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法综合管廊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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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挖法综合管廊施工方案
明挖法综合管廊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
1.1施工顺序
测量放线→土石方开挖→垫层施工→底板防水→底板施工→侧墙、顶板施工→防雷接地工程→防水工程→管廊内装饰工程→土石方回填
1.2施工测量
1.2.1控制点复测
平面控制网测设
接收到设计单位移交的平面控制网点及成果后,进行施工控制网复测和加密的准备工作。
平面控制网的复测及施工控制网的布设联合进行。
平面控制网布设原则 :
(1)平面控制遵循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原则。
(2)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坐标系统相一致。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布设控制点,前视后视距离保证一致。
(3)施工控制网根据工程规模及建筑物施工放样的要求确定。
(4)在通视条件良好、安全、易保护的地方选点。
(5)对控制点进行保护,并用红油漆作好标记。
1.2.2水准导线测量
高程控制网的布设原则
(1)为保证主路线及其他建筑物施工的竖向精度要求,在施工区域内建立高程控制网,以此作为保证施工竖向精度的首要条件,水准控制点与平面控制点点位一致。
(2)依据现场设计单位给定的水准点布设施工高程控制网。
(3)根据设计单位给定的水准点,在现场适当部位引测加密水准点,形成一条附合水准路线。
在整个施工区域建立高程控制网,作为道路及建筑物高程控制的依据。
测设一条附合水准路线,联测场区高程竖向控制点。
1.3施工降排水
根据实际情况,基坑首先考虑挖集水坑降水,在基底两侧采用人工开挖排水沟,排水沟尺寸为30cm×30cm,排水沟采用3cm厚砂浆抹面,距离坡顶线1米处挖截水沟,截水沟尺寸为50×50cm,截水沟采用3cm厚砂浆抹面,若局部地下水丰富,可采取井点降水,采取的相关措施、产生的工程量由现场签证确认。
排水沟布置示意图如下: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地下水位高于沟槽基础底面可采用管井降水,双排线状布置,在距离基坑边缘约2.0m处布置井点吸水管位置,井点布置间距为20m,井深10m,现场管井布置数量根据降水的效果增加或减少,降水深度距沟槽底面1m。
管井采用岩心钻机成孔,井径50cm,滤水管内径大于35cm,井管内径大于水泵外径5cm,每口深井内配置1台深井泵。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量。
在基础结构施工完成以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停抽封井。
为了保证封堵安全,在拆封前先用砂砾回填,上部0.5m填粘土夯实。
管井降水示意图
1.4沟槽开挖
土方开挖采用挖掘机开挖并装25T自卸汽车运至武家湾弃土场。
石方开挖采用CAT330B挖机配合液压破碎锤开挖,并用25T自卸汽车转运至武家湾弃土场。
土石方开挖的施工顺序:
测量放线定出综合管廊中线→根据综合管廊中线依据合理的放坡系数定出综合管廊沟槽开挖边线→投入机械进行土石方开挖→人工修边检平基坑→验槽合格→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1.4.1开挖准备工作
基坑土石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根据设计图,测设管廊中心线,设立中心桩。
管廊中心线须经监理复核。
按图纸设计的基坑宽定出边线,开挖前用白粉划线来控制,在基坑位置的两侧设置控制桩,并记录两桩与基坑中心的距离,以备校核。
根据开挖放线记录及相关规范、措施,完成技术交底。
1.4.2土石方开挖
1.4.2.1挖方段
综合管廊的基坑采用放坡开挖,明排水施工。
基坑用反铲挖掘机开挖,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一定余量,避免超挖, 槽底以上30cm必须用人工修整底面,槽底的松散土、淤泥、大石块等要及时清除,并保持沟槽干燥,修整好底面,立即进行边坡支护、基础施工。
开挖料部分堆于基坑坡顶线3m以外,多余部分弃置到武家湾弃土场。
基坑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施工中需备足土袋,木桩等,以防止流砂。
机械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深度的1/2。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开挖沟槽时由于挖掘机臂长有限,当开挖沟槽深度大于4m时,应分两层台阶开挖,土石方需要分两次转运,1台挖机位于台阶下,将台阶上挖机工作范围外的弃方倒运至于台阶上,台阶上再配1台挖机挖装弃土至25T自卸汽车上运出。
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其它管线或是古文物,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以防坍塌。
为保证施工安全,应在开挖坡壁两侧间隔15m埋设变形监控点,基坑开挖及隧道施工时,测量人员应对监控点进行变形观测,并记录,如发现变形量过大,应立即停止施工,对边坡进行加固处理后再恢复施工。
施工时,其余地段若遇到不良地质,为防止坍塌可采用喷锚支护防护措施,具体情况及混凝土用量根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1.4.2.2填方段
填方段填方时清除填方范围内的草皮,树根,淤泥,积水,并翻松,平整压实地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实测填前标高后,方能上土填筑,选择适宜的取料场,适宜的填筑材料,提前作好标准击实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填至综合管廊管顶标高并压实后再进行沟槽开挖。
根据当地地质情况及设计说明确定当基坑深度大于4m时,坑底4m以上部分坡比率为1:
1.5,4m以下部分坡比率为1:
1.25当基坑深度小于4m是坡比率为1:
1.5。
开挖断面如下:
沟槽开挖断面示意图
基坑深度大于4m沟槽开挖断面示意图
基坑深度小于4m沟槽开挖断面示意图
1.4.3基坑监测
1.4.3.1基坑监测
本工程基坑深度小于6m,确定其为安全等级为三级。
监测工作从维护结构施工开始直至结构施工至基坑回填结束,每两天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点及监测仪器均应按相关要求设置,保证其整个监测过程中能正常使用。
各变形监测点及各监测相应的初始值均应在基坑开挖前取得。
对监测所得数据,必须立即整理分析,以图表的方式将结果汇总。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监测项目及方法:
1)水平位移监测
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自由设站法、极坐标法等;当基准点距基坑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当监测精度要求比较高时,可采用微变形测量雷达进行自动化全天候时时监测。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或利用已有稳定的施工控制点,不应埋设在低洼积水、湿陷、冻胀、胀缩等影响范围内;基准点的埋设应按有关测量规范、规程执行。
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2)沉降监测
沉降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
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何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
基坑围护墙(坡)顶、墙后地表与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竖向位移报警值确定。
(2)应急预警值及程序
当监测结果超出预警指示:
基坑上口位移大于7cm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会同相关单位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工程事故,减少损失。
(3)监测人员及器材
1.4.3.2注意事项
⑴在挖槽过程中或雨后复工,必须检查槽壁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倾塌可能或松动的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施工;同时要随时清除槽边上的危土、危石,消除隐患,加强防坍塌意识。
操作人员不得在基坑内休息。
⑵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在靠近建筑物、地下管道、电杆附近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⑶沟槽边上人工动土或向槽内倒土时,必须注意坑槽下操作人员的安全,坑槽内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⑷安全用电,严禁乱搭接电线。
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装置;夜间施工,增加照明设施及设置防护围栏、警示红灯等。
⑸在施工场地实行封闭,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提醒过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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