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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

平安消费包保责任制度

平安消费包保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佳市水利平安消费责任,更加有效防止各类重大事故发生,按照省水利厅和市政府平安消费的有关要求,制定市水务局平安消费包保责任制,确保全市水利平安消费形势持续稳定。

一、指导思想

深化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平安消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实树立“科学开展、平安开展”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施行平安开展战略,真正把“一岗双责”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管理单位、水利消费企业平安消费工作的指导,层层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水利平安消费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分工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惠峰主持全局平安消费全面工作,是平安消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局长谭伯东同志分管全局平安消费工作,是平安消费工作的分管责任人;各分管局指导是各分管部门及科室平安工作的详细责任人。

副局长谭伯东同志包保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柳树岛管理处、水保办,分管局办公室、财审科、安监科,负责佳木斯市行政区内在建小型水电工程的平安监视管理工作;副局长王海江包保开发处、河海工程处、质监站,分管局建立科、规计科;副局长王河顺喜包保市防汛办、市河道处,分管基层站、农水科、人教科;工会主席张延杰包保市水政水资源办、水政监察支队,分管机关党委。

三、主要任务

(一)监视检查平安消费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对上级及市局关于平安消费的决定、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是否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

(二)监视检查平安消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基层单位“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是否把平安消费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平安监视机构是否健全;检查基层单位平安消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平安消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亲自安排部署,检查平安消费工作,其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三)监视检查平安消费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对历次查出的平安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是否进展了严格的检查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平安隐患是否采取果断措施。

协助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监视检查贯彻落实。

(四)监视检查对职工开展平安教育和平安知识情况。

消费企业是否开展全员平安消费教育,先培训后上岗的是否落实,职工岗前平安教育是否坚持。

(五)监视平安消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基层单位的平安检查工作是否深化、细致、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处置是否严格等。

(六)监视检查平安消费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依法制定各项平安消费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装备到位等。

(七)监视检查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及时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平安消费的经历教训,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兼顾、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科室、个人。

(二)平安监视检查行动迅速,排查彻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扎实细致,注重施行,不留死角,确保监视检查获得实效。

(四)平安消费包保责任制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局平安消费监视科负责,平安消费监视检查的业务协调工作由局平安消费监视科负责。

(五)建立水务平安消费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全局平安消费通报会议,总结平安消费工作情况及部署下步工作。

滁州学院平安稳定工作包保责任制的假设干规定xx-06-2514:

17|#2楼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全天候、全覆盖的校园平安稳定工作体系,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结实树立平安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全院上下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努力创立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确保学校稳定和-谐。

第三条根本原那么:

实行“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

主要包括:

(一)党政共管,各负其责。

学校各级党政指导要共同抓好平安稳定工作,各系(部)、各部门负责包保本系(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预防为主。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教育,进步防范意识,落实工作措施,减少各类影响平安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建立。

坚持日常排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将影响平安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做好技防等根底性建立工作。

(四)全员参与,内外协作。

建立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平安稳定工作体系。

加强与滁州市有关部门的协作,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第二章包保责任制的目的、指导体系及包保网络

第四条包保责任制的目的:

通过落实每一事项、每一环节、每一时段、每一场所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实现学校平安稳定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明晰、措施到位、监视有效、高效运行”,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第五条包保责任制的指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完善“党委统一指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系(部)、各部门亲密协作,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全员参与、共同治理”的指导体制;形成“党政主要指导负总责,分管指导详细组织,责任部门牵头执行,专门小组专项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包保指导体系:

(一)院党委书记、院长对学校平安稳定工作负总责,院党委书记、院长是维护学校平安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院指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中的平安稳定工作负直接指导责任。

(二)各系(部)党总支书记、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系(部门)职责范围内或指导交办的平安稳定工作负指导责任,各系、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或指导交办工作的平安稳定工作负直接指导责任。

第七条包保网络:

(一)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包保学校平安稳定总体工作。

(二)院指导班子成员包保各自分管范围的平安稳定工作,指导和催促联络的系(部)和部门的平安稳定工作。

(三)各系(部)党总支书记、主任负责包保本系(部)平安稳定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包保本部门平安稳定工作。

第三章包保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第八条信息传递报送包保:

(一)各类涉及平安稳定的重要信息的上报,由包保责任系(部门)在第一时间报告院党政主要指导、分管或联络本系的院指导并同时报告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指导小组办公室(院办公室和保卫处)。

各类信息的汇总、研判,由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指导小组负责。

院办公室负责对外报送有关信息。

(二)外事活动由院办公室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三)教职工思想动态及校内重要新闻报道,由宣传部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四)校内治安和平安事件的.信息,校外涉及师生的治安和平安的信息,由保卫处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五)经济财务类信息,由财务处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六)食品平安类、公共卫生类、疾病防控类信息,由后勤效劳总公司(校医院)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七)网络信息类信息,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八)考试平安类信息,由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九)综合类信息、事故及自然灾害类信息,由院办公室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十)学校其它信息,由各有关部门、系(部)负责包保信息搜集、报送。

第九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包保:

(一)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纠纷,由党委组织部和所在系(部门)负责排查化解。

(二)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由工会、处和所在系(部门)负责排查化解。

(三)学生之间、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由学生处和所在系负责排查化解,教务处、保卫处、团委及有关部门协助。

(四)学校与周边、师生员工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保卫处负责排查化解,有关部门(系部)协助。

(五)各系、各部门内部矛盾纠纷,由本系(部门)负责排查化解。

第十条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包保:

(一)校园道路交通平安、消防平安和校园及周边治安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保卫处牵头负责,同时商请滁州市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等部门协助排查和综合治理。

(二)校园内车辆交通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保卫处牵头负责,院办公室、总务处、后勤效劳总公司协助,

(三)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负责,教务处、科研处、实验实训中心协助,各使用单位负责落实。

(四)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总务处、后勤效劳总公司负责落实。

(五)校内食品饮食卫生、药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经营场所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后勤效劳总公司及校医院负责落实。

(六)学生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学生处牵头负责,保卫处、各系(部)、后勤效劳总公司、团委协助。

(七)校舍建筑、施工场所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总务处牵头负责,南校区二期建立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效劳总公司协助。

第十一条校园治安管理包保:

归口责任部门保卫处。

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校园治安管理措施,做好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工作,做好校园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治工作。

并加强对各系、各部门平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视。

各系、各部门对本单位平安管理负责,要对师生开展校园平安管理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内部平安管理措施,增强本系(部门)师生员工的平安防范意识,进步平安防范才能,及时处置、报揭露生在本系(部门)的各类平安事件。

第十二条普法宣传教育包保:

归口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积极参与配合,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学生平安教育与管理包保:

(1)学生军训,由院军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包保。

(2)学生入学教育,由学生处牵头,各系(部)、教务处、保卫处、图书馆、后勤效劳总公司协助。

(3)学生日常平安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包保,后勤总公司、保卫处积极配合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平安教育、日常管理和教育活动;各系(部)负责包保落实本系(部)学生平安教育。

(4)学生心理安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由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安康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包保,各系(部)做好相关工作。

(5)学生理论教学(含各类实习实训等)平安工作,由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包保,各系(部)负责包保落实本系(部)学生理论教学平安工作。

(6)学生就业平安工作,由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包保;各系(部)负责包保落实本系(部)学生就业平安工作。

(7)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平安工作,由团委负责包保;各系(部)负责包保落实本系(部)学生校园文化活动。

(8)学生宿舍平安管理工作,由后勤效劳总公司负责包保;各系(部)负责包保落实本系(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9)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学生处、保卫处负责包保;各系(部)负责包保落实本系(部)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学校假期等特殊时段的学生平安管理工作,由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效劳总公司负责包保;各系(部)负责包保落实假期等特殊时段本系(部)学生平安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网络信息平安管理包保:

(1)党委宣传部负责包保校园网新闻、向校外各类新闻媒体报送推荐的新闻宣传稿件等信息平安工作。

(2)院办公室负责包保公告通知、校务公开等信息平安工作。

(3)科研处负责包保学术报告等信息平安工作。

(4)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包保整个校园网网络信息平安监控、校园网络平安运行工作。

(5)各系(部门)负责包保本单位二级网站网络信息平安工作。

第四章包保责任制的工作方法与要求

第十六条工作方法:

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宣传教育、预测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施行分类指导,务务实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突出抓好开学毕业、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前的信息搜集、报送工作;坚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校园治安管理、学生思想教育与平安管理、网络信息平安管理等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十七条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建立健全以辅导员、班主任为本班包保第一责任人的班级平安稳定包保制。

(二)各系(部)、各部门要经常深化到师生员工中,及时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解决好影响稳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

要按照职责范围定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重大情况立即报告,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介入,问题早解决,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各系(部)、各部门要建立平安隐患定期排查和日常检查制度,对本系(部门)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进展综合分析,及时向指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包保责任制及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平安稳定工作包保责任制考核纳入学校年度目的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对指导干部包保工作出现责任事故的,学校将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对信息搜集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校园治安管理、特殊群体管控、学生思想教育与平安管理、网络信息平安管理等包保工作出现责任事故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或未按审批程序报送信息,因排查工作不细致、治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因没有及时监控汇报网络动态而造成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进展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一条各系(部)、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定明确的包保责任制主要内容,制定本系(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包保工作责任制细那么。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指导小组办公室(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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