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望东变电站临时用电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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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望东变电站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1

2、临电路线布置…………………………1

3、现场设备用电总量负荷计算…………2

4、安全用电技术措施……………………8

5、安全用电组织措施……………………9

6、施工现场预防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12

7、施工临电、安装、维修安全技术交底………………………………………17

8、防雷与接地……………………………17

 

110kV望东变电站临电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陈公路南侧,为一幢地上一层,半地下室一层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建筑物。

由上海市市南供电公司投资兴建,设计单位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不设永久性围墙,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479平方米。

新建站房平面为矩形,含地下室为二层,建筑面积24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9平方米,地下一层(±0.000m下)建筑面积989平方米。

本楼结构类型及层数:

框架2层:

建筑高度13.6m:

层高:

地下一层为2.70m,地上一层为5.00m(部分为10.00m);基本轴线尺寸:

平面为矩形,长43.75m,宽22.6m;站址场地标高:

6.250m(吴淞高程),室内外标高差:

1.50m;基础形式:

四周带钢筋混凝土板墙围护的片筏基础(半地下室)

二、临电路线布置

施工现场在北角木工加工场旁设置一个配电间,负责现场用电的总协调和控制。

在木工棚旁设置一台总电箱,分三个支路,分别为井架、钢筋加工场、木工加工场、现场照明、楼层用电等。

具体情况见临电平面布置图。

三、现场设备用电总量负荷计算

1、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量按下式计算:

P计=1.1(K1ΣPC+K2ΣPA+K3ΣPB)

查表得:

K1=0.70K2=0.8K3=1.0

1)、动力用电设备额定用电量:

K1ΣPC=259.7KW

2)、室内照明用电量之和:

K2ΣPA=8KW

3)、室外照明用电量之和:

K3ΣPB=10KW

4)、P计=1.1(259.7+8+10)=305.47KW<500KW

甲方在现场设置一SL7500/10的变压器故能满足要求。

2、用电设备及室内外照明表

编号

用电设备名称

技术数据

台数

功率(KW)

1

井架

QTZ-12560KW

1

60

2

水泵

2.2

4

8.8

3

插入式振动棒

2.2KW

6

13.2

4

钢筋切断机

5.5KW

2

11

5

钢筋弯曲机

3KW

1

3

6

闪光对焊机

100KVA

1

100KVA

7

卷扬机

11KW

1

11

8

圆盘锯

4KW

1

4

9

平刨机

4KW

1

4

10

电焊机

22KVA

3

66KVA

11

砂浆机

5.5KW

2

11

12

电动工具

15KW

15

13

现场室内照明

10KW

1

10

14

现场照明(镝灯)

3KW

4

12

四、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零

本工程采用TN—S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称三相五线制。

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

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

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必须注意:

在同一系统中不得采取一部分设备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采取接零。

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部分设备采用接地,另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漏电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有危险的电压。

2设备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

而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相互匹配,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

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

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2.5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

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是指不戴任何防护用品,接触时对人体部位不造成任何损伤的电压。

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

同时还规定: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地下室、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

低于2.4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流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一漏电,每台用电设备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一般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米。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6.5施工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

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

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板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6.6操作与维修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7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8、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架空线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

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mm2。

3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

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9、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应采取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米,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4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入。

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电缆水平敷设沿墙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不小于1.8米。

10、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m2,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

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须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小于2.4m。

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6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电灯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8暂设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米,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米,拉线出口应向下。

9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置开关。

  10 现场应使用密封式防雨碘钨灯,其金属外壳必须作可靠的接零保护。

五、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接受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4建立工程拆除制度。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5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装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六、施工现场预防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1电气线路过负荷引起火灾。

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取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1.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因导线安全间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年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1.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

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

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1.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

变压器长时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器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电动机发生线圈短路,转子扫堂,单相运转等故障时,都会使电动机过热,绝缘燃烧引起火灾。

1.5电气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过近引起火灾。

1.6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

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可以说是可以预防的。

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电气火灾。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各种开关触头要压牢固。

铜铝连接时要有过度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刷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发热面临造成火灾。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1211等灭火器。

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

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20公分,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

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和防雨、防潮、防砸的地方,并做好防护棚。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9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

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有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0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1.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

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形成跨步电压使人员触电。

11.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11.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

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七、施工临电、安装、维修安全技术交底:

1配电室、配电箱开关箱的制作安装:

1.1所有配电箱的制作由人安电器公司根据项目部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型号制作,进场后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

1.2安装电箱及变配电室线路应在上一级箱内切断电源,应选用线鼻子、用液压钳压紧牢固,在上一级箱上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字样,并把电箱上锁。

1.3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1.4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1.5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入内措施。

1.6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6.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

1.6.2配电柜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1.6.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宽度不小于1m

1.6.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不低于3m

1.6.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时,该室距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1.6.6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

1.6.7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份的净距,不小于0.075m.。

1.6.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1.6.9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1.7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电流表与计费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1.8配电柜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1.9配电柜上的各级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1.10配电柜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逐级保护。

室内总配电柜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

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1.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13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电箱配电。

1.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

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1.1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1.1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1.1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1.19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坚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1.2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2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2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份。

1.2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2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防砸。

1.25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规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1.26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1.27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1.2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29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1.30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第4.3.7条要求。

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1.31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3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33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34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1.35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1.36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3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38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2使用与维护:

2.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2.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工具。

2.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2.5.1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5.2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2.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2.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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