%;彩色电视机CRT锥玻璃26.3万吨,占18.6%;钢铁18万吨,占12.6%;黑白电视机CRT玻璃5.4万吨,占3.8%;印刷电路板8.6万吨,占6.1%;铜及其合金2.7万吨,占1.9%。

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种类占比见图2-10。

图2-112014年各省(区、市)实际进口废物量分布

2014年,全国进口废物数量前八位的品种依次为废纸(57.1%)、废塑料(17.1%)、废五金(11.3%)、氧化皮(5.2%)、铝废碎料(3.8%)、铜废碎料(2%)、废船(1.8%)和废钢铁(0.8%),合计占实际进口废物总量的98.8%。

2014年全国进口固体废物类别占比情况见图2-12。

图2-122014年全国进口固体废物类别占比

利用进口废物可获得大量再生资源,以2014年为例,可得到再生纸约2265万吨,再生塑料约862万吨,钢铁约575万吨,再生铝约220万吨,再生铜约190万吨。

可节约原木2039万吨,铁矿石978万吨,铝土矿1048万吨,铜精矿950万吨等。

2.国际合作

为更好地履行《巴塞尔公约》,环境保护部与欧盟主管部门建立了预防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信息交换工作机制。

2009~2014年,累计交换情报信息734余次,发现并阻止了其中54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出口。

其中,2014年就完成交换信息94次,阻止了其中6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

此外,环境保护部与香港特区环境保护署建立年度“内港两地废物转移工作层面会议”制度,与日本环境省建立了“中日废物进出口管理跨部工作组会议”热线联系机制,截止到2014年,分别召开双边例会9次和7次。

(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

1.尾矿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尾矿产生量为10.5亿吨,占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3.6%,综合利用量为3.1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556.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29.4%。

尾矿产生量最大的两个行业是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其产生量分别为5.7亿吨和3.5亿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1.7%和34.0%。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尾矿产生量行业分布见图2-13。

图2-13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尾矿行业分布

2.粉煤灰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灰产生量为4.6亿吨,占比14.7%,综合利用量为4.1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为532.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7.5%。

粉煤灰产生量最大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其产生量为3.8亿吨,综合利用率为86.7%;其次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其产生量分别为1852.9万吨、1563.8万吨、1178.9万吨和968.8万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0.2%、99.3%、80.7%和99.5%。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灰产生量行业分布见图2-14。

图2-14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粉煤灰行业分布

3.煤矸石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煤矸石产生量为3.7亿吨,占比12.0%,综合利用量为2.8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883.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4.1%。

煤矸石主要是由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生,其产生量为3.6亿吨,综合利用率为73.3%。

4.冶炼废渣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冶炼废渣产生量为3.4亿吨,占比11.0%,综合利用量为3.2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382.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2.6%。

冶炼废渣产生量最大的行业是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其产生量为3.0亿吨,综合利用率为94.0%;其次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其产生量为2560.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0.7%。

5.炉渣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炉渣产生量为3.0亿吨,占比9.7%,综合利用量为2.7亿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248.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8.6%。

炉渣产生量最大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其产生量为1.5亿吨,综合利用率为83.5%;其次是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生量为5602.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7.5%;第三位的行业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产生量为3411.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9.2%。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炉渣产生量行业分布见图2-15。

图2-15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炉渣行业分布

6.脱硫石膏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脱硫石膏产生量为8430.5万吨,占比2.7%,综合利用量为6914.7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35.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1.7%。

脱硫石膏产生量最大的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其产生量为7082.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3.4%;其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其产生量分别为566.0万吨、230.4万吨和188.9万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55.0%、68.7%、85.2%。

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脱硫石膏产生量行业分布见图2-16。

图2-162014年重点发表调查工业企业的脱硫石膏行业分布

(四)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

按照《关于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环境保护部督促各地及时报送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销毁情况,据统计,2014年全年,全国共销毁各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约992.4吨,其中药品及医疗器械187吨、烟酒85.4吨、食品264吨、日用品27吨、农资及农产品223.3吨;侵权盗版光盘68万张、盗版或非法出版书刊109.6万册、假冒奢侈品1389件;不合格液化石油气产品86万元,警服、警衔20立方,病死猪7796头,家电11.9万件。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3〕36号)关于做好侵权假冒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分类处理指导工作的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3月发布了《拟销毁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分类处理指南》(环境保护部18号公告)、2014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1830号),指导各地将拟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纳入到固体废物进行管理,按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

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区、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的通知》(打假办发〔2014〕20号)要求,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2月组织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现场考核。

由环境保护部为组长单位,工商总局、网信办、商务部等4个部门组成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现场考核第三组,对天津市、山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了现场绩效考核。

同时环境保护部还派员参与了第十四组对北京等相关省份的考核。

第三部分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法规

2014年,围绕《固体法》,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及规范指南,促进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在危险废物方面,制定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方面,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在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方面,出台了《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5年)。

我国现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政策法规详见附表三(略)。

二、培训

2014年4月,环境保护部在环保部北安河培训基地举办了“2014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处长培训班”,各省市环保厅主管固体废物负责同志及五大督查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对国家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进行了分析解读并布置了2014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重点工作。

此外,举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监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管理技术类培训共7期,共培训各级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和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近1000人(次)。

三、科研

从2014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来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科研成果覆盖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固体废物等多个领域,涉及到污染控制技术、治理装备研发等多方面内容。

主要成果有: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畜禽粪污生态处理成套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铬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种养殖废物高效生物制气关键技术设备研究及集中供气应用,金属矿山塌陷区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及应用、畜禽养殖污染系统控制技术体系研究及其应用,印染废水回用及污泥减量利用技术。

四、行政审批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环境保护部关于简政放权的具体要求,本着有利于地方强化监管、简化申请程序、便于企业申请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调整下放的后续衔接工作。

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了《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51号),规范下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

第四部分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践

2014年,各地环保部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形成了一批具有借鉴意义的地方工作实践经验。

一、北京市强化污染源管理探索固废管理转型

近年来,社会进入了大数据时代。

北京市固管中心运用大数据概念,于2014年启动原有固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新系统增加了化学品环境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基金补贴审核管理、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与环保核查管理四个模块,实现了中心全部业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新系统立足于从污染源管理的角度出发,将业务工作与污染源管理概念紧密结合,加强了对污染源管理对象基础信息的采集,力争为“十三五”时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夯实基础;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相关工作要求,新系统进一步延伸了使用对象,首次将区县环保局相关管理人员作为一级管理部门纳入到信息系统,为下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铺平了道路;新系统明确了每个流程的办事人员、工作职责和办事时限,职责清晰、权限明确,互相制约,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二、河北省抓细抓实抓严危险废物监管

“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以及环保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队伍业务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结合工作实际从五个方面强力推进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管理思路。

提出了全省固体废物管理总体框架,即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两项强化”、搞好“三个落实”、完善“四项机制”、推进“五个建设”。

二是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组织起草了《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2015年3月通过审议,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三是细化完善管理政策措施,坚持召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座谈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座谈会等,定期问计于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盼;有针对性地制发了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河北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四是全面强化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以涉重金属、医药、石油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注重以医药、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每年组织对全省200余家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检查。

2012年、2013年在环保部抽查考核中,名次上升至全国第9位和第5位。

五是注重固体废物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业务培训,先后培训市县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人员以及重点企业环保人员达20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编写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发挥危险特性鉴别在环境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三、上海市试点探索多层次危险废物收运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上海市在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出现了现有收运体系对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产生制约的现象。

主要表现在:

一是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产生数量、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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