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沾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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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沾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沾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

区住建局

我区自2013年开始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已实施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共19个、2971户(含城中村、城边村)。

目前,经摸底调查,我区尚有棚户区7812户需要进行改造,其中危旧企业棚户区11个大片区和其它零星片区共1879户,12个城中村城边村共5933户,按照上级部门棚改政策要求,应在2020年前改造完成,棚改任务非常艰巨。

一、前期棚改推进模式

我区前期棚户区改造,除井王、东杜、西杜三个城中村是政府主导以外,其它都是以政府督导为主、企业自主改造的模式。

一般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行对改造院内的住户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制定院外居住职工购房政策、解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遗留问题。

期间,企业自行洽谈有投资意愿的开发商,核算开发成本,编制小区初步规划方案,估算开发利润。

(二)企业申请进行房屋征收,住建局对企业的安置方案审查把关,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与企业签订房屋征收委托协议,政府下达征收决定书,企业自行组织拆迁。

(三)拆迁完毕后,腾空土地挂牌出让,并把安置房回购面积、价格作为出让条件之一,开发商摘牌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返还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资金。

企业自主棚改的模式优点是:

企业熟悉本企业状况,前期安置、拆迁工作进展快。

缺点是:

征收程序不规范;相邻企业开发时序不同,统一规划方案难以落实;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浪费或者不完善,小区档次低;造成周边剩余的零星地块商业开发价值越来越小或者直接不能开发,政府统一征收开发成本越来越高。

二、下一步棚改推进建议

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具体推进如下:

(一)政府主导,建立健全棚改工作机制。

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抽调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公安、法院、信访、审计及涉及改造单位的主管部门精干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统一研究部署、指导和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深入调查,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计划。

在前期多次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依据《沾化区棚户区改造三年集中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见附件),制定我区2018—2020年棚改计划,启动我区棚户区改造规划设计。

根据近期各单位上报情况拟计划如下:

2018—2020年共计划完成3644户棚户区改造,其中危旧企业46个1879户,城中村5个(其中富国村是一期改造项目)1765户。

(三)确定实施主体,完善棚改资金筹措方式。

按照国家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政策,建议成立国有实体公司作为棚改中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主体统一运作,由实施主体凭借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材料,到相关银行贷款,政府按照购买服务协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同时将征收后的腾空土地依法收回并出让,所得收益专项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四)完善机构,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建议成立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按照《滨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法》,负责全区房屋征收工作,同时参照《滨州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标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摸底调查和资产评估,制定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国有开发公司根据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实施征收补偿,并组织征收。

(五)落实政策,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补偿比例。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幅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棚户区改造。

货币化安置一般分三种方式:

一是现金支付方式,二是购买商品房异地安置,三是回购商品住房就地安置。

当前,我区棚改居民选择就地安置方式为主。

(六)整合改造,提高棚户区改造片区居住档次。

以老城区危旧企业、城中村、城边村为中心,将周边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连片区域规划为一个大片区,统一改造,充分提高腾空土地的利用率。

高起点规划建设安置区,完善配套建设,有效节约建设用地,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城市档次。

附:

沾化区棚户区改造三年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全面做好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到2020年完成棚户区改造”总体任务目标,以2018年为起点,利用三年时间科学统筹,多措并举,集中攻坚,确保我区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

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出发点,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宜居城市,在改造时间、改造模式、补偿安置方式等方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货币补偿为主的安置方式,基本满足群众不同住房需求。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的改造模式。

对于纳入棚户区改造任务的项目,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资金筹集、征收补偿、建设安置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于具有开发价值的,可有序引导实力强、信誉高的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对于参与改造的社会资本,要加强监督,防止出现烂尾工程。

(三)坚持统一组织、属地负责的原则。

区委、区政府负责组织统筹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出台政策文件,制定推进措施,编制总体规划,领导征地拆迁,规划安置地块。

相关园区、乡镇(街道)、主管单位具体负责改造项目的组织动员、征地拆迁和安置等各项工作。

(四)坚持科学规划、片区改造的原则。

以老城区危旧企业、城中村、城边村为中心,将周边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连片区域规划为一个大片区统一改造,充分提高腾空土地的利用率。

高起点规划建设安置区,完善配套建设,有效节约建设用地,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城市档次。

(五)坚持政策扶持、保障实施的原则。

充分研究国务院和省、市在融资贷款、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落实到位,为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六)坚持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的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集约用地、合理布局、综合配套,组织好棚改项目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改造范围

我区城市建成区内的危旧企业、城中村、城边村;工业园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村(居);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村(居)。

四、任务目标

2018年-2020年三年计划累计完成5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危旧企业46个,城中村5个(其中富国村是一期改造项目);涉及3644户,总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

其中,2018年计划完成1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1486户,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2019年计划完成2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1111户,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完成1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1047户,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2020年以后逐步改造剩余8个城中村(含富国村二期)4168户。

五、实施步骤

棚户区改造三年集中攻坚行动逐年推进,2018年度项目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5—8月份)。

区住建局做好房屋征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有土地上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做好具体项目的土地房屋测量、征求居民意见、落实安置地点等工作;园区、乡镇(街道)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起草集体土地上的城中村、城边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做好土地房屋测量、征求居民意见、落实安置地点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国有实体开发公司的成立工作;做好项目包装、融资贷款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国土部门要按程序启动腾空土地的征收工作,落实安置用地指标。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阶段(2017年9—10月份)。

房屋征收部门、各主管单位、园区、乡镇(街道),做好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修订完善、报批、风险评估等工作。

10月底前,确保危旧企业改造项目全部完成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城中村、城边村全面启动。

(三)土地储备或土地供应阶段(2017年11—12月份)。

根据项目需要和征收地块实际情况,做好土地储备或土地供应工作计划。

(四)开工建设手续办理阶段(2018年1—4月份)。

需要政府统一回购安置的棚改项目,压缩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实行专人盯靠,压茬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招标、工程建设等审批手续,确保手续完备。

2018年4月底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

(五)安置阶段。

政府统一回购安置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棚改项目,征收部门、乡镇(街道)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安置方案,明确责任,稳步推进,确保群众自躲迁之日起36个月以内,安置完毕。

2019年度、2020年度根据项目申报进度,统筹兼顾,提前谋划,压茬进行,分别制定当年具体实施步骤。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任指挥,政协主席任政委,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督查考核组、业务指导组、工程建设组、资金保障组六个小组。

从区直机关单位中抽调骨干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分阶段集中办公。

抽调人员要与原工作岗位脱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综合协调组:

一是负责有关决定、通报、通知、简报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及报送;二是负责安排相关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三是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各类文书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四是负责行政、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

一是负责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新闻宣传工作,并制定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宣传方案;二是负责联系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对各单位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报道。

督查考核组:

一是负责定期汇总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二是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通报。

业务指导组:

一是负责指导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二是负责指导腾空土地的收回;三是负责协调安置房规划建设等工作。

工程建设组:

一是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土地、工程建设等审批手续;二是负责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监督检查等工作。

资金保障组:

负责筹集房屋征收补偿及项目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调度等工作。

2.包靠领导职责

落实区级领导包靠责任制。

包靠领导负责对辖区内棚户区改造三年集中攻坚进行统筹规划,要盯紧现场、靠前指挥,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包靠职责,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3.部门职责

(1)区住建局: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负责牵头开展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编制申报棚户区改造计划;负责对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审核工作,出具配套文件;做好改造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批等工作,对计划棚改项目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物的调查、认证和处理;指导项目单位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组织搬迁、支付补偿;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停止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申请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协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项目招投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审批工作。

(2)区发改局:

负责将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具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文件;负责项目立项;会同财政、住建等部门拟定安置房的政府限定价格及市场优惠价格;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

(3)区国土资源局:

负责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范围内土地权属调查登记工作;出具房屋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文件;提供房屋征收范围内土地所有权性质的相关资料;会同区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内土地征收提前谋划、组卷报批、依法收回;做好项目土地供应、手续办理等工作。

(4)区财政局:

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和统筹调度资金工作;研究制定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政策;参与拟定安置房的政府限定价格及市场优惠价格;负责资金的落实、筹措、拨付工作;根据项目进度制定资金使用办法,监管建设、配套资金规范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置房及安置区用地费用的减免优惠政策。

(5)区司法局:

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等工作。

(6)市公安局沾化分局:

负责房屋征收及建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对以各种非法、暴力方式妨碍、抗拒依法征收的;煽动、组织、策划违法信访的;采取伪造或者虚构手段骗取征收补偿等情形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区环保局:

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审查和批复工作。

(8)区民政局:

负责指导棚户区改造项目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及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工作。

(9)区信访局:

负责接待因征收问题而上访的群众,妥善处理征收信访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0)区金融办:

负责协调金融部门优先提供项目贷款和利率优惠支持工作。

(11)区广电局:

负责利用各种媒体,把握舆论导向,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

(12)区人民法院:

在职责范围内,为依法征收拆迁提供司法保障。

(13)区审计局:

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和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工程项目计量跟踪审计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会同区相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

(14)区监察局:

负责对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反映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5)区法制办:

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审查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方案、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和申请法院执行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征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的法律培训;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进程中以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处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适时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

(16)区维稳办:

负责指导相关单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及审查备案;会同区相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

(17)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暂停办理征收项目范围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在职责范围内对征收区域内的营业执照进行核实,属于不具备经营条件骗取或者未依法年检的,应当注销并抄送征收部门。

伪造或者骗取营业执照的,不予按照商铺进行补偿。

(18)区食药监局:

负责加大对征收项目范围内食品、药品、餐饮经营商户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

(19)区卫计局:

负责暂停办理项目范围内的相关证件,适时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

(20)区教育局:

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的有关文件,按照安置区所在区域,协调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工作。

(21)税务部门:

负责暂停办理征收项目范围内的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加大对阻挠依法征收的经营者税收稽查力度;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22)区林业局:

负责棚户区安置建设项目和征收腾空土地范围内,涉及地上树木的品种、树龄的鉴定和数量清点工作;会同区评审中心做好树木补偿测算工作。

(23)区供电公司:

负责棚户区安置建设项目的供电和房屋拆迁中的线路拆除工作。

(24)区经信局、商业总公司、区发改局、区粮食局、区供销社等单位部门以及乡镇(办)制定下属危旧企业和城中村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做好摸底调查和维稳工作。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发布通告、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为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

区委、区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对乡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加大工作督导考核力度,实行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每两周、指挥部每一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重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定期通报和公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

建立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和跟踪审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附件:

1.沾化区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2.沾化区棚户区改造计划表

3.沾化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分布图

附件1

沾化区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指挥:

刘长海区委副书记、区长

政委:

王信峰区政协主席

副指挥:

宋涛副区长

成员:

高双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洪坤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

中心主任

刘振宇区住建局局长

马景志区财政局局长、国有资产经营

中心主任

都风中区发改局局长、区域发展战略

推进管理中心主任

贾桂柱区经信局局长

张士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全友区环保局局长

范本善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法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洪杰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侯涛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

刘志峰沾化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富源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程鹏富国街道党工委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刘振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沾化区棚户区改造计划总表

年度

企业

城中村

总数户数

备注

户数

单位数

户数

村庄数

2018

304

10

1182

3

1486

2019

978

22

133

1

1111

2020

597

14

450

1

1047

三年合计

1879

46

1765

3644

2020年以后

4168

8

4168

合计

1879

92

5933

12(富国村分两期)

7812

 

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序号

片区

企业名称

户数

备注

1

船厂、罐头厂(片区二)66户

土产杂品公司

36

2

对外贸易总公司

5

3

吉利家禽

25

4

县社车队片区(片区六)27户

县社车队

27

5

商业总公司百货片区(片区十一)106户

商业总公司、百货公司

80

6

生资公司

26

7

体委广电片区(片区十)105户

体委宿舍区

27

8

水产养殖公司

54

9

汽修厂

19

10

广电局

5

11

富源街道办事处

大王村

657

12

富国街道办事处

东沙村

337

西沙村

188

13

合计

1486

2019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序号

片区

企业名称

户数

备注

1

物资水产片区(片区一)285户

富国港务办事处

5

2

工商局干休所

15

3

运输公司

27

4

交通汽修厂

30

5

航运公司

22

6

教师进修学校

64

7

种子公司

22

8

富国供销合作社

35

9

水产供销公司

65

10

副食品、被服厂片区(片区四)130户

副食品公司

56

11

被服厂、木器厂

32

写过申请

12

食品厂

18

13

农机修配厂

8

14

工程塑料厂

16

15

东杜酒厂片区(片区三)216户

酒厂

111

16

昌盛机械北厂

105

17

兴和化工、昌盛机械南厂片区(片区八)347户

昌盛机械厂南厂生产生活区

151

18

兴和化工

73

写过申请

19

新兴毛纺厂

58

20

富国镇

20

21

统计局家属院

12

22

新化水产

33

写过申请

23

富国街道办事处133户

富国村一期

133

自己上报的

24

合计

1111

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序号

片区

企业名称

户数

备注

1

二轻局、邮政局片区(片区五

)56户

二轻局

39

2

乡镇企业供销公司

9

3

邮电局

8

4

农业局劳保处(片区七)76户

农业局

41

5

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处

28

6

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7

写过申请

7

环宇纺织片区(片区九)350户

环宇纺织

350

8

其它零星棚户区115户

海洋与渔业局宿舍

12

9

沾化区畜牧局

21

10

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12

写过申请

11

沾化区林业局

7

12

沾化医药公司

16

13

区教育局

11

14

原玛钢厂东出口生活区

36

15

东张村

450

16

合计

1047

2020年后建成区城中村改造计划

序号

片区

村名

户数

备注

1

富源街道

王皮村

730

2

富国街道

刘彦虎村二期

320

3

何家村

426

4

郭刘村

821

5

黑龙村

423

6

富国村二期

1132

一期已列入2019年133户

7

薛巴村

326

8

樊桥村

123

9

合计

4168

注:

列入2018年—2020年棚改计划的为5个村1765户(其中富国村是一期项目),剩余8个村(含富国村二期)4168户计划2020年以后改造。

附件3

沾化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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